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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溝通障礙之意涵

溝通是維持生命的要素,也是維持生命的基本技能;溝通更是打開學習的鎖 鑰。因此,一旦缺乏溝通技能或是溝通能力有缺陷就會影響個體在學習、生活與社 交互動能力(林寶貴,2004;曾進興,2002;劉麗容,2000,2003a)。在了解溝通障 礙之前,必須先釐清溝通的內涵,才能辨別影響溝通技能的要素,進行幼兒溝通障 礙的評量與介入。

壹、 溝通之內涵 一、 溝通之意義

溝通就是將信息傳遞給另一個體並使其接收與理解的過程(曾進興,2002;

Owens, 2000)。溝通的本質包含三項要素,即:溝通(communication)、語言(language) 以及口語(speech)。溝通是一個過程,從一位發訊者(sender)傳遞訊息(message)給予 接收者(receiver)進行接收理解並回應的完整歷程(劉麗容,2000,2003a)。林寶貴(2004) 認為語言就是具備組織,有系統的語音符號,是人類用來交談的工具,其中包括口 述語言(spoken language)、書寫語言(written language)及符號語言(sign language)。因 此,廣義的語言就是人類的思想與情感的符號化,包括口語、表情、手勢、標誌、

信號、音樂、圖畫、雕刻、結繩記事等。所以,語言就是人類用以溝通、訊息傳遞、

和他人傳達情意的符號(林寶貴,2004;曾進興,2006;劉麗容,2000,2003a)。而 口語就是語言的一種表現,是以有聲或口述的方式所表達的語言,是最普遍與方便 的溝通方式(林寶貴,2004;劉麗容,2003a;曾進興,2006; Owens, 2000)。個體使 用語言時,要包含足夠的氣流協助發聲、正確構音以及合乎文法用詞才能表現語 言。由以上的論點可知,溝通的廣度大於另二者;溝通的歷程中也囊括語言和口語;

沒有溝通行為就不會有語言和口語。

二、 溝通之功能

溝通是一種互動行為,在互動中傳達意圖並交換訊息。溝通歷程中是藉由語言 符號系統與非口語的方式來表達並傳遞訊息(林寶貴,2004;葉之華,2000;Owens, 1999, 2000 )。但是溝通的功能並非僅止於意圖與訊息的傳遞,溝通的功能包含許多 不同的層次。李淑娥(1995)認為溝通具有下列五大功能:

(一)表達想法與感覺:如同意或是反對、喜惡等。

(二)傳達或攝取知識:如敘述事實、詢問、回答或解釋等。

(三)控制情境:如命令、威脅、拒絕、打圓場等。

(四)社交:如打招呼、問候、交際等。

(五)想像:如表演、說故事等。

而 Browder(1991)則認為溝通的功能包括以下:

(一)工具性功能:包括要求物體、要求協助、要求許可、要求行動、尋求注意、獲 取資訊做為選擇等。

(二)社會性功能:包括主動及被動的互動,例如:主動表達需求與被動的回應等。

(三)個人的功能:包括表達情緒、複述及娛樂休閒等。

另有學者提出三項關於非口語溝通行為的功能(引自葉瓊華,1997):

(一)透過社會情境以溝通彼此的態度和感情,例如使用不同眼神表達情感。

(二)補充口語溝通的不足,如手勢的輔助說明。

(三)部份取代口語的功能,如動作表演。

綜合以上所說明的溝通功能中,最廣被引述的是 Reichle、Halle 與 Johnson 在 1993 年所提出,溝通在工具性的應用功能,包含以下:

(一)轉移旁人的注意力至某處、某人或某物。

(二)命名,使旁人注意到自己。

(三)吸引他人注意自己。

(四)吸引他人注意,之後進行溝通。

(五)回應他人的溝通行為。

(六)澄清自己所述。

(七)向旁人索求物品。

(八)向旁人要求活動開始進行或繼續。

(九)獲取訊息。

(十)獲得他人允許

(十一)獲得與他人進行社會互動的機會。

(十二)表達抗議。

(十三)問候用語。

(十四)練習或自娛。

(十五)並未期待他人給予回應。

依據上列之溝通所具備的工具性功能,已能反映幼兒常見的溝通需求。也因 此,有效的溝通讓個體對於周遭的物理和社會環境具備掌控力,足夠的掌控力能提 升個體的自尊心(曾進興,2002;Mirenda, Lacono, & Williams, 1990 )。這些溝通功能,

對於面臨溝通障礙的幼兒來說,相當重要也是日常生活所必備的。尤其腦性麻痹幼 兒伴隨其他障礙時,生理的限制會影響溝通技能的學習。

Alvares, Falor 與 Smiliey(1991)就認為重度多重障礙兒的溝通目的有下列(引自 葉之華,2000):

(一)向別人要求:食物、物品、或特定的行動(如打開電視)、獲取他人注意、協助、

一起做某活動(如玩球)、獲取他人的允許或指導。

(二)向他人表達情緒:表達樂意或服從、不滿、生氣、拒絕或抗議等。

(三)發表意見:對他人發表己見或進行評論。

有學者將重度障礙兒的溝通需求更加簡化為致意、要求某物或資訊、表達抗議 等( Kaiser, Alpert & Warren, 1987 )。一旦溝通的需求或意圖無法被正確解讀,就有可 能產生不適當的溝通行為(王芳琪,1997;莊妙芬,2001b;黃志雄,2002)。因此,

對重度多重障礙幼兒施予溝通訓練時,將溝通需求納入才能滿足個體的溝通需求,

進而學習良好的溝通互動模式;促進溝通技能提升,與他人適當有效的進行溝通互 動。

三、溝通之形式

個體藉由溝通之形式以表達想法與需求,也是用來達成溝通目的的方式。溝通 形式會依據個體的肢體動作、感官能力而有不同。Wetherby 與 Prizant(1993)將溝通 形式分為四項:(一)動作(action):指非象徵性的動作(nonsymoblic action),包括直 接操弄人或物,如碰觸他人引起注意和推開食物表示不要等。(二)手勢(gesture):特 別指象徵性的動作(symoblic action),包括頭、手等身體動作,例如:以手指物、點 頭、手語等。(三)聲音(vocalization):指不易辨識的聲音或聲音的組合,例如尖叫或 喃語等。(四)口語(speech):口說出明確意義的語詞或句子。

Alvares 等人則更詳盡的提出十種可能的溝通形式,如下(引自葉之華,2000, p.8 ):

(一)碰觸(touch-reach):即有意的去碰觸或伸手朝向某個人、物、活動。

(二)借用他人肢體協助(person-assist):以他人之力尋求幫助或藉此逃避感到不適的 情境,例如拉著母親的手往外走。

(三)物體延伸(extent-object):藉著控制或拿取物體表達訊息。

(四)指向(point):以手指或視線(eye poining)、頭(head pointing)指向人或物。

(五)共通手勢(common gesture):意指人們經常用來表達意思並約定俗成的手勢或動 作,例如搖頭表示拒絕。

(六)聲音(vocalization):用發聲或非發聲器官發出或製造聲響,例如:敲打桌面等。

(七)面部動作(facial gesture):包括面部表情動作,擠眉弄眼等。

(八)身體姿勢(body attitude):以身體擺出某種姿勢傳達意思,例如:低頭表示傷心 等。

(九)自然姿勢(natural gesture):此形式與共通手勢相近,不同之處在於這種手勢或動 作偏向於模仿物體或動作的「外觀」,使他人望「形」而生義。

(十)問題行為(atypical):指不適當或不被社會規範所接受的問題行為,例如自傷或 攻擊他人等。

溝通之形式會依據個體的肢體動作、感官認知、生理發展能力的不同而有差 異。但所有的溝通形式主要的目的均相同,都是為了傳達訊息使對方接收並瞭解。

無論個體採取何種溝通形式進行溝通互動,唯有能真正發揮溝通效益的溝通形式才 能協助個體發展出良好的溝通技能,使個體不至於面對溝通障礙的窘境。

貳、溝通障礙之定義與評量 一、 溝通障礙之定義

依據美國聽語學會(ASHA)對溝通障礙的定義,如下:「對口語、非口語或讀 寫符號系統之概念,無論是接收、傳遞、處理或理解上的能力缺陷,均稱為溝通障 礙。溝通障礙在聽覺、語言或說話上表現出來,其障礙程度不等,有發展性及獲得 性之分,且患者可能罹患一種以上的溝通障礙。溝通障礙可能是患者最主要的問 題,也可能是伴隨其他障礙而出現」( ASHA, 2005 )。

而醫界的分類係採多軸系統,系統中包括臨床缺陷,係指溝通障礙包括:表達 性語言障礙、混合型(表達性與接收性)語言障礙、語音障礙、口吃、非特異性溝通

障礙;人格問題或智能障礙等(引自林寶貴,2004:3)。

綜合上述,溝通障礙係指先天或後天所致,使溝通過程中的聽說讀寫之理解與 表達歷程出現缺陷或是障礙即稱之。而在嬰幼兒期最常出現的溝通障礙為語言發展 遲緩或發展異常,即溝通技能的發展明顯落後於同齡者或受限於生理因素而影響其 發展(林寶貴,2004;Owens, 1999 )。

二、 腦性麻痹多重障礙幼兒之溝通能力評量

「評量」是進行溝通療育計畫的過程中重要的一環,正確的瞭解腦性麻痹多重 障礙幼兒的溝通技能,進而才能協助擬訂具體有效之溝通訓練方案 (劉麗容,

2003b)。而針對障礙程度較嚴重之多重障礙幼兒進行評量時,更要周詳考量幼兒本 身的認知、動作能力、感官知覺與溝通能力(錡寶香,2004;Owens,1999 )。完整的 溝通訓練方案中,所應用的教材教具、溝通輔助器材以及幼兒生活中的環境因素也 是考量重點。

Bernstein 與 Tiegerman-Farber 說明兩種常用的評估模式為發展模式和自然情境 模式;發展模式是傳統取向,依據年齡指標或正常發展標準參照(引自王大延等人,

2008:150)。在國內,溝通障礙評量的領域中,所使用的工具繁多,語言治療人員 常使用標準化的測驗,例如:修訂畢保德圖畫測驗(陸莉,1988)、學前語言障礙評 量表(林寶貴、林美秀,1993)、語言障礙評量表等(林寶貴等,1992)、兒童口語理解 測驗(林寶貴、錡寶香,1999),以上測驗均針對語言層面的評量;對於腦性麻痹多 重障礙幼兒的溝通能力評量較不適用,因為多重障礙幼兒的溝通障礙並非僅是單一 語言層面( Kaiser, 1993; Owens, 1999 )。由此可知,國內適用於腦性麻痹多重障礙幼 兒溝通評量的測驗十分匱乏。

根據 Kaiser(1993)建議,進行多重障礙幼兒的溝通能力評量時,應包含兩個向 度,第一個向度為:廣泛性的評量:包含認知功能、社會、動作、溝通能力等,第 二個向度為:幼兒在情境中的實際溝通表現。而 Siegel- Causey 與 Wetherby(1993)

則說明,溝通評量應包含:(一)溝通形式:先找出多重障礙幼兒溝通的方式,包括:

發聲、手勢、動作、指物等;(二)溝通功能:了解幼兒因何目的而溝通,為了索物、

抗議、參與等;(三)溝通意圖:幼兒是否在目標物出現後產生意圖,發出訊號、改 變訊號試圖達成目標等;(四)訊號的可理解性:幼兒所發出的溝通訊號能否被溝通 夥伴所接收理解,而與溝通夥伴的熟悉程度也是影響的要因之一;(五)修補策略:

當傳遞出的訊息產生不易被解讀的問題時,幼兒是否有能力補正訊息,是否還持續 原先的溝通行為,或是無法獲取回饋就放棄。

McCormick(1997)則建議應以生態學觀點,看待個體的行為與考量行為產生的 情境;在障礙幼兒生活的環境中,找出並發展障礙幼兒可參與的活動、事件,並在 這些情境中發展溝通技能。同時,McCormick 明確擬定生態評量內容為:(一)強調 生活環境中的活動與事件,(二)強調執行某項活動所需用的溝通技能,(三)將幼兒目 前之能力包含溝通技能,與執行某項活動所需能力進行比較,(四)觀察幼兒在日常 活動中的溝通行為,並訪問與其熟識的人,蒐集訊息,協助擬定介入目標。

McCormick(1997)則建議應以生態學觀點,看待個體的行為與考量行為產生的 情境;在障礙幼兒生活的環境中,找出並發展障礙幼兒可參與的活動、事件,並在 這些情境中發展溝通技能。同時,McCormick 明確擬定生態評量內容為:(一)強調 生活環境中的活動與事件,(二)強調執行某項活動所需用的溝通技能,(三)將幼兒目 前之能力包含溝通技能,與執行某項活動所需能力進行比較,(四)觀察幼兒在日常 活動中的溝通行為,並訪問與其熟識的人,蒐集訊息,協助擬定介入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