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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生命教育的內涵與重要性

透過生命教育可幫助國小學童,學習認識自己、了解自己、肯定自己,從認 識、了解自己當中,了解自我的存在價值,提升自己的存在意義,從認識生命的 意義,能尊重生命與珍惜生命的價值,進而提升人際關係。本節將針對生命教育 內涵與重要性、九年一貫生命教育課程意涵及目的、兒童讀物融入生命教育等相 關理論,進行分析整理。

一、生命教育的內涵

生命教育是以「生命關懷」為中心的教育,要了解生命教育的意義、內涵及 重要性,必須確實掌握生命教育的目的,方能落實生命教育,達到更優質的效果。

生命教育的重心包括生命的活力、生命的成長、生命的實現、生命的倫理、生命 的興致和快樂、生命的意義。(鄭石岩,2003)

Grad and Gullo(1987)認為生命教育是學理學程(didactic)與體驗學程 (experiential program)並重的,具有教學(teach)與接觸(touch)並重的本質。

吳清山與林天佑認為生命教育的內涵包括以下三個層次:認知層次、實踐層次、

情意層次。生命教育不只是避免個體有危害自己、他人或社會的行為,更是積極 的強調生命價值觀的培養與建立,把握生命的每一刻。此外,生命教育亦強調個 體能與他人、社會與自然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生命意義的追求與生存價值的建 立。(轉引自張婷怡,2006)

生命教育課程涵蓋的意涵及目的是廣泛且多元的,不只是教育學生避免個 體有危害自己、他人或社會的行為,更是積極的強調生命價值觀的培育與建立,

把握生命的每一個時刻。張淑美(2001)認為小學階段從童年至青少年,正式人格 發展的關鍵時期,加上「生死問題是整個生命階段都會遭逢的事件,實有必要納 入學校教育中」。尤其是在家庭教育經常避談生命或死亡話題的文化背景下,具 有紮根作用的小學教育自不容忽視生命教育的施行。

教育部重視生命教育,將 2001 年定為「生命教育年」,全力推動生命教育,

更在 2003 年公佈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將生命教育列為綜合活動 領域之指定教學單元,另又在其他領域中直接或間接將生命教育列入能力指標,

以實施融入領域課程的教學,才首次將生命教育明訂在國小課程中。生命教育現 已為各級學校及教育體系接受並推動,但其意涵及目的目前也莫衷一是。以下整 理敘述如後:

黃德祥(2000)從發展脈絡歸納出生命教育有宗教、生理健康、志業(生涯)、

生活及死亡教育(生死學)等五個取向,並認為國小實施生命教育,必須考量到學 生的身心發展原則,發展適合國小學生的生命教育意涵。因此他鑒於生命教育的 目的,提出高年級學童生命教育的意涵應包括:

(一)人與自己的教育:不僅要教導學生認識自己,而且要協助學生發展潛 能,實現自我。

(二)人與他人的教育:教導學生重視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係,尤其明白人 際關係及公共道德的重要,並且重視次及文化的存在,進而關懷弱勢族群,增進 人際兼和諧的互動。

(三)人與環境的教育:教導學生愛護動植物、體驗生命的偉大,明白人與 環境生命共同體的關係,並進一步關懷社會、國家、宇宙的生命。

(四)人與自然的教育:教導學民胞物與的胸懷,尊重生命的多樣性及大自 然的節奏與規律性。

(五)人與宇宙的教育:引導學生思考死亡的意義,探索人類存在的意義與 價值,並認識國家、世界的倫理,關心人類的危機,建立地球村的觀念。

張淑美(2004)提到生命教育是關注在生命意義與價值之開展,應該關係面對 自己的生命(生死)、人與他人之間、人與社會環境之間、人與自然之間、人與宇 宙之間存在的萬物之間的共存(共亡)問題。

錢永鎮(1999)認為生命教育的四個基礎概念分別為自尊的教育、良心的教 育、意志自由的教育和人我關係的教育,而其目的則是在教育學生認識生命、引

導學生欣賞生命、期許學生尊重生命、鼓勵學生愛惜生命。

陳俐伶(2005)以為目前在國小階段實施生命教育的方式很多,主要有隨機教 學、欣賞與討論法、講授法、參觀法、模擬體驗法、閱讀指導法和創思活動法等 七種常用的教學方式。張淑美(2001)認為「經驗─情緒」比「口說─講述」法更 能引導學生分享對生死的看法,並能顯著的降低對死亡的恐懼與焦慮。

二、生命教育的重要性

孫效智(2000)探索與認識生命的意義、尊重與珍惜生命的價值,熱愛並發展 每個人獨特的生命,並將自己的生命與天地人之間建立美好的共榮共在關係。

陳英豪(2000)生命教育的目的,就是希望彌補現行教育制度中,偏重知識教 育與理性教育,卻忽略知識技能以外更重要的德行、藝術、人文之教育。使學生 在受教過程中,不僅學習到知識技能,更重要的是因為有了生命教育的涵養後,

知識技能可以成為社會的用處,而不是拿來戕害社會的工具。

教育行政機關對於生命教育的推動,是重要的推手。以下是臺灣省教育廳、

高雄市教育局、臺北市教育局推展生命教育計畫所預期達到的總目標。

表 2-2-1 國內各教育機關推展生命教育計畫總目標(轉引自張婷怡,2006:24)

教育行政機關 生命教育計畫總目標

臺灣省教育廳(1997) 1.輔導學生認識生命的意義,進而重視 生命、熱愛生命、豐富生命的內涵。

2.輔導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我觀念,

進而發展潛能,實現自我。

3.增進人際關係技巧,提昇對人的關 懷。

4.協助學生建立正確的人生觀,陶冶健 全的人格。

高雄市教育局(1998) 生死教育的目的在於彰顯生命的真 義,教導學生確立正確、積極的人生 觀,讓每個人的生命與死亡都有尊嚴,

提高生命品質,並能確立其正確、健康 的死亡概念,以及對死亡的恐懼,培養 正確的死亡態度和有效的因應行為。

臺北市教育局(1998) 1.輔導學生能認識自己、建立自信、實 現自我。

2.增進學生人際溝通技巧,加強接納他 人、與人和諧相處之能力。

3.鼓勵學生接觸大自然,體驗多元生命 型態。

4.協助學生探索生命的意義,提昇對生 命的尊重與關懷。

三、兒童讀物融入生命教育

陳俐伶(2005)利用繪本的引導,不但能引起學童的學習興趣,還能透過視覺 及聽覺的接觸跨越文字障礙和自身的生活產生共鳴,更能給予學童正確的生死態 度。

林秀英(2004)以生命教育為主軸,對國小高年級學生導讀少年小說,發現 能提供兒童多元生活經驗的體認,並提升兒童重視人我關懷與尊重的情操;同時 能增強面對困境時的自我調適能力。

四、綜合討論

以上這些有關生命教育的成果,雖然也涉及學習自我探索、自我肯定、認識 生命的意義、尊重生命與珍惜生命的價值等課題,但他們都未曾與可以體現這些 理念的自傳的讀寫相結合,而這就是本研究所要開發的,可以期待它形成一個生 命教育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