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Doz(1996)提出合作專案(Collaborative projects)能夠成功,合作夥伴必須能 夠持續不斷的學習、重新評估與重新修正最初合作的條件。
二、Hagedoorn、Kranenburg 與 Osborn(2003)三位學者整理豐富的文獻之後,
認為一間公司能夠在公司間的夥伴關係中成功,有相當大的原因是因為其 本身所擁有參與聯盟的經驗(e.g. Barkema et al.,1997;Kale and Singh,
1999;Anand and Khanna,2000)。
Sampson(2004)認為先前的合作經驗對於那些參與具有高度複雜性與 不確定性等特徵的聯盟的公司具有更多的影響。隨著參與研發聯盟的經驗 越多,公司將可以對他所要參與的聯盟活動選擇正確的契約結構,發現可 以有效交換知識與技術,以及管理有不確定性結果的複雜活動的方法。
Hagedoorn,Roijakkers 與 Kranenburg(2006)認為可以藉由頻繁的與多 樣化類型的夥伴互動來強化透過夥伴學習的經驗。與多樣化的夥伴合作,
使公司能夠同時地發現許多科學與技術發展的成果,對最有前景的新機會 做快速的回應。當公司與其他公司進行合作研發的時候,會學習到:如何 將自己放在最適當的位置,便於他們接觸大量的資訊來源;以及就知識貢 獻的角度來看,如何以最理想的方式去選擇合作夥伴。研發合作通常需要 彼此的經驗學習活動來將原本的知識綜合起來,然後轉化成為合作夥伴的 共同的智慧財產。重複的合作會強化彼此的學習經驗,使組織間產生信任 來代替防止夥伴竊取機密與智慧財產的威脅的正式保護機制。
三、Medcof(1997)在針對研發聯盟為何失敗的研究中指出,聯盟運作是否成功 的要素在於:
1. 聯盟是否具有好的企業策略理論;
2. 聯盟是否提供企業及其夥伴更進一步長期聯盟的機會;
3. 夥伴的策略是否與企業本身相容;
4. 聯盟是否提供企業學習及增進能力的機會;
6. 聯盟是否提供促進企業擴展網絡組織的機會;
7. 企業是否能夠藉由聯盟夥伴關係建立長期的重視及承諾關係;
8. 企業是否能夠藉由聯盟夥伴關係得到影響力;
9. 聯盟夥伴是否能夠恰如其份扮演其角色;
10. 聯盟夥伴之能力是否與本身互補相容;
11. 聯盟夥伴是否承諾其策略目標與聯盟一致;
12. 聯盟的協調運作是否有良好的控制機制;
四、Souder & Nassar(1990)針對美國 21 個共同研發組織之實證研究,提出 10 項成功法則:
1. 建立成員對合作組織的高度承諾;
2. 施行強勢的決策控制;
3. 事前規劃一份明確有力的章程;
4. 建立系統化的管理程序;
5. 採行矩陣式的組織結構;
6. 設立有效的技術移轉程序;
7. 確保帶給成員利益;
8. 慎重建立管理哲學;
9. 選擇某一特定科技作為規劃專案組合的基礎;
10. 選擇互補性的核心成員。
五、Werner 與 Bremer(1991)提出研發聯盟成功因素為:
1. 保持一致且清楚的策略願景;
2. 選擇有意義且重大報償的研究計畫;
3. 成員間溝通盡可能完美;
5. 強化成員間的承諾;
六、Werner 與 Roman(2001)進行奧地利 164 家中小企業聯盟成功因素之實證 研究中,依據聯盟醞釀成形、夥伴選擇、聯盟組織架構、執行到終止等 不同階段之內容及特性,歸納出 12 項成功因素:
1. 強調合作所產生的價值;
2. 目標清楚且一致;
3. 高層管理者的支持;
4. 參與者均能貢獻專長;
5. 明確的權利與義務;
6. 成員具有角色互補特色;
7. 聯盟的目標與企業策略一致;
8. 聯盟的終止需成員同意 9. 建立互信的機制及關係;
10. 聯盟績效的定期評核;
11. 價值觀與信念一致;
12. 持續及確保核心競爭力;
七、Weck (2006)認為合作研發方案能夠成功的因素有:
1. 一開始商業個案(business case)要準備好,以確保這個方案是值得執行 的;
2. 在合作的初期,要將方案的範圍定義的夠嚴密(narrow enough),專注在 定義明確的顧客的需求上;
3. 在 方 案 的 初 期 , 對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定 義 將 有 助 於 必 要 的 方 案 參 與 者 (necessary project participants)、方案的溝通需求與方案的風險的區別;
是非常重要的;
5. 夥伴間以知識為基礎的資源(knowledge-based resources)的品質與適配 (fit)。假設合作雙方都能夠互相提供自己的專業知識,將有助於處在一 個不斷學習的活動中;
6. 在合作方案的管理方面,將方案引導在一個平行階段是十分重要的。透 過這種方式,顧客的需求、技術上的解答的發展以及可行性的測試,可 以經由顧客、經營者(operator)與其他的可能夥伴的互動之中反覆的強 化。
八、學者梁榮輝(1999)認為一個研發合作成功的先決條件,必須先掌握下列 5 項原則:
1. 必須先確立具有共同需求之互補性技術:
合作開發之技術,必須是長短期企業共同的目標,因此必須具有共 同需求之互補性技術,其結合乃可經由技術之互補效益提升至經濟之互 補效益,因此共同需求之互補技術,便構成合作開發之基礎條件。
2. 必須先確定能夠化解商業文化價值的差異:
合作開發要能夠成功,雖然不必要求合作企業之商業文化價值觀念 一致,但至少能縮短或化解其中的差異。
3. 必須先擬妥資源運用策略規劃:
技術合作是策略聯盟的一環,宜先有策略規劃,確定結合企業體的 資源動員能力和效率,分析合作之綜效,因此事先擬妥技術合作之資源 運用策略規劃有其必要。
4. 必須先確立合作之組織架構:
能事先確立合作之組織架構,建立及維持密切關係,並加強業務之 分工合作與自主經營原則,對合作雙方之組織運作有其穩固基礎的作 用。
除了提升技術水準與開發新產品外,最主要的目的仍是獲取利潤,
對競爭對象宜進行必要之評估,以確保技術合作後的產品競爭力。
九、司徒達賢、陳隆麒、洪順慶(1992):
1. 廠商在加入聯盟前,需做策略分析;
2. 事先評估聯盟成員的策略互補性和企業文化;
3. 對聯盟的高度承諾;
4. 建立共同研發目標;
5. 成員之分工與管理,建立適當組織結構、規章制度與管理制度;
6. 技術研討與溝通;
7. 隨時調整人力與預算資源;
8. 公正單位解決衝突並監督研發經費運用;
9. 智慧財產權保護;
10. 政府單位對產業聯盟輔導的相互協調與分工。
十、徐木蘭與朱文儀(1992)提出 6 項成功關鍵因素:
1. 參加之公司認同於一個共同的目標;
2. 擬訂具體的研發計畫;
3. 各參加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建立共識;
4. 智慧財產權獲得妥善保障;
5. 事前對此共同研發計畫進行評估;
6. 研發過程中有定期成果評估;
十一、經濟部工業局執行企業研發聯盟推動計畫先期研究(2001)指出,研發聯 盟運作與成敗之主要因素如下:
2. 研發聯盟對象的選擇;
3. 研發範圍與業務分工;
4. 費用的分擔;
5. 研發成果交換;
6. 研發成果歸屬;
7. 研發成果之專利權;
8. 共同研發成果的實施;
9. 保持秘密;
在歸納以上諸多學者對於研發聯盟成功因素之見解後,本研究將研發 聯盟的成功因素整理成四個層面,分別是:「企業策略」、「聯盟管理機制」、
「夥伴關係」、「政府政策」,每一個構面包含 3~5 個成功因素,如下表所 示:
表 2-3 研發聯盟成功因素分類表
層面 研發聯盟的成功因素 內容
企業策略 定義明確的共同目標 1. 建立共同研發目標(司徒達賢、陳隆 麒、洪順慶,1992);
2. 參與公司認同於一個共同的目標及高 階管理人員建立共識(徐木蘭與朱文 儀,1992);
3. 合作開發之技術,必須是長短期企業 共同的目標(梁榮輝,1999);
4. 共同目標的定義是非常重要的,在合 作初期,要將方案的範圍定義的夠嚴
密 (Weck,2006);
5. 保持一致且清楚的策略願景(Wermer 與 Bremer,1991);
6. 目標清楚且一致(Werner 與 Roman,
2001);
分散風險 1. 費用的分擔(工業局,2001);
2. 使參與的成員可以擺脫重複研發、分 散風險與技術開發綜效(Bord 與 Shivakumar,1997)
3. 降低不確定性(Becker 與 Dietz,2004) 4. 在縮短新產品發展時間的同時分散風
險與成本(Mariti 與 Smiley,1983;
Sampson,2007);
互補的資源與技術 1. 聯盟夥伴能力是否與本身互補相容 (Medcof,1997);
2. 選擇互補性的核心成員(Souder 與 Nassar,1990);
3. 參與者均能貢獻專長,具有角色互補 特色(Werner 與 Roman,2001);
確定市場需求 1. 先確立市場需求(梁榮輝,1999);
2. 專注在定義明確的顧客的需求上 (Weck,2006);
事前評估聯盟計畫 1. 事前評估聯盟成員的策略互補性與企 業文化(司徒達賢、陳隆麒、洪順慶,
1992);
2. 事前對此共同研發計畫進行評估(徐 木蘭與朱文儀,1992);
3. 一開始商業個案要準備好,以確保這 個方案是值得執行的 (Weck,2006);
4. 選擇具有意義且重大報償的研究計畫 (Wermer 與 Bremer,1991);
建立溝通與互信機制 1. 技術討論與溝通(司徒達賢、陳隆麒、
洪順慶,1992);
2. 成員間溝通盡可能完美(Wermer 與 Bremer,1991);
3. 建立互信的機制及關係(Werner 與 Roman,2001);
明確的角色分工與責 視及承諾關係(Medcof,1997);
4. 夥伴間的角色與責任明確劃分 (Weck,2006);
5. 明確的權利與義務(Werner 與 Roman,2001);
聯盟管理
1999);
3. 採行矩陣式的組織結構與建立系統化 的管理程序(Souder 與 Nassar,1990);
定期評估與調整 1. 合作夥伴必須能夠重新評估與重新修 正最初合夥的條件(Doz,1996);
2. 隨時調整人力與預算資源;(司徒達 賢、陳隆麒、洪順慶,1992);
3. 研發過程中有定期成果評估(徐木蘭 與朱文儀,1992);
4. 聯盟績效的定期評核(Werner 與 Roman,2001);
知識的交流與學習 1. 合作夥伴必須能夠持續不斷的學習 (Doz,1996);
2. 企業是否能夠藉由與夥伴共同工作的 機會,學習多元化競爭能力(Medcof,
1997);
3. 夥伴是否能夠提供提供學習及增進能 力的機會(Medcof,1997);
4. 合作雙方能夠互相提供自己的專業知 識,將有助於處在一個不斷學習的活 動中(Weck,2006);
夥伴關係 企業文化 1. 事先評估企業文化(司徒達賢、陳隆 麒、洪順慶,1992);
2. 先確定能夠化解商業文化價值的差異 (梁榮輝,1999);
承諾的程度 1. 對聯盟的高度承諾(司徒達賢、陳隆 麒、洪順慶,1992);
2. 能否藉由聯盟夥伴關係建立長期的重 視及承諾關係(Medcof,1997);
3. 建立成員對合作組織的高度承諾 (Souder 與 Nassar,1990);
4. 強化成員間的承諾(Wermer 與 Bremer 1991);
5. 建立互信的機制與關係(Werner 與 Roman,2001);
聯盟經驗的累積 1. 一間公司能夠在公司間的夥伴關係中
聯盟經驗的累積 1. 一間公司能夠在公司間的夥伴關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