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生命禮俗相關詞彙再現的文化意涵:女性身份認同的游移過程 .108

第三章 〈新聲律啟蒙〉詞彙中反映的生命禮俗觀察

第五節 生命禮俗相關詞彙再現的文化意涵:女性身份認同的游移過程 .108

乙未割臺後,受過傳統儒學教育的知識份子基於「華夷之辨」的信念,或以 武力或以文化對抗日本殖民政權。由於臺灣總督府運用儒學理念實行同化政策,

加上西方文化大舉入侵、反傳統的聲浪不斷、社會快速變動的種種因素,使得知 識份子的內心深處產生了傳統文化根基即將滅亡的恐懼,於是他們積極走入民 間,尋找、挖掘臺灣本土文化面象,滿足自我認同的需求。《三六九小報.新聲 律啟蒙》的創作群們找到了最具臺灣文化代表的標的物,也就是蘊藏豐富臺灣庶 民文化特徵的生命禮俗,將它置入《三六九小報.新聲律啟蒙》之中,不僅將一 幕幕精采的庶民生活真實面象展演於紙上,還保存珍貴的當時代臺灣文學與文 化。《三六九小報.新聲律啟蒙》極度關注庶民文化層面,生命禮俗相關詞彙共 有 161 個,共佔文本 1.972%。如下表 3-4 生命禮俗詞彙總表所示。

表3-4 生命禮俗詞彙總表

表格名稱 詞數 累計詞頻

表3-1 嫁娶禮俗相關詞彙表 49 0.581%

表3-2 生育禮俗相關詞彙表 60 0.726%

表3-3 喪葬禮俗相關詞彙表 52 0.665%

總計 161 1.972%

生命禮俗相關詞彙不但展現出臺灣庶民文化與生活方式,還反應出傳統社會 中男性與女性天差地別的身份地位和極度不公的職能分配情形,在此我們從出 生、結婚和死亡三階段觀看家族身份認同與「在場/缺席」(presence/ absence)的角 色定位。

一、性別決定「在場」或「缺席」的家族身份

1. 男性擔任主動的、支配的、在場的角色

傳統父系社會中,男性的角色是固定的、無須流動的,他們從出生到死亡都 可以安穩地在原生家庭內生活,享受一切做為兒子、丈夫和父親的至高權利,既 使因子嗣或經濟問題而被迫出養或入贅女家等,他們身份地位依舊是高於女性 的、依然能夠行使男性的權利。對於家族的身份認同,他們永遠擔任「在場」

(presence)的角色,佔有重要地位,也不會因為死亡的到來轉換成「缺席」(absence)。

傳統婚姻鮮少由男女雙方各自出於對愛情的共同認知所結合,多半是由父母 之命、媒妁之言撮合而成,婚姻關係到兩個家族的結合,所以男方家族在挑選合 適的「新婦」人選時,必定以父系家族整體利益做為出發點,除了觀察彼此的家 世門風、社經地位是否匹配之外,對於「新婦」個人的命格也十分看重,以不剋 夫家為基礎,若能具有興旺夫家、改善夫家家族經濟或運勢等命格的話更能加分 不少;另外,外貌、體相也是命格的一種,不但攸關夫家家族的命運,還具有優 生學的考量。除了上述考量之外,對於男方家族來說,娶「新婦」的意義和目的 是為了生下合法繼承人,為了確保血統純正,對未來「新婦」的貞節更是要求,

不但以「在室女」為優先媳婦人選,甚至在整個婚禮儀式和婚俗物品中也要處處 張顯新娘的貞節。

日治時期民間流傳著「一錢二緣三媠四少年」的擇婿條件,男方的經濟能力 排名第一,可看出女方家族在挑選女婿時同樣也是出於家族利益考量。然而,相 較於女性成為「新婦」前後的層層檢驗關卡,男性要成為「翁婿」、「囝婿」似乎 是較為容易的,命格、體面相和年紀比較不會成為娶妻的障礙。

2. 女性擔任被動的、附屬的、看似在場實則缺席的角色

「女有所歸」的禮教觀念將女性置入十分弔詭的家族身份認同之中,她被設 定成一個看似「在場」、實則永遠「缺席」的角色。三從觀念把女性定位在終其 一生都無法獨立的工具性角色,必須依附在不同身份的男性身上才能獲得身份認 同,得以暫時家族中穩定下來。無論生前還是死後,女性的身份認同都得被迫不 斷游移、更動,尚未出嫁時得依附在父親的角色之下,做好女兒的角色,出嫁之 後得依附在丈夫之下,扮好妻子的角色,等到丈夫逝世後又得依附在兒子的角色 之下,藉由母親的角色,成為夫家家族的成員。這種無法長久穩固的依附關係時 常將女性排除於家族之外,造成女性的家族身份認同基礎十分薄弱,婚姻與死亡 會造成現階段家族身份認同的瓦解,直到下一階段的依附者出現,才得以再次獲 得一個新的身份認同。

女性在漫長的生命歷程中,第一個弔詭的身份認同是:實為親生女兒但卻被 認定成他家媳婦的角色。對生養女兒的家庭來說,女兒是麻煩、無用且浪費錢的 存在,她們無法像兒子一樣長久地待在家中提供勞務,所以不具備任何繼承的權 利和義務,而「女有所歸」的觀念讓她們從一出生就被排除在原生家庭之外。矛 盾的是,對父母來說養女兒等同幫別人養媳婦,成年後終究得脫離原生家庭嫁到

異姓人家去,但父母又得承擔「養不教,父之過」的教養職責,出嫁的女兒帶到 夫家去的不只是個人的身體或嫁粧等等有形物品,家庭教育更會被婆家做為「好 新媳」的評判標準。為顧全家族面子,希望女兒於婚後的一切作為能不使娘家蒙 羞,所以女性的教育完全聚焦於如何成為「好新婦」之上,分為三從四德的觀念 養成和家庭事務的實際操作兩方面。

在三從四德的觀念底下,好媳婦的評判標準不僅僅只是侍奉公婆、相夫教 子、節儉持家而已,貞節的保有更是女德的終極表現。所以女性被教育成終其一 生都要為丈夫保守貞節,在出嫁前,娘家父母必須嚴格控管女兒的一切行動,如 出外、交友等,阻擋任何失去貞節的可能。如此一來,在出嫁時才能對女婿及親 家有所交待,同時女兒的貞節也能張顯出娘家家族是個治家甚嚴、家教優良的好 人家。換言之,女性在出嫁前是以成為媳婦為人生目標,活著不是為自己,也不 是為原生家庭,而是為了一個如夢似幻、以貞節為最高標準的理想婚姻而活。她 們所接受的一切思想意識、價值觀和生活教育都是圍繞著理想婚姻打轉,更要恪 守傳統禮教規範,種種作為皆是為了想要成為好媳婦,並期望未來的婚姻能夠帶 給她渴望已久的歸屬感,並讓身份認同從「缺席」轉為「在場」的狀態。

第二個弔詭的身份認同是:實為媳婦但卻被認定為生產工具的角色。婚姻是 女性取得家族認同和身份轉換的第一道關卡,代表她得以脫離原生家庭,進入夫 系家族體系,讓她從「在室女」轉變為「新婦」的身份。然而,婚姻對於女性而 言,其實是一樁極度不平等的人身買賣交易,婚姻論財的競賽風氣加上結婚的費 用多半是男方出資,於是妻子這個角色不但被貼上「某是錢娶餅換」的價格標籤,

其生殖功能的工具性更得不斷地被張顯於世人面前,無論是站在男方家族娶媳婦 或是女方家族嫁女兒的立場,幾乎所有的責任、儀式或是禁忌都是針對標的物—

新娘。

若依循傳統禮教「女有所歸」的概念,婚姻應能夠給予女性一個具有穩固、

安定的歸屬感,但實則不然。婚姻為女性帶來的往往不是擁有身份認同後的安全 感,反而是一股前所未有的壓力,除了得面對全然陌生的生活及人際交往壓力之 外,成為媳婦之後更得嚴加遵守三從四德的道德規範,「七出」的離婚條件還不 時地威脅著不穩固的婚姻關係,於是女性終日得戰戰兢兢,時時恪守為人媳、為 人妻的本分。另外,婚姻的目的在於生兒子,而生產又是唯有女性才具備的特殊 生殖功能,所以無論是不孕、生不出兒子、或是孩子沒有健康的身體等問題都被

劃分在媳婦的責任範圍之內。身為媳婦的女性為了替夫家家族有所貢獻、或是穩 固自己在夫家的地位,只得想方設法、四處求醫拜神、「栽花換斗」,只求能生下 兒子繼承香火,使家族能代代傳承下去。

第三個弔詭的身份認同是:實為家族成員但卻被註記為有姓無名的無名氏。

死亡是女性取得家族認同和身份轉換的第二道關卡,也是最後的關卡。若能生下 具有父系血緣的親生兒子是最好,若沒有兒子也要想辦法過繼養子或是招贅婿,

來使夫家家族不會斷根倒房、絕嗣絕世。女性唯有將她生殖功能發揮到最大產 能,並且做好家族傳承的監督角色,才表示她完成了身為女人的最大任務—「成 為媳婦」,死後不但不會成為無主孤魂,淪落到無人祭祀的淒慘下場,還能夠光 榮地去見夫家的列祖列宗。換句話說,女性因為兒子的關係得以晉升夫家家族的

「公媽」位階,並且獲得最終的家族身份認同—祖宗。但可悲的是,女性的一生 為了追求家族歸屬感和取得他人認同,在兩個不同的家族中疲於奔命,換來的終 就是一場空。她們在神主牌與夫家族譜中也只能被註記為「某媽某氏」,依舊是 不被承認具有「人」身份資格的無名氏,終其一生,無論是在娘家還是在婆家,

都被視為只有短暫依附關係的外人。

由上述可知,父親和丈夫對女性的前半生佔據著最重要的位置,他們握有掌 控權,可以決定女性一生的去處,父親可以指定女兒嫁往何處,同樣的丈夫也可 以決定妻子是否能夠繼續留在自家;而兒子是女性在後半生與死後世界能夠獲得 妥善照顧的重要關鍵人物,唯有生兒子,女性才能真正地被承認是家族成員的一 份子,其身份認同才得以在夫家家族體系穩定下來,將「缺席」切換成「在場」

的狀態;可惜的是,女性在死後世界裡「在場」狀態也只是暫時的,依舊得依附 在原生家庭和夫家家族之下,隨著時間的流逝終將被人遺忘,到頭來女性仍然是

的狀態;可惜的是,女性在死後世界裡「在場」狀態也只是暫時的,依舊得依附 在原生家庭和夫家家族之下,隨著時間的流逝終將被人遺忘,到頭來女性仍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