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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課題分析

第四章 個案分析及課題探討

第二節 相關課題分析

一、個案公司經營管理之課題

就上述台灣鐵路管理局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歷年來經營概況分析 結果,其相關課題分別如下。

(一)台灣鐵路局部分

台灣鐵路局經營管理之不動產,其中土地有 39,280 筆,面積約 5,260 公頃,依民國 92 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總值約 4,738 億元;建築物有 6,843 棟,面積約 127 萬平方公尺,92 年之帳面價值約 92 億元。在擁有上述龐大 資產的台灣鐵路局,歷年來的經營管理,面對之課題如下:

1.本業經營狀況逐年下降

由於 90 年後國內第二高速公路陸續通車,民營客運業採低價競爭策略 經營,造成中、長程旅客逐漸流失。北部大量的短程旅客,亦因捷運系統的 完成及搭配公車路線的策略經營,亦導致旅客大量流失。在貨運方面,因歷 經多年的景氣低迷,原料、物料需求降低,再加上第二高速公路通車及公路 貨運業競爭,致貨運需求大量被瓜分。其情況由表 4-1 與表 4-2,可充分得 之。

2.經營管理虧損情形改善不易

由於客、貨運本業經營受到公路運輸、大眾捷運及民間業者之競爭,

致業務量萎縮,收支虧損情形(表 4-3)一直未能有效改善,其中尚包含運價 訂定問題、退撫金負擔、營運設備龐大老舊、優待票價及偏遠小站之運輸政 策等,導致負債情形(表 4-4)由 87 年度之 686.56 億,劇增至 91 年度的 1,198.19 億元。

3.非營業用之閒置資產比例偏高

台灣鐵路管理局目前非營業用之資產,包括建築用地、廢棄鐵路用地、

公共設施用地、池上機廠用地等及其他土地,筆數共 9,836 筆,面積達 7,155,476 平方公尺,依 92 年之公告土地現值,總計價值為 1,795 億元;

建物計 2,526 棟,面積 344,636 平方公尺,帳面價值為 12 億元。就資產總 價值而言,非營業用與營業用之比例,達 60 %,以土地資產而言,雖然非 營業用面積與營業用相比,僅為 16 %,但就價值而言,卻高達 61 % 。其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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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29,444 45,447,682 2943 4,317 924,402 80 3,023.0 1.建築用地 3,426 1,300,321 531 2,137 297,713 10.6 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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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糖公司部分

台灣糖業公司所有之不動產,遍布台灣各處,為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 中,唯一農、工、商綜合經營之企業,其所有面積達 54,740 公頃,占國營 事業總面積約 85 %,以 90 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總價值約 8,755 億元。在如 此龐大的資產下(占台灣面積約 2 %),其歷年來經營管理面對之課題如下:

1.以土地處分收益創造事業盈餘

台糖公司歷年來之稅前盈餘逐年增加,且為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中,

稅前盈餘與實收資本額比率最高之績效事業,且如表 4-7 所示,到 1998 年 其稅前盈餘高達 175 億元。惟台糖公司歷年來營業之稅前盈餘,若扣除有關 土地之處分、收益等收入而言,則其情況,則迥然大變。由表 4-11 吾人可 看出,在扣除出售土地收入、資產租金收入、土地減產補償收入、利息淨收 入後,則台糖公司每年實際之稅前盈餘皆呈虧損狀況,其出售土地之收入在 1998 年度以後迄 2001 年度皆為稅前盈餘的 100 %以上,甚至 2001 年達 500

%以上,顯見歷年來台灣糖業公司的經營績效,皆賴土地處分所得。

表 4-11 台糖公司簡易損益表

單位:百萬元 項目 1996 年度 1997 年度 1998 年度 1999 年度 2000 年度 2001 年度 稅前盈餘 9,572 12,201 17,531 7,345 2,226 -1,903 出售土地

盈餘 7,706 10,158 18,890 8,037 10,638 7,630 資產租金

收入 649 2,559 761 1,031 1,239 1,313 土地減產

補償收入 3,338 3,652 4,559 2,239 3,630 1,714 利息淨

收入 1,018 1,570 2,112 2,555 3,640 1,862 實際稅前

盈餘 -3,139 -5,735 -8,791 -6,517 -16,927 -14,422 資料來源:台糖年報(90 年度),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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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土地資產重估創造業主權益

台灣糖業公司自 1975 年度辦理固定資產及土地重估,增加資本公積 107 億餘元以後,在 1976 年、1995 年、1996 年、2000 年分別再辦理土地重估,

尤其 2000 年度辦理土地重估結果,使得台糖公司的資產總額大幅增加為 8,380 億餘元,如表 4-8 所示,為前一年度(1999 年)2,489 億元的 3.3 倍左 右,亦因而使業主權益增加至 3,858 億元,為前一年度 1,427 億元的 2.7 倍左右。由此顯見,台糖公司近些年來資產總值之增加,主要係因土地重估 所致。同樣,業主權益的增加,並非台糖公司經營績效之大幅提升所成,亦 為土地重估之結果。

3.台糖本業用地比例高

台糖公司所有 54,740 公頃土地中,將近 90 %為農場用地,面積達 43,847 公頃(見表 3-11),而其中蔗作適地面積為 36,059 公頃,占總面積之 66 %。

若以營業用地與非營業用地區分,營業用地面積占總面積之 85 %,亦即非 營業用地所占比例約 15 %,與其他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而言,其比例亦屬 適當。惟台糖公司本業之蔗糖生產,多年來由於國際糖價之低靡,以及加入 WTO 之影響,台糖公司經營之蔗糖事業,已非具有市場性之事業,因此在本 業艱困,無法再與有市場競爭性的趨勢下,本業用地之比例較高,反而更羈 絆了國營事業之經營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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