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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漫畫論述

五、 游素蘭

游素蘭,1968 年 11 月 19 日出生南投,1982 年 以作品〈夜〉,獲得 第 4 屆 小咪漫畫新人獎,1983 年 則以〈和平〉獲得 第 5 屆小咪漫畫新人獎。1989 年,

開始於華尚文化《周末漫畫》週報開始連載〈傾國怨伶〉,受到熱烈的迴響,為其 成名作。後 1991 起於大然出版社《公主快報》56、《公主雜誌》連載〈火王〉,聲 勢達於鼎盛。1998 於長鴻出版社《開心少女》月刊連載〈鋼鐵天使〉。

游素蘭為台灣第一位擁有後援會的漫畫家。1992 年 12 月成立的「游素蘭漫畫後援 會 〈傾國怨伶〉為其成名代表作,後《火王》達於高峰。游素蘭帶起了一陣「古 裝風」,建立起唯美古典的中國風少女漫畫,並被認為是張靜美的接班人,並曾獲 得《中國時報‧趣味休閒版》全國讀者票選為最受歡迎的漫畫家。

《傾國怨伶》共發行了 4 冊單行本,並獲得了日本、香港、韓國等版權,是 台灣較早期進軍國際獲得成功的例子。《火王》則出版了 13 本單行本,同樣獲得 多國授權。

《傾國怨伶》與《火王》皆為「古鏡奇譚」系列故事架構的一部分,為超長 篇系列作品。故事由一座被發現的唐朝公主陵墓及一面古鏡,帶出「創世七神」

跨越前世今生的恩怨情籌,複雜的角色關係與故事架構,突顯出游素蘭出色的編 劇能力與想像力。而其畫工華麗、細膩,技巧卓越,充分展現了日式少女漫畫的 特色,並且深具國際水準,更使游素蘭的畫作受到畫迷的熱烈推崇與喜愛。

1997 年,游素蘭與胞弟成立「狂龍國際」,發展跨兩岸合作的華文圖像創意公 司,希望能做為華人圖像文化創意進軍國際的推手與管道,並且為台灣首家規劃

56 《公主快報》半月刊為大然出版社出版之漫畫雜誌,創刊於 1991 年,以刊載日本少女漫畫為主,

1992 年改版為月刊。然而《公主快報》上亦連載了游素蘭的〈火王〉、高永的〈星座刑事〉,大受 歡迎,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

圖 93 《YOUNG GUNS》1 內頁 圖 94 《YOUNG GUNS》1

封面

出版全方位的繪圖書籍與課程,項目涵蓋教學、版權、作家經紀三方面。1998 年 推出「素蘭和喬英的漫畫學園」漫畫教學技法系列叢書,銷售累積超過 160 萬套。

(狂龍國際官方網站 http://www.kung-long.com.tw/getHistoryListUIHistoryAction.acti on)

圖 95 《傾國怨伶》1 封

面 圖 96 《傾國怨伶》1 內頁

第五節 人物與團體 一、 人物

(一) 范萬楠

范萬楠,1947 年 1 月 6 日出生。1950 年末期,范萬楠以「藝南」為筆名於台 南藝升出版社出道繪製漫畫,後加入文昌出版社,成為該社主力漫畫家之一。196 0 年代加入文昌出版社「一日一刊」陣容,並於 1963 年推出了「豪華精裝本」,即 增厚單行本的《血魔劫》,提升了讀者購買、收藏漫畫的意願,也帶動了其他出版 社的跟進。

1970 年代,范萬楠與陳文富合資籌辦虹光出版社。將日本漫畫首次以單行本 方式印行(原本皆拆散於漫畫刊物中分回連載),造成另一股新流行。在虹光出版社 因《連環圖畫輔導辦法》審查曠日費時,資金損耗甚鉅的情況下,宣告拆夥。197 7 年時,獨資成立東立出版社,以專門翻印日本熱門漫畫的《東立漫畫週刊》突破 了低迷的漫畫市場,使其他出版社跟進翻印的週刊風潮,再次引導潮流。1989 年 發行了《少年快報》周刊,精選了當時最受歡迎的日本漫畫進行翻印,創下二十 三萬冊發行量的銷售紀錄。而在 1992 年 6 月 10 日新著作權法實施後,除了積極 爭取日本漫畫版權外,並帶頭焚毀未獲版權的出版品,展現魄力與誠意。而范萬 楠也培植本土創作者,投入大量資金創辦純本土漫畫刊物《龍少女》、《星少女》

月刊,為台灣出版社首例。 (《台灣漫畫閱覽》,頁 56-57)2002 耗資二億成立東立 漫遊網,提供網路漫畫下載服務。

范萬楠具有敏銳的商業嗅覺,每每能夠創造新的暢銷模式,對台灣漫畫的發 展具有極大的影響力。

(二) 呂墩建

呂墩建於就讀東吳大學二年級時(1974 年 1 月 9 日),成立「伊士曼小咪出版 社」,發行台灣第一本漫畫雜誌(同時也是第一本少女漫畫雜誌)《小咪漫畫周刊》,

其後設立「小咪漫畫新人獎」。

後於 1988 成立「大然出版社」、1989 成立「漫畫便利屋」,呂墩建極具前瞻性 的眼光,走在台灣漫畫產業發展的前端。例如《小咪漫畫周刊》與小咪漫畫新人 獎,首開台灣本土漫畫雜誌的先例,而當時尚未有明確的少年少女漫畫名稱,呂 墩建已嗅到少女漫畫的市場潛力,不與其他出版社以經營「少年」類屬的漫畫,

改以少女漫畫為發展主力,成為本土少女漫畫的先驅。除了引進日本知名的少女 漫畫作品,培養出台灣漫畫的第一批專業繪者。如游素蘭、林政德、任正華、高 永、張靜美、陳弘耀、阿推、周顯宗等皆是由「小咪」初試啼聲。(《因動漫而偉 大》,頁 140)

1992 年,大然仿冒時報出版的《腦筋急轉彎》,推出《新腦筋急轉彎》,違反

《公平交易法》。1995 時,大然引進日本漫畫編輯制度,提供漫畫家責任編輯與創 作環境,促使東立出版社也跟進,台灣漫畫創作環境獲得了較良性的質變,漫畫 家受到較多的照顧。1998 年時,大然出版社鑒於漫畫出租業興盛,因而介入通路,

成立出清存貨的低價漫畫專賣店,採行只賣不租的罕見策略。2002 年,大然出版 社因與日本集英社出現版權糾紛而終止合作,於 2003 年 3 月 31 日宣告倒閉。並 與日本集英社因版權纏訟。2010 年呂墩建前往中國發展,並在中國另起爐灶,並 從事講學活動。

呂墩健具有敏銳的商業嗅覺,雖作風頗具爭議,但勇於創新,並有多項創舉,

也栽培出不少重要的漫畫家,對台灣漫畫文化影響頗深。

(三) 洪德麟

洪德麟﹙1949.02.11~﹚,臺中縣人。日本映畫研究所畢業。自幼即對漫畫著迷,

10 歲之後受《諸葛四郎》影響,開始臨摹投稿。因作品被漫畫周刊採用而大受鼓 舞,15 歲起積極投入漫畫創作。18 歲北上,欲向趙澤修先生學習卡通未果。役畢 輾轉至日本東京,修習電影理論課程後回台。1980 年協助敖幼祥進行《烏龍院》

企畫編劇;之後與等人合辦漫畫雜誌,並於 1984 年促成「第一屆全國漫畫大賽」。

洪德麟長久與台灣漫畫界與出版界有深厚交情,曾參與多項漫畫刊物的編 輯、顧問、專欄撰稿。1984 擔任《漫畫秀》、《漫畫街》、《漫畫族》雜誌總編輯。1 989 擔任《自由時報》漫畫主筆、《兒童日報》漫畫版企劃主編、《新學友》漫畫叢 書企劃。另外也積極從事本土漫畫史料展覽。1998 年於新竹市文化中心策展「漫 畫嘉年華—新竹風城漫畫 50 年及台灣漫畫現象展」、2000 年 9 月,於淡江大學策 展「台灣漫畫 50 年暨世界漫畫現象展」,分別在臺南文化中心、臺南藝術學院、

臺中市文化中心與香港城市大學巡迴展出。

在論述方面,洪德麟長期紀錄、收集國內外漫畫史料並為文紀錄,對於本土 漫畫的推動不遺餘力,成果豐碩。自 1989 年開始於《聯合報》以筆名洪龍連載〈漫 話漫畫〉專欄,長期介紹台灣的漫畫動態與觀察。1991 至 1993 年在《少年快報》

「漫畫圖書館」專欄主筆;後又於 1993-1995 年間於《中國時報》開始連載《漫畫 暢談》專欄。95-96 年擔任《時報周刊》「台灣漫畫名家」專欄主筆、《自立晚報》

「世界漫畫現象」專欄主筆。除了在國內的連載,亦受邀於日本報紙開設專欄介 紹台灣漫畫。如日本寶島社「別冊寶島──台灣興奮讀本‧台灣現在進行式」系 列繪製《台灣漫畫五十年》漫畫版,於日本最大報《讀賣新聞》發表〈台灣漫畫

─擺脫日本次文化的獨自風格〉。(《中國時報》,1996 年 8 月 15 日,18 版),並持 續在各類型刊物中連載漫畫相關文章著述,

1994 年出版《台灣漫畫 40 年初探(1949~1993)》、1999 年 8 月出版《風城台灣 漫畫五十年》。尤其《台灣漫畫 40 年初探》,為國內第一部建構台灣漫畫歷史的專

畫發展歷史分期論述的奠基之作,其觀念影響後續漫畫研究者至深在書中記錄了 程,2003 年受聘交通大學擔任漫畫研究中心副主任(至 2006),2005 年受聘於世新 大學(至 2006)。洪氏可說對台灣漫畫發展有全面性的影響。

復初期由上海引進附盒套的掌中型漫畫及老一輩漫畫家的作品。密技單元,則由 漫畫家展現技巧進行示範,讓喜愛漫畫的觀眾得以學習觀摩。另外,漫畫排行榜 則推薦優良漫畫,每週並設定不同主題徵求漫畫創作發表,例如生肖馬年、以社 區為切入點,帶動一鄉里一特色的漫畫創作。(《中國時報》,2002 年 1 月 13 日,

18 版)共製播 52 集。

二、 團體

(一) 中華漫畫藝術推廣協會

中華漫畫藝術推廣協會成立於民國 1993 年 8 月 29 日。以推廣漫畫藝術與中 華文化,鼓勵漫畫創作,普及漫畫教育,尊重漫畫創作自由,保障漫畫家之合法 權益,維護智慧財產權,並以發揚中華優良傳統文化,促進國內漫畫與國際之交 流為宗旨。該協會的任務包括:建立國內漫畫藝術地位、提昇漫畫藝術創作水準、

推廣漫畫藝術,普及漫畫教育、主動積極拓展漫畫創作園地、建立國內漫畫藝術 評論制度、定期表揚國內優良漫畫及工作者、維護漫畫藝術之推廣及創作者有關 權益,深切關注漫畫藝術環境,並督促改善之、積極以漫畫藝術之推廣參與社會 公益活動、促進國際漫畫團體交流,將國內漫畫藝術工作者推向國際舞台、培育 漫畫新秀,促使漫畫藝術推廣轉化社會不良風氣為使命等。該會於推動漫畫教育、

漫畫展覽、漫畫師資培訓等不遺餘力,經常延攬承辦政府相關漫畫活動與公益活 動。(網際網路世界博覽會網站 http://park.org/Taiwan/Culture/Resources/cartgroup/misc/

index192.htm。自解嚴後,該學會長期積極推動兩岸漫畫界交流,曾於 1994 年代理 大陸漫畫刊物,並展開多項交流互訪與展覽活動,並出版海峽兩岸會員漫畫作品 專輯。57

(二) 台北市漫畫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隨著《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審查告終與無版權時代的結束,台灣漫畫業 卻在長久以來的「偏門」發展下,缺乏正常合理的機制與福利,例如台灣漫畫家 每畫十張圖就要繳出一張圖來交稅,商稅率高達百分之十,卻無法享有勞保、健

隨著《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審查告終與無版權時代的結束,台灣漫畫業 卻在長久以來的「偏門」發展下,缺乏正常合理的機制與福利,例如台灣漫畫家 每畫十張圖就要繳出一張圖來交稅,商稅率高達百分之十,卻無法享有勞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