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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兒童漫畫之界義、特質相關之文獻

第三節 文獻探討

一、 與兒童漫畫之界義、特質相關之文獻

最早談論「兒童漫畫」概念的論述文章,出現於 1965 年出版的《小學生十 四週年紀念特輯》中,《談兒童漫畫》(劉興欽)、《談一個兒童漫畫人物的誕生》

(廖未林)等談論兒童漫畫的論述文章。從這些論述中可知,「兒童漫畫」的觀念 已經出現。對照於同書中朱傳譽的《連環圖畫六十年》,以及童叟的〈談兒童圖 畫故事〉,都對「連環圖畫」抱持著良莠不齊的看法;童叟因而與林良共同提出

「兒童圖畫故事」的概念來為自己的作品系列命名。不管如何,這些論述顯示了 當時這些作者對兒童讀者的意識,同時也在意義上代表官方的兒童漫畫觀。

洪文瓊《台灣圖畫書發展史》中提到,《小學生畫刊》第 307 期(54 年 12 月) 標示為「兒童圖畫故事專輯」,內容實際上是以漫畫為主,充分顯示當時尚未有 將漫畫與圖畫書分開的觀念。(頁 76)若從此角度來思考,台灣的兒童漫畫與圖畫 書,在發展的源頭上,有部分的重疊性,代表了當時兒童讀物出版界(林良等人) 的觀點;這樣的重疊性,與後來漫畫與圖畫書兩者產生分化的原因,也是值得探 究的問題。

李闡的〈早期台灣漫畫發展概況〉,記錄了早期發展的重要事件,極具參考 價值。其中提到王朝宗之《水滸傳》第一集(1945),為台灣光復後的第一本漫畫 單行本,為中日文對照本。更值得注意的是,王氏於書中自序指出透過作品增進 小朋友國語能力的期待(《文訊》,第 97 期 1997 年 1 月,頁 26)顯示漫畫家對於 兒童讀者存在著教育使命感。在這些早期漫畫作者所表述的兒童漫畫觀點,顯示 了兒童漫畫作為教育工具普遍預設價值,對於兒童漫畫創作與出版,必然產生影 響,亦為本研究進行文本分析的討論焦點之一。

在報紙漫畫方面,李氏指出,民國 40 年代報紙為早期漫畫的搖籃,尤以《中

張英超的〈韓小弟〉、牛哥的〈牛小妹〉、王小癡的〈三叔公〉、陳弓的〈阿華〉、

同樣地,洪德麟之〈台灣漫畫的旅路 1930~1970〉與〈漫畫歷史〉二文,亦 指出《學友》雜誌(1953~1959)是一本刊登較多本土兒童漫畫的刊物之一,為早

將《漫畫週刊》的黃金時期終結,並推動了武俠漫畫單行本時代的盛況。洪德麟

業,或者其他更具有文化資本代表性的活動上,而非對課業無助益的漫畫上。因

有較具有主體性之分類,而多以出版社沿用日本漫畫出版之既定規範。賴怡伶《台

法國學者泰瑞‧喬恩斯坦(Thierry Groensteen)在〈漫畫為何仍在尋找文化 的合法性?〉(”Why Are Comics Still in Search of Cultural Legitimization”) 一文指出,漫畫與幽默、諷刺、挖苦具有關聯性。從古希臘以來,幽默被視為與 合諧(harmony)與崇高(sublime)相對立。而漫畫與童年之間,有著符號上的障 礙。他並指出,許多成人似乎容易遺忘或拒絕童年閱讀漫畫的樂趣,而偏好更複

程中,幽默與簡單性兩者可以作為標定、判斷、選擇兒童漫畫的重要指標。他認

(A Comics Study Reader, pp.10-11)

美國學者查理斯‧哈特菲爾德(Charles Hatfield)的〈漫畫藝術、兒童文學與 新漫畫研究〉(”Comic Art, Children’s Literature, and the New Comics Studies”)指 出,未來的漫畫研究,包括文類、傳統、世界文化─充滿著各種可能性。形式主 義、美學批評、歷史、閱聽人研究、廣泛的文化研究,以及從業人觀點研究。(A

Comics Study Reader, pp365-66)

英國學者羅傑‧薩賓(Roger Sabin)的《漫畫、地下漫畫與圖像小說》(Comics,

Comix & Graphic Novels—A History of Comic Art)主要以漫畫發行、包裝與

銷售的形式來進行發展進程的劃分。他觀察到漫畫,是隨著主流與反主流之間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