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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工作現況與滿意程度之相關影響因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工作現況與滿意程度之相關影響因素

一、性別

王小燕(2007)、黃思峻(2008)的研究結果顯示,心評教師不會因性別的 不同對鑑定工作現況的認同有差異。而謝雅惠(2005)在桃園縣的研究發現女性 心評教師在「服務學校評量工作」方面的工作困擾顯著大於男性,顯示性別對鑑 定工作有影響,並推論可能是女性通常扮演多元角色,工作較繁忙,因此對於在 居家生活及教學工作之外,還要協助學校評量工作感到困擾。且葉馨(2010)針對 臺中市心評教師的研究中也發現,女性心評教師在「與家長、導師進行晤談,以 蒐集資料」的教育程度顯著高於男性。顯示在於心理評量的工作上男性教師與女 性教師主觀感受並不相同,實有必要進一步研究臺東縣心評教師的性別對鑑定工 作的影響如何?性別的差異是否影響鑑定工作的滿意度?

二、年齡

楊萬教(2004)的研究發現,41-50 歲的心評教師在專業能力之「資料蒐集」、

「結果解釋與撰寫報告」兩向度的精熟程度顯著高於 30 歲以下者。吳宗儒(2010) 針對彰化縣心評教師的研究結果顯示,30 歲以下及 36 歲以上的特教心評人員對 鑑定的工作現況高於 30-35 歲者。依此推論年齡是否也同樣影響臺東縣心評教師 對鑑定工作現況的認同與滿意度。

三、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的不同,可能會令特教心理評量人員在工作狀況有所差異。雖然王 小燕(2007)的研究顯示不同教育程度的心評教師在執行鑑定工作現況與滿意度 方面無顯著差異,但謝雅惠(2005)發現大學畢業背景的特教心評人員,在工作困 擾的程度上大於研究所以上學歷的特教心評人員。楊萬教(2004)的研究更指出 教育程度的不同,會影響心評人員專業能力精熟程度之表現,其中碩士(含)以 上的心評教師在整體專業能力、「結果解釋與報告撰寫」專業能力面向上的精熟程

度顯著高於學士的心評教師。到底教育程度的差異對臺東縣心評教師在鑑定工作 現況認同與滿意程度有什麼影響?

四、特殊教育專業背景

黃思峻(2008)的研究顯示特殊教育學分班/輔系的認同程度顯著高於特殊教 育系/組的心評教師。朱建英(2005)的研究結果指出特教研究所的心評教師在角 色執行力方面高於其他背景的心評教師,同時在「具備評量知能」與「解釋與應 用結果」的困難程度低於其他特教背景的心評教師;而楊萬教(2004)的研究結 果特教研究所的心評教師在專業能力與「評量與鑑定概念」、「評量能力」、「結果 解釋與報告撰寫」等方面,精熟程度顯著高於特教系/組的心評教師。本研究想 探討特教專業背景不同是否會影響臺東縣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鑑定工作的現況認 同與滿意程度?

五、任教班別

王小燕(2007)在臺北縣的研究顯示心評教師任教不同班別在執行鑑定工作 現況及滿意度上並無顯著差異。但葉馨(2010)在臺中市的研究卻顯現任教於資 源班之心評教師的參與投入程度,明顯高於任教於特教班、巡迴輔導班之心評教 師。臺東縣的心評教師包含有自足式特教班、資源班、巡迴輔導班或原特教教師 轉任普通班繼續擔任心評工作者也有普通班教師受訓成為心理評量教師者,班別 職務不同,工作事務自亦有差異,那麼任教班別的不同對擔任心理評量工作是否 會產生影響?

六、任教階段別

王小燕(2007)在臺北縣的研究結果指出不同任教階段別在執行鑑定工作現 況沒有顯著差異,但在執行鑑定工作的滿意度上卻有顯著差異,並進一步說明是 學前階段的心評教師滿意度高於國小階段的心評教師。但朱建英(2005)的研究卻 發現臺中縣國小特教心評人員在「具備基本評量知能」的困難度平均得分高於國 中特教心評人員。相同的結果是否同樣適用於臺東縣是本研究感興趣的議題,故 將之納入本研究的背景因素之一。

七、是否兼任行政工作

教師主要任務在教學,有研究指出心評教師兼任心評工作會影響課務和教學 工作(王小燕,2007;侯儒燕,2007),但謝雅惠(2005)、黃思峻(2008)的研 究結果卻顯示心評教師是否兼任學校行政工作對心評工作困擾並沒有差異。但臺 東縣由於學校人數偏少,每間學校的教師數量也較少,導致行政工作的負荷量繁 重,故接任行政工作是否會造成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於心理評量工作的現況認同 跟滿意程度的差異。

八、擔任心評教師年資

王小燕(2007)、黃思峻(2008)的研究顯示心評年資對鑑定工作現況的認 同有顯著差異,心評年資越高之心評教師對鑑定工作的認同程度越高。朱建英 (2005)研究結果指出,未曾施測過智力測驗的特教心評人員比起心評年資一年以 上的特教心評人員,在執行評量工作上感到較為困難;依此推論臺東縣心評教師 對鑑定工作現況的認同與滿意程度是否也同樣受心評年資的影響有同樣情形呢?

九、心評相關研習時數

研習時數的多寡可能是影響心評人員工作狀況的因素之一。謝雅惠(2005)指 出研習時數 0-18 小時的心評人員,其工作困擾程度顯著高於 43-65 小時的特教心 評人員。吳宗儒(2010)的研究結果也顯示研習時數 18 小時以下者,在評量解果解 釋與應用、組織與培訓與整體工作支援需求度高於研習時數 19-36、37 小時以上 的特教心評人員。本研究想探討心評研習時數不同是否會影響臺東縣特教心理評 量教師對鑑定工作的現況認同與對鑑定工作的滿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