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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本時期代表性政策、活動、記事

二、 漫畫競賽與獎項

(一) 國立編譯館優良連環圖畫獎

1972 年,國立編譯館著手進行「優良連環圖畫」獎之徵選。徵選時間自該年 6 月 11 日至 20 日截止,凡領有編譯館審定執照,且已經出版的優良連環圖畫,皆 可申請。申請手續由原送審出版社,各選優良連環圖畫乙種,填寫申請表乙份,

連同影印本乙部,故事提要乙份,送交國立編譯館辦理。審查過程分成初審和複 審,選出優良作品五名,其中內容(包含主題、故事情節、結構等)佔百分之四十,

圖畫佔百分之三十,文字佔百分之二十,印刷佔百分之十。獎勵方面第一名一萬 元、第二名八千元、第三名六千元、第四名四千元、第五名二千元,每名並發給 獎狀一張。

1973 年 11 月 2 日,國立編譯館連環圖畫審查委員會宣布評審結果,由甘泉編 繪的《烽火孤雛淚》獲得優良連環圖畫頭等獎,內容記述於中日戰爭中的一段故 事;時任編譯館館長王天民指出,《烽火孤雛淚》由編譯館輔導編繪,以抗日為背 景,「在共匪歪曲抗日史實的今天,這本書有端正視聽,並加強民族精神教育的功 用。」而包括教育部社教司長謝右華在內的評審委員認為,這本作品有彩色插圖,

加注國音,而且格調較高,雖然仍有文字過多、文句較深等缺點,但不失為優良 連環圖畫。(《聯合報》,2 版,1973 年 4 月 9 日)反映了當時政府積極推動漫畫做 為政治宣導工具的情況。

1977 年,國立編譯館輔導之三種漫畫讀物,經過教育部評選為六十七年度優 良連環圖畫,分別為《飛向自由》、《快樂兒童》周刊、《兒童》期刊。其中《飛向 自由》為江怡華改編自 1976 年反共義士范園焱事蹟。

圖 21 《烽火孤雛淚》封面

圖 22《烽火孤雛淚》內頁

1979 年教育部 12 月頒發優良連環圖畫獎。頭等獎:《青年守則連環圖畫》第 一至十二冊(唯一書業中心)、優等獎:《毋忘在莒》、《螳螂捕蟬》連環圖畫各一冊(海 風出版社)。優等獎:《快樂兒童週刊》共 52 期(快樂兒童漫畫週刊雜誌社)。17

1983 年,為了獎勵優良連環圖畫,政府曾考慮將連環圖畫列入金鼎獎項目,

但未實施。1984 年起,國立編譯館為輔導改進連環圖畫之編印,開始獎勵優良連 環圖畫之編印。受獎對象為經該館審並發行之連環圖畫,以國人自繪者為限,每 年 6 月及 12 月各舉辦評選一次,對入選者酌予獎金並予獎狀,並將適合兒童閱讀 者函介縣市文化中心圖書館及各公私立小學圖書館自由採用。(洪文瓊主編,《兒童 文學大事紀要(民國卅四~七十九年,一九四五~一九九 O 年)》,頁 180)

(二) 漫畫創作獎

教育部委託中華民國漫畫學會18於 1976 年舉辦「漫畫創作獎」,主題為「促進 社會進步,宣揚國家建設」。獎項共分為四組:1.社會組:不限年齡、學歷。2.大專 美術相關科系組。3.大專一般科系組。4.高中組(含高職)。每組評選創作獎三名,

每名獎狀一禎,獎金新台幣一千五百元,另佳作三至十名,每名獎狀一禎。應徵 作品美幅大小一律以對開紙為準。(《聯合報》,6 版,1976 年 4 月 4 日)該獎項於 1 977 年舉辦了第二屆,主題為「揭發毛酋禍國事實、策動大陸反共抗暴」。而組別 分為社會組、大專組與高中組。(《中國時報》,7 版,1977 年 3 月 16 日)此處所指 的「漫畫」,事實上是是以卡通式的手法繪製的單幅作品,尤其常被以政府所舉辦、

具有宣導、教育性質的繪畫活動,與「連環圖畫」所指稱的連續性敘事作品有明 顯的差異。

17 國圖無館藏。台北市:忠孝東路 4 段 59 號 7F 之 4 快樂兒童週刊雜誌社。1977 年 11 月創刊。

(三) 小咪漫畫新人獎

小咪漫畫新人獎為伊士曼小咪出版社19於 1980 年起舉辦之漫畫競賽,自 1980 年 9 月 2 日起至 1982 年 11 月 6 日間,共舉辦五屆,並集結出版了五本《漫畫新 人獎專輯》。

比賽宗旨為「培養中國漫畫新生代,提供發表切磋的園地」,內容為自創十六 至三十二頁短篇故事漫畫,並註明以「沾水筆墨畫稿」與「漫畫稿紙(27.6x19)」為 媒材規範。獎品與名額分為:金質獎:獎學金六千元,獎品同高級生獎、銀質獎:

獎學金三千元,獎品同上、銅質獎:獎學金二千元,獎品同上、佳作獎,名額視 情況而定(轉引自張覺之,《台灣女漫畫家研究》,頁 42。原出處為《小咪漫畫周刊》

第九期,頁 228)

該獎項開啟了國內以高額獎金鼓勵創作者的先例,而未對參賽者年齡加以限 制,也讓許多創作新人在 17、18 歲便獲得嶄露頭角的機會;雖然風格不免因刊物 型態而以模仿日本少女風格為多,但創作者亦展現了極高的繪圖水準。

本獎項雖是由由翻印日本少女漫畫為主的漫畫雜誌出版社舉辦,但該獎項卻 沒有限制以少女漫畫為題材,參賽者日後在不同類型的漫畫領域發展皆有所成 就,該獎項的歷屆得主,不少成為日後台灣漫畫的重要漫畫家,包括了任正華、

周顯宗、陳弘耀、高永、游素蘭等,以及後來成為漫畫編劇的納蘭真(柯翠芬)等,

使得此獎項在台灣漫畫發展史和少女漫畫發展史上,皆具重要意義。

(四) 民生報漫畫擂台賽(1983)

由民生報、中華民國漫畫學會、中國電視合辦。競賽項目共分為:一、連環 圖畫獎。二、社會組。三、大專組。四、高中組。五、國中組。知名漫畫家朱德 庸為此獎得獎者。

(五) 全國漫畫大擂台(1984、1986)

1984 由中華民國漫畫學會、中國時報、時報周刊、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與中 華電視台主辦。指導單位包括:教育部、文建會、國防部、救國團、文工會,並 得國立編譯館支持。而其他協辦單位則有台北市、高雄市、台灣省二十一縣市的 教育、新聞單位。競賽共分連環圖畫、單幅漫畫與四格漫畫三類。單幅漫畫與四 格漫畫又各分青少年組、兒童組。獎金總額達新台幣六十萬六千元。最高獎金為

「連環圖畫組」首獎十萬元。

該屆競賽特別強調「形式主題」自由,「『只比武藝,不限主題,什麼主題,

都沒問題』,畫幽默也可、畫科幻也可,要畫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也可。當然,太黃、

太黑,或是『有毒』的題材,您自己最好先『品管』一下。」(《中國時報》,12 版,1984 年 7 月 11 日)。可見當時主要以參賽者的年齡能力為考量,而非考慮讀 者對象的適讀年齡。

1986 第二屆」。活動依年齡分為成人組、青少年組、兒童組三組,形式分成「單 幅漫畫」、「四格單元漫畫」、「連環漫畫」三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