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黃老在漢初得勢之探究
第一節 漢初經濟社會的客觀情勢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而讓眾臣甘受指使而不得不努力有所作為,並以此來成就國君的大有為。
三、術的多樣化:從陰陽四時的消息生殺,主刑德並用、王霸雜陳的南面之 術。此南面之術綜合了儒、法、名、陰陽的心得,至於墨家的功利自然寄寓其中,
但無論如何,諸子百學都只能是「術」的地位,只有道家才處於「道」的地位。
四、法的必然化:黃老給予了法的形上基礎,視法令皆出於道而有其必然性,
如曰「事督乎法、法出乎權、權出乎道」(《管子.心術上》)「道生法」(《經法.
道法》)。這和老子「法令滋彰,盜賊多有」(五十七章)的立場並不一致。
透過上述所言,可以清楚瞭解黃老思想的內涵,如此才能探討黃老之學與漢 初政治的關係,便於深究漢初尊奉黃老的原因與目的。從此脈絡出發,本章第一 節以漢初經濟社會的客觀情勢作為論述起點,探討外在環境是如何提供黃老學
「清靜無為」的思想。第二節以漢帝國建立時的情況,探討在「共天下」的基礎 中所產生的弱勢君權,如何提供了黃老學「君主虛靜」與「因循為用」之思想;
第三節則以西漢初期承襲秦朝的政制,在「尊君卑臣」與「以法為治」的制度條 件下,給了黃老學「形名」與「法治」理論的發揮空間。
第一節 漢初經濟社會的客觀情勢
經過秦末農民起義和楚漢戰爭後建立起來的漢王朝,它所繼承的天下,實際 上是個爛攤子。無論從政治上或經濟上的形勢來看,對漢王朝都是嚴峻的。政治 權力上的不穩固,使統治者誠惶誠恐;經濟上的匱乏,使統治者無法有為而忐忑 不安,劉邦便曾說:「天下匈匈,勞苦數歲,成敗未可知。」5據《漢書.食貨 志》載:
漢興,接秦之弊,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謹。凡米石五千,人相食,
5 (漢)班固撰:《漢書》,卷 1 下〈高帝紀〉,頁 6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天下既定,民之蓋臧,自天子不能具 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6
由漢初開國之際的經濟情況來看,受到秦帝國的殘酷統治,加上連年戰亂,
社會生產遭受嚴重破壞,易子而食的現象也不是傳聞。面對此一窘境,「反秦之 弊,與民休息,凡事簡易,禁罔疏闊。」7就成了當時社會上的必然趨勢與要求,
也是統治者因應客觀環境所必然採取的措施。因為,天下已經不起再一次的動 亂,身為統治者,施政首要之務就是要穩定政經局勢,其中最關鍵的是要儘速恢 復生產,讓人民有飯吃。從劉邦統一天下後的「罷兵賜復」與「招募流亡百姓」
一系列措施便可以瞭解;
「夏五月,兵皆罷歸家。」詔曰:「諸侯子在關中者, 復之十二歲,其歸 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複故爵田宅,
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民以饑餓自賣為人奴婢者,皆免為庶人。軍吏卒會 赦,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滿大夫者,皆賜爵為大夫。故大夫以上賜爵各一級,其七 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戶,勿事。」8
上述作法,便是要解放勞動力,使之投入生產。因此,為了能儘速恢復與發 展凋蔽的經濟,「清靜」、「無為」與「休養生息」便是統治者外顯於社會的統 治模式與特色;透過與民休息而達裕民置產的目的。
此種客觀上的情勢導致統治者不得不為的措施,正恰好與黃老學的代表著 作 —《黃帝四經》中的相關主張相契合;
[省]苛事,節賦斂,吾奪民時,治之安。無父之行,不得子之用;無母之 德,不能盡民之力。9
行非恆者,天禁之;爽事,地禁之;失令者,君禁之。三者既修,國家幾
6 (漢)班固撰:《漢書》,卷 24 上〈食貨志〉,頁 1127。
7 (漢)班固撰:《漢書》,卷 89〈循吏傳〉,頁 3623。
8 (漢)班固撰:《漢書》,卷 1 下〈高帝紀下〉,頁 54。
9《黃帝四經‧經法‧君正》。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矣。……,毋逆土功,毋壅民明。……。是故王公慎令,民知所由。天有恒日,
民自則之。爽則損命,環(還)字福之。天之道也。10
統治者除了避免苛捐雜政而擾民,最重要的是不要違反人民的農時,並且像 父母疼愛子女般去對待人民,則人民自然努力生產效忠。唯有滿足人民的基本需 求,社會才會穩定,也才利於統治,因此,統治者應當慎令,摒除個人私欲與無 必要的加諸,人民有需求再給予,如此方為統治之道。
統治者除了消極的勿奪民時外,也應當積極節制而適度地運用民力,配合天 時地物,以導引人民投入生產,使人民富足;
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在宜,宜之生在時,時之用在民,民之用在力,力之用 在節。知地宜,順時而樹,節民力以使,則財生。11
劉邦接連的措施,形成了「與民休息」的方針與基礎,隨後的惠帝在蕭何歿 後,任用曹參為新的丞相,《史記.曹相國世家》曾記載:「其治要用黃老術,
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12曹參在新任丞相前,當了九年的齊相,
而其治道在於清靜無為,使人民自定。13在相漢後,一如治齊;「曹參代之,守 而勿失。載其清靜,民以寧一。」14;「舉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約束。」15是以
《漢書.刑法志》載:「蕭曹為相,填以無為,從民之欲,而不擾亂,是以衣食 滋殖,刑罰用稀。」16;《史記‧平準書》亦載:「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 義而後絀恥辱焉。」17
如此,便是《黃帝四經》中所稱:
10《黃帝四經‧十大經‧三禁》。
11《黃帝四經‧經法‧君正》。
12 (漢)司馬遷撰:《史記》,卷 54〈曹相國世家〉,頁 2029。
13 曹參為齊相時,向膠西擅長黃老學的蓋公請教為政之道,蓋公為言治道在於「清靜無為而民 自定」,同上注。
14《史記‧曹相國世家》。
15《史記‧曹相國世家》。
16 (漢)班固撰:《漢書》,卷 23〈刑法志〉,頁 1097。
17 (漢)司馬遷撰:《史記》,卷 30〈平準書〉,頁 142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民富則有佴(恥),有佴(恥)則號令成俗而刑伐(罰)不犯。18
自曹參為相,治術用黃老,五十餘年,統治者皆受其影響,並開創了史書所 稱的文景之治:
及孝文即位,躬脩玄默,勸趣農桑,減省租賦。……嚴懲亡秦之政,論議務 在寬厚……吏安其官,民樂其業,蓄積歲增,戶口寖息。19
漢興,掃除煩苛,與民休息。至於孝文,加之以恭檢。孝景尊業,五六十載 之間,至於移風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漢言文景,美矣!20
錢穆先生曾對漢初的清靜無為政治作了一說明,認為:
漢初政府純粹代表一種農民素樸的精神,無為主義即為農民社會政治思想之 反映。因此,恭儉無為,休養生息,遂為漢初政府兩大信念。因亂後社會經濟破 產,人心厭亂,戰國晚年黃老一派消極思想,遂最先在農民政府裡得勢。21
漢初崩壞的經社情勢,使得統治者不得不採取相應之道;一方面透過「官民 間的無為」— 官不擾民,共求發展生產,富裕民生,達成「民務稼檣,衣食滋 殖」,另一方面,透過「律法上的無為」— 律法的運用,務在寬緩疏簡,達到
「刑罰罕用,罪人是稀」,特別是兩項政綱的一併頒佈,更能促進相互間的交互 影響而收效益彰。雖然以上舉措是漢初統治者為了解決經社窘境而不得不為的統 治模式,然而,這些條件卻在客觀上給了以「無為」和「與民休息」為主要特徵 的黃老思想,提供了良好的外在環境。
18《黃帝四經‧經法‧君正》。
19《史記‧曹相國世家》。
20 (漢)班固撰:《漢書》,卷 5〈景帝紀〉,頁 153。
21 錢穆,《國史大綱》,臺北:商務出版,1994 年修訂 18 版,頁 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