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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檢閱

第五節 災害防救階段之分析

學者指出,多數的研究將重點放在那些明顯的災難上,如交通傳輸系統的重 大意外,諸如齊伯格運輸船沈沒事件、國王地下鐵站大火、查布漢火車意外事件 等。其他的災難分析著重於重大客機墜機及著火意外事件,如英國米德蘭航空墜 機事件。此外,亦有一些研究將重點放在高複雜組織的系統失能現象上,如挑戰 者號太空梭爆炸意外事件。然而,意外事件的調查往往會變調-「是在找個頂罪 的羔羊,而非尋找真正的事發原因」。

對意外事件進行研究調查的動機,亦來自試圖改善災難所帶來的不良影響。

針對災難緊急應變措施及社區應變程序所做的研究,就將其關注的重點放在災難 的防治,及災民的心靈安撫和罪惡感的消彌上。但是,再怎麼樣設計精良的系統,

卻也無法完全避免意外災難事件發生的可能。若研究者僅將其調查重心放在意外 事件的近因上,這將錯失事發的真正原因,這種研究方式僅會增加意外再次發生 的可能性。

誠如 FEMA 首任局長吉弗達所言,危機管理之目標包括處理平時自然和人為 的災難,以及戰時的兵災。他同時認為就總體之觀點來看,危機管理政策不應該 是以單一災難之預防計畫為導向(single hazard program orientation),行政 體系應利用有限的人力資源,綜合考量行政轄區內各種可能產生的危機,而預設 以多目標為導向(multi-hazard objectives)之危機管理政策(詹中原,民 79:

3-4)。

一般而言,危機有如疾病般,是有階段性的發展,可區分為:

(1) 潛伏期(prodromal crisis stage)

(2) 爆發期(acute crisis stage)

(3) 後遺症期(chronic crisis stage)

(4) 解決期(crisis resolution stage)

潛伏期就是警告期,又稱作「事件發生前」的階段,在問題未爆發形成嚴重 的危機時,找出問題點加以處理,這常常成為組織尋求「生機」之成敗的關鍵。

處理潛伏期的危機,不但簡易而且效果最好,也能達到防範未然的效果,就是 預防勝於治療。一旦進入爆發期,就是一般人所認知的危機時期,既然危機已發生, 這階段處理的關鍵在於儘量控制危機,避免危機發展的速度和強度如雪崩一樣決 且強。危機爆發後所隨之而來的是許多的後逍症,是所謂的後道症時期,這段時期 也是恢復、善後、療傷止痛的時期,此時政府部門應分析危機發生的問題點,有些 危機並非突發性,而是醞釀許久、待伺機爆發出的,所以探究危機的肇因癥結,方 能採取適時的補救措施。如果處理得宜危機就解決,倘若補救不足則反致問題的 惡化與蔓延(詹中原,民 88:17-18)。

進一步從公共政策階段的角度來看,「整合性危機管理系統」(IEMS)即是 以多目標途徑為主要考量,其基本假設在於各類型的危機均有共同的危機特性。

因此 FEMA 在運作過程上所提倡的此套系統強調建構一種單一而彈性的運作能 力,能因應各類型之危機(single flexible system capable of adjusting to many kinds of hazards)。IEMS 將危機管理分為以下四大階段的政策規劃及執 行過程(詹中原,民 93):

(一)紓緩政策(mitigation policy)—此一階段之政策包括規劃足以減輕災難 損害之各種因應措施。危機管理中之紓緩性政策可分為兩種類型(1)結構 性(structural)—例如推動興建水壩防洪計畫、改善鎮暴裝備及技術計 畫等;(2)非結構性(unstructural)—如研擬房屋建築法規增強抗震能 力,訂定災難保險給付規則,規劃土地(或山坡地)使用規則,及改革獎 勵及處罰性稅制誘因(tax incentives and dis-incentives)。

(二)準備政策(preparedness policy)—此類行政策主要是在發展因應危機的 運作能力。其計畫包括(1)設計危機運作計畫,(2)建立危機資訊溝通網 路,(3)建立緊急事件處理中心,(4)設立危機警報系統,(5)緊急事件 處理人員訓練計畫及模擬,(6)資源管理計畫。

(三)回應政策(response policy)—此一階段的政策特色在於強調當危機已無 可避免地轉換成災難時,所應採取之行動。例如(1)醫療救援系統,(2)

緊急事件處理中心之運作,(3)救難及撤離計畫,(4)災民收容,(5)第 二波災難發生可能性預防措施等。

(四)回復政策(recovery policy)—短程回復政策包括重建基本民生支援系統,

例如將水源、電力恢復至最起碼之運轉程度。而就長期回復政策言應重建 交通運輸系統、污染放射物之控制、疾病衛生控制等。

學者努納梅克(Jay Nunamaker)(詹中原,民 88:13-14)將危機發展的三 階段,即危機爆發前階段、危機發生期間及危機解決後等三個階段為探討指標,

然後依此指標來分別規劃各階段所需的管理活動,並建構動態管理模式,此三階 段的內涵分述如下:

(一)危機爆發前(災前)的活動

主要是負責協助組織對危機情境作預期,並在危機發生前即將危機予以消 弭於無形。此階段的活動包括:建立危機計畫系統、危機訓練系統、危機感應系 統等,並成立危機知識庫,負責危機相關情境的草擬及推演。

(二)危機爆發時(災中)的活動及設備

主要在對危機管理小組提供相關的支援,如重要訊息及資源等的提供。此階 段的執行機構大致可分為:

1.危機指揮中心:負責各項指派事宜及處理工作,由決策者及其幕僚、危機 處理小組、危機處理專家等三個單位所組成,即一般學者所稱的「危機管 理小組」。

2.危機情境監測系統:負責對危機的發展狀況作追縱,並向危機指揮中心內 的決策者作報告。

3.危機資源管理系統:負責有關解決危機時所需資源的安置、分配及取得等 任務。

(三)危機解決後(災後)的活動

對組織的執行績效工作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對目前危機管理過程的修 正參考。此階段的主要任務計有:1.成立評估調查系統,確認危機的成因;2.加速 復原工作的進行;3.繼續推展下一波的危機管理計畫。

綜合上述之探討,本研究將災害防救之重要階段區分為「災害預防」、「減 災」、「救災準備」、「災害救治」,以及「災後回復」等五個重要面向,以下進一 步分別探討各階段重要之內涵。

(一)災害預防:指提供即時避免災害負面影響的活動及將相關環境、科技及生 物災難之發生減至最低的方法。

(二)減災:指採行結構的或非結構的方法以限制天然災害、環境惡化及科技災 害的負面影響。

(三)救災準備(Lerbinger,1997,69-75;李小梅 p.63):本階段主要是在發展、改 進因應危機的運作能力:

1.設計緊急應變計畫:緊急應變計畫應包括行動計畫、溝通計畫、防災演習及確 立基本關係。準備好應付「假如…,則…」的工作是緊急應變計畫的核心,其 權變性與危機的類型、嚴重程度有關,不同的危機類型,嚴重程度,處置方式

也有所不同。

2.早期警報系統:預警能使人們採取不同的預防措施,減少生命財產的損失,例 如窗戶在災害尚未發生前的加板裝釘,家具和其他用品可以先行搬移至較安全 的地方。

3.教育:政府官員努力防止傷亡需要各個團體負責人、社會大眾的合作,政府應 該給予民眾現有計劃與如何準備因應緊急狀況的相關資訊,例如在危機發生 前,使大眾了解社區緊急運作計畫和緊急事務處理單位的合法性,並促使民眾 積極參與計畫之擬定。

4.媒體:大多數組織負責人和政府官員都對媒體採取敬而遠之態度,但緊急處理 計畫之籌備工作不可避免的需要與媒體充分合作,媒體部但提供了一套無價的 網絡對社會大眾施以災前教育,於災害過程中或之後,也提供資訊、忠吿和救 援,減緩災害帶來的衝擊。

5.演練:危機中蘊藏機會,危機中也潛伏危險,緊急應變計畫與演練是轉危為機 的關鍵所在。同時,緊急應變計畫需要持續的訓練與練習,而偽裝災難發生、

模擬情境及角色扮演都是十分有用的技巧,組織成員不但要經常演習,並應將 之視為日常生活的一部份。

(四)災害救治(李小梅 p.63):此一階段在於災難發生後,立即採取行動以減 低危險,致力拯救生命,使損害減至最低,即所謂「停止出血」:

1.隔離:危機猶如一種傳染病,防止傳染病的流行,要先隔離傳染病人;為了不 讓危機影響別的事物,必須隔絕危機,將日常事務與處理危機的兩組人馬分 開。集體行為研究顯示,人們在劇烈的災禍衝擊後之行為通常是衝動且情緒化 的,對於情況的不確定導致不安全感和無助感,會因個人不知道怎麼應付或該 採取什麼行動而惡化、蔓延。

2.媒體:讓社會大眾知道災難侵襲後該採取的步驟,例如新聞媒體可以告訴民眾 哪條路封閉?哪裡可以得到必需用品?是媒體的責任之ㄧ,而避免新聞媒體惡

意比較、指責所產生之後遺症,是組織應該密切關注的課題。

3.社會控制:為達到此目的,軍隊、警察和國家其他守護單位都必須嚴格的維持 法律和秩序方能奏效。

(五)災後回復(李小梅 p.63):危機管理的最後階段是「利用現有大量的檸檬 榨檸檬汁」(美諺:檸檬係指不好的事)如果組織正確無誤地執行前述幾個步 驟,未讓危機更形惡化,那麼在本階段則有機會回收部份損失,並且能開始修 補之前的混亂。

努力復原的目的在於穩定災區、確定生命維持系統再運作無虞,讓災區盡速 恢復常態的活動,並避免二次傷害。總之,緊急應變計畫因應和復原需要整個社 區、功力和私人團體的參與,其中政府官員在發展政策和計畫尚有處理危機和災 難的主導權,而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應該提供人道服務,並負起最終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