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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相關研究

從國內外的特殊教育相關的法案中,都強調專業團隊服務的重要性 與必要性。自從1999 年《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及《特 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公布後,特殊教育專業團隊 服務的議題獲得更多重視與討論。因此,以下就國內特殊教育專業團隊 服務之相關研究進行蒐集並加以整理分析。本節將分成三個部分來探討,

第一部份將針對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的參與程度進行 討論;第二個部分將探討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的滿意 程度;第三個部分將了解特殊教育教師參與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時所 面臨的困難為何。

壹、特殊教育教師對專業團隊服務的參與程度

李重毅(2003)認為特殊教育教師身負專業團隊服務中的個案管理 者與教學諮詢者,其對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的參與程度積極與否會影 響著專業團隊服務的運作成效。而研究者將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專 業團隊服務之參與程度相關研究整理如表2-3,發現整體而言,特殊教育 教師對於自己參與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都持有正向的態度,尤其是在 特殊教育教師的角色定位上,必須協調專業人員與教育人員的部分,感 到高度的認同感(李小梅,2008;李佩珊,2007;林佑真,2009;陳佳 君,2012;楊俊威,2003)。

而曾美娟(2003)與趙威宜(2006)則更強調不只是合作協調的部 分,特殊教育教師亦能認同將專業人員的建議融入教學中。

另外,陳素苓(2004)、曾美娟(2003)與李佩珊(2007)發現不同 背景變項的特殊教育教師對於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的參與程度皆不相 同。而趙威宜(2006)雖與曾美娟(2003)同樣調查臺北市的特殊教育 教師對於專業團隊服務的參與程度,卻持有相反的研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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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倩霞(2006)與鍾蕙美(2007)卻有相反的研究結果,提出特殊教育 教師對於專業團隊服務現況抱持中上的滿意度。

一般而言,對於專業團隊服務感到最不滿意的部分為專業人員的服 務時數及服務次數過少(王武義,2005;朱璧瑞,2004;江煒堃,2002;

李佩珊,2007;陳佳君,2012;賴明莉、嚴倩霞,2006),其次為專業團 隊之間的合作協調待加強(王千維,2010;施孜姿,2004;楊敏芸,2005;

鍾蕙美,2007)。

但也有研究表示特殊教育教師對於專業人員給予特殊教育教師的專 業建議及之間的互動感到相當滿意,亦相當肯定專業人員在專業團隊服 務中的表現(朱璧瑞,2004;陳俊辰,2008;謝嬌娥,2003)。整理如表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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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佑真(2009)研究結果發現,專業團隊的核准期長,常來不及邀 請相關專業人員參加期初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專業團隊服務時數不足,

難以評估服務成效;相關專業人員提供的服務時間、次數太少,無法提 供具體服務內容;轉介學生時,因缺乏相關專業人員現場評估,而影響 到服務項目的需求度與適切性等。

王千維(2010)研究結果發現,最感困擾的是依序為專業人員聘用 人數不足,其次是行政支援不足。在專業知能向度上的困境為「缺乏職 能、語言、心理治療等專業知能」、「對社會福利及輔具的申請程序了解 不足」、「溝通技巧不當」等;在行動力向度上的困境為「團隊成員參與 配合度不足、資源整合不易」、「會議時間安排難度高」、「團隊成員間良 好關係的建立」;在滿意度上的困境為「學校行政人員不夠重視」、「普通 班教師特教知能尚未完備」、「家長與教師理念不一」、「相關專業人員不 足,協同教學機會不多,未能落實專業整合」。整理如表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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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真能滿足身心障礙學生的各種需求,這些需要特殊教育教師、普通 班教師、學校行政人員、相關專業人員以及家長間的密切合作。因此,

研究者擬依據2015 年修正之《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 辦法》第二條法規所提及之「評量支援服務」、「教學支援服務」、以及「行 政支援服務」等三向度進行調查研究,針對桃園市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 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的參與程度、滿意程度及困難程度之情形,做進一步 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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