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亙古不滅的 malada 文化
第二節 疾病的徵兆
saqetuang 是排灣族「疾病、痛苦」之意,是一個人一生中不可避免且一 定會遇到的過程與經驗。當部落族人有 saqetuang 或疑難雜症難以理解,需要 尋求一個疏通的管道時,就會想到巫師並請求巫醫給予醫治或心靈療癒。往昔,
傳統排灣族社會文化中,巫師在傳統文化信仰中是 kauljadan(人間)、selem(靈 界)、tjucemas(神界和鬼魅)間的媒界橋樑,並扮演通靈者的角色,當適逢身 體不適或是生活事物上需要指點迷津時,靈媒(巫師)的角色是醫療者和智者 的雙重身分的重要角色。排灣族人所認定的疾病原因,大致上分為下列幾點,
疾病原因的分類。表 5-1
生理的因素(飲食錯誤與生理現象)
1.觸犯禁忌 2.觸犯鬼神 疾病的原因 3.被鬼神愛上 鬼神的力量 4.被鬼神迫害 5.祖先來找家人
6.祖先該病,禍延子孫 非生理的因素 7.受污穢
1.被咒 人為的力量
2.被做邪術
表 5-1 資料來源:吳燕和《排灣族東排灣群的巫醫與巫》1965: 105-153。
對於生理因素所產生的現象如:maesang(感冒)、saqetuang a kinacaucauwang
(身體上的病痛)等,這些都屬一般生活上難免會遇到或身體微恙時產生的症狀
,比較屬於輕微的病症。一般藉由尋醫看診或尋求巫師靈療加持或祝禱,很快就 恢復體力。
由上述疾病中,我們可以知道排灣族人疾病原因在超自然力量中佔了極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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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不論身體上失去的或進入某種東西(靈魂、鬼魂),所引起的疾病因而觸 犯禁忌引起的病痛,又因招人被做邪術或對於先祖的不敬,以及忌妒他人引起的 種種出自人為力量所產生的病因,在在顯現於日常生活中常出現的徵兆。對於吳 燕和非生理的因素中鬼神的力量,所列舉的七項原因之外。筆者從部落田野訪談 資料得知,諸多因素造成的傷害與死亡,分別產出其不同的疾病現象。
(一)禁忌
禁忌(taboo)是表示一個人,一個地方,一件東西或一種暫時性的情況,
他們具有這種神秘力量的傳導作用或者本身即是這種神秘力量的來源,同時,它 也代表了由這種事物禁忌預兆所產生的禁制。佛洛伊德(1975:40)昔日至今,生活 規範與儀式祭典中存著諸多的禁忌,而這些禁忌時時左右族人的生活習慣和民情 風俗。在排灣族人禁忌的觀念裡,它是一種含有被限制或神聖的、禁止的。規範 中存著不可侵犯的神靈觀,以及禁止任意觸摸和心存不敬的觀念。
禁忌與巫術中,具有一種個殊性與特異性的分別,在各種禁忌限制上的繁複 不是一般人所能瞭解。交感巫術中,消極的巫術或禁忌則說:「別這樣做,以免 發生什麼什麼事。」目的則在於要避免不希望得到的結果。弗雷澤(1991:32)對 應弗雷澤所言,不論在部族或田野間甚至舉行各項歲時祭儀或日常生活。不時聽 到部落長輩,時時耳提面命並大聲斥喝著說:「nakuya maya tucu」64。因此出現 了這麼一段話:「palisian azua nakuya mapitie」65。異曲同工、屢見不鮮的每每出 現在部落或家庭周遭日常當中。當耆老、長輩或父母訓斥子女,從他們口中脫口 而出的驚人之語和責駡的口吻當中,即可感受神秘禁忌的背後所隱藏的傷害以及 不可預知的結果。禁忌顯然已變成一種生活常識、生活規範、生活準則並具有獨 特的因果關係。若觸犯則會招到懲罰或不明的病變因而走上死亡之路。對於死亡
,達西烏拉.畢馬(2001:79)指出:
原住民深信靈魂不滅,田哲益說:「在死靈中,凡積善或馘首機織之功 者,將順利進入陰府……至於他族的死靈,或自己族人橫死被殺、自殺
64 排灣族語:意思指「不可以這樣子做」。
65 排灣族語:意思指「不可以觸碰,那是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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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死於非命者,一律不得進入陰府。」這些未能進入陰府的而徘徊於 人世的死靈,或現以聲形,或為糾纏活人帶來災禍。於是不論是自己族 人或他族之人橫死之地,都將成為族人們忌諱且避之唯恐不及的「陰地」。
達西烏拉彎.畢馬說:「排灣族人認為每一個人都有一個靈魂 vatigam,
人死後靈魂就成了鬼,鬼又分為善、惡兩種。正常死者為善靈;凶死(死 於非命)者為惡靈。善靈可到天界,會賜福、保平安能保佑子孫;惡靈 留於人間作祟,令人生病或帶來厄運」。
有關死亡的禁忌包含禁忌的禮儀或行為,禁忌中的人、事、物以及禁忌使用 的詞彙等等。報導人 venen padakalan 女士表示如下:
1. 個人的頭髮、指甲、穿過的衣物,不能隨意託付或留給他人,自己應小心處 理避免遭受別人施行巫術等等。
2. 參加部落喜慶宴會所分食煮熟後的豬肉,應於家屋前切一小片肉分食給外在 的善靈(惡靈),以示重尊且不要跟隨乞討之意。
3. 若要去他鄉(部落)參加節慶或祭儀活動,口袋置放一顆檳榔,如行經親人 不幸往生之處,就將這顆檳榔丟向該處,並告知往生的親人,這顆是你的檳 榔,請勿於沿途中跟隨著我們,也請你保重自己。
族人對於 macai(死亡)的禁忌,及族人對於死亡的看法與見解。死亡又分 為善死、惡死二種:善死:因生病或壽終正寢而死,在族人觀念裡均屬善死,是 一種自然解脫或是近幾豪無牽掛的死法。過去傳統儀式中,族人是將死者屍體經 過巫師特定的祝禱儀式之後,則採屈肢葬,即所謂的室內葬。由於日治時期,日 人為了改善族人環境衛生觀念,而強迫實行了公墓制度,往昔的室內葬則採用現 今的公墓制度。如今,善死者經過巫師或其它宗教團體特定的祝禱儀式之後,則 將遺體埋葬於墓地。惡死:意外事件或橫死於異鄉造成的死亡,如車禍、溺死、
在外遭人兇殺、自殺等不是屬於自然死亡原因者均屬惡死。過去傳統儀式中,族 人是將死者屍體經過巫師特定的祝禱儀式之後,則進行室外葬。現今,惡死者不 經任何的儀式,直接埋葬於公墓的角落或邊緣地帶。部落耆老 venen padakalan 針對死亡,另有不同詮釋指出:倘若部落族人在外地遭逢意外死亡,家屬應盡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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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接回、處理遺體,並將遺體直接送到墓地埋葬,不可經過部落或家屋。由於屬 惡死,必須將遺體埋葬於墓地最邊緣的地方或角落,惡死者不能埋葬於善死者墓 地旁邊或周圍附近,必須分開以做區隔,這樣家屬與部落才不會招致惡運。對於 死亡的禁忌分述如下:
1. 家中若發生親人死亡(善死),家裡門前需燒柴木,藉由煙霧冉冉而升傳遞 訊息給祖先們,並請祖先將亡者的遺體帶回祖靈地。若家中沒有燒柴火,死 者遺體則會留戀於家中徘徊不定且無法回到祖靈地,日後則會影響後代子孫 與家中生活的和諧氣氛以及家庭運勢等。
2. 聞到家人或親友往生,切勿急著回家奔喪,應先將個人情緒平靜下來。待心 情穩定之後,則以急事緩辦的態度慢慢前往。倘若,沒來由並不假思索地直 衝死者家中,容易將個人的運勢一頭栽進這無止盡的萬丈深淵,甚至還會賠 上了自己的性命。
3. 嚴禁在死者大體面前哭泣,最好使用毛巾擦拭自己的眼淚,嚴禁將自己的 lusel (眼淚)掉入死者的遺體。若不幸眼淚掉入死者的遺體任何部位,那麼眼淚即 伴隨著遺體一同安葬,如此眼睛就會產生永久的病變(也許模糊不清)而無 法癒合。
4. 在死者大體面前,不得口出穢言、惡言相向的話語。除了對於死者不敬之外,
如此一來容易遭受死者的報復與莫名的災難。
5. 在死者大體面前,嚴禁嘻笑怒罵、飲酒作樂。如此行徑,是對死者的不敬與 嘲諷。
6. 棺木上靈車時不目迎、不目送,避免不潔的穢氣造成身體的不適。
7. 不論村內或鄰近部落人家辦喪事,禁止一天之內慰問二個哀家,容易造成個 人身、心、靈失魂或憾事發生。
8. 過世者,如係自己的家人,不得穿著五顏六色、花樣如圖的服飾。服喪期間 家人必須穿著喪禮頭巾及喪巾以示尊重。若不是自己家人過世,而要前往死 者家中哀悼死者時,穿著應以樸素或黑白為主並頭戴三角巾以示哀悼之意。
9. 如要前往死者家中哀悼時,前往的路途中個人或家屬及周遭親友不幸打噴嚏
,則要立即往返不得再前往哀悼,如堅決前往哀悼時,自己或家人則會遭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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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測或惡運纒身,嚴重時則會賠掉個人或家人的生命。
10. 守喪期間不得參加任何的婚喪喜慶,這樣是對死者的尊敬與哀悼之意。如未 遵守該禁忌即產生個人或家族莫須有的疾病或傷亡。
11. 參加喪葬禮儀時,長輩則會交待需拿一楩帶有 7 片榕樹葉置放於衣服的口袋 裡再進入會場,這樣可以避邪阻隔污穢不潔的靈干擾身心靈,以求得身心靈 的潔淨與避免不潔的靈魂跟隨。
12. 參與喪禮進行蓋棺儀式時(此蓋棺儀式由家族成員進行),不論懷孕與否我 們人的眼睛不宜注視蓋棺儀式,需技巧性的暫時迴避。如果注視了蓋棺儀式
,我們的眼睛就如同遺體一樣蓋棺至永久。
13. 辦理喪事家族,如需整理墓地或進行棺材敲開撿骨等儀式,宜由家中長子或 長孫進行該儀式,若不是由家中長子或長孫進行該儀式而代由無血緣關係的 他人來完成該儀式,在敲開棺材散發出來的穢氣,會直接影響個人的運勢與 不祥之兆。
14. 如參與安葬儀式或到墓地時,宜謹慎自己言行,當棺材置於墓地或投入墓穴 時,不宜於棺材旁站立,如站立於棺材旁 ta unuunu(影子)藉由太陽的照射 即會投入於墓穴中,而影子就如同自己一樣,就會隨著棺材一同入葬。
14. 如參與安葬儀式或到墓地時,宜謹慎自己言行,當棺材置於墓地或投入墓穴 時,不宜於棺材旁站立,如站立於棺材旁 ta unuunu(影子)藉由太陽的照射 即會投入於墓穴中,而影子就如同自己一樣,就會隨著棺材一同入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