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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六節 研究信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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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圖,可幫助我們更清楚了解兩者在信度和效度上的的對應關係,如下:

圖 3-2 量化與質化研究信賴程度之比較

量化研究 質化研究

內在效度 真實性 可信性

外在效度 應用性 遷移性

信度 一致性 可靠性

客觀 中立性 可確認性

(資料來源:潘淑滿,2006) 從上圖中可見質化研究與量化研究的差異,在針對資料分析的信效度上的確不同,

以真實性為例:質化研究關心的是研究者是否充分而適當地呈現所收集到的真實 現象;而量化研究則關心依變項的差異是否可歸因於自變項的操弄。

因此,以下將稍微介紹質性研究的信、效度各自代表的涵義(潘淑滿,2006),

並加以說明本研究如何建立資料的信度和效度:

(一)可信性

指「真實性」,即量化研究所謂的內在效度(internal validity),可信性主 要處理的問題,在於研究者的研究發現和事實符合之程度。研究者是否真的捕捉 到真相和事實?研究者是否觀察到他們想要的?質性研究的基本假設之一就是 事實是全面性的、整體性的、多面向性的,且持續改變。事實本身並不是一個單 一固定客觀的現象,被觀察到的其實是人們對現實的建構以及它們如何了解這個 世界 (Merriam,1988)。在某種程度上對個案研究者來說,研究者認為重要的是 人們的看法而不是事件本身。

而本研究採取「三角檢證法」,試圖透過不同資料蒐集的方式,訪談不同的 對象,以確保研究資料的真實性;同時也讓專家學者(清大學術小組成員)和專業 諮詢人員(任教高中之教務主任)在研究過程中不斷協助檢驗課程設計和研究資 料的適切性。

(二)遷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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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應用性」,即量化研究所謂的外在效度(external validity)。遷移性主 要關心的是,研究結果可以運用在其他相同的情境,也就是研究可以推論的程度。

此為個案研究較常被詬病的部分,因為個案研究一開始研究對象就已鎖定特定對 象,缺乏普遍性與應用性。因此,為了改善此缺點,本研究將盡量詳盡地描述研 究對象的學習經驗、課程實施的情境及目的,及課程實施與學生學習之間的關聯 等,方便讀者判斷在甚麼樣的條件或情境下,可參考應用本研究的發現與成果。

(三)可靠性

指「一致性」,即量化研究所謂的內在信度(internal reliability),可說 是研究可以被複製的程度,Guba 和 Lincoln (1985)認為信度即是可重複性。然 質化研究認為現象是瞬息萬變的,不太可能複製同樣的結果,所以 Guba 和 Lincoln 指出質化研究強調的是尋求方法來發現和解釋造成不穩定或改變的因 素。故為了提升信度,本研究在撰寫時除了詳細交代研究動機、研究目的與問題、

研究步驟之外,對於各種研究方法採用的考量、研究資料的引用方式也詳加說明,

並藉由指導教授的指正,補充說明不足之處。而關於訪談與觀察資料的謄寫,也 會藉由詢問研究參與者以及學生同儕的方式,以確保資料紀錄的準確。另外,在 田野資料的詮釋部分,也會藉由參與觀察或深入訪談的機會,反覆向研究參與者 確認研究者的詮釋理解是否正確。

(四)可確認性

指「中立性」,即量化研究所謂的外在信度(external reliability),主要 在意的是研究過程對於資料的蒐集,不會因研究者個人主觀價值評斷而扭曲事實。

Patton 主張質化研究者應採取的是同理的中立,亦即在資料蒐集過程中研究者 採取同理的態度去聆聽,站在研究參與者的角度來了解他們的觀點,並不給予評 價與批判,保持中立的立場,不希望因而阻礙研究參與者的解釋(轉引自廖珮妏,

2015)。故在進行個別訪談時,研究者和研究參與者皆採取客觀中立的態度,大 多依照題目發問,且讓受訪者自由發言,降低因過度詢問而導致中斷作答或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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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內容。且研究者本身也是參與者長期參與研究,有助於與夥伴教師、研究對 象建立信賴關係,也能幫助研究者獲得更深入的資料。

二、個案研究的研究倫理

個案研究在進行時,通常會與研究場域的人有長時間密切的接觸,或是本身 就是參與者,因此在互動過程中,人際之間的道德、責任及權利等規範就會被彰 顯出來(黃瑞琴,1997)。因此,在研究歷程中,研究者應該特別注意幾點事項:

一、需徵得研究者的同意;二、在最後研究報告呈現的階段,須將研究場域與研 究對象進行匿名或模糊化的處理;三、對研究現場所發生的事不做任何評價與批 判,因為研究者可能即為參與者,研究目的在蒐集資料,而非改變研究場域的人;

四、研究者要保有社會性的覺知,對研究場域的人、事、物、結構等保持相關的 敏感度,以符合研究現場的倫理(吳建華、謝發昱、黃俊峰、陳銘凱,2004)。

基於上述研究倫理,因此本研究在正式進行前,已先取得研究對象與研究參 與者的同意書,並尊重研究對象或參與者的意願,允許其隨時退出研究。在研究 過程中,研究者亦保持客觀的參與,不侵犯研究對象的隱私權,也將過程中所蒐 集的個案相關資料加以保密並妥善保管,且在未獲得對方同意前,也不得將任何 資料公開或供他人使用。

此外,研究參與者、研究對象及研究場域皆採匿名處理;研究結果完成後,

研究者將完整告知研究對象與研究參與者,若有任何疑問,都必須向對方說明。

最後基於互惠原則,研究參與者和研究對象,若有國文教學或學習上的疑惑,可 向研究者提問,研究者將於課餘時間進行討論和協助作為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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