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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教養態度的內涵及其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父母教養態度的內涵及其相關研究

本節旨在探討父母教養態度的內涵,並整理其相關理論和研究。第一部份從 父母教養態度的意義和內涵談起,第二部分整理父母教養態度的類型與相關理 論,第三部分則是父母教養態度的相關研究。

一、 父母教養態度的意義和內涵

講義雜誌2012 年小朋友幸福大調查發現,小朋友遇到困難時,有 3 成 3 會找 父母幫忙;不幸福時的宣洩管道,男生大多是玩電腦、看電視,女生則是告訴家 人,另外在對象的部分,覺得「母親」最能帶給他們幸福,佔36.9%,其次是父親 23.4%,再其次是祖父母;而和家人一起出去玩,不論是出國、郊遊、旅行、釣魚、

爬山,都能讓孩子感到幸福,其研究發現家庭溫暖與否是影響小朋友幸福感的最 重要因素。由上述調查報告中可知家庭中父母與子女的互動方式,深深影響子女 身心發展。Maccoby 和 Martin(1983)認為父母教養的內涵,包含要求和反應兩 個向度。反應意指提供子女支持、 滿足需求與引導,最終期望成人後子女能自我 管理;要求著重於遵從家庭規範、社會紀律,以及行為上的控制。楊國樞(1986)

認為父母教養方式包含了態度與行為兩種層次。態度層次是指父母教導子女時持 有的認知(或知識、信念)、情感(或情緒)、行為意圖(或傾向);行為層次則是 指父母教導子女時實際採取的行動與做法。王鐘和(1993)也認為父母教養態度 是管教子女生活作息及行表現時所持的策略,也就是日常生活中父母對待子女方 式。任以容(2004)認為父母教養態度是指父母親教養子女時所持有的態度與觀 念,及其所表現出來的對待子女的方式和態度。黃懷萱(2006)父母管教方式是 指父母訓練與教養子女時,對子女在情感、權威感、支配性、期待方面所持的積 極性或消極性的態度或作為。另外,陳騏龍(2000)對大部分的兒童和青少年而 言,從社會系統的基本架構中,家庭和父母是他們最常接觸的環境與重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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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單向度(Single-dimension)

單向度是採用非此即彼、相互獨立的方法進行分類。茲依謝雅苓(2010)及 國內外學者文獻參考彙整歸納如下表2-3-1。

2-3-1 單向度父母教養態度一覽表 研究者 年代 父母教養態度的類型

Baldwin、Kalhoun、 Breese 1945 接納型(Acceptance)、民主型(Democracy)

、放任型(Indulgence)

Elder 1962 獨裁(Autocratic)、專制權威(Authoritarian)

、民主(Democratic)、平等(Equalitarian)、

溺愛(Permissive)、放任(Laissez-faire)、

忽視(Ignoring)

Pumroy 1966 放縱型父母(Indulgent parents)、忽視型父 母(Indifferent parents)、嚴厲型父母

(Disciplinarian parents)、拒絕型父母

(Rejecting parents)、保護型父母

(Protective parents)

Baumrind 1971 獨裁(Authoritarian)、權威

(Authoritative)、放任(Permissiveness)

賴保禎 1972 拒絕、嚴格、溺愛、期待、矛盾、分歧 Hurlock 1978 保護、民主、放縱、拒絕、接納、權威、

順從、偏愛、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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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李萍薇,2011;林芝妘,2013;謝雅苓,2010

以上論述都是採取單向度取向的理論類型,此種截然劃分的方式往往無法詮 釋各種類型。在現實情境中,父母的教養態度多數時候來自複雜的價值觀和行為 的交互作用,可能是同時權威又民主,或者既溺愛又放任,因此,單一向度的分 類並無法全面解釋父母親的教養態度。

2. 雙向度(Two-dimension)

有些學者則認為因為父母的教養態度與行為是複雜而多變的,因為不同層面的 William 1958 關懷(Loving)

權威(Authority)

高關懷高權威、高關懷低權威、

低關懷高權威、低關懷低權威 Bronfenbrenner 1961 控制、支持 高控制高支持、高控制低支持、

低控制高支持、低控制低支持 Roe &

Siegelman

1963 關愛─拒絕、

(Loving-Rejecting)

忽視─要求

(Casual-Demanding)

保護、寬鬆、命令、愛護、拒絕、

忽視、精神獎勵、物質獎勵、精 神處罰、物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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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續)

Schaefer 1965 關懷─敵視、

(Loving-Hostility)

控制─自主

(Autonomy-Control)

過度保護、權威、民主、忽視

Maccoby &

Martin

1983 要求(Demand)

反應(Responsive)

專制權威、自由放任、

2013;謝雅苓,2010;李萍薇,2011

3. 多向度(Multi-dimension)

有學者覺得單向度或雙向度皆無法完整呈現父母的教養類型,因為任何一個 向度都可能與其他向度產生交互作用,為了更完整詮釋教養方式的內涵,故部份 學者主張以「多向度」來區分父母教養方式的類型(吳麗娟,1997)。其中 Becker

(1964) 提出「限制—溺愛」(Restrictiveness-Permissiveness)、「溫暖—敵意」

(Warmth Hostility)、「焦慮情緒的涉入—冷靜的分離」(Anxious emotional

involvement-Calm detachment)三向度,將父母教養態度類型依各向度交互作用分 為縱容(indulgent)、民主(Democratic)、神經質的焦慮(Anxious-neurotic)、忽 視(Neglectful)、嚴格控制(Rigid-controlling)、權威(Authoritative)、有效組織

(Organized- effective) 及過度保護(Overprotective)等八種父母管教方式。Schae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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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65)以「拒絕—接受」、「心理自主—心理控制」、「堅定控制—疏鬆控制」

三個向度來詮釋父母教養方式(引自吳麗娟,1997)。Hetherington 與 Frankie(1967)

則研究父母教養方式對子女模仿行為的影響,將教養方式分為「溫暖」(Warmth)、

「支配」(Dominance)與「衝突」(conflict)等三個層面,透過三向度將父母教養 方式分為父母縱容、民主、神經質的焦慮、忽視、嚴格控制、權威、有效的組織 與過度保護(黃拓榮,1997)。而 Ainsworth 等人(1975)分析母親的教養行為,

提出四個向度:「敏感與不敏感」、「接受與拒絕」、「合作與干擾」、「親近與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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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父母教養態度的相關理論

父母對孩子悉心的照顧,給予充足的愛,及適當的管教態度,皆有助於子女 健康之身心特質的建立;反之,若父母管教太過寬鬆或管教太嚴格,或讓子女接 受太多或太少的關懷與照顧,則皆會養成子女較為偏差的個性,並由此而傷害他 未來的人際關係發展,及對未來生活環境適應的調適(王鍾和,1993)。

Mead(1976)曾以心理學的論點提出六種父母教養方式的理論,解釋父母教 養之脈絡,並探討父母教養會由何種途徑影響子女,其中包括心理分析論、認知 發展論、社會學習論、發展成熟論、存在現象論及行為論;茲分述如下:

1.心理分析論(The psychoanalytic theory)

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 1856-1939)的觀點認為兒童早期和父母的相處經 驗,將會影響其社會化與其人格發展。同時提出人格的結構是由本我(Id)、自我

(Ego)以及超我(Superego)三個主要部份所組成人格整體,三者產生交互作用,

產生並監控個人行為。理論中強調「本我」驅力對發展的影響,不過也強調兒童 早期經驗的重要性,兒童可藉由父母或他人透過教育的引導,修正本我之驅力。

父母對孩子表現的行動和語言能敏感性地給予反應時,親子之間則可以產生正向 的交互作用;另外,當父母親以寬容及體諒的態度教養子女,讓孩子在沒有壓迫 與挫折的環境中成長,則子女較不易衍生出內在的衝突與神經質等問題症狀(黃 慧真譯,1989;Mead, 1976)。因此,在發展過程中,父母若能讓孩子在彈性包容 的態度中學習社會規範,可以幫助孩子產生和諧支持的內在心理動力。

2.認知發展論(The cognitive-development theory)

皮亞傑(Jean Paul Piaget,1896-1980)認為個體的認知發展是透過「同化」與

「調適」兩個作用的運作,認知發展是有順序性,固定不變的。在認知發展的各 個階段中,個體的基模與認知結構之發展,均受成熟與學習兩個因素的交互影響

(張春興、林清山,1998)。認知發展論偏重個體認知發展的理解,認為父母應瞭 解不同發展階段的特性,父母教養方式若能配合個體的認知發展期,提供有利發 展與學習的家庭環境,協助孩子在環境的探索中學習知識,培養兒童未來適應社 會的行為和能力。

3.社會學習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

社會學習論的學者艾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 1925--)認為個體的社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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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社會行為及習慣等都是由觀察、學習及模仿他人而來。Bandura 及 Walters 於 1963 年的研究結果顯示,在社會情境中,個體的行為因受到別人的影響而改變,

其中重要他人、具有威信、權力、能提供照顧者及同性別的對象是最能引起兒童 模仿的楷模,因此與兒童最早接觸的父母,是引導其瞭解社會期望行為或學習技 巧的,即為兒童行為最初始之角色示範者及增強者(張春興,1994)。

因此,社會學習論學者認為父母是孩子生命中的「重要他人」,同時父母的行 為、價值觀、生活態度也是孩子們最容易也最直接能接觸的對象,而父母本身的 和態度會影響其教養子女的方式與行為,因此父母需配合子女身心發展階段的特 性,施予適當的教育和引導,將有助於子女人格的養成和生活的適應,同時促進 其認知發展。

4.發展成熟論(The development- maturational theory)

美國心理學家格賽爾(Arnold Gesell, 1880-1961)認為成熟是個體發展的主要 原因,生物內在的生長因素決定個體行為發展的順序及傾向,比外在環境重要,

環境雖可影響行為,但不能決定行為,發展本身是螺旋狀的,不同階段有些發展 會重複(引自王珮玲,1992;黃拓榮,1997)。所以,發展成熟論的學者認為孩子 發展的主要原因是生理成熟,行為發展乃是循序漸進,不受特殊訓練所影響 (吳 美玲,2001)。所以,孩子的發展是循序漸進的,應尊重孩子的個別差異並敏感的 察覺其個別需要,父母的介入與協助要能配合孩子身心成熟度並尊重其個別差 異,以提供其最佳發展情境,幫助其身心健全之發展(Mead, 1976)。

發展成熟論提出人類發展歷程必須在個體發展成熟後才能進行,故父母瞭解 不同階段的成長需求及發展重點,採取配合子女身心成熟度的教養態度,根據子 女個體的差異性提供適配性的介入,並給予足夠的時間去發展,就能協助孩子發 展自我潛能。

5.存在現象論(Existential phenomenological theory)

存在現象論中最具影響力的學者羅傑斯(Garl Rogers, 1902-1987)認為人性基 本上是積極的、合作的、自我導向的,只要給予其溫暖、關懷與接納之環境,即 有助個體之發展與自然成長。羅傑斯主張以自我概念為中心,著重個人的意識。

存在現象論強調個人對現實的主觀感受,認為人只要有好的環境就能夠自我實現

存在現象論強調個人對現實的主觀感受,認為人只要有好的環境就能夠自我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