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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專案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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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實例驗證與分析

4.7 營建專案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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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性分析

政府採購法、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委託專案管理模式之 工程進度及品質管理參考手冊、加強公共工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作業要點、契約規定、業主、PCM、統包商等觀點為勞工安全衛 生計劃,國內營建工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其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勞 工委員會,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 1 條規定,為防止職業災害,

保障勞工安全衛生,特制定本法,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有效管理 營造工地,並特別訂定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其第 3 條規定,

一切有關安全衛生設施,雇主應切實辦理,並應經常注意與保養 以保持其效能,如發現有異常時,應即補修或採其他必要措施;

如有臨時拆除或使其暫時失效之必要時,應顧及勞工安全及作業 狀況,使其暫停工作或採其他必要措施,於其原因消失後,應即 恢復原狀,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6 條規定,雇主對於營造工 作場所,應於勞工作業前,指派勞工安全衛生人員或專任工程人 員等專業人員實施危害調查、評估,並採適當防護設施,以防止 職業災害之發生,依規定應有施工計畫者,均應將前項防護設施 列入施工計畫執行,勞動檢查機構,將依據施工計劃,不定期執 行檢查,經導引分類辨認,適用性分類 3,如表 4.30 所示。

表4.30 安全規劃適用性分析表

分 類 適用性分析

政府採購法 3

其他法令 3

契約 3

業主 3

PCM 3

統包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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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環境規劃環境規劃環境規劃環境規劃 一、分類摘錄

將收集之資料進行逐字比對後,摘錄與「環境規劃」相關重 要敘述句,並依據分類架構進行分類,如表 4.31 所示。

表4.31 環境規劃分類摘錄表

分 類 摘 錄 政府採購法 政府採購法第七十條規定「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應明訂

廠商執行品質管理、環境保護、施工安全衛生之責任」。

其他法令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設置 防制設施及辦理相關事項。

契約

業主於統包契約一般條款明訂:「承包商必須遵照環境 保護法規、相關法令與契約規定,確實辦理環境保護業 務,並應於施工前提送環境保護計畫」。

業主

清安會議提及本園區內必須依照「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 中基地環境影響說明書」之承諾事項及審查結論辦理,

請各廠商施工時,請確實依環境保護計劃執行」。

PCM

工作執行計劃書提及「將依據政府相關環保規定,詳列 於招標文件」;開工前協調會提及「請統包商儘速提出 環境保護計劃」。

統包商

服務建議書環境保護計劃主要內容「保持運輸道路之整 潔、空氣污染之防治、減輕施工產生之噪音、污水及污 泥處理、工區污染防治作業、交通環境之管理」。

二、適用性分析

政府採購法、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委託專案管理模式之 工程進度及品質管理參考手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 辦法、環境影響評估法、契約規定、業主、PCM、統包商等觀點 為環境保護計劃,本案例業主已於基地開發時,完成環境影響評 估之審查,統包商必須依據業主承諾事項辦理環境保護,經導引 分類辨認,適用性分類為 3,如表 4.32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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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2 環境規劃適用性分析表

分 類 適用性分析

政府採購法 3

其他法令 3

契約 3

業主 3

PCM 3

統包商 3

4.7.3 求償辨識求償辨識求償辨識求償辨識 一、分類摘錄

將收集之資料進行逐字比對後,摘錄與「求償辨識」相關重 要敘述句,並依據分類架構進行分類,如表 4.33 所示。

表4.33 求償辨識分類摘錄表

分 類 摘 錄 政府採購法 無

其他法令 無 契約 無 業主 無 PCM

服務建議書提及「統包+PCM」執行模式常遭遇問題:業 主需求爭議、對於功能保證之爭議、風險承擔之比例、

遇統包商履約不實,解約困難」

統包商 無 二、適用性分析

PCM 觀點為求償辨識,公共工程需「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 閱覽制度實施要點」於公告招標前辦理招標文件之公開閱覽,減 少履約爭議,經導引分類辨認,適用性分類為 3,如表 4.3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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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4 求償辨識適用性分析表

分 類 適用性分析

政府採購法 -

其他法令 -

契約 -

業主 -

PCM 3

統包商 -

4.7.4 求償量化求償量化求償量化求償量化 一、分類摘錄

將收集之資料進行逐字比對後,摘錄與「求償量化」相關重 要敘述句,並依據分類架構進行分類,如表 4.35 所示。

表4.35 求償量化分類摘錄表

分 類 摘 錄 政府採購法 無

其他法令 無

契約

業主於統包契約一般條款明訂:「主辦機關與承包商因 本契約之履行而發生爭議時,應本誠信和諧,盡力協調 解決」。

業主

工作小組提及「有關統包商要求因裙樓外牆建材變更影 響工期,請 PCM 協助審查並儘速辦理; 有關統包商請求 之工期展延,請承辦參考園區其他工程展期之案例標準 評估統包商所提出之展期天數」。

PCM 工作小組提及「 有關工程展期天數 PCM 審核皆以契約標 準作核定」。

統包商 工作小組提及「懇請主辦機關能依據氣象局大雨之標 準,同意統包商請求之工期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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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性分析

契約規定、業主、PCM、統包商等觀點為求償量化,經導引 分類辨認,適用性分類為 4,如表 4.36 所示。

表4.36 求償量化適用性分析表

分 類 適用性分析

政府採購法 -

其他法令 -

契約 4

業主 4

PCM 4

統包商 4

4.7.5 施工規劃施工規劃施工規劃施工規劃 一、分類摘錄

將收集之資料進行逐字比對後,摘錄與「施工規劃」相關重 要敘述句,並依據分類架構進行分類,如表 4.37 所示。

表4.37 施工規劃分類摘錄表

分 類 摘 錄 政府採購法 無

其他法令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委託專案管理模式之工程進度 及品質管理參考手冊規定施工監督及履約階段施工單位 需提出「施工計劃:包括總進度表、施工方式概要」。

契約 業主於統包契約特定條款明訂「綱要施工計畫,承包商 應提送整體施工計畫書」。

業主 工作小組提及「 請統包商加強施工規劃,避免重蹈其他 廠商施工管理不當的覆轍,造成工程延宕」。

PCM 服務建議書提及「統包商製作本工程施工計畫,應涵蓋 整體施工計畫及各分項施工計畫」。

統包商 服務建議書提及「施工計劃包含施工組織架構、施工進 度表、材料計劃、分包計劃、採購發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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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性分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委託專案管理模式之工程進度及品 質管理參考手冊、契約規定、業主、PCM、統包商等觀點為施工 規劃,施工規劃其目的是將一切工程事務,透過事前規劃,輸出 施工計劃,經核可後據以實施,並於施工過程,隨時監控其績效,

如遇績效不符時,可提出改善方式,予以修正,施工計劃區分為 整體施工計劃及分項施工計劃二種,整體施工計畫主要內容為:

主要工程施工流程、方法、時程、交通維持計畫、借棄土計畫、

施工資源檢討等;分項施工計劃主要內容為:分項工程施工流程、

步驟、施工要領、施工介面整合、施工機具人力、施工期程、品 質標準、自主檢查表等,整體施工計劃需於簽約起六十天內提 送,,分項施工計劃書需於應於該項工程開始施作前至少三十天 前提出,經導引分類辨認,適用性分類為 4,如表 4.38 所示。

表4.38 施工規劃適用性分析表

分 類 適用性分析

政府採購法 -

其他法令 4

契約 4

業主 4

PCM 4

統包商 4

4.7.6 安全計劃執行安全計劃執行安全計劃執行安全計劃執行 一、分類摘錄

將收集之資料進行逐字比對後,摘錄與「安全計劃執行」相 關重要敘述句,並依據分類架構進行分類,如表 4.39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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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9 安全計劃執行分類摘錄表

分 類 摘 錄 政府採購法

政府採購法第七十條規定「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應明訂 廠商執行品質管理、環境保護、施工安全衛生之責任,

並對重點項目訂定檢查程序及檢驗標準」。

其他法令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委託專案管理模式之工程進度 及品質管理參考手冊規定施工監督及履約階段施工單位 需辦理「安全衛生管理」。

契約

業主於統包契約一般條款明訂「承包商有安全衛生管理 不良或違反前述要點之情事,主辦機關得暫停發放工程 估驗款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置」。

業主

清安會議提及「承包商須由工地負責人或安全衛生主管 定期參加主辦機關舉行之「清安會議」,並配合落實會 議決議事項」。

PCM 監造計劃提及「監督承包商執行工地安全衛生相關作 業」。

統包商

查核簡報提及「勞工安全衛生具體作為,包括勞安講習、

協議組織、開口防護、漏電防止裝置、人員及危險性機 械管制」。

二、適用性分析

政府採購法、委託專案管理模式之工程進度及品質管理參考 手冊、契約規定、業主、PCM、統包商等觀點為勞工安全衛生計 劃執行,經導引分類辨認,適用性分類為 3,如表 4.40 所示。

表4.40 安全計劃執行適用性分析表

分 類 適用性分析

政府採購法 3

其他法令 3

契約 3

業主 3

PCM 3

統包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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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 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工程施工 一、分類摘錄

將收集之資料進行逐字比對後,摘錄與「工程施工」相關重 要敘述句,並依據分類架構進行分類,如表 4.41 所示。

表4.41 工程施工分類摘錄表

分 類 摘 錄 政府採購法 無

其他法令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委託專案管理模式之工程進度 及品質管理參考手冊規定施工監督及履約階段施工單位 需辦理「施工管理」。

契約

業主於統包契約一般條款明訂「為有效管控計畫執行,

工程司將以承包商所提並經核可之詳細設計作業進度表 及經核可之詳細施工進度表為依據,比對承包商「工作 報告」所提之實際進度」。

業主

工作小組提及「本案工期相當短,請統包商加強工地施 工管理,避免重蹈其他廠商施工管理不當的覆轍,造成 工程延宕」。

PCM

服務建議書提及「監造單位於施工監造期間應依據合 約、規範、施工說明書、施工計畫等,督促承包商之施 工進度,定期查核估驗金額,並避免辦理不必要之變更 設計及追加數量,以控制整個工程在預算內完成」。

統包商

工作小組提及「統包商將依照核定之施工計劃確實執行 施工管理工作,並可於施工期限內,如期、如質完成本 工程」。

二、適用性分析

委託專案管理模式之工程進度及品質管理參考手冊、契約規 定、業主、PCM、統包商等觀點為工程施工,經導引分類辨認,

適用性分類為 4,如表 4.42 所示。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10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