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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專案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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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實例驗證與分析

4.8 營建專案結束

營建專案結束是指營建專案接近尾聲的階段,主要工作為依照契 約圖說及施工規範完成所有工作項目並完成竣工文件、驗收通過及移 交,本案例有關營建專案結束作業重點為工程竣工、驗收以迄完工決 算與使用執照、接外水、電之具體措施包括:提報竣工、初驗及驗收、

結(決)算及請領使用執照;承包商應於工程預定竣工日前或竣工當日,

將竣工日期通知監造單位及主辦機關,業主應即會同監造單位及承包 商,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以確定是否竣工,

業主應於收受全部竣工資料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初驗,並作成初驗紀 錄,初驗合格後,業主應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

4.8.1 營建驗收營建驗收營建驗收營建驗收 一、分類摘錄

將收集之資料進行逐字比對後,摘錄與「營建驗收」相關重 要敘述句,並依據分類架構進行分類,如表 4.59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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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59 營建驗收分類摘錄表

分 類 摘 錄 政府採購法 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機關辦理工程、財物採購,

應限期辦理驗收,並得辦理部份驗收」。

其他法令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委託專案管理模式之工程進度 及品質管理參考手冊規定施工監督及履約階段主辦機關 及施工廠商需辦理「工程驗收」。

契約

業主於統包契約一般條款明訂「本案竣工及驗收悉依政 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統包商所擬定、採用或適用之 技術規格其驗收標準有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者均從其規 定辦理驗收作業」。

業主 工作小組提及「請統包商儘速提出竣工文件,以利辦理 驗收」。

PCM 工作執行計劃書提及「竣工及驗收作業流程:提報竣工、

初驗及驗收」。

統包商 無 二、適用性分析

政府採購法、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委託專案管理模式之 工程進度及品質管理參考手冊及契約規定與各團隊觀點為營建驗 收,經導引分類辨認,適用性分類 4,如表 4.60 所示。

表4.60 營建驗收適用性分析表

分 類 適用性分析

政府採購法 4

其他法令 4

契約 4

業主 4

PCM 4

統包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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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營建移交營建移交營建移交營建移交 一、分類摘錄

將收集之資料進行逐字比對後,摘錄與「營建移交」相關重 要敘述句,並依據分類架構進行分類,如表 4.61 所示。

表4.61 營建移交分類摘錄表

分 類 摘 錄 政府採購法 無

其他法令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委託專案管理模式之工程進度 及品質管理參考手冊規定施工監督及履約階段主辦機關 及施工廠商需辦理「工程及設備移交及接管」。

契約 業主於統包契約一般條款明訂「工程正式驗收合格後,

承包商應依照業主指定接管單位辦理清點、移交作業」。

業主 工作小組會議提及「配合就業服務台、健診中心進駐部 份,請統包商提出清冊,以利辦理移交作業」。

PCM

工作執行計劃書提及「工程竣工後,由專案管理協助主 辦機關辦理移交接管手續,並填報工程交接清單,分送 各使用單位,以利建築工程之接管與維護」。

統包商 工作小組會議提及「管理局、就業服務台、健診中心進 駐部份,是否先行辦理移交作業」。

二、適用性分析

其他法令及契約規定與各團隊觀點為營建移交,經導引分類 辨認,適用性分類 4,如表 4.62 所示。

表4.62 營建移交適用性分析表

分 類 適用性分析

政府採購法 -

其他法令 4

契約 4

業主 4

PCM 4

統包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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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 安全記錄安全記錄安全記錄安全記錄 一、分類摘錄

將收集之資料進行逐字比對後,摘錄與「安全記錄」相關重 要敘述句,並依據分類架構進行分類,如表 4.63 所示。

表4.63 安全記錄分類摘錄表

分 類 摘 錄 政府採購法 無

其他法令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委託專案管理模式之工程進度 及品質管理參考手冊規定施工監督及履約階段主辦機關 及施工廠商需辦理「勞工安全記錄資料移轉」。

契約 無 業主 無

PCM 工作執行計劃書提及「勞工安全檢查記錄」。

統包商 無 二、適用性分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委託專案管理模式之工程進度及品 質管理參考手冊規定施工廠商需辦理勞工安全記錄移轉與 PCM 之工作執行計劃提及勞工安全記錄,其他法令及 PCM 觀點為勞工 安全記錄,經導引分類辨認,適用性分類 3,如表 4.64 所示。

表4.64 安全記錄適用性分析表

分 類 適用性分析

政府採購法 -

其他法令 3

契約 -

業主 -

PCM 3

統包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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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 財務記錄財務記錄財務記錄財務記錄 一、分類摘錄

將收集之資料進行逐字比對後,摘錄與「財務記錄」相關重 要敘述句,並依據分類架構進行分類,如表 4.65 所示。

表4.65 財務記錄分類摘錄表

分 類 摘 錄 政府採購法 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工程、財物採購經驗收完

畢後,應由驗收及監驗人員於結算證明書上分別簽認」。

其他法令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委託專案管理模式之工程進度 及品質管理參考手冊規定施工監督及履約階段監造單位 需辦理「結算」。

契約 業主於統包契約一般條款明訂「工程結算明細表」。

業主 無

PCM 工作執行計劃書提及「結算與決算」。

統包商 無 二、適用性分析

法令及契約規定與 PCM 觀點為結算與決算,經導引分類辨 認,適用性分類 3,如表 4.66 所示。

表4.66 財務記錄適用性分析表

分 類 適用性分析

政府採購法 3

其他法令 3

契約 3

業主 -

PCM 3

統包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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