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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國長期照顧發展概況

第二節 照服員勞動條件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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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負擔。如此身心俱疲的情形下,提供的服務品質也容易出問題。

另居家服務工作,則依服務個案多寡,針對單一個案提供一對一服務,服務 時數1至4小時左右,且大多是承接當地社會局的個案,當民眾有服務需求提出申 請時,由當地的區公所、衛生所、福利中心及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進行評估需求,

再派案到各單位。基本上每個單位都有其負責的主責區與支援區。當接到個案後,

會由居家服務督導員進行評估與訪視,如果人力不足會轉介給其他支援單位。居 家訪問評估完確定可以定案後,擬定居家照顧服務計畫,並與個案家屬簽定契約 提供服務。照顧服務員則視自己需求與督導員協調派案情況,每天接的照顧服務 員與時數並不相同,比較具彈性。

另外,長期照顧的工作內容的繁重是照顧服務員多數的心情,相較於其他的 照顧工作,往往辛苦許多,照顧服務員的督導通常為社工員或護理人員,主要的 工作在處理排班及調班的事情,或照顧服務員與個案發生爭議事件。個案的特殊 狀況亦常讓照服員身心疲累,如照顧過動兒的小孩或體重過重的老人,洗澡、翻 身皆相當吃重,易發生職業傷害,受傷也只能自己承擔,有受訪者表示很擔心自 己年老後,這些職業病會嚴重影響自己的老年生活。

第二節 照服員勞動條件與權益

壹、 工作時間

根據勞動部的解釋,所稱「工作時間」係指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於雇主 設施內或指定之場所提供勞務或等待提供勞務之時間。勞工無法從雇主之指揮監 督脫離,且自由利用之時間,仍應算入工作時間計算。部分社會福利服務機構認 為,其提供受照護對象 24 小時全年無休之生活照顧及輔導服務,機構地點多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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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偏遠地區,三班制相對頻繁的交接,恐造成受照護對象之身心不穩定,故機構 亦多有採二班制方式排班之情形,惟依現行審查指引之工時標準,實務執行有窒 礙難行之處。近來非營利性社會福利安置機構認為現行審查指引之工時標準,實 務執行上有窒礙難行之處,而老人服務機構主要係協助政府推動弱勢者照顧政策,

提供安置對象 24 小時全年無休之生活照顧及輔導服務。夜間照顧人員於機構內 之休息時間,是否納入工作時間計算,時有爭議。為因應勞動基準法工時規定,

恐將相對增加人事成本,影響社福機構之長期發展。為瞭解非營利性社會福利安 置機構適用勞動基準法工時規定之困難,以協助釐清並解決實務執行問題,為使 社會福利服務業能順利適用該法,勞動部已指定其為適用該法第 30 條之 1「4 週 彈性工時」之行業,爰社福機構得依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之 1 規定變更工作時間,

且於例假事項不受第 36 條限制

原則上公部門照顧機構工時排班制度,與民間照顧機構相同,均為日夜輪班 照護服務,但按勞基法第 30 條第 1 項工時規定,勞工每週工時總時數 40 小時;

但同法第 84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責任制專業人員,

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之工時制度,不受同法第 30 條規定之限制。爰原行政院 勞工委員會 100 年 11 月 17 日勞動 2 字第 1000133004 號函訂定社會福利服務機構 監護工工時審核之參考,以供審核工作時數之依據,其中適用勞基法之照服員責 任制工時參考時數規定,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10 小時,連同延長工作時 間,1 日不得超過 12 小時。1 個月(4 週)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 過 240 小時。不過由於公部門照顧機構工時制度多數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 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僅有部分人員如技工工友適用勞基法,故目前多數公部門 為求制度上統一,工時制度仍以實施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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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月僅能領兩萬元左右,造成不少人受訓後不願投入產業,導致人力缺口嚴重。

政府長照制度努力目標,月薪至少要 3 萬元起跳。目前接受照護服務員職前訓練,

但訓後實際投入產業的人力之比例相當低,而未投入照服員工作,薪資偏低是不 願投入照服員產業的主因,也導致有需求的家庭,只能選擇外籍看護工,壓縮本 國勞動市場,造成惡性循環。目前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人力不足始終是問題,照服 員人力也將採取多元,除了國內現有老人福利服務相關科系以外,包括中高齡二 度就業、新住民甚至年輕男性工作者都將是人力來源。

根據 Atchison(1998)的研究顯示,照顧服務員雖不滿意薪資,甚至認為他們 的薪資與工作內容、責任不成比例,但事實上,工作人員考量的是機構能否提供 多樣性的福利。為了吸引年輕人投入照服員行業,有些老人福利基金會已將照服 員考過證照者,得領取較高薪資,並將「照顧服務員」改稱為較好聽的職稱,如 照顧秘書,並使其有升遷制度,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照顧助理」則月領薪資較 低;另有相關專業背景但技術稍不純熟的照顧助理,月領薪資稍微高一點,一旦 可以有升等機會,過關後就成為照顧秘書。其效果果然吸引不少大專畢業的年輕 人加入。

參、 職業安全衛生

上述照顧服務員大多屬中高齡就業人口,因需幫老人移位,多屬重度負重工 作,易造成脊髓彎曲、腰部痠痛、手臂痠痛等職業病,而幫個案移位而造成傷痛 主因係長者體型肥胖過重。另有時需協助老人翻身拍背,容易造成下背疼痛、肌 肉痛,或是膝蓋及小腿部位酸痛、肩膀的不舒適等。下背痛,俗稱之腰痛,常發 生於舉重物、扭腰、前彎腰之後。又在長期與病患直接皮膚接觸的長照機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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疥瘡傳染病雖然不會致命,但影響勞工與家屬身心甚鉅。從文獻得知,照顧工作 的體力負荷與肌肉及骨骼傷害,在照顧服務員最常發生的職業病中,多為肌肉骨 骼方面之傷害,例如提重及負重工作、不良動作及姿勢等,由於照顧工作必須長 時間為老人翻身、按摩、拍背及上下床移位,造成腰背部、肩膀、膝蓋和手腕等 部位的痠痛之職業病。這些傷害不僅影響照顧服務員身體機能,更可能造成長期 工作失能,而影響其他工作領域的就業機會。另照顧服務員很容易在上下班途中 或工作職場內,遇到一些事故傷害;在機構中的照顧服務員,常在通勤途中發生 一些小車禍碰撞,騎機車摔倒受傷,以及輕微骨折的經驗。同時也因輪值夜班的 緣故,在下班後容易精神就差,等紅燈睡著因而提高肇事的風險(邱政勛,2012)。

徐儆暉(2008)則發現照護機構常見的員工得到傳染病的感染,例如體液的傳播病 原、結膜炎、巨細胞病毒以及白喉疾病等。此外,照顧服務員常會眼睛疲勞,或 眼睛乾燥、癢或刺激。另最常見的呼吸道症狀為喉嚨乾澀,其次為鼻塞、流鼻水 或鼻竇炎,此兩種症狀如眼睛疾病與呼吸道症狀,常在女性照顧服務員身上發生;

又上述背部、脖子與肩膀僵硬疼痛,以及頭痛,亦為女性員工較常見的職業病。

從王佳雯(2010)等學者提出的照顧老人職場問題,例如身體暴力、霸凌與騷 擾等問題,亦是照顧工作中常見的職業危害;又服務員因接觸服務對象的生活領 域,比較容易有遭受性騷擾的風險(楊培珊,2000)。另根據研究發現,無論是在 機構或居家服務,女性照顧工作者大多有被性騷擾的經驗,包括言語騷擾或是肢 體上的碰觸。照顧服務員也常受到面臨傳染性疾病的風險,係因機構照顧模式屬 於團體生活,容易有傳染性疾病造成大規模傳染,例如有結核病的病患,照顧服 務員會擔心把傳染病帶回家影響到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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