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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的意涵

本研究主要在探討桃園市國民中學特殊教育教師參與特殊教育專業 團隊服務時的現況和滿意程度,並探討其在參與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 過程中所遭遇的困難。本章內容彙整與本研究主題相關的國內外文獻,

共分為三節,第一節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的意涵、第二節特殊教育專 業團隊服務的運作、第三節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相關研究,分別敘 述如下。

第一節 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的意涵

近年來專業團隊的概念在特殊教育中逐漸獲得肯定,對於身心障礙 學生來說,除了在學校接受個別化教學外,也需要其他專業人員的協助,

以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及其生活品質。本節將針對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 務的意涵作介紹,首先闡述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的定義,其次說明特 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的發展,最後探討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的成員與 服務內容。

壹、 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的定義

所謂的「專業」是指一群人在從事一種需要專業技術的職業,此職 業需要一種特殊智力來培養和完成,其目的在提供專門性服務(何福田、

羅瑞玉,1992)。「團隊」係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一起工作的人所組成的團 體(Ogletree, Bull, Drew, & Lunnen, 2001)。而 Webster(1987)定義專業 團隊為一群專業人員共同工作,每個人負責做其中的一部份,進而對整 體工作產生貢獻。

Lowe 與 Herrance(1978)也提出專業團隊的定義,他們認為專業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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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一群擁有個別專業的人員,能彼此互相溝通合作,具有共同的理念 與目標,對個案服務計畫的設計、決定、執行及未來發展方向的決策具 有影響力。Thomas, Correa 和 Morsink(2005)提出專業知識的諮詢、團 隊成員間的合作和以團隊基礎作決策等三項元素,是組成專業團隊的內 涵,認為專業團隊係指接受過不同專業訓練的人員所組成的團隊,以合 作的方式協調彼此間的專業,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整體性的服務,並且解 決其所面臨的問題。Dettmer, Thurston 和 Dyck(2002)則提出團隊的兩 個特徵是諮商和合作,成員間透過合作的過程,以其專業能力完成分工,

在團隊的合作上,容許成員間彼此學習,以增進自己的能力。

因此,就特殊教育而言,專業團隊是指「二個或二個以上,來自不 同領域專業人員所組成的團隊,透過彼此的共同合作與溝通協調,一同 為有特殊需求之身心障礙學生提供適切的服務,以協助身心障礙學生接 受適性之教育」(蕭夙娟、王天苗,1998)。曾進興(1999a)認為專業團 隊理念之「專業」是指專業人員,應包含醫師、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 師、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社工師、聽力治療師及職業輔導員等,而專 業團隊裡的「團隊」是指專業人員間的互動與合作,如果不同的專業人 員只是各行其是,「團隊」就只是「團」或「隊」。而在《特殊教育支援 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第四條中也清楚地將專業團隊定義為

「各級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輔導工作,應視需要結合 衛生醫療、教育、社會工作、獨立生活、職業重建相關等專業人員,以 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共同提供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訓練、職 業輔導評量及轉銜輔導與服務等協助」、「專業團隊由特殊教育教師、普 通教育教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學校行政人員等共同參與為原則,

並得依學生之需要彈性調整之」以及「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指醫師、

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語言治療師、聽 力師、社會工作師及職業輔導、定向行動等專業人員」(引自教育部,2015)。

專業團隊服務的目的在整合各種資源,透過專業合作、分享及責任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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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過程中,相互學習與支持,彼此共同成長,尋求對教育身心障礙學生 產生最大效益的方法,為教師及家長解決問題。近年來,透過專業團隊 合作的模式,以解決身心障礙學生在學習與生活適應等各方面的問題上,

頗有成效並且備受肯定(Westling & Fox, 2008)。

綜合上述文獻及法規,專業團隊為二個以上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員,

為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的需求,透過團隊合作的方式,彼此間溝通、協調 與合作,發揮各自的專業,整合各類資源以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統整及完 善的特殊教育服務,且在合作的歷程中,成員間互相支持與學習成長,

進而提升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的效能。

貳、 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的發展

專業團隊的概念並非這幾年才有,在二十世紀初期即已產生。在1940 年代以前,已有許多專業人員組成團隊,在類似兒童發展中心的場所工 作。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為因應遽增之身心障礙人口,集 合相關專業人員組成醫療服務小組之理念逐漸成為趨勢。1950年代學童 心理衛生服務進入校園成為教育的一部份,其他助理專業人員、教師、

主管及其他教育人員間有效合作關係之需求也跟著明朗化。1960年代許 多學校的專業人員和學校服務人員之間,已有非正式的合作網絡。1970 年代初期,由於需要大範圍的專業服務來滿足學生的需要,使得合作變 得較為正式化。1970年代專業合作主要運用於處理受虐兒童、復健醫療 服務及身心障礙學生學習等的問題。至1980年代專業人員間的團隊運作 和合作模式便已成為特殊教育的重要論題(陳英琦,2010;曾美娟,2003;

潘國慶,2006;Golin & Ducanis, 1981;Giangreco, Edelman, & Dennis, 1991;

Stephen, 2013;Thomas, Correa, & Morsink, 2001)。

特殊教育中明確提及專業團隊的理念約在1960年代末期、1970年代 初期。早期的相關專業人員多為心理治療師、醫師與社會工作者等(Reeve

& Hallahan, 1994),當時偏向於以「專家諮詢模式」(the expert model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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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ultation)的合作方式參與身心障礙學生的教育計畫,而特殊教育專家 及學校心理學家發表評論指出:要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適切的教育與完整 服務,必須有衛生、社工等相關專業人員的配合,相關專業人員應從專 業的觀點出發,提供學校教師對於身心障礙學生教學上的協助(Thomas, et. al, 2001)。

隨著社會的轉變、法律判決與教育改革等影響,團隊合作的合作方 式與服務途徑有所轉變(Mostert, 1998)。特殊教育教師與普通教育教師間 的合作,由特殊教育教師為普通教育教師提供專家諮詢服務為主,轉變 至面對身心障礙學生漸增的多元化需要,以整個學校為範圍進行合作,

邁向多向度的諮詢與合作(周天賜,2003)。

國內早期無制度化的專業團隊合作模式。為了滿足身心障礙學生的 特殊需求,許多私人的民間福利機構開始為身心障礙學生提供服務,與 醫療單位之間形成一種諮詢的合作方式,但是專業的設備與人力的提供 仍處於匱乏狀態(曾美娟,2003)。朱璧瑞(2004)指出國內最早提及

「團隊合作」是在1994年修正公佈的《兒童福利法施行細則》,其第12 條內容為「早期療育服務,係指由社會福利、衛生、教育等專業人員以 團隊合作的方式,依發展遲緩之特殊兒童之個別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務」

(引自教育部,1994)。

1984年公布的《特殊教育法》即具有專業團隊運作之精神,但明確 訂定提及專業團隊理念的法規則是1997年修訂的《特殊教育法》(鍾蕙 美,2007)。專業團隊的運作最早見於早期療育與在家教育學生之服務 系統,之後才推行至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的啟智班,與普通班中的 身心障礙學生,參與的專業人員也侷限在某些特定類別。特殊教育與相 關專業人員共同合作,成為身心障礙學生落實回歸主流與融合教育的必 要方法(林珮如、李淑貞、鄒志敏,2002)。且為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的 多元需求,予其完整與全方位的服務,教育體系內各單位相關專業人員 的介入成為重要的形式,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的設置因而形成(陳怡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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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由此可知,在特殊教育體系中,專業團隊的發展成為必然的趨 勢。

綜合上述國內外專業團隊發展而言,專業團隊的實施從私人機構到 公立機構,專業團隊的類別與整合從單一成員到多元多專業,專業團隊 的合作從孤軍奮戰到共同合作,再加上法律的制定,使得專業團隊的發 展愈趨完備,身心障礙學生能接受更完善的服務。

參、 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的成員與服務內容

在教育身心障礙學生的過程中,單憑特殊教育教師一己之力孤軍奮 戰無法滿足身心障礙學生的需求,因此需要各領域的專業人員共同合作

(曾美娟,2003)。根據國內之特殊教育法第二十四條(2014)、特殊教 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2015)第四條法規規定,特殊 教育專業團隊成員包括: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育教師、學校行政人員 及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語言治 療師、聽力師、社會工作師及職業輔導、定向行動等專業人員,而參與 的專業人員得依學生之需要彈性調整之(引自教育部,2015)。

當這些專業人員要從原本熟悉的工作場域,進入不同的教學現場時,

會因服務場所的陌生及服務形式的不熟悉,而無法扮演好專業團隊中的 角色,導致影響服務成效(陳明德,2004)。專業人員瞭解自身在教育系 統中的角色及服務內容,才能提供符合身心障礙學生需求之服務(張芳 滋,2007)。李聰謙(2009)的研究發現最重要的專業團隊基礎知能為瞭 解並能判斷身心障礙學生所需相關之服務,有助於適當轉介身心障礙學 生。由此可見,相關專業人員進入特殊教育系統時應瞭解彼此的角色與

會因服務場所的陌生及服務形式的不熟悉,而無法扮演好專業團隊中的 角色,導致影響服務成效(陳明德,2004)。專業人員瞭解自身在教育系 統中的角色及服務內容,才能提供符合身心障礙學生需求之服務(張芳 滋,2007)。李聰謙(2009)的研究發現最重要的專業團隊基礎知能為瞭 解並能判斷身心障礙學生所需相關之服務,有助於適當轉介身心障礙學 生。由此可見,相關專業人員進入特殊教育系統時應瞭解彼此的角色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