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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進入田野的過程

第二節 進入田野

趁著秋意盎然的季節,一如既往來到法祭師 danawas 的住家處所。為的只是 想探索亙古通今悠久不變的傳統信仰,並順勢解開心中那一段神秘世界帶給我的 震撼與感動。在好奇心的驅使之下進入了屋內,發現眼前接踵比肩的景象,佔據 了我的視線而找不到自己容身之處。於是佇足於門前走廊,觀看求助者秩序井然 且很有規律地,一個接著一個來到法祭師 danawas 面前,接受靈療和指點迷津。

法祭師耐心沈穩,極盡用了個人生命為每一個求助者,解開心中提出的疑問和靈 療後的叮嚀事項。待求助者帶著歡愉知足的表情把臂徐去之後,才輪到自己和法 祭師單獨的會晤和探討近月以來所發生的各項種種狀況。

促膝談心之後,我和法祭師的話題輾轉提到當今文化信仰消蝕的宭境。面對 族人對於文化信仰和祭祀的沒落,以及部落年邁巫師隨著年紀的增長,一個一個 的步入衰退和死亡。無奈的情緒伴著淡淡哀愁和感慨,點燃了生命中一種枯木逢 春的渴望。而靈力高超受人敬仰的法祭師 danawas,不畏艱辛更不在乎他人異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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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光,昂首闊步的走在傳統文化信仰的路上,堅持自己並守護文化信仰的使命和 責任,沒有抱怨更沒有時間怨天尤人,唯有坦然面對並歡喜接受上天賦予的天職

。這種展現生命價值的堅毅精神,不得令人佩服法祭師的勇氣與堅忍的耐性。或 許有了這樣的機緣,在每一次的談天說地當中,總覺得一顆心有一股無形的能量 衝勁,不時地在我胸口激盪著,越是壓抑心中渴望就越深。隨著跳躍的節奏,渴 望在心中不時舞出生命的悸動。如此真實與美好,衍生出法祭師與信念契合的 親朋好友,決定在這亂象叢生的社會裡復振傳統文化信仰,付予些許職責和心力,

好讓靈媒(巫師)文化得以延續。然而,隨著社會變遷的脈動和經濟、族群、政 治等因素,取而代之的是基督宗教和神廟宮壇的出現。法祭師 danawas 以「個人 特殊感應」59,提供族人心靈上的慰藉以及傳統文化信仰思維的延續。

其實,早在 2011 年年初之際「屏東縣文化信仰復興協會」60就有這樣的概念 與想法,奈何事前諸多因素與阻礙無法順利推展。而回到初期成立的脈絡,理應 從協會尚未成立之前,法祭師 danawas 為大眾進行占卜、靈療、問事、住宅風水 等法祭事宜。由於靈驗事跡頻頻傳出且深受大眾好評,因而吸引許多部落族人和 南北各縣市的族群朋友爭相拜訪前來求診問事。大多數前來問事的族人朋友,是 因為法祭師辦事的能力非常靈驗且準確度高,而全然相信自然界中這無形靈力的 存在。為此信眾問事的頻率頗高,致使每每前來問事求診的大眾不計其數。今日

「屏東縣文化信仰復興協會」的出線,單純的信念只為保存 malada 靈媒(巫師)

及 parakalai(祭司)無形文化的資產,並復振傳統文化信仰的堅持。

本會定名為「屏東縣文化信仰復興協會」,是由法祭師 danawas 和協會弟兄 姐妹,針對當今傳統文化信仰的沒落與靈媒(巫師)文化面臨時代洪流的衝擊,

進行相關傳承探討與證明文化的特質與價值。幸而承蒙部落頭目、貴族、族人與 協會會員以及多數前來問事的求助者在精神鼓舞的推動之下,協會破除公文申請 往返等重重困難,如願於 2013 年 05 月 18 日依法設立(如圖 3-5、3-6、3-7、3-8)。 協會並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成立的主要目的:「針對現況文化信仰失落 之嚴重性,積極推動復興傳統文化信仰及尋根之探究,落實強化傳統信仰與巫術

59「個人特殊感應」,即某些人在因緣巧合的情況下,受了神明托夢或是接獲神諭,囑咐要開 壇濟世;或是神明直接附身,成為通靈人,在家中成立神壇供人前來問事。宋光宇(1995:97-100)

60「屏東縣文化信仰復興協會」,於 102 年 05 月 18 日由屏東縣人民團體立案(屏府社政字第 10216204700 號)成立在案之民間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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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之傳承與重責,作為當今首要職責。並藉以文化信仰之生命,期望能夠深入 部落、鄉間,以達慎終追遠、教化人心為宗旨」。

圖 3-5 102 年 5 月成立大會 圖 3-6 鄰近鄉內各部落頭目、貴族 攝影:高明文 攝影:高明文

圖 3-7 鄰近鄉內各部落頭目、貴族 圖 3-8 鄰近鄉內各部落頭目、貴族 攝影:高明文 攝影:高明文

協會主要首席「法祭師」danawas,率領眾靈媒及會員們,以原本窮末的信 念將流失已久的傳統信仰與巫師文化,藉由協會輔佐的力量將失落的文化再度復 振發揚於當代部落社會。協會目前會員計有 200 人不等,協會靈媒的產生均屬神 靈揀選且天生具有靈體之靈兒,而具有靈媒身份者計 25 人(筆者是其中一員)

不辭辛勞、戮力以赴,跟隨法祭師 danawas 學習傳統與當代巫師應有的文化意涵

,以及信仰其深層的文化素養與精髓。

協會的成立,結合了一群上下同心、志趣相投的親朋好友所共築的一個願景

。藉由復振讓這美麗的文化信仰,透過影像紀錄與文字說明賦予新的生命而從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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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協會沒有華麗的櫥窗以及炫爛的包裝,更沒有族群、種族、國籍、民情風 俗、信仰等包袱,信仰能量的來源是無國界,亦無靈力框架的束縛。任由天、地

、靈以及大地萬物和超自然界,將無形的能量充斥協會法祭師和靈媒(巫師)本 身。

二、協會位址

「屏東縣文化信仰復興協會」,為期求得乾涸的文化信仰能夠旱苗得雨開闢

希望與願景,一路走來跌跌撞撞、踉蹌無助。為了這股信念和使命,協會耆老、

長輩與弟兄姐妹秉持相互扶持、彼此鼓勵,慢慢地有了一個圓滿的雛形與方向。

然而為使協會成員及大眾有一個完整的場地與偌大的空間,文化信仰復興協會經 歷了三次的住地遷移。

102 年 5 月中旬成立初期,為協助求助者的需求以及廣納協會會員,協會克 難的暫時依附於屏東縣長治鄉新潭村長興路 362 號(如圖 3-9)。該址係屬法祭 師 danawas 一家人所居住的住家,該住家亦是具有天生靈體的靈兒們一個習巫靈 修的所在。由於舉行靈修課程或替求助者占卜問事靈療等,實造成住戶家人生活 上的諸多不便,即使協會會員熱烈支持與協助,依舊無法提供完整的場地讓來協 會求助的朋友們,得到心靈上的舒緩與感受神秘世界帶來意想不到的種種情境。

圖 3-9 屏東縣文化信仰復興協會(照片提供:法祭師 danawas)

為避免造成住家平日生活上的諸多不便,以及個人或團體靈修的時間和空間 上無法提供足夠的方便等問題,索性於 105 年 03 月由法祭師 danawas 與協會成 員一同承租,位於屏東縣長治鄉繁華村黎明路 4 號(如圖 3-10)。該址目前暫時 為協會靈修和求助者問事或從事法祭活動,以及舉辦原住民各項文化技藝課程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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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場址。其地理位置係屬漢人領域,協會以租賃的方式承租。目的是藉由租屋 的方式,提供大眾、族人及會員有一個不受拘束又可以輕鬆自在的良好環境。協 會經過多年的復振文化,至今族人對於傳統文化信仰慢慢有了初步的認識與接觸

。而年輕一代的青年朋友,也從文化信仰的根源當中認識自己的母體文化。然而

,正當大家努力走在復振的文化路時,發現場地與環境這棘手的問題,依舊無法 滿足協會會員及信眾或求助者一個優勢寛廣的場域,尤其每星期六固定的靈修以 及靈療的時間一到,廳內空間彷彿門庭若市熱鬧擁擠。由於協會會員大部分都是 屬於清寒家庭,暫無能力建購屬於協會的土地,以致於到現在一直沒有一個固定 的場所,亦或是向各學校或機關團體申請場地租借,唯有租屋暫緩協會會員及求 助者一個簡單的環境。

圖 3-10 屏東縣文化信仰復興協會(照片提供:法祭師 danawas)

於此,為邁向協會成立時的初衷,法祭師 danawas 依個人名義尋覓到一處美 麗的桃花園,該桃花園位於「屏東縣瑪家鄉三和村玉泉巷四鄰巷內」61一處沃野 千里、遼闊景緻的農地(如圖 3-11)。該農地於 106 年 9 月 3 日,由法祭師及協 會靈兒一同為佔地面積約 3 分的農地,實施祭祖和祭祀活動。為開闢廣大的福緣 以及未來擬定的各項計劃,無私的法祭師視作該處為「屏東縣文化信仰復興協會

」未來最後落腳的所在,以免除協會或族人以及求助者舟車勞頓之苦。此處寧靜 悠閒,寛廣的空間適合求助者或本地族人和更多來自不同縣市的族群朋友,有一

61 位於「屏東縣瑪家鄉三和村玉泉巷四鄰北九巷內」,是屬屏東縣文化信仰復興協會現址。該 筆土地是由法祭師 danawas 和二名兒子所供有,並以法祭師個人名義所購買。尚待整理的荒地 ,除了作為日後興建為住家使用之外,另其作用是提供給協會和大眾有一處固定靈修或舉辦 各項祭典儀式等活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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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身心靈寄託和廣結善緣的所在。

圖 3-11 屏東縣文化信仰復興協會(照片提供:法祭師 danawas)

屏東縣文化信仰復興協會,位於屏東市、內埔鄉、長治鄉、鹽埔鄉、霧台鄉

、瑪家鄉、三地門鄉及其它原住民鄉的交界處。之所以會選擇在此,是因為鄰近 的人口均以排灣族、魯凱族居多,交通便捷亦是一大主因。協會的族群結構,是 由屏東縣八個山地鄉原住民族人聚集而成。除了其它族群的原住民(如布農族

、阿美族)等加入協會,協會絶大多數為排灣族人及魯凱族族人佔居多。但特別

、阿美族)等加入協會,協會絶大多數為排灣族人及魯凱族族人佔居多。但特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