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臺東縣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鑑定工作滿意程度之分析與討論
本節依據研究工具「臺東縣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工作現況與滿意度調查問卷」
之第三部分「心理評量工作滿意度」分量表,各向度與整體評定之平均數與標準 差,進行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工作滿意程度排序,以回答待答 問題 2-1;再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或獨立樣本 t 考驗,討論不同背景變項之特教心 理評量教師參與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工作滿意度之差異,以回答待答問題 2-2。
一、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鑑定工作滿意度之分析
「臺東縣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工作現況與滿意度調查問卷」之第三部分「心理 評量工作滿意度」分量表採用李克特氏四點量表計分,得分由 1 到 4,1 分為「非 常不滿意」,2 分為「不大滿意」,3 分為「滿意」,4 分為「非常滿意」;得分越高 代表對該題項的滿意度越高,得分越低則代表對該題項的滿意度越低。
(一)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鑑定工作滿意度各題項之分析
由表 4-29 可知「心理評量工作滿意度」分量表共有 20 題,分量表整體的平 均數為 2.92,達「不大滿意」以上接近「滿意」的程度,傾向較趨向正面且良好 的。所有題項的平均數落在 2.50 到 3.20 之間,程度介於「不大滿意」和「非常滿 意」間。依據平均數排序後,排序前 12 名之題項滿意程度高於平均數 2.92,可看 出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於排序前 12 項題項的滿意度較高,得分最高的五項皆給予
「滿意」以及「非常滿意」的高度認同,分別為:
1.鑑定工具的借用程序及方便性(M=3.20,SD=0.68)。
2.執行鑑定工作時,對受測驗學生學校的配合度(M=3.18,SD=0.50)。
3.鑑輔會所提供之施測費(M=3.04,SD=0.66)。
4.鑑輔會所提供之交通補助費(M=3.04,SD=0.66)。
5.執行特教心理評量工作時學校行政人員提供的協助(M=3.04,SD=0.64)。
上述結果發現,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在執行鑑定工作時最滿意的為行政單位規 劃可方便借用工具的流程,以及給予的施測費、交通輔助費合理可接受,以及鑑 定時本身學校及受測個案學校所給予的各種支持。
所有題項中,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在參與鑑定工作時,給予評分最低的後五項 現況項目的填答介於「不大滿意」及「滿意」間。分別為:
1.執行心評工作所花費的時間(M=2.50,SD=0.65)。
2.鑑輔會舉辦之心評教師進修課程(M=2.76,SD=0.65)。
3.心評教師依施測結果提供教學建議的能力(M=2.77,SD=0.51)。
4.心評教師解釋鑑定資料的能力(M=2.79,SD=0.52)。
5.心評教師的培訓計畫與課程(M=2.79,SD=0.63)。
上述結果發現,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於執行鑑定工作所必須花費的大量時間 感到不滿意,且反應出在培訓計畫、進修課程的部分不足,可能影響特教心理評 量教師對自身在解釋資料、提供教學建議等的專業能力上感到不滿意。
表 4-29
鑑定工作滿意度分量表各題項分析表(N=119)
題號 現況內容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5 鑑定工具的借用程序及方便性 3.20 0.68 1 10 執行鑑定工作時,對受測驗學生學校的配合度 3.18 0.50 2 18 鑑輔會所提供之施測費 3.04 0.66 3 19 鑑輔會所提供之交通補助費 3.04 0.66 4 17 執行心評工作時學校行政人員所提供的協助 3.04 0.64 5
4 鑑輔會所提供之各類障礙學生鑑定工具 3.03 0.64 6
16 執行心評工作時所提供之公差假規定 3.02 0.70 7
2 鑑輔會鑑定工作的流程與規定 2.97 0.51 8
9 心評教師參與心評工作的熱忱 2.96 0.54 9
12 心評教師蒐集鑑定個案資料的能力 2.95 0.47 10
11 心評教師使用各項鑑定工作的能力 2.93 0.48 11
1 鑑輔會每學年鑑定工作的規劃 2.92 0.52 12
13 心評教師撰寫鑑定施測報告的能力 2.89 0.48 13
20 鑑輔會所提供敘獎的獎勵措施 2.87 0.79 14
3 心評教師的派案流程 2.81 0.62 15
7 心評教師的培訓計畫與課程 2.79 0.63 16 14 心評教師解釋鑑定資料的能力 2.79 0.52 17 15 心評教師依施測結果提供教學建議的能力 2.77 0.51 18 6 鑑輔會舉辦之心評教師進修課程 2.76 0.65 19 8 執行心評工作所花費的時間 2.50 0.65 20
整體 2.92 0.35
(二)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鑑定工作滿意度整體與各向度現況之分析
表 4-30 為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於鑑定工作滿意度整體與各向度之題數、平均 數、標準差以及排序。各向度符合現況程度之平均數介於 2.85 到 3.00 之間,程度 介於「不大滿意」及「滿意」間。
表 4-30
鑑定工作滿意度整體與各向度分析表(N=119)
向度 題數
M SD
排名四、支持與福利 5 3.00 0.55 1 2 3 4 一、行政運作 7 2.93 0.43
二、執行鑑定工作 4 2.89 0.40 三、資料處理 4 2.85 0.39 全 量 表 20 2.91 0.44
在四個向度中,依現況符合程度由高至低排列,分別為:
1.支持與福利(M=3.00,SD=0.55)。
2.行政運作(M=2.93,SD=0.43)。
3.執行鑑定工作(M=2.89,SD=0.40)。
4.資料處理(M=2.85,SD=0.39)。
在四個向度中,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分別評定最高與最低的選項,在以下分別 說明。
在「支持與福利」向度中,評分最高的題項為:鑑輔會所提供之施測費(M=3.18,
SD=0.50);評分最低的題項為:鑑輔會所提供敘獎的獎勵措施(M=2.87,SD=0.79)。
從以上結果可以歸納,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於行政單位所給予的金額酬勞感到合 理,但反應了對臺東縣未給予特教心理評量教師敘獎的獎勵措施感到不滿意。
在「行政運作」向度上,評分最高的題項為:鑑定工具的借用程序及方便性
(M=3.20,SD=0.68);評分最低的題項為:鑑輔會舉辦之心評教師進修課程(M=2.76,
SD=0.65)。換而言之,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行政單位清楚明確的借用程序給予滿
意程度以上的肯定,但普遍在規劃進修課程部分的安排感到不太滿意。
在「執行鑑定工作」向度上,評分最高的題項為:執行鑑定工作時,對受測 驗學生學校的配合度(M=3.18,SD=0.50);評分最低的題項為:執行心評工作所花 費的時間(M=2.50,SD=0.65)。從以上結果可得知,在執行鑑定工作時,特教心理 評量教師大多對受測學校展現出的高度配合感到滿意,但對執行工作整體所必須 花費的大量時間感到不滿。
在「資料處理」向度上,評分最高的題項為:心評教師蒐集鑑定個案資料的 能力(M=2.95,SD=0.47);評分最低的題項為:心評教師依施測結果提供教學建議 的能力(M=2.77,SD=0.51)。意指在此向度中,特教心理評量教師肯定本身蒐集資 料的能力,卻無法根據結果提供另自己感到滿意的教學建議。
二、不同背景變項之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鑑定工作滿意度之差異分析
(一)特教心理評量教師性別方面
不同性別之臺東縣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在鑑定工作滿意度各向度與整體的差異 情形,如表 4-31。男性之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在鑑定工作滿意度「行政運作」、「執 行鑑定工作」、「資料處理」與「支持與福利」以及整體全部向度的平均數得分皆 略高於女性,顯示男性對於執行鑑定工作的各層面的滿意程度高於女性特教心理 評量教師。但進階以獨立樣本 t 考驗進行分析,結果顯示其 t 值皆未達 0.05 顯著 差異,換言之,臺東縣特教心理評量教師並未因為性別不同而對於鑑定工作的滿 意程度產生明顯差異。
表 4-32 為不同性別之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鑑定工作滿意度之得分排序表,從 得分較高的排序表可以看出,不同性別之特教心理評量教師皆對於施測學生學校 以及本身學校所給予的協助以及測驗工具的借用感到滿意。
其中男性之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在於「鑑輔會所提供各類障礙學生鑑定工具」
(M=3.25,SD=0.57)以及「鑑輔會鑑定工作的流程與規定」(M=3.12,SD=0.56) 兩 題項上得分較高;但分析得分較低之排序表後發現,男性教師反應在「心評教師 的派案流程」(M=2.87,SD=0.67) 上較不滿意。由以上題項可得知,男性特教心 理評量教師對於「行政運作」向度有較明顯之感受,對整體鑑定工作的程序以及 所提供使用的測驗工具感到滿意,在派案制度上可能由於因應臺東縣地理條件因 素,導致偏遠地區之鑑定工作多請託男性教師協助,故未能達到滿意之程度。
女性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則在「鑑輔會所提供之交通補助費」(M=3.02,SD=0.64)、
「鑑輔會所提供之施測費」(M=3.02,SD=0.64)兩題項之得分偏高,而在「心評教 師解釋鑑定資料的能力」(M=2.75,SD=0.50)的題項滿意度偏低。呈現出女性特教 心理評量教師在執行鑑定工作時,對於交通費、施測費用等津貼補助的規劃感到 滿意,但對自身解釋資料和提供教學建議的專業能力感到不足。
表 4-31
(二)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年齡方面
不同年齡之臺東縣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在鑑定工作滿意度各向度與整體的差異 情形,如表 4-33、表 4-34 所示。就平均數排序而言,30 歲以下之特教心理評量 教師在「執行鑑定工作」、「資料處理」、「支持與福利」以及整體共四個向度得分 較高;年齡 41 歲以上者,在「行政運作」向度分數偏高。
進一步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考驗,分析差異結果皆未達統計顯著水準,顯示 臺東縣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在不同年齡上對於鑑定工作滿意程度的評定並未存有差 異。
表 4-35 為不同年齡之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鑑定工作滿意度之得分排序表,從 得分較高的排序表可以看出,不同年齡之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執行鑑定工作時,普 遍對於鑑輔會所提供的測驗工具以及受測驗學校的高度配合感到滿意,交通、施 測津貼的制度也合理可接受。但鑑定工作花費的時間過多以及進修研習課程的安 排不足,影響解釋資料之專業能力,為共同感到較不滿意之題項。
其中,30 歲以下之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在「心評教師參與心評工作的熱忱」
(M=3.21,SD=0.62) 題項上得分較高;但在「心評教師的派案流程」(M=2.76,
SD=0.58) 得分偏低,可得知較年經之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鑑定工作的熱忱抱持較
高的滿意度,但在派案流程上的滿意程度較低。
另外 41 歲以上之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在「執行心評工作時學校行政人員所提供 的協助」(M=3.13,SD=0.70) 之得分偏高,呈現出較年長之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對 學校在執行鑑定工作時提供的支持與協助,給予滿意以上的認同。分析得分較低 之排序表可看出,41 歲以上之組別在「鑑輔會所提供敘獎的獎勵措施」(M=2.81,
SD=0.45)題項上得分較低,呈現出較年長之教師對於臺東縣未給予特教心理評量
教師敘獎的規定感到不夠滿意。表 4-33
表 4-35
(三)特教心理評量教師教育程度方面
不同教育程度之臺東縣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在鑑定工作滿意度整體與各向度的
不同教育程度之臺東縣特教心理評量教師在鑑定工作滿意度整體與各向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