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主題背景及有關研究之檢討

一、新聞產製社會學

沒有人可以 懷疑新聞是產製出來 的,因此新聞產製的 社會學(The Sociology of News Production)也一直是新聞教育中不曾被忽視一個重要 領域,從早期守門人的研究,到新聞室的社會控制,到近期議題設定中媒 介議題的產製……都可見到學者努力探究媒介組織中新聞工作者受限於 內、外在環境而如何報導新聞事件。席格(Sigal, 1986)認為「新聞終究 不僅是新聞記者所想,也是消息來源所說,且受到新聞組織、新聞常規,

以及社會習俗所影響。……新聞不是真實,而是消息來源對真實的描述,

受到媒體組織的影響(引自臧國仁,1999,p.99)。

蕭森(Schudson, 1989)則認為八○年代探討新聞產製有三大學術取 徑,一為政經學派,將新聞處理的結果與新聞組織的經濟結構連結,英國 文化研究一系列在這方面的討論與著作,的確使媒介政經學派在現今討論 媒體諸多現象時,不能缺席。

以最簡單的話說,政治經濟學研究的對象,仍是「各種社會關係,特 別是權力關係,如何相互構成,以致影響了資源的生產、分配與消費」

(Mosco,引自馮建三、程宗明譯,頁 42)。而從新聞的產製過程看,既 使記者有其主權,但新聞是「配合」及「強化」由政治菁英所界定的政治 情境(Murdock, 1973)。

近年來,政經學派受到學術界高度的關注,以此觀點來看新聞的產製 固然有其一定的貢獻,但由於政經學派基本上還是處理較寬廣、巨觀的現 象,是故有關新聞工作者的社會組織,以及在日常例行新聞產製的實踐更 受一些實務工作者的重視。

從何謂新聞,到新聞的分類、路線的安排、記者與消息來源的關係、

記者在組織中的角色、客觀、競爭、專業性……,這些恆存的議題都是新 聞教育、新聞實務工作者每日會遭遇到的問題,各式的論點與辯論也從未 停 歇 。 簡 單 地 說 , 記 者 在 大 眾 傳 播 的 時 代 中 是 制 度 化 的 個 人

(institutionalized individual),因此不可能逃脫制度、組織的限制,而其 採訪的對象,也大多為制度中的角色,其與官員的互動,其與編輯之間的 關係,都吸引許多研究者投入。依蕭氏的說法,組織研究途徑強調不管個 別的行動者如何,組織是有許多限制的,而在任何系統中,社會建構的真 實都不可避免(p.16)。

「社會建構論」一直有其貢獻,因為「事實是被組織性界定的—事實 是由專業認定的方法所蒐集來適切的資訊,可顯示出什麼被知道及如何被 知 道 之 間 的 關 係 , 就 新 聞 言 , 查 證 事 實 既 是 政 治 也 是 專 業 的 努 力 」

(Tuchman, 1978, p.82-83)。

建構論認為新聞媒體扮演了轉換社會真實為符號意義的核心角色,因 為首先新聞媒體所刊載的內容並非社會真實的客觀反映,而是社會建構的 產物。再者由於受到組織常規的限制,任何事件均需先經「加工」處理,

始能成為新聞媒體所能接收的形式。是故許多傳播學者乃認定新聞實際上 是建構或是再建構後的符號內容,與原先真實事件不必有相對應的關係

(臧國仁,1999)。

蕭氏認為第三種途徑為文化學的途徑(culturological approach),當 學者強調文化產製時,認為所有文化現象不能視為當然,而確是文化的部

分,因此在看現有符號系統時非常強調其存在的文化。也就是說,當以組 織觀點看新聞產製重視人與人關係中新聞的互動因子,文化觀點則希望找 出想法與符號間的關係,來決定新聞的符號意義。諸如慣稱的「新聞價 值」或「新聞觀點」究竟指涉為何?塔克曼曾寫「新聞判斷是稀有的常 識 , 是 新 聞 人 秘 密 的 能 力 , 以 區 別 其 與 他 人 」 ( Tuchman, 1972, p.672)。那究竟新聞人的新聞判斷從何而來?是天生的嗎?是霸權體系 下的意識型態嗎?或根本就是「常識」?

文化途徑認為從形式及內容可分別選擇新聞的本質內容就是為了當然 價值的實體,如美國記者重視自我中心、利他的民主、負責任的資本主 義、個人主義、小鎮的愛國主義等,這些價值似乎從未被挑戰;而形式則 指的是有關敘事、說故事、人情趣味的基本假設,以及形塑新聞呈現的圖 片與語言表現之傳統。文化學的觀點強調記者說故事、產製畫面、語句組 成等都是文化傳承的。

不管是政經學派、組織學派或是文化觀點看新聞產製,學者都慣將

「新聞」定義為新聞工作人員根據一套外在標準(新聞價值)以及內在的 工作程序(組織常規)所生產的資訊成品。依臧國仁(1999, p.91)的說 法。傳統新聞學的研究認為,在新聞產製的過程中,新聞工作者經常受到 來自資訊提供者直接干預或間接影響,新聞行業逐漸發展出道德倫理規 範,藉以維持資訊內容之品質;這套倫理規範常被稱之為「專業意理」

(Professional ideology)。

一般說到新聞的專業意理,總少不了要談到公平、平衡、公正、客 觀、多元、品味。從新聞倫理的角度言,不管是道義論或是目的論或是情 境說,都是希望新聞工作者在建構事實的過程中,或扮演守門人的角色 時,有一些基本的原則可以遵循。追求正確的報導,僅量地蒐集事實、獨 立運作,避免傷害都該是放諸四海的準則。

麥奎爾(McQuail)認為評估媒體表現應從下面三點著手:自由、平 等與秩序,其下又包含了獨立、接近、多元、客觀、穩定、社會控制與符 號文化之間等次面向。可知新聞倫理較重視採訪、報導、呈現面的問題,

而麥奎爾則從宏觀面來看媒體表現。

翁秀琪(1997)則認為傳統新聞學強調新聞客觀性,新聞選擇的模式 被稱為「功能模式」,新聞報導的責任就是盡量地去反映新聞事件的特 性。近年來許多學者主張從詮釋社會學的觀點來看新聞報導和新聞事件之 間的關係,在這樣的觀點下,新聞記者在報導新聞事件時,一方面受到社 會結構(例如傳播政策、媒體組織、佈線結構等)的影響,一方面也透過 專業化過程將某些意識型態(例如客觀報導、新聞價值、新聞類型、消息 來源等)內化為日常生活中的工作原則,並主觀的透過上述的的工作原則 來建構新聞。所以,新聞是在主、客觀辯證過程中所產生的社會真實,是 社會真實的一部分(p.2-3)。

臧國仁(1999)從媒介框架與真實建構之論述來發展其對新聞的闡 述,認為新聞報導的過程極為複雜多元,單是在新聞媒體組織中就涉及了 組織內部框架、報導者之個人框架,以及文字本身所具的語言建制的框 架。更何況現在新聞媒體加以報導之前,尚有來自各種消息來源組織以其 特有框架立場對原始社會資訊加以篩選或重組,以及事件與議題的流動週 期與特徵形式。這些源自不同社會組織所發動的積極行動,實已將新聞產 製過程提昇為多面向、多因素的社會資訊概念(p.329)。

學者固然以學理的深度來企圖解釋媒介所處的生態下,內在組織之主 體性如何發揮,但實務界人士在日日的工作中,在隨時有收視率。有績效 表現的壓力下,其實難有餘力仔細思考其專業意理如何透過每天的產製而 彰顯……。處理災難新聞,對近幾年台灣電子媒體而言,在社會新聞掛帥 的情況下,只有量而常放棄質,也受到許多批評,本研究目的之一則希望 利用深度訪談與座談會來討論這樣的問題。

二、災難新聞與 921 地震的媒體報導

地震新聞屬於災難新聞的一種,根據 Larson(1980)定義災難新聞是 大眾傳播媒介對某種災難事件的系列報導與重新建構。這些資訊不僅涉及 災難本身,也包含了警告,復原努力的敘述,災難衝擊的統計,影響大家

了解災情的形式、態度、理解及回應等。不管定義如何,災難是會造成人 名及財產嚴重損失;在時間上,發生多屬突然,不一定容易掌握,後續發 展也難以預測;效果方面,災難新聞無論如何都會引起人性各種負面的情 緒。

由於這些特性,災難中媒體角色常集中在「受災者的反應」、「救災 組織的運作」。前者較易出現負面的言論,而後者較容易出現正面的報 導,也常出現新聞報導會以政府高層、地方官員與警方等官僚體系的消息 來源解釋災難的情況。至於議題類型,現有文獻顯示報導中以各方受災反 應、受災衝擊情況檢討責任歸屬為主議題,對於事件發生原委、警告、預 測性議題則較偏低(郭恆祺,1999)。

美國學者沙爾文(Salwen, 1995)研究颶風安卓的新聞,分析報紙引 述的消息來源及其議題,結果發現與政府及企業無關的個人反而常被引 述,這與我國過去消息來源的相關研究截然不同。在災難時被引述的較多 的為專家或受害者,提供許多人情趣味角度的看法,有趣的是,沙氏結果 發現大多消息來源都稱讚自己而責備他人,但責備的對象則主要是責怪老 天。我國地震新聞中電視新聞的報導究竟如何?本研究將有所探討。

三、媒體與政府的互動關係及權力運作

媒體一向自詡為立法、司法、行政部門之外的「第四權」,亦即媒體 具有監督政府的職責與權力。然而長久以來,媒體所謂「第四權」的權力 在與政府的互動關係下,經常出現或合作或對立的緊張關係。在許多事件 議題中(如水門事件),媒體與政府的互動關係以及權限問題--究竟是媒 體逾越了第四權的權力範圍,還是政府干涉了媒體的第四權,一直是爭辯 不休的問題。無論如何,媒體經常在不同的外在「權力角色」壓力下運 作,這些權力角色包括政府當局與一些社會機構(McQuail, D. & Windahl,

媒體一向自詡為立法、司法、行政部門之外的「第四權」,亦即媒體 具有監督政府的職責與權力。然而長久以來,媒體所謂「第四權」的權力 在與政府的互動關係下,經常出現或合作或對立的緊張關係。在許多事件 議題中(如水門事件),媒體與政府的互動關係以及權限問題--究竟是媒 體逾越了第四權的權力範圍,還是政府干涉了媒體的第四權,一直是爭辯 不休的問題。無論如何,媒體經常在不同的外在「權力角色」壓力下運 作,這些權力角色包括政府當局與一些社會機構(McQuail, D. & Windah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