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福祉科技服務及產品認證標準
第五節 照護機器人檢測與驗證標準
壹、照護機器人相關標準緣起
一、國際標準對機器人的定義
機器人在日本稱為自動裝置,依國際標準的定義,機器人具有程式化、自主性及任 務目的等三項涵義。
1.ISO 8373:2012 Robots and robotic devices-Vocabulary
Robot:actuated mechanism programmable in two or more axes with a degree of autonomy, moving within its environment, to perform intended tasks
2.ISO TC 299
Robot:programmed actuated mechanism with a degree of autonomy, moving with its environment, to perform intended tasks
二、機器人的時代趨勢
機器人隨著科技的發展,為精密機械、集成電路及人工智慧的融合,從工業用演化 為服務型機器人。
表 3-2 工業用與服務型機器人的差別
工業用機器人 服務型機器人
工作環境 概定環境 充塞各種資訊的環境
使用族群 專業人員 未受特別訓練的一般大眾,乃至需要特別協助者 安全性能 取決於機器本身 基於人機互動
工作概況 區隔人員與機器 人員與機器有密切互動 機械設計 特定任務導向 廣泛任務與使用者導向 目標對象 無生命之物業 有生命之人員
資料來源:王仁杰工程師,2017/07/22。
貳、照護機器人安全性標準
一、照護機器人安全性標準的需求
6 王仁杰工程師,工業技術研究院量測技術發展中心,照護機器人檢測與檢證標準,2017 智慧化輔具 技術趨勢及應用發展國際研討會,2017/07/22。
1.機器人被設計成與人有緊密互動之際,安全將是最重要的考量。
2.定義並達到真正的安全。
3.以往的工業機器人標準,並沒有對人機密切互動的情況加以詳細規範。
4.製造商必須在與人相關安全的風險評估上耗費大量資源,並且承擔極大的安全風險。
二、照護機器人標準制定
1.國際標準化組織於 2006 年開始制定
2.2014 年,發布 ISO 13482:2014 Robots and robotic devices –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ersonal care robots
3.中華民國標準檢驗局(2015):CNS15789「機器人及機器人裝置-人員照護機器人之 安全要求」
三、預定用途與風險評估
1.提供人類服務並改善使用者生活品質
2.依 ISO 12100:2010 Safety of machinery – General principles for design – Risk assessment and risk reduction 做風險分析
3.考慮各種可能之危害,作為安全檢測與評估的參考依據 4.風險種類:
(1)機器人系統架構的安全要求
(2)機器人與人類密切互動的安全要求
參、照護機器人系統架構的安全要求
一、機器人系統架構
1.機械力學:位置、速度、動量、施力、壓力、振動、聲音。
2.電磁學:電性、電磁干擾、電磁相容性、靜電放電、以及輻射。
3.材料與環境特徵:極端溫度的影響、對化學物質的腐蝕反應、防塵防水、以及耐久度。
機械力學及電磁學相關安全要求,多為工業時代的既有標準,標準項目鉅細靡遺。
二、照護機器人相關安全要求
照護機器人相關安全要求
4. 噪音排放標準:ISO 1996-1、ISO 1996-2、ISO 3740、ISO 11200、ISO/TS 15666、
ISO 15667
5. 噪音設計:ISO/TR 11688-1、ISO/TR 11688-2 6. 噪音量測與查證:ISO 4871、ISO 3746、ISO 11202 7. 氣壓設備:ISO 4414;液壓設備:ISO 4413
電 磁學
1. 電池充電:IEC 60204-1、IEC 60335-2-29、IEC 60529、EN50272 2. 充電接點:IEC 60204-1、IEC 61140、IEC 60335-2-29、IEC 61851 3. 電氣設備:IEC 60204-1、IEC 61140、IEC 60529
4. 靜電放電:CNS 14676-2、IEC 61000-4-2、ISO 7176-21
5. 電磁干擾:IEC 61000-6-1、IEC 61000-6-2、IEC 61000-6-3、IEC 61000-6-4、IEC 60204-1、IEC/TS 61000-1-2、IEC 62061:2012
6. 雷射:CNS 15016-1、IEC 60825-1
7. 光源(非雷射):CNS 15592、IEC 62471 8. 游離輻射:ISO 2919、ISO 3925、ISO 14152 材料
3. 防粉塵(IP 6X)、防沙粒(IP 5X)、與防水(IP X6):CNS 14615、IEC 60529 4. 油漆及亮光漆劣化評鑑:ISO 4629
8. 接觸與碰撞(5.10.5、5.10.8、5.10.9、6.5.2、6.7)
9. 穿戴或卸下拘束型身體輔助機器人時之不穩定性(5.10.6)
第 六 節 行 動 應 用 App 基 本 資 安 自 主 檢 測 制 度
參、行動應用 App 自主檢測制度運作架構
圖 3-3 行動應用 App 自主檢測制度運作架構
8資料來源:經濟部,2017/01。
肆、資安規範與檢測基準 V2.0 文件架構
檢測基準之安全等級依據資安規範技術要求事項,初級無連網之基礎功能,以自動 化檢測為主,檢測項目共計 6 項;中級(含初級) 連網及認證,以人工檢測為主,檢測 項目共計 25 項,高級(含中級) 付費資源,以人工檢測為主,檢測項目共計 29 項。
依據「經濟部 4G 智慧寬頻應用城市補助計畫-專案契約書」核定函說明,針對(六) 資訊安全部分:業者所開發或對外提供服務之行動 App,須符合工業局所公告之「行動 應用 App 基本資安規範」,並依據「行動應用 App 基本資安檢測基準」,於對外公開提供 服務前取得第三方檢測單位之檢測通過證明。
8 經濟部,行動應用App基本資安自主檢測制度介紹,2017/01。
表 3-4 行動應用 App 基本資安各級檢測項目表
第 七 節 遠 距 生 理 資 訊 傳 輸 驗 測 規 範
9壹、背景與目的
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改變了人口年齡結構,也促使醫療服務的重點由急症救治,
逐漸以慢性疾病治療與健康照護為主。由於慢性疾病需要長時間對於病況進行定期監 測,以達到提早發現、提早治療的目的,降低日漸龐大的醫療成本之支出。因此衛生福 利部(以下簡稱 衛福部)於民國 97 年 1 月正式開辦「遠距照護試辦計劃」,建置以 居家/社區式和機構式二類遠距健康照護服務模式,發展創新之科技化照護服務,期望 帶動健康照護產業相關領域市場發展。
為推廣遠距健康照護服務,鼓勵健康照護相關產業共同投入,衛生福利部於 102 年 規劃遠距生理資訊傳輸驗測機制,建立資訊傳輸驗測標準作業流程,並於 103 年委託遠 距健康照護服務發展計畫專案辦公室(以下簡稱 PMO)依「遠距生理資訊傳輸設備驗證測 試規範白皮書」,進行一系列遠距生理量測設備(以血壓、血糖量測設備為主)、訊息平 台、服務平台之驗測,確認可達到確保會員生理量測資訊傳輸即時性及正確性,以此篩 選出優質生理量測設備設計/生產/行銷廠商、遠距生理量測設備與遠距健康照護服務平 台。
為將遠距健康照護服務範圍擴展延伸至各縣市,103 年衛生福利部委託 12 縣市衛生 局於公眾場所設置遠距生理量測服務站,提供社區民眾(會員)優質、便利的雲端健康管 理機制,並針對獨居老人(會員)特定族群提供居家式生理量測服務,協助熟悉並使用遠 距健康照護服務,而上述通過驗測之設備、平台服務廠商,皆可作為各縣市衛生局進行 遠距健康照護專案合作之參考。
為加速提升會員健康,並將照護對象擴大至糖尿病病患,衛生福利部 104 年度規劃 導入穿戴式生理量測設備(智慧手環/智慧手錶)於遠距健康照護服務中,PMO 持續完善遠 距生理資訊傳輸驗測機制,規範中納入穿戴式設備類別、資料類別、資料定義、傳輸規 範命名標準、傳輸安全規範、資料傳輸流程等,補充會員註冊認證、資料傳輸、資料交 換、資料檢核、設備驗測等內容修訂規範為「遠距生理資訊傳輸驗測規範 2.0」。
9 衛生福利部,105年度遠距健康照護服務發展計畫-專案辦公室,遠距生理資訊傳輸驗測規範2.0,
2016/12/01。
本文件即在向各有意參與建置各縣市遠距健康照護服務專案之廠商,說明在參與各 生理數據蒐集平台建置前,如何通過生理量測資訊傳輸驗測標準及程序,讓會員透過 APP、資訊傳輸盒、健康照護服務平台,將生理量測數值上傳到衛福部遠距健康照護服 務平台,以作為各縣市衛生局選擇合作單位之參考。
一、遠距生理量測設備與資訊傳輸盒組合傳送資料至生理數據蒐集平台 資訊傳送架構
規格項目 規格內容
設備驗證測試 量測血壓、血糖之生理量測設備需具備衛福部TFDA許可 證(ex:衛署醫器陸輸字第號)
使用環境 需符合台灣地區氣候使用環境。
記憶功能 生理量測設備須具備多組單次生理量測資料記憶容 量;若申請組合為多人共用生理量測設備組合,則記憶 生理量測資料時,也必須同時儲存該會員身份識別資料 (身分證字號或身份辨識唯一識別資料),以資區分不同 會員資料。
會員簡易身份辨識 必須具備會員簡易身份辨識之功能,包括但不限於以 RFID讀卡機、指紋辨識模組、手動輸入,或其他類型身 份辨識機制,以資辨識不同會員身份。
上傳功能 資料傳輸盒須可透過網際網路與生理數據蒐集平台介 接,具備自動上傳資料功能
補傳功能 當無法連接生理數據蒐集平台時,須自動儲存生理量測 資料。當恢復與生理數據蒐集平台連線時,需能將所儲 存的資料繼續上傳。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2016/12/01,本研究製表。
二、藍芽/ANT+遠距生理量測設備與衞福部公版/廠商加值 APP 組合傳送資料至生理數據 蒐集平台
資訊傳送架構
規格項目 規格內容
設備驗證測試 量測血壓、血糖之生理量測設備需具備衛福部TFDA許可 證(ex:衛署醫器陸輸字第號)
使用環境 需符合台灣地區氣候使用環境
藍芽/ ANT+規格 藍芽規格至少需為藍芽 3.0(或)以上,或具備ANT+模組 記憶功能 生理量測設備或APP須具備多組單次生理量測資料記憶
容量;若申請組合為多人共用生理量測設備組合,則記 憶生理量測資料時,也必須同時儲存該會員身份識別資 料(身分證字號或身份辨識唯一識別資料),以資區分不同 會員資料。
會員簡易身份辨識 必須具備會員簡易身份辨識之功能,包括但不限於以手 機IMEI碼、指紋辨識模組、手動輸入於APP畫面,或其他 類型身份辨識機制,以資辨識不同會員身份。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2016/12/01,本研究製表。
三、3G/4G/WiFi 遠距生理量測設備傳送資料至生理數據蒐集平台 資訊傳送架構
規格項目 規格內容
設備驗證測試 量測血壓、血糖之生理量測設備需具備衛福部TFDA許 可證(ex:衛署醫器陸輸字第號)
使用環境 需符合台灣地區氣候使用環境
3G/ 4G/ WiFi 生理量測設備須具備 3G/ 4G或WiFi 直接連結網際網 路
記憶功能 生理量測設備需具備多組單次生理量測資料記憶容量;
若申請組合為多人共用生理量測設備組合,則記憶生理 量測資料時,也必須同時儲存該會員身份識別資料(身 分證字號或身份辨識唯一識別資料),以資區分不同會 員資料。
會員簡易身份辨識 必須具備會員簡易身份辨識之功能,包括但不限於以 RFID讀卡機、指紋辨識模組、手動輸入於生理量測設備 劃面,或其他類型身份辨識機制,以資辨識不同會員身 份。
上傳功能 生理量測設備須可透過網際網路與生理數據蒐集平台 介接,具備自動上傳資料功能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2016/12/01,本研究製表。
四、生理數據蒐集平台與健康照護服務平台間資料交換 資訊傳送架構
規格項目 規格內容
使用環境 需提供傳輸層安全協議(TLS) 1.3網際網路連線,並具備固定網 際網路Public IP
服務 生理數據蒐集平台:提供遠距生理量測資料蒐集、儲存、彙 整等功能,
健康照護服務平台:提供會員彙整各生理數據蒐集平台資料 功能、會員遠距健康照護服務等功能
健康照護服務平台:提供會員彙整各生理數據蒐集平台資料 功能、會員遠距健康照護服務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