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三方物流保險之問題與對策
5.3 物流保險問題之對策
綜合保險業及物流業所面臨與物流保險相關的難題,可發現這些物流 保險問題分別與物流業的產業秩序、物流業的風險管理績效與保險觀念、
保險業的承擔風險能力及政府執法的態度有關,所以本研究認為應由政 府、物流業及保險業在各自能力所及的範圍內,採取可行的策略及行動,
方能共同解決上述物流保險問題。根據這個看法,茲將政府、物流業及保 險業可行之對策詳述如下:
1.政府之對策
政府最重要的工作在於協助物流業訂定發展策略及建立健全的 產業發展環境。所以政府可採行以下行動來達到此目標。
(1) 政府與物流業界應研究如何在立法或管理上,和國際物流產業 標準接軌,以促進產業的發展。
台灣的物流產業已經有相當的基礎,但是距離歐美及日本 等先進國家的物流水準,不論是物流技術、人才培養、產業各 項標準的制訂及法令方面的鬆綁等,仍然有一段不小差距。由 於台灣當前的政治、經濟狀況並不穩定,產業外移相當嚴重,
但基於台灣在國際航線的地理優勢及科技產業的發達,發展物 流產業勢必成為台灣經濟轉型的重要一步。隨著國際大型物流 廠商進駐台灣,國內物流業過去土法煉鋼的方式,已不符合目 前客戶的需求,尤其是一些跨國公司,所以台灣物流產業標準 與國際物流產業標準接軌,是必須馬上進行的工作,例如人才 培養的部分是最優先的工作,中國大陸對於這部分,以證照制 度進行人才的認定和培養,為了吸引更多人投入物流工作,更 規定一般企業和物流業者必須聘用有通過國家物流師考試的員 工,這個部分可作為政府的參考。假使國內物流業者可以跟得 上國際物流業的腳步,一方面可以有實力與國外物流業者競爭 島內利潤較佳的業務(通常是跨國企業在台的物流業務),另一 方面可以發展物流產業自身的產業鏈,讓市場恢復應有的秩 序。所以政府應參考國外發展物流產業的經驗和目前國際上的 物流相關產業標準,同時考量國內自身的主客關因素,邀集物 流業界共同擬定產業發展策略及相關產業標準,並將之法制 化,以落實執行。
(2) 建立市場價格及公司營運之監視機制
目前物流業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可是就物流業的營運內 容而言,例如通關等業務的主管機關是財政部,運輸業務的主 管機關是交通部。又如最近經濟部修改物流業用地法規時,明 訂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地方主管機關為縣市政府。從這些 例子可看出,因為物流業的營運範圍已非單純的報關業務,或 倉儲業務、運輸業務等,如果政府以過去的監理方式,會發現 主管物流業業務的部會相當多,不僅政府內部需要協調,物流 業自己本身在需要政府協助時,也會浪費非常多的時間與人力
周旋在各部會間。事實上,負責維持市場公平競爭的政府單位 是公平交易委員會,並不是經濟部,因此各部會各有自己的專 業和管轄範圍,對於物流業這種無法單純以業務切割的事業單 位,政府第一步應該先定義物流業行業別;第二步根據管理及 協助物流業發展的需求,將主管機關的位階提升至跨部會機 關,如經建會,並授權該部會具有決策及執行能力,這樣才能 及時解決物流業的問題。此外對於建立市場秩序的部分,因為 各行各業有其專業,政府不見得完全清楚,所以在訂定法律規 範時,常常失之過鬆或嚴之過緊,倒不如像保險業一樣,授權 產業公會自行監理、約束其會員自律,並可在會員公司違反彼 此約定之公約時,予於懲罰。目前與物流業相關的產業公會或 協會有三個,政府可以進行評估,擇其優者,約定授權範圍及 相關權利、義務和違反約定時之懲處。這樣的方式比目前三不 管的方式更可將市場導向正軌。
(3) 建立物流分級管理制度及淘汰機制
如同(2)所述,政府應先清楚定義物流業的行業別,確 認到達何種營運範圍才能被政府認可為物流業,而不是一般倉 儲業或運輸業可以矇混,這樣才能建立物流業的產業鏈,有了 產業鏈後,才容易恢復市場秩序。接下來,為了能擴大物流業 的營運規模,以和國外物流廠商競爭,並淘汰經營不善的物流 業者,政府應該建立物流業的分級管理制度,鼓勵合併,以類 似國際物流中心之資本額限制的方式,規定不同資本規模的物 流業者可執行的業務範圍,目前中國大陸對於貨運承攬業者也 有類似的分級制度。此外既然有分級管理的措施,對於業者的 退場機制也應一併規劃。
(4) 定期檢討法規之適用性和落實執行相關法律規範
台灣的法令規章一向無法滿足產業界的需求,其內容甚至 與產業界現況有不小的落差。除了在保險業的問題(8)所述 之外,物流中心的用地爭議也是,政府對工業區的使用仍然停 留在過去以製造業為經濟發展中心的年代,無視製造業外移,
服務業已漸為經濟主軸的事實。今日物流業不僅對內彼此競 爭,更要與國際物流大廠競爭,不論是在台灣或是中國大陸,
如果政府不能因應國內國外急遽的產業變化環境,適時修改相
關法規,給予物流業更大的營運空間,那麼政府反而會成為物 流業的包袱。此外政府的執行力也應加強。
2.物流業之對策
物流業之對策重點在於健全風險管理機制、提升風險管理能力並增進 與保險業的互信基礎。所以物流業可採行以下行動來達到此目標。
(1)培養風險管理人才,加強風險辨識能力,建立公司的風險管理 機制和擬定風險管理策略。
風險管理是每個企業不能忽視的投資和管理重點。風險並不 是今日才存在,只是今日商業複雜需求造成產業環境的變化相當 大,今日企業面臨的營運風險日益複雜,一不小心,輕則發生財 務損失或官司纏身,重則企業倒閉,所以不能不預作規劃及準備。
就物流業而言,從企業內部運作的第一方物流、第二方物流 到承接委外業務的第三方物流及整合多個第三方物流的第四方 物流,不僅作業範圍擴大,作業環節增多,作業流程也變得更複 雜。其間可能產生的風險,已非以往專業經理人可想像和處理。
近二十年來,風險管理已漸漸變為一門專業學科,而且在理論及 實際運用技術也漸趨完備。所以培養風險管理人才,加強風險辨 識能力,建立公司的風險管理機制和擬定風險管理策略,是為了 讓公司能永續經營的第一步,也是成為現代物流企業與國際物流 水準接軌的第一步。
(2)確實改善內部管理和注意設施設備的安全性。
從資本額及營業額來看,台灣的物流業幾乎都是屬於小型企 業,連中型企業都稱不上。因此國內物流業對於成本的敏感度較 一般中大型企業來得高,而且對於規劃企業的未來發展,通常不 會太久。這樣的情形導致台灣的物流業在物流作業設施和設備上 的投資,能省則省,甚至連作業人員的選任也是一樣,寧願雇用 外勞獲一般未具有作業資格的人員。造成在內部管理及安全措施 上的漏洞,這也是一般國外客戶對國內物流業者最詬病的地方。
如果國內物流業者不重視內部管理和設施設備的汰舊換新,就無 法吸引國外企業的物流委外業務,無法承作國外客戶的業務,就 無法提升物流作業經驗及水準。最後只能回到國內市場以價格作 為競爭的主軸,這是一種惡性循環。
(3)物流業可利用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規劃能力和損害防阻建議以 改善自身的風險管理能力,並建立與保險公司互信的基礎,減少 投保的阻力。
現代風險管理已變成一種顯學,比較具有營運規模的公司都 有類似的風險管理組織,以負責公司風險策略的擬定及執行。因 此現在的保險業都有為客戶提供風險管理及損害防阻的建議或企 畫,而保險本來就是風險管理的工具之一,甚至在風險管理技術 未臻成熟以前,保險幾乎是唯一的避險工具,所以保險業遠較一 般企業具有風險管理方面的經驗和能力。如果物流業接受保險業 在風險管理方面的協助,一方面可以改善自身風險管理方面的能 力,另一方面保險業在實地查勘的過程中,也可進一步瞭解物流 業者的現況,有助於將來投保時的風險評估。
3.保險業之對策
保險業的對策內容除了降低自身承保風險外,更要主動讓物流業瞭解 保險的原理及功能,還有協助物流業解決所面臨的保險難題。所以物流業 可採行的行動如下:
(1)由保險業針對物流業相關主管定期進行觀念溝通、講習或教育 訓練。
近幾年,製造業外移至大陸和東南亞甚多,造成國內保險 業的營收下滑,由於在汽車保險及火險的激烈競爭,價格也愈 殺愈低,承保利潤也越來越少,已經面臨經營上的困境,所以 往大陸發展或開發新保險商品已是保險業除了合併之外,僅有 的兩項選擇。物流業是國家未來經濟轉型重要的重點發展產業 之一,國內的物流業已經具有一定的營運基礎,只要政府在政
近幾年,製造業外移至大陸和東南亞甚多,造成國內保險 業的營收下滑,由於在汽車保險及火險的激烈競爭,價格也愈 殺愈低,承保利潤也越來越少,已經面臨經營上的困境,所以 往大陸發展或開發新保險商品已是保險業除了合併之外,僅有 的兩項選擇。物流業是國家未來經濟轉型重要的重點發展產業 之一,國內的物流業已經具有一定的營運基礎,只要政府在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