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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六節 研究之信效度

由於實證論量化研究的目的是要找出社會現象或社會行為的共同法則,因此 相當重視測量工具的標準化與可信度(胡幼慧、姚美華,1996)。而質性研究乃指 非經由統計程序或其他量化程序產生研究結果的方法。雖然有學者認為要從量化 的觀點,來評論質性研究的可信度與推論程度,對質性研究來說有失公允(潘淑 滿,2003;Smith,1990),但是也 有 為 數 不 少 的 質 性 研 究 者 認 為 質 性 研 究 同 樣 可 以 探 討 信 效 度 問 題,以 顯 示 其 重 要 性 (王 文 科,2000;Johnson, 1997)。

綜合學者的說法,萬文隆(2004)認為量化研究的信度,在質性研究中指的是 可靠度(dependability)、可驗證性(confirmability);而內在效度放到質性研究中應該 是可信賴度(credibility),外在效度則為可遷移性(transferability)。

一 、 質 性 研 究 的 信 度

以 量 化 的 觀 點 而 言 , 信 度 是 指 所 運 用 的 工 具 或 者 不 同 研 究 者 間 的 觀 察 結 果 一 致。但 質 性 研 究 的 信 度 則 是 指 不 同 參 與 者 透 過 互 動、資 料 蒐 集、記 錄 與 分 析,對 結 果 的 詮 釋 一 致。換 言 之,如 果 研 究 者 的 記 錄 資 料 與 自 然 產 生 的 實 際 事 物 吻 合 , 就 可 以 視 為 質 性 研 究 的 信 度 。

Bauer 與 Gaskell(2000)認 為 , 討 論 質 性 研 究 的 信 度 同 樣 也 可 以 考 量 外 在 信 度 (external reliability) 與 內 在 信 度 (internal reliability)。 內 在 信 度 是 指 在 相 同 條 件 下,蒐 集、分 析 和 解 釋 資 料 的 一 致 程 度,或 者 單 一 研 究 內 多 位 觀 察 者 是 否 一 致 。 外 在 信 度 則 是 指獨立的研究者在相同的或類似的 情境中,能發現相同現象的程度,研 究 結 果 是 可 信 、 可 重 複 的 ( 高 敬 文 , 1996; 王 文 科 , 2000)。

綜 合 各 家 學 者 的 說 法 , 本 研 究 計 畫 擬 透 過 控 制 下 列 五 個 條 件 來 提 高 信 度 :

1、 逐 字 解 說 與 低 推 論 , 盡 量 直 接 引 用 第 一 手 文 件 資 料 , 具 體 記 錄 訪 談 內 容 。

2、 提 升 專 業 能 力 , 增 進 研 究 者 對 本 研 究 相 關 議 題 及 研 究 方 法 的 理 解 與 認 知 。

3、 與 資 料 提 供 者 密 切 配 合 , 藉 此 獲 得 更 有 廣 度 與 深 度 的 資 料 。

4、 研 究 參 與 者 再 三 檢 證 , 訪 談 資 料 整 理 後 均 由 研 究 參 與 者 校 正 核 對 , 提 供 修 正 意 見。同 時 納 入 多 位 研 究 參 與 者,提 高 對 事 實 的 三 角 驗 證。

5、詳 實 記 錄 資 料,多 運 用 錄 音 筆 等 設 備 記 錄 全 部 訪 談 細 節,以 免 失 真 。

二 、 質 性 研 究 的 效 度

效 度 是 指 研 究 工 具 可 以 測 量 到 正 確 答 案 的 程 度 (胡 幼 慧 、 姚 美 華 ,

1996), 一 般 質 性 研 究 者 在 探 討 效 度 時 , 大 多 關 注 研 究 結 果 是 否 擁 有 可 接 受 度 、 可 信 賴 度 或 可 靠 度 。

探 討 質 性 研 究 的 效 度 同 樣 可 以 關 注 內 在 效 度 (internal validity) 和 外 在 效 度 (external validity) 。

內 在 效 度 是 指 研 究 結 果 是 否 具 備 因 果 關 係,也就是研究的準確度,亦 即研究發現必須能精確描述所研究的現象(徐振邦、梁文蓁、吳曉青、陳儒晰譯,

2006),研 究 者 必 須 找 尋 每 一 個 現 象 的 真 正 因 果 , 檢 查 每 一 個 可 能 發 生 的 線 索 , 試 著 排 除 每 一 個 對 立 的 解 釋 。

外 在 效 度 則 是 可 以 將 研 究 的 發 現 或 結 果 推 論 到 其 他 的 人 、 情 境 與 時 間 (王 文 科 , 2000; Cook & Campbell, 1979)。

在 類 別 上, 王 文 科 (2000)將 質 性 研 究 的 效 度 分 為: 描 述 效 度、解 釋 效 度 和 學 理 效 度 三 種 。

1、 描 述 效 度 (descriptive validity) 指 的 是 研 究 結 果 具 準 確 性,通 常 會 運 用 三 角 交 叉 法 , 根 據 多 位 觀 察 者 的 記 錄 與 資 料 交 叉 查 核 , 以 求 確 定 。 2、 解 釋 效 度 (interpretive validity) 是 指 研 究 結 果 能 準 確 呈 現 參 與 者 的 觀 點 、 想 法 、 意 向 與 經 驗 的 程 度 。 常 見 的 做 法 是 研 究 者 將 其 對 參 與 者 觀 點 所 作 的 解 釋 , 提 供 給 參 與 者 確 認 。

3、 學 理 效 度 (theoretical validity) 是 指 研 究 者 所 發 展 出 來 的 理 論 或 學 理 用 於 解 釋 資 料 的 適 合 程 度 。

由於質性研究多傾向探索性分析,較常採取開放式的設計,研究者無可避免 的以選擇性的觀察和資料記錄,還有個人的觀點來解釋,這應該也是造成研究偏 失最主要的原因。

為了克服可能的缺失,本研究計畫朝以下方向努力:

1、 在研究之初進行預訪,先與主要參與者初步討論,略定方向。

2、 接著擬定訪談大綱,並與指導教授討論修訂,才依據大綱進行訪談。

3、 為了兼顧每個相關的面向,將研究參與者擴大到全家人、老師、治療師,以 期達到不同參與者交叉查核之效。

4、 廣泛蒐集不同階段的文件資料、蒐集不同研究參與者提供的資料,進行比較 確認,以不同時間集資料來源交叉檢證來增加資料效度。

5、 在整理訪談逐字稿後也都會交由受訪者確認,以免無法確實傳達參與者的觀 點。

6、 為了降低研究者個人觀點所造成的偏失,研究進行中謹守客觀立場,避免在 訪談過程中發表主觀性言辭,避免涉入價值判斷,並針對訪談與資料蒐集的 過程,隨時撰寫省思札記,真實記錄研究者的想法,時時自我監控反省以便 提升研究的嚴謹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