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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民化時期—軍國主義與皇民化運動(1938~1945)

壹、 治臺政策之形成背景

第一次大戰期間,由於歐洲軍用品需求大幅增加,提振了日本經濟,日 本景氣一片繁榮,重工業在日本迅速發展。日本與美國一樣,在第一次世界 大戰時,成為債權國。但當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軍用品需求降低,也造 成日本經濟的低迷,1927 年爆發了昭和經濟恐慌,緊接著的世界性經濟大 蕭條,使得日本經濟狀況更加惡化。而當時的蘇聯非但沒有受到經濟大恐慌 的影響,經濟反而快速成長。有鑑於此,政府干預經濟的聲浪越來越大,許 多財閥集團進行經濟壟斷,並結合政黨。此外,農產品的價格低落,農民生活困 苦,失業人數眾多,不少社會運動隨之興起,當時的文人政府軟弱無能,引起國 民的不滿,遂釀成支持法西斯軍國主義的風氣。

大正末期,國際間瀰漫著和平主義,當時的幣原喜多重內閣,為尊重國際聯 盟的目的,在外交上採取與英美協調、尊重中國的合理要求等政策。此作法被當 時的軍部責難,被譏為「軟弱外交」,因此日本國內對於「大陸政策」陷入了激論 的局面。直到昭和初年,軍部的支持者越來越多,軍部與民間的右翼團體,想採 取非常手段來改革國家,並進一步侵略中國,藉以獲取中國資源,於是軍國主義 的抬頭。軍國主義的直接行動在日本國內有刺殺首相濱口雄幸(1930)、五一事件

(1932)及二二六件(1936),軍國主義在二二六事件中得到了鞏固。而在國外,

日本策劃皇姑屯事件、製造五三慘案、發動九一八事變及退出國際聯盟,日本軍 部掌握發言權,逐漸走向德國、義大利的路途。蘆溝橋事變後,更以「大東亞共 榮圈」為號召,日本積極向外侵略,國家進入了戰爭體制,而有關於社會主義運 動、民主主義、自由主義等思想都在這段時間被壓抑(王錦雀,,2005)。

自從 1937 年蘆溝橋事變爆發後,為了因應長期的戰爭,日本制訂了「國家總 動員法」(1938),此法為統制經濟及全面動員之根本大法,內容指出「在戰爭期 間,為達成國家總體力量,能以最有效之發揮,而賦予政府以統制並運用全國人 力與物力資源的權力」,而這裡的「全國」也當然包括殖民地臺灣,臺灣自然進入 戰時體制了。之後,由於戰爭的不斷擴大,臺灣成為日本南進政策的中繼站,戰 略位置更為重要,再加上戰爭時期軍需用品的需求量增加,日本也希望臺灣能貢 獻所有資源來應付戰爭,為了使臺灣人能具有對日本的愛國心與肯為日本奮戰的 精神,總督府決定在臺灣推動「皇民化政策」。

貳、 治臺政策之確立

1937 年中日戰爭開打後,日本為了建立「大東亞共榮圈」,不斷向外 發動戰爭,而臺灣的地理位置,可說是南進政策與大陸政策的最佳基地,因 此為了配合戰爭,當時的臺灣總督也換回武官,由海軍出身的小林躋造擔任。

小林躋造在就任前就提出他的治臺方針為將臺灣人民皇民化、臺灣產業工業 化及使臺灣成為東南亞前進的南進基地化。

「徹底化皇國精神,振興普通教育,鼓勵語言風俗的同化,培養帝國臣 民的素養」就是日本政府皇民化的目標,而皇民化運動之根本意義即是加強 同化。由「同化」至「皇民化」的過程中,最基本的同化政策就是普及國語。

日本自 1895 年即在臺灣實施近代化教育,但是由於並非義務教育,因此並 無強制要求臺灣人學習日文。但隨著中日戰爭的爆發,「皇民化運動」開始 推動。皇民化運動大致可以分成四個部分:國語運動、改姓名運動、宗教和

社會風俗的改革與志願兵制度。

一、國語運動

  國語運動可說是全面性的日語普及運動,也是皇民運動中最重要的一 環。日本統治臺灣初期並沒有排除臺灣本地語言,到了皇民化時期才開始壓 抑本地語言。講日文成為正真的日本人的必備條件之一。因此日本政府對日 語程度不同的社會大眾會有所不同的作法,例如,在 1937 年時,若符合日 本政府規定的語言標準之家庭稱「國語家庭」,不僅是大家的模範,而且還 享有實質生活上的優惠。所謂的優惠就是該家庭出身的兒童,可以進入程度 較高的「小學校」,也可優先進入中學等就讀。另外,還可獲發「黑券」,在 物資缺乏的環境下,仍可比照日本人,換得特別物資配給。從此可見雖然這 個政策並沒有強迫性,但民眾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質一定要學日文。為了 能使臺灣人自然使用日文,在皇民化時期,殖民地政府為推行國語而積極地 壓抑本地語言,例如,取消小學的漢文課、大量增設國語講習所、推行國語 家庭。在 1940 年臺灣國語理解者達到總人口的 51%,1943 年更達到 80%

(蔡錦堂,2006:20)。短短三年間,理解日語人數增加三成,可知日本政 府相當積極推行普及國語政策。

二、改姓名運動

1940 年 2 月 11 日總督府公佈「臺籍民改換日姓名促進綱要」(蔡錦堂,

2006:15)。改姓名運動的精神內涵在於使臺灣人成為真正的日本人,改姓 名運動顯然是成為日本人的重要形式之一。法律上來說這個改名的制度不是 強制的而是自願性,是偏重獎勵制度。更改日本姓有資格限制,一般來說必 須符合皇民涵養與公共之精神。對於當時的在臺的民眾而言,改日本姓就如 同爭取國語家庭的認定一樣,可以獲得具體的利益,更是晉升社會階層的一 條捷徑。所以臺籍青壯年人士,紛紛改換日本姓氏(約 12 萬個人改姓名) (楊 建成,1995:1-6)。

三、宗教和社會風俗的改革

日本政府在 1938 年開始對在臺灣人民施行了宗教改革政策。白井朝吉 曾說:「皇民化運動的完成即是臺灣人的靈魂信仰日本的神,並讚美之。只 確信日本的神道是無上的信仰,以它為自己的生活規範,且實現於實際生活 上」(白井朝吉、江間常吉,1939:11)。所謂的宗教政策就是要以日本國家神 道取代殖民地的舊有宗教信仰,壓抑殖民地固有的宗教。例如放棄臺灣民間 信仰和祖先牌位、改信日本神社。結果1909 年在臺灣已有 6191 個寺廟的差 不多一半被日本政府破壞或改成日本神社。周婉窈指出:「臺灣人對皇民化 運動的反應因項目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對宗教改革(推行神道、整理寺 廟)最不熱衷,表面上雖被強迫接受神道信仰,骨子裡根本不信」(周婉窈,

2003:169) 。在壓抑固有的宗教上,主要推行寺廟整理運動,企圖透過整 理、裁併地方寺廟來達到消滅臺灣固有宗教的最終目的。基本由地方主導,

但是引起的反彈太大,使得長谷川清就任臺灣總督之後終止這項政策。但是 經過整理之後,臺灣寺廟大概少了三分之一。在皇民化運動的高峰時至少在 表面上日本國家神道似乎有取代殖民地固有宗教的現象。但是根據蔡錦堂的 研究說:「臺灣脫離日本統治之後,原有的神道信仰也消失的無影無蹤,神 道信仰在臺灣是徹底地消失的宗教信仰」(周婉窈,2003:169)。

四、志願兵制度

在皇民化運動的政策中,志願兵制度與戰爭動員關係最密切且直接的。

支那戰爭之前,在臺灣並沒有服兵役的義務。但是到 1942 年開始實施「陸 軍特別志願兵」制度,而「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則於1943 年開始實施。

申請的條件為:年齡須滿17 歲以上、身高超過 152 公分、身體檢查體位甲 等或第一乙種體格、國民學校初等科畢業或有具有同等學力者(蔡錦堂,

2006:110)。第一回申請結束時,全臺灣共有約 426,000 人提出申請,錄取 名額只有1,000 餘名(蔡錦堂,2006:111),可見志願兵申請的熱潮。周婉 窈認為在當時志願兵制度可說是測量殖民地青年「皇民化」程度的指標,志 願者愈踴躍,表示皇民化運動愈成功(周婉窈,2003:184),然而戰爭的規

模不斷的擴大,所需兵員越來越多,日本當局也在1945 年全面實施徵兵制。

由此可見,這股熱潮有兩種解釋,其一可能是受到當局的脅迫,其二是青年 人本身對日本的認同感。

此外,除了推行皇民化運動外,1941 年也成立「皇民奉公會」,依各地 行政區域,由上至下,在臺灣各地設立支部、支會、分會、區會、部落會、

奉公班,所有社會團體都被編入奉公會組織(吳文星,1996)。

參、 教育政策之確立

  1930 年代,隨著日本軍國主義的發展,不論日本本土或臺灣的教育體 制與內容都做了大幅度的改變。在1937 年日本成立「教育審議會」,進行各 項教育政策的擬定,當時的教育審議會委員長指出:「當此之秋,擴充整備 對國民全體的基礎教育,我國確立新學制的根底,作為大國民需要的基礎鍊 成,培養國運進展之根基……,此作為教育上根本而且極緊要的國策」(許 佩賢,1994:153)。在 1937 年後,日本在臺灣實施的主要教育政策包括國 民學校令及實施義務教育。

一、國民學校令

  1941 年日本政府在本土公布「國民學校令」,將初等教育階段中的小學 校改稱為「國民學校」,這項政策的宣布改變日本傳統教育政策的走向,有 特殊的意義。在1866 年來日本本土所實施的「小學校令」第一條指出:「小 學校應留意兒童身體之發育,以授與道德教育即國民教育之基礎及其生活所 需之普通知識技能為本旨。」(杜武志,2003:189)但國民學校令中卻指出

「國民學校基於皇國之道,施行初等普通教育,並以鍊成國民之基礎為目 的」。可知國民教育令之教育目的為將人民訓練成「皇國臣民」,希望能提高 人民的國民意識。

受到日本國內教育改制的影響,臺灣總督府也為了配合戰爭體制,於 1937 年廢除公學校漢文科、書房及漢文版的報章雜誌,且在日本發佈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