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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個案機構及其人力運用狀況

第二節 臺北市政府老人照顧機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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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失能,故該院成立醫療所以減少養護轉介,至 96 年 9 月 11 日廣慈博愛院裁 撤後,該院成為臺北市唯一公辦公營公費之老人安養機構。惟臺北市近年來致 力於推動社區化、在地老化、居家服務等相關社區性老人福利,以致進住安養 機構人數逐年下降。另在院院民嚴重老化,安養及養護之照顧類型無法提供院 民在院老化之需求,需增加照顧類型因應。自 97 年起著手機構轉型規劃作業,

對於輕度失能及視障之院民專區照顧,以提供較妥當之照顧服務。為因應高齡 化社會失能老人人數增加,故規劃機構轉型以因應社會發展,於 101 年專案簽 報上級市政府核定由安養護機構轉型為安養、養護、失智、長照等 4 種類型之 多層級功能之照顧機構。

第二節 臺北市政府老人照顧機構比較

臺北市老年人口數已逐年攀升,至 105 年已突破 40 萬,因設籍人口數約 270 萬人,故老年人口比率已達聯合國定義之「高齡社會」標準,目前臺北 市計有 112 間老人福利機構中,屬於公立或公設民營的僅有 5 間,目前公辦 公營機構有兩間,分別為「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老人自費安養中心」;而在公設民營機構方面分別為「臺北市文山老人安 養護中心」、「臺北市兆如安養護中心」及「臺北市至善老人安養護中心」。

壹、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老人自費安養中心為臺北市唯一公辦公營的自費老人福利機構,現為 公辦自費安養模式,位於臺北市文山區,成立於民國 72 年,松柏樓設於 72 年啟用,設有單人房 54 間,雙人房 42 間,安置 138 人,長青樓設於 8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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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設有單人套房 180 間,雙人(夫婦)房 30 間,安置 240 人。該中心 係屬安養機構,共計可安置 378 位長者,該中心掌理老人安養服務,提供 實質生活、精神活動、文康娛樂、健康指導及專業服務等事項,以業務性 質觀之,中心業務職掌服務進住中心之老人,申請者應具備年滿 65 歲以上、

現戶籍登記在臺北市,未患法定傳染病,精神病或其他嚴重疾病,且其健 康狀態足以自理生活者等入住條件。因中心收容對象係能自理生活之老人,

中心僅需提供住宿服務、膳食服務、醫護服務、緊急送醫服務、社交活動 服務、日間照顧服務即可滿足住民需要;部分失能長者亦自備看護照顧。

該中心現住長者大部分是軍公教退休人員或眷屬,家庭支持體系多完善,

大多數長者有足夠退休金、儲蓄或有親友奉養接濟,經濟來源無虞。

貳、 兩家公立老人福利機構人力運用差異

兩家公立老人機構分別設置在北投、文山區,浩然敬老院主要收容無 直系血親、無財產的六十五歲以上低收入戶,全程免費,並視經濟情況提 供零用金,但入住條件相對嚴苛,另一家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年滿 65 歲以上,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健康狀態足以自理生活,具備繳費能 力,均可入住。凡設籍北市並實際居住的 65 歲以上長者,只要身體健康可 自理生活,並且無法定傳染疾病,兩家公立老人機構之差異,詳如表 3-1:

表 3-1 臺北市兩家公立機構服務類型及人力運用差異表 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浩然敬老院 類型 自費安養機構 公費多層級照顧機構 服務 提 供 進 住 中 心 老 人 生 活 照

顧、文康活動、健康指導及相

自 101 年起由安養護機構轉型為 安養、養護、失智、長照等 4 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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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兩家公立機構 106 年官方網站之公布資料 由上表得知,浩然敬老院比較老人自費安養中心在照顧服務方面,法 定人力密度比例需求較高,目前核定安養 241 床、養護 159 床(其中含管路 30 床),機構轉型建構多層級照顧機構之安養 195 床、養護 151 床、長照 30 床、失智 24 床,故所需照顧服務及護理人力較多。由於目前政府因長照 政策方針已改變過去偏重機構照顧之政策,而開始發展以居家支持為主的策略。

故各級政府之推動方向也會以居家照顧及社區照顧為主,機構照顧為輔,發展 多層級照顧服務系統;因此,為滿足居住機構之老人多元需求,老人福利機構 依老人需求提供機構式服務:住宿服務、醫護服務、復健服務、生活照顧服務、

膳食服務、緊急送醫服務、社交活動服務、家屬教育服務、日間照顧服務、其 他相關之機構式服務;浩然敬老院朝向安養機構轉型為老人長期照顧機構以結 合家庭及社區生活為原則,並支援居家或社區服務。

參、 臺北市公設民營機構簡介及其人力運用特性

公設民營係指政府提供土地,建物及設施設備等,委託民間經營辦理提供 服務,而硬體設備的所有權仍然歸政府部門,而硬體設備的經營管理權責交給 民間福利機構管理;另政府除了收取權利金或回饋金之外,民間機構也要自行 負擔其風險。以下簡介臺北市三家公設民營老人照顧機構基本資料:

一、 臺北市兆如老人安養護中心

臺北市兆如老人安養護中心係由台北市政府籌建,為感念徐李兆如女士的 慷慨捐地,故以「兆如」命名,自民國 88 年成立,90 年後以公設民營模式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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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恆安老人養護中心經營管理,其照顧服務模式為一綜合型 多層級老人照顧機構,提供安養、養護、長期照護、日間照顧服務模式,並依 老人照顧需求之差異,施行分區分級照顧服務。收容對象為設籍臺北市一年以 上,年滿 65 歲,具生活自理能力,無開放性傳染病、精神病,另申請養護或長 期照護服務者,需為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須依賴他人協助或管路留置之長者。

二、 臺北市至善老人安養護中心

臺北市至善老人安養護中心為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天主教耕莘 醫院辦理的公設民營老人福利機構,自 93 開始營運,臺北市政府為推動優質之 長者照護服務,並落實就地安老及照護社區化,設計完善的多層次安養護型式 的至善老人安養護中心,位處陽明山,提供有雙人安養房,讓夫妻、兄弟及姐 妹等具有親屬關係之長者可同居共住,並規劃懇親客房供家庭成員短期入住來 陪伴長輩,讓入住長輩能與家人維持良好互動。申請入住資格為年滿 65 歲以上,

戶籍設於台北市滿一年,無法定傳染病之長者。又安養服務,以能自我照顧、

具生活自理能力或輕度失能長者為主要服務對象;養護服務,經認定之專業人 員評估為中度以上之失能長者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長者,以無生活自理能力 且專業性護理服務需求低之長者為主。

三、 臺北市文山老人養護中心

財團法人獎卿護理展望基金會自 86 年起在台北地區提供居家護理服務,因 應社會需求發展成為多元化經營的一個機構,於 90 年參與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文 山老人養護中心委託民間辦理,為台北市第一個公辦民營的養護合併日間托老 之機構,提供養護日照型 46 床,日照 20,收留全日養護資格,為設籍台北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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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月以上,年滿 65 歲以上,無精神病或傳染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者。收留日 間照顧資格,為設籍台北市年滿 55 歲以上,無精神病或傳染病之輕中度失能者。

上述臺北市三家公辦民營老人機構之差異,整理詳如下表 3-2:

表 3-2 臺北市公設民營老人照顧機構之差異表

機構 服務類型 收費標準 收容人數

兆如 安養、養護、長照 安養單人房:

24,200 元/月 安養雙人房:

33,400/月 養護床位:

25,000 元/月 長照床位:

29,000 元/月

(以上均含伙食)

安養 176 床 養護 189 床 長照 88 床

至善 安養、養護、長照 安養單人房:

24,000 元(10 坪)/月 35,400 元(15 坪)/月 安養雙人房:

34,000 元(10 坪)/月 39,800 元(15 坪)/月 養護床位:

30,000 元/月 長照床位:

35,000 元/月

(以上均含伙食)

安養 153 床 養護 237 床 長照 82 床

文山 養護、日間照顧 無公布資料 養護 46 床 日照 20 床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三家公設民營機構 106 年官方網站之公布資料 綜上,公辦公營機構與公設民營機構在人員的運用上都需要符合法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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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十五。

人力 運用 差異

照顧人力可以運用外籍勞工從 事服務,公設民營機構利用聘 請外籍勞工的方式,且聘用外 籍勞工可以使機構在人事費用 負擔降低。

照顧人力有技工工友及約顧服 務人員,僅得進用本國籍,且 年齡受 65 歲限制,不能有雙重 國籍,故新住民(如外籍配偶) 除非願意放棄原來國籍,否則 不能擔任公職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