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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田野過程與章節架構

田野地點的選擇

永寧鄉周遭的普米村落主要分布在山區,地勢較平坦的壩子與瀘沽湖周圍則以 納日麼些的村落佔多數,但其中也有少數普米村落位於壩子與湖濱的邊緣,如圖 中的八個村落;而正是這些村落的普米人家在約百年前開始有採行走婚的實踐,

並且延續到今天。本論文研究的主要田野地點,即是最北側四個相鄰普米村落中 的其中之一。

圖 一-1:永寧壩子與瀘沽湖周遭普米西番村落(編號 1-8)分布

[方塊為永寧鄉境內摩梭村落,圓圈為永寧鄉與木里縣的山區普米西番村落]

根據學者在 1960、1980 年代的記錄以及我於 2012 年起造訪永寧鄉而對鄉內七 個普米村落的了解,其中嘎拉村(5)與落水村(7)都是普米人家與摩梭人家共同聚居 的村落,村中普米人家與摩梭之間的來往最為密切,不只在當代仍盛行走婚的實 踐,結婚的人家極少,較年輕一輩普米族人也已經愈來愈少使用普米語而多使用 摩梭語。拉丁古村(6)雖然也毗鄰摩梭村落且相互通婚頻繁,但其獨立自成一村,

而村中也有人家仍堅持結婚而不走婚,當代村中人家走婚與結婚的例子都有,而 普米語也仍是日常使用的主要語言。北端溫泉行政村內的四個普米村子(1-4),則 是壩子周圍地區中普米族人較為聚集之處,位在由山巒包圍的一個較為獨立封閉 的河谷平壩上,鄰近的摩梭村落也較遠。這四個村在當代共有 104 戶人家約 716 人65,每一村大約由二十多戶人家構成,相比於拉丁古村,這裡走婚的實踐更為普 遍,只有少數人家採行結婚,更多的是同一家中走婚與結婚交雜。這四個普米村 落的人家在日常生活全面使用普米語,與鄰近漢族、彝族、摩梭人來往時才使用 漢語方言或摩梭語;相比之下,他們對於嘎啦、落水村中已經很少會說普米話的 族人就有些不以為然。

溫泉的這四個村既是永寧普米族人當中採行走婚的轉變較為明顯的,又是鄰近 地區普米族人最為聚集之處,我認為更能凸顯出普米族人在婚姻實踐上的改變並 不是來自與摩梭通婚的個例或是融入摩梭社群的結果。而且溫泉的普米族人不只 與同村或鄰近的普米、摩梭村落人家通婚,也與永寧壩子以南、以西的普米族人 或是北方四川木里縣境內的普米藏族有所通婚來往,呈現出溫泉普米族人與其他 地區普米西番之間的連結。66在我 2012 進行預調的時候,了解到最南端的瓦都村 (4)中人家在當代約有一半採行走婚、一半採行結婚,當時認為這可以更助於探討 採行不同婚姻實踐人家的異同,因而選擇居住在瓦都作為主要田野地點;但在深

65 來自溫泉行政村村委會於 2012 年夏天要求各村組長調查的資料。

66 溫泉的四個普米村落因為彼此鄰近而通婚來往頻繁,周圍鄰近的人口以摩梭為主,而距離其他 普米西番聚居的地區較遠,因而在某些節日與社會來往習俗上有彼此共享而可與其他地區普米西番 村落區別之處;如當地出身的族人格榮品措與語言學者Henriëtte Daudey (GerongPincuo & Daudey 2013)就將溫泉普米定位為一個地區來闡述在此地普米族人所使用的禮儀演說辭,並指出溫泉普米 族人所在的地區在連結雲南與四川南北兩側普米語使用人群以及來往兩地商業貿易路線的意義。

入進行田野工作後則得知,村中的變異其實來自於幾乎有一半的家戶是在二十世 紀以來才分衍出來的,在婚姻實踐上的差異也不只是走婚與結婚,還包括有在走 婚成為常規以後於二十世紀中葉後逐漸增多的同居形式,這些變異其實正可突顯 出當地普米人家隨著百年前採行走婚之後的變遷。

田野研究進行過程

我對中國雲南普米族人的接觸始於 2011 年 7-8 月間於怒江州蘭坪縣河西鄉、

通甸鎮以及玉龍縣魯甸鄉內十一個普米族聚居村落67與寧蒗縣永寧鄉木底箐新村 一戶人家的短暫造訪,以及在其中蘭坪縣河西鄉箐花行政村玉獅場村約十六天的 調查。這些經驗讓我對於普米族人在不同地區的變異情形有大概的認識。本論文 所依據的關於永寧普米族人與永寧當地社會的材料,則來自 2012 年 3 月以來的歷 次田野工作。2012 年 3 月 28 日到 4 月 6 日間我到了永寧鄉的落水、拖七、比奇、

瓦都、八株、達坡等村落進行預先調查,首次造訪溫泉的普米村落,並結識正從 事本族文化與語言調查研究相關工作的當地普米族人格榮品措,經由其介紹而得 知瓦都村中的變異性,後來歷次田野工作也都主要借宿在格榮品措的瓦都家中。

2012 年 6 月 21 日到 7 月 12 日之間,我與格榮品措一同前往瓦都,參與當地五月 五的節日活動,並遭遇到村中老人過世,觀察到一次喪事辦理的過程。本論文主 要的田野工作則是在 2012 年 11 月 25 日到 12 月 21 日與 2012 年 12 月 29 日到 2013 年 2 月 18 日之間進行,這段時節正是一年農事結束後較閒暇的時期,也是修建房 屋、辦法事等活動與殺年豬、過新年等節日進行的期間。而我在 2013 年 5 月 27 到 6 月 15 日又再次前往瓦都補充田野資料,並再次參與了五月五的節日活動。進 行田野工作在瓦都停留的時間總共近四個月。

在田野工作進行的過程中,我除了前往村中每一戶人家進行居住空間、人員構

67 這些村落分別是:河西鄉箐花村的玉獅場與青岩頭,大羊村的大古梅與陽山,三界村的東至岩 與麥地坡,通甸鎮德勝村的羅古箐與稗子溝,以及魯甸鄉新主村新華組與紅岩組、杵峰村、魯甸村 甸心四組。

成以及社會關係網絡的調查以外,主要是參與所借宿人家成員的活動,或是跟隨 該家社會網絡來觀察村中事務、造訪其他人家。因而我對於當地實踐與理解的認 識,最大部分即是來自格榮品措、格榮品措家中的長輩,以及與該家關係較親近 人家的長輩。本論文所闡述的當地普米族人的做法與觀念,主要即來自 1950 年前 後出生的這一個世代。68

雖然當地生活中都使用普米語,但村中上年紀的老人也幾乎都能聽懂當地的漢 語方言,只是講述時的流利程度就因人而異。我在 2012 年下半年開始向格榮品措 學習普米語,在調查各戶人家基本社會關係的訪談主要就是經由普米語進行的,

但是對其他層面的詢問、聊談則仍是以漢語進行。其中格榮品措的舅舅認識既廣、

漢語表達亦流利細緻,我對於許多普米語觀念與規矩的釐清,就是來自格榮品措 舅舅的說明。而格榮品措持續在進行與普米語研究相關的翻譯工作,因而更敏感 於普米語詞意涵的準確性,本論文中對於許多普米語彙的翻譯也是受惠於格榮品 措的解釋。69

論文章節架構

在本章的第一節,我說明了關於永寧普米族人採行走婚的變遷對當地普米族人 來說的意義,以及對於自身作為「普米」如何理解與維持,要放在此區域人群容 許多樣婚姻的特性以及人群之間維持區別的機制這個脈絡下來探索。因此,在接 下來的一章,我們就由永寧這個地方社會的脈絡開始切入。

第二章是以歷時性的書寫來介紹溫泉村普米族人歷經變遷後所處的在地社會 現況。我會由永寧的土司統治、藏傳佛教信仰、近代政治經濟變遷的脈絡,來說 明此地普米西番與納日麼些所共享的社會處境與兩人群之間的關係。然後我會介 紹田野地村落的人群組成以及理解各種人群單位的名稱,其中以名字加上「bʉ⁵¹」

68 本文所討論材料所來自的主要幾位報導人的性別、年齡資料,我整理在附錄的表格中。

69 若有意義的扭曲、忽略或解釋得不夠精確,是我的問題與缺失。

為後綴所表徵的特定群體,就是我視作「家(house)」來理解的當地普米族人最主 要的社會實體;而這些家又擁有另一個名字來表示自家的「根骨(ɻu³⁵)」,此「根骨 (ɻu³⁵)」的意涵以及它與「家」體制的關係,也就是本論文試圖解釋的對象。在這 一章裡,我會討論到溫泉普米族人開始採納走婚的實際過程,以及同時代發生的 其他在地社會變遷,指出永寧普米族人開始採行走婚,其實應當看作永寧地區包 括摩梭人在內的婚姻體制在十九世紀後半開始鬆弛的秩序變遷;而百年來村中隨 之衍伸的家戶分衍的增多,以及當地人觀點將採行走婚的體制以「大家庭」來述 說,即呈現出我們確實可經由家戶形式的變遷與「家」體制的關係來探討當地普 米族人在採行不同婚姻形式的轉變。

接下來的三、四、五章即是經由當代實踐來探討永寧普米「家」體制與「根骨」

觀念的意義與實現。我先在第三章與第四章分別討論當地人由哪些實踐而形構出 對於家屋空間與家屋以外周遭物理空間的理解,以及在這些地方與地景空間中的 實踐同時對參與群體所賦予的意涵,以呈現當地人對於地景與其中不同地方的認 識,以及空間中不同物質形式與相關實踐在形構當地人群關係的角色。在此地景 認識的脈絡之上,在第五章再由人在生命過程中與這些不同空間的互動關係,以 及當地人理解人與「家」之間關係的概念,來討論當地普米「家」的體制是經由 哪些實踐所實現,又由哪些物質形式所表徵,並且由這整個「家」延續的過程來 說明「根骨」的意涵。

第三章是以作為居住空間的「家屋」為主軸,說明家屋空間格局與人們在其中

第三章是以作為居住空間的「家屋」為主軸,說明家屋空間格局與人們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