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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定位與品牌定位

在文檔中 產品奢華化策略之研究 (頁 20-2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產品定位與品牌定位

1. 定位

「定位」(positioning)的概念早期為 Ries 以及 Trout (1969)等學者所提出,

認為定位就是在消費者心理上印象與位置的影響,並非指產品本身。不論是產品、

服務、企業、或是個人都可給予一個有利的定位,如產品定位即為產品在消費者心 中的地位與形象,有利於針對目標市場其特定的需求作有效的訴求。

Dimingo(1988)認為定位是指一項產品或一家企業為了與競爭對手有所區隔 所作的差異化過程,這些差異化能影響消費者對企業或產品的價值觀進而影響偏好 的程度。並提出產品定位又可分為市場定位與心理定位,市場定位是指包含分析市 場需求與競爭條件,並選擇與確定市場的過程;而心理定位則是讓企業或產品能在 市場定位的基礎之下,對消費者而言具有獨特性,並透過一些方式促使產品或企業 納入消費者決策。

Aaker(1982)認為定位是根據不同對象給予不一樣的東西,是區隔的選擇、也 是印象問題、以及選擇哪些產品的屬性作強化,而顧客知覺與選擇為主要核心。Levy

(1989)認為定位是在顧客的心目中創造產品或服務的差異點。Kotler(2000)則 認為產品定位是企業塑造一種符合消費者心目中獨特地位的產品時、其產品設計與 行銷組合的活動。國內學者黃俊英(2005)在行銷學的世界一書中將定位定義為行 銷者的產品、商店、或服務在顧客心目中的位置,以在顧客心中佔有獨特性的競爭 性地位並與競爭者有所差異。從不同的角度而言,Porter (1996)則從企業競爭策 略的角度切入,認為策略定位的本質為差異化,即選擇與從事和競爭對手不同的活 動,而獨特的競爭定位有利於建立長久的競爭優勢。

至於品牌定位與產品定位在定義上的區分,Aaker(1996)將品牌定位的定義描 述為:「品牌定位是目標顧客對品牌的知覺,這些消顧客的知覺包括功能性利益與情感性的體認。

其中功能性利益即為產品定位。又品牌定位是建立在消費者認知的基礎之上,因此消費者本身的態 度、信念、經驗會使同樣的區隔產生不同的認知,或有不同的區隔但有相同的品牌知覺。」

而王志剛等(1987)解釋「品牌定位」包含了企業定位、產品定位等不同的層 次,強調它表現出公司的產品與競爭者產品的相對位置。依以上二學者論點而言,

故表示品牌定位當中亦包含的產品定位的意涵在內。

綜合上述對於定位以及品牌、產品定位定義的文獻探討,大部分的學者對於產 品定位或品牌定位的定義集中於「心理上」以及「差異化」這二個重點,即不論產 品或品牌,定位最重視產品在「顧客心目中的印象與位置」,而這個「心目中的位置」

是獨特的並與對手有所差異,故本研究將產品(品牌)定位定義整理為「產品(品 牌)在消費者心目中獨特的認知與位置,並與競爭者有所差異化,能使消費者納入 購買決策的考量」,即在顧客的心目中尋求一個具有差異化的獨特位置。

2. 品牌或產品的定位方式

承接上述對產品或品牌定位定義的探討,許多學者亦針對產品或品牌的定位方 式作出論述,Aaker(1982)認為定位選擇是品牌或企業策略的重要決策,並提出了 六個不同的定位取向:

(1)產品屬性定位(attribute positioning):以產品屬性或特色作為定位的基礎

(2)產品用途或應用定位(use or application positioning):以產品使用方式定位

(3)產品價格與品質定位(price/quality positioning):以價位相對於品質的定位

(4)產品使用者定位(user positioning):以產品與使用者形象連結的定位方式

(5)產品類別定位(product class positioning):產品本身與產品類型連結的定位

(6)相對於競爭者的定位(competitor positioning):與競爭者作比較的定位方式

Upshaw(1995)針對產品對於消費者的功能、以及相對於競爭者的比較,提出 了八個不同的定位方式:

(1)功能定位:著重於與競爭者不同的產品或服務的功能

(2)解困定位:解決顧客特殊問題的定位方式

(3)目標群體定位:以某個目標顧客群作為定位基礎

(4)挑戰定位:與最直接的競爭產品作比較

(5)感性與心理定位:以對於品牌的情感建立在需求或渇望的基礎上的定位

(6)優點定位:品牌帶來的額外利益

(7)渴望定位:以讓顧客達成心理渴望為基礎的定位方式

(8)價值訴求定位:提供比競爭者更高的價值

Porter(1996)認為維繫策略定位必須要有所取捨(trade-offs),尤其在形象與 聲譽的一致性、企業的活動選擇、內部的協調與控制等三方面要有所取捨,以避免 落入成長的陷阱---模糊定位,而要獲利成長必須要深化定位而非擴大或妥協。並出 了三個策略定位的基礎:

(1)多樣性基礎定位(variety-based positioning):以產品或服務的種類來定位

(2)顧客需求基礎定位(needs- based positioning):以某區隔的顧客需求來定位

(3)以接觸方式為基礎(access- based positioning):以不同的接觸顧客方法,如地 理、人數多寡、或其他以規劃一組不同的活動來接觸顧客的定位方式。

Armstrong & Kotler(引自黃俊英,2005,行銷學的世界)透過和競爭者作比較,

從價格相對於品質利益的角度,提出了五種價值定位。行銷者應將產品或品牌定位 在比競爭者更好的利益上,而行銷者可以採行五種價值定位:

(1)More for more:以較高的價格提供最好的產品與服務

(2)More for the same:提供可匹敵的品質,但價格較低的產品與品牌

(3)The same for less:以較低的價格提供相同的利益

(4)Less for much less:提供較少的利益或較低的品質,但價格低很多

(5)More for less:以較低的價格提供較多的利益

小結:

綜觀個學者的論點,不論是品牌或是產品的定位方式,不外乎以是競爭比較、

利益價格比較的價值基礎、產品屬性功能、目標消費群或產品使用者、以及心理情 感等五種定位的方式,其中又以 Upshaw(1995)與 Aaker(1982)的定位方式較為 完整,因此本研究主要採取此二學者的定位方式與觀點,作為分析的主要架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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