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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男同性戀/男同志

本節共分為四個部份,第一部份 何謂同性戀;第二部份 男同志的定義;第三 部份 同性戀─戀什麼?;第四部份 小結。

一、何謂同性戀

「同性戀」一詞是德裔匈牙利人柯本尼 (Karoly Maria Kertbeny) 所發明的,他 是希臘字 homo(相同)和中古拉丁文 sexualis(性)的組合,而在數十年後,「同 性戀」這個詞才出現在英文裡(江明親,2003)。雖然「同性戀」這個辭彙的出處 有跡可考,但人類對於同性戀行為的解釋至今仍沒有一至的答案。但是環視古今,

從陳森的《品花寶鑑》37到白先勇的《孽子》38,從柏拉圖的《會飲篇》39到王爾德 的《格雷的畫像》40,人類同性戀的行為跨越時間和地理的限制,存在於數千年悠 久的人類歷史中。

有關同性戀的定義41和詮釋一直分為兩派,分別是本質論和社會建構論:

(一)本質論觀點

1864 年開始,同性戀抗爭運動的先驅烏里希斯(Karl Heinrich Ulrichs)在其一系 列研究同性戀成因的著作中,參考當代的「胚胎學」而認為性器官在胎兒發育最初

37清朝小說家陳森所著的長篇白話小說,內容以名旦杜琴和名士梅子玉的同志戀情為主題。

38白先勇於 1983 年所著的長篇小說,描寫在壓抑的 70 年代,台灣同性戀青年李青在家庭、社會與 自我認同之間的掙扎,本書並以台北二二八公園為主軸來描繪不為主流社會所接受的同志文化。

39柏拉圖的《會飲篇》書中記載老師蘇格拉底的同性戀情,及對同性之愛不加掩飾的談話,其所描 繪的同志情誼,在古希臘被視為「人類最高級的關係」,此書亦被認為是是歷史上有關同性戀的最 重要著作。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古希臘人認為男子是最美的,所以男同性戀被視為時髦的風尚,相 當流行,當代人並不認為這是不正常的行為(劉達臨,2001)。

40王爾德的作品《格雷的畫像》是他最熟為人知的作品之一,內容描繪青年格雷的自戀傾向和同性 慾望。而已婚的王爾德在《格雷的畫像》出版不久後,遂愛上貴族道格拉斯,因此被判刑入獄。

41Kitzinger(1995)指出:「抱持社會建構論的研究者認為,探討同性戀的定義與成因根本是問錯了問 題,因為如果同性戀不是一種本質的話,何來定義與成因呢?」(轉引自劉安真,2001)。

是沒有分別的,因而指出人類對於同性的慾望是「自然的」,就像在胚胎的發展中無 性/別的道理一樣。烏里希斯在 1866 年將他的理論送給精神病學家艾賓(Richard von Krafft Ebing)過目,而艾賓也在其著作《精神錯亂的性》(Psychopathlogia Sexualis) 中引用許多烏里希斯的觀念,然而他卻錯將烏里希斯認為「同性戀是自然且天生」 戀,就是異性戀,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本質(周華山,1995;劉安真,2001)。同 性戀者在社會中背負起相對少數的包袱,再加上其因為無法傳宗接代,而被視為是 違反自然的行為,這些似是而非的價值45都致使他們在人類的歷史中,被迫與「疾 病」、「違法」、「原罪」等指控相依存。周華山(1995)就指出在以異性戀性傾 向為主流的社會裡,「同性戀」這個概念是依附於「同&異」二元論述而存在,是 受權力不均主客二元架構壓迫的異類—同性愛以其「病態反常」映照異性愛的「正 常自然」。

(二)社會建構論觀點

二十世紀中期,本質論的觀點在學者金賽 (A. C. Kinsey) 等人針對人類「性事」

42 1916 年遺傳學家理查‧古茲薛米特 (Richard Goldschmidt)曾提出同性戀的身體可能與其性染 色體不符,不過此理論在 1950 年經證明有誤(江明親,2003)。

43 1971 年勞瑞尼 (Loraine) 和他的同事發現,在男同性戀的尿中睪丸素酮 (testosterone) 比正 常人低,而女同性戀則高於一般女性(林麗雲,1991),然而大部分已以注射睪丸素來「治療」的 男性,只感受到其性衝動的增強,至於性慾望的對象卻沒有改變(江明親,2003)。

44美國精神解剖專家李維 (Simon Le Vay) 在 1991 年針對人類腦部丘腦下部 (hypothalamus) 的研 究中指出,同性戀男性的丘腦下部,某一稱為 INAH-3 的部份,與不知性傾向者相比較明顯較小 (江 明親,2003),然而此研究仍有許多遭人質疑的部份。

45研究者認為「相對少數」和「違背自然」被人類社會當作反對同性戀的理由,是一種似是而非的 價值。試想若原住民在某個社會是少數,那其他相對多數也否也該因此反對他們呢?相反的,文盲 在早期社會是多數,那人們是否要因此反對識字呢?(卡維波,1991)。至於違背自然方面,最近 的研究就證實,包括紅毛猩猩、海象、殺人鯨…等四百五十種鳥類及哺乳動物都擁有同性戀行為(江 明親,2003),因此若依照大多數人對「自然」的定義,那許多人將同性戀視為「不自然」的行為 也就缺乏正當性了。

所做的研究後遭受到質疑。金賽在其著作《男人性行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Male) 中,針對數萬民健全的美國男性46進行調查發現:「受訪男性中,有 60%的人記得年少的時候有過同性之間的情慾(同性戀經驗或心理反應),37%47的 人承認曾與別的男子經由任何方式達到高潮」,另外金賽在其另外一項著作《女人的 性行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Female) 中,針對兩千兩百名美國婦女進行 研究發現:「28%的女受訪者曾經與別的女人有過性接觸」。金賽的研究不但揭露出,

在美國有可觀比例的男性或女性過去都曾同時擁有異性戀和同性戀的情慾和行為,

他也提出:「同性戀的感受和行為是頗為普遍的,而且性傾向上的偏好在一生中是會 改變的」的論點。金賽的研究不但挑戰了本質論「同性戀是少數的、持續的、固定 的存有狀態」的觀點,也粉碎了「人類性傾向只有同性戀和異性戀的二元分法」(江 明親,2003)。為了更清楚的了解這個論點的正確性,金賽等人根據研究結果發展出 一套性傾向的量表(金賽七分量表),該量表依照個人與同性間性行為的頻率為基 準,將人類的性傾向分成七個不同程度的等級,等級 0 代表完全異性戀(無任何同 性戀傾向),等級 6 代表完全同性戀(無任何異性戀傾向),而根據研究調查顯示,

大部份的人都落於 1-5 的等級(同時存有同/異性戀傾向),只有極少數人落在量表 的兩極上。金賽的研究結果不但震撼了當代各界對於「人類性行為」的既有觀念,

其論述也對社會建構論的興起產生深遠的影響。

在學術界開始質疑同性戀本質論的觀點時,建構論的發聲也讓社會對性傾向的 看法展開耳目一新的視野。最早提出社會建構論觀點的是學者 M. McIntosh,她在 1968 年發表的《同性戀角色》一文中指出,許多社會都會出現同性戀行為,但若非 社會上先出現「同性戀」這樣的社會類別 (social category),一般人不會指稱自己是

「同性戀」,「同性戀」是社會加諸於人身上的標籤與角色,它是一種社會建構(轉 引自劉安真,2001,頁 14)。建構論的觀點認為,社會在處理性傾向議題時,試圖 將人類某些特定的、可辨識的偏好和行為視為性傾向分類的依據,並藉此將人類內 在多元流動的性慾特質,簡單地外顯、歸納成幾種可被指稱的類目,社會並依照這

46 許多心理學家主觀選擇精神病患作為樣本,以致使他們確信某些性行為具有病理本質(陳難能,

2003)。而金賽的性學報告則是以健全的大學生、教友、俱樂部會員等美國白人男性為調查對象,

以避免樣本選擇對於研究結果造成偏差。

47 受限於受訪者可能「不敢現身」或者「未察覺自身的同性情慾」,因此這樣的結果被認為可能還 低於實際狀況。

些類目將人類標籤化成不同的性身分(例如同性戀者、異性戀者),並依照這些性身 分來賦予其不同的社會資源和地位。

對於本質論者而言,同性戀是一種「自然事實」,而對建構論者而言,同性戀 認定卻是一種「社會事實」(C. Calhoun, 1997)。從建構論的觀點來看,社會除了參 與人類性傾向認同的建構,亦扮演著制約、規訊的角色,然而從金賽的研究不難發 現,人類的內在情慾是多元且豐富的,大多數的人都不是「絕對的異性戀」或「絕 對的同性戀」,只是根據心理學者、性學專家的說法,經過社會化過程中,大部分 的人的同性戀傾向都被壓抑而發展成異性戀(林芳玫、張晉芬,2003)。隨著越來 越多相關研究48逐漸揭開人類性事的原貌,許人開始質疑,用「同&異」如此二元 的論述來將人類的性傾向進行絕對分類,是否太過粗糙並且不合乎「事實」。因為 這樣的方式已經忽略了,所謂同性愛者(或異性愛者),壓根不是獨立的人種,每 個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同性及異性愛、慾望和行為(陳建涵,2003;蕭湘文,2000)。

二、男同志的定義

「同志」一詞沿用至今,由原本單指同性戀族群這樣狹義的解釋,擴展至包含 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跨性/別等四大族群,以及不符合異性戀主流價 值的其他性少數族群(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2005)。而國內學術研究 對於同性戀的定義方面,對「同志」定義則大多分為以下三類:「自我認同為同志」

(江思穎,2003;呂建宏,2006;邱珍琬,2002;張銘峰,2002)、「主觀認定自 己不是屬於異性戀者」(呂建宏,2006;劉安真,2001)及「曾經或現在與同性有 身體親密或性行為、感受到同性吸引與性魅力者」(江思穎,2003;張銘峰,2002)。

在參考以上學者對於同性戀之定義後,研究者對於同性戀之看法則較傾向於將同志

48英國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所有被調查的同性戀者,有 71%的人曾有過異性戀經驗,44%的人對此 有一些感覺,而該研究也指出,很少有人這一生的「行為」和「感覺」完完全全百分之百是以同性 或異性為對象,所以真正「純」的同/異性戀在這個世界並不多(祁家威,1991)。另外,針對突 發性同性戀的研究指出,一般現象是五十幾歲的老人突然有了明顯的同性戀衝動,這種情況被視為 潛伏性的同性戀 (latent homosexuality)。而這樣的行為是因為他們年輕的時候,由於精力、體

48英國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所有被調查的同性戀者,有 71%的人曾有過異性戀經驗,44%的人對此 有一些感覺,而該研究也指出,很少有人這一生的「行為」和「感覺」完完全全百分之百是以同性 或異性為對象,所以真正「純」的同/異性戀在這個世界並不多(祁家威,1991)。另外,針對突 發性同性戀的研究指出,一般現象是五十幾歲的老人突然有了明顯的同性戀衝動,這種情況被視為 潛伏性的同性戀 (latent homosexuality)。而這樣的行為是因為他們年輕的時候,由於精力、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