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分析
第三節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政府資訊公開現況發展關鍵參與者分析
人類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日漸加重,與環境相關的課題已成為世界各國刻不容 緩的研究對象。氣候變遷所造成的環境變動讓我們瞭解不適宜以傳統的思維去看待環 境問題,在關切公共議題時,時常需要面對許多衝突與爭議,民眾參與、資訊公開和 環境正義已是台灣公民社會的基本概念,資訊公開機制提供相當重要的角色功能,有助 於民眾參與。
2005 年 12 月《政府資訊公開法》正式通過施行,資訊公開是我國民主轉型中重 要法制進展,代表行政透明化以及人民知的權利之保障、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的了解 以落實民主參與,以及資訊流通共享以促進個人利益或整體利益,對於環境資訊或環 境議題,亦有其重大影響力。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資訊公開,可謂我國目前為止整治計畫資訊公開落實 較為健全之案例,其中,《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資訊公開要點》的發佈,也成 為國內第一個《政府資訊公開法》自二○○五年施行後的具體典範,其可透過政府執行機 關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的被動公開為之。現階段資訊公開的內容,廣泛涵括了整治計 畫(含階段執行計畫、實施計畫)、相關法令規則、組織聯絡、計畫經費、計畫報告、
推動及工作小組會議結論、會議活動資訊、整治工程資訊及環境生態資訊、整治成果及 評鑑報告、訴願處理等範疇,很顯然的,這些不同層面的治水資訊,均有助於民眾參與 治水計畫的整體瞭解及焦點互動。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資訊公開機制能夠落實,關鍵參與者(政府單位、專 家學者及民間團體)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本研究分析整個政府資訊公開的歷程會隨著政 府政策、時間環境、角色立場等不同條件下,產生不同的角色扮演及功能,研究者透過 不同的會議場合實際參與觀察及訪談方式發現,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政府資訊 公開的落實也帶給不同參與者類群不一樣的感受。
83
一、政府單位觀點分析
石門水庫整治計畫資訊公開除了帶給民眾參與環境事務、監督政府施政作為的重要 基礎外,研究者訪談政府單位類群石門水庫整治計畫政府資訊公開帶來的助益發現,
政府單位其實也有了積極面的成果,政府執行單位確實因為資訊公開制度增加不少工作 行政處理量,但是隨著資訊公開內容完整度越高,發現其所帶來的反應其實遠超過政 府單位之預測,受訪者A-1表示:「(1)資訊公開之完整有助於在專家學者、政府單位及 民眾間,溝通平台之完善。(2)政府有在做事,資訊透明,讓民眾了解政府單位正執行、
已執行以及預計執行之工作。藉由石門水庫的範例,可以提供後續其他整治計畫之參 考。例如:易淹水計畫、湖山水庫計畫等。(2)資訊公開有助於讓民眾了解現有情勢及處 理狀況,當有狀況發生時,不至於因為一無所知,造成許多恐慌及不必要之爭論」(文 件20091002)。受訪者A-2表示:「各政府機關間可互通有無,資訊公開對公部門說就是 很多資料要整理上網,對於受評單位來說,工作量可能會較多,比較辛苦一點」(文件 20091003)。受訪者A-3指出:「一開始會有些排斥,因為確實是會造成多一些的行政作 業,但是我們只是沒有料想後來回饋的成果比我們預期的豐碩,後來回饋給我們在各界 成果展現上,很多人會幫我們說話,已經不需要我們自己再去說話包裝,就會有人說為 什麼石門能做到怎樣怎樣,其他計畫或機關為什麼不能做到等等,政府單位從一開始是 排斥接受到磨合到成果展現,受益的反而是政府機關會比民眾多,民眾他瞭解了反成了 一股力量回來替政府機關做宣導,這股力量是我們當初沒想到的,這種宣導的成果會比 我們自己去宣導來的好」(文件20091202)。
二、民間團體觀點分析
一般而言對於整治計畫較為持反對意見的民間團體,在石門水庫整治計畫中發現其 行為也從原本的不參與、抗爭式參與轉變為體制內參與,研究者訪談民間團體類群受訪 者,與其他整治計畫或政策相比,覺得石門水庫資訊公開執行成效如何。其中,C-1表 示:「石門水庫資訊公開領先其他政府單位,民眾才得以參與了解各項說明會、審查會、
會勘等而盡監督之責 」(文件20091004)。C-2表示:「其他整治計畫根本沒有資訊公 開。資訊公開法我們有,但在石門水庫確實將它落實,資訊公開在石門水庫做到了,而 且做得蠻好的。在台灣的治水史上,石門水庫民間參與及資訊公開是首例,說真的,實
84
在是公開的不錯」(文件20091005)。C-3指出:「依目前蒐集與搜尋相關網站,以石 門資訊較充分,對環境認知有所成效,值得肯定」(文件20091201)。C-4指出:「比 較過去石門的資訊公開是首例,成就是斐然,成效尚待努力落實」(文件20091231)。
資訊公開對於整治計畫的重要性對於民眾來說,除了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 對公共事務的了解外,行政透明化也使得各方意見能適時瞭解及表達,在環境決策中,
也能作為民眾與政府執行單位參與時的理性對話基礎。
三、專家學者觀點分析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資訊公開能夠不同於以往的整治計畫或環評被落 實,研究者歸納分析整個歷程發現,除了政府單位的支持及民機團體的配合,身為專家 學者及整治計畫推動小組委員的汪靜明教授扮演了一個溝通協調之角色,也在這個整治 計畫之中築起一個環境教育平台,透過提倡及堅持資訊必須要落實公開,也極力爭取讓 民間團體能一同參與整治計畫政策規劃執行,也是整治計畫資訊公開能夠落實的原因之 一。研究者訪談汪靜明委員指出:「台灣的環保運動,從林園事件、美濃水庫、反核四、
蘇花高等事件以來,環保團體在環保運動中一直扮演接收議題訊息的關鍵角色,亦是驅 動台灣環保運動的重要因子。民間團體的形成是隨著環境議題的發生,集結成為聯盟,
提出訴求,是以任務為導向的組織。民間團體在石門水庫整治的推動小組、工作小組會 議中原本是沒有席位的,所以我以專家學者和小組委員的身分,依法條和計畫中的環境 生態項目為根據,成為民間環保團體的訊息媒介和發聲管道」(文件20091029)。
在2010年2月3日的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之水庫集水區保育-第6次評鑑 中,民間團體與政府單位險而又成為對立的兩端,石門水庫溝通協調雖已屬整治計畫中 較完善的,但是一旦政府單位組織的異動,一切都有可能又是重新開始,這場會議中即 可看出長期持續關心石門水庫的專家學者汪靜明委員,扮演著關鍵溝通協調的角色(文 件20100203)。
專家學者的角色除了提供專業諮詢及建議,對於政府政策考量及民眾關切觀點都須 要能夠做一個完善的解讀呈現,汪靜明委員受訪時也指出:「當時民間團體的意見必須 要有疏通的管道,否則將走回抵制性的參與。所以主事者的宏觀器量,和學者專家角色
85
在兩造之間建構的平台都是相當重要的。做為政府機關和民間團體之間的橋樑,處在兩 方的中間位置,我認為資訊公開提供了最重要的溝通平台。完整呈現專家學者在會議中 的立場,並保全我們的發言不被二手傳播,民間團體亦可從上網去閱覽歷次會議的發言 和決議」(文件20091029)。研究者歸納分析這也是為什麼在石門水庫整治計畫中,民眾 不需要透過抗爭的型態就能夠表達關心及參與,政府單位不再一昧害怕逃避民間團體的 訴求,資訊充分的公開除了讓民眾能夠清楚政策的執行進度及規劃,不再只是處於被告 知的角色,政府單位的工作執行也會因為資訊公開更加順利,民眾甚至對於執行單位能 夠給予肯定。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