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自 1950 年代起,為因應整體經濟趨勢,以農業做為工業發展的基礎,政府 開始一連串的農地改革,期望由農業生產來帶動資本累積,進而引導社會的整體 進步,發展一直聚焦於工業經濟層面之上,經歷一段以農業輔佐工業穩定發展的 過程。
迄今,台灣的工業被視為經濟成長的重要指標,政府多年來致力於推動「工 業區」設立之相關政策,自 1960 年開始訂定的「獎勵投資條例1」到 2010 年的
「產業創新條例2」,其主要政策內容為規範優惠廠商租稅優惠以及作為開發工業 區的相關依據,在經濟成長、工業發展急速的影響之下,工業用地的需求也日趨 迫切,雖政策目標是在不影響農業生產為前提下發展工業,但歷年來農業土地卻 不斷地釋出變更為其他土地使用,依據農委會(2002)對於農地釋出政策之評估 報告,在 1993 年至 2002 年的十年之間,耕地變更為其他使用的面積達到 4.1 萬 公頃(如表 1-1)。
1 1950 年代末期美援中止,政府為了鼓勵民間企業,增加投資以拓展對外貿易,於 1960 年 9 月 實施〈獎勵投資條例〉,該條例所減免的稅目,包括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營業稅、印 花稅、契稅、財產稅、及關稅減免等;獎勵方式則提供營所稅免徵、納稅限額、保留未分配盈餘、
擴充設備減免所得稅、轉投資收入免稅、股票溢價轉公債免稅、證券交易所得免稅、外幣債務兌 換損失、特別公債、個人投資抵減、個人二年期以上定期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稅等。取自:行政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經濟小辭典,獎勵投資條例 (Statute for the Encouragement of Investment)。
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12479
2 針對產業發展及創新的需求,並因應「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中的租稅優惠即將在 2009 年底落 日,行政院 4 月 16 日通過「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做為接續政策。草案中除訂定「產業創新條例」
的研發、人才培育、營運總部和國際物流配銷中心四項功能性租稅獎勵之外,同時亦開放產業園 區的申設限制,以及大幅簡化土地取得的行政程序。取自:台灣新經濟簡訊第 100 期。接續促產 產業創新條例 99 年上路。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11817(最後瀏覽日期:2013 年 1 月 7 日)。
2 1993 1,366 708 273 802 1,020 355 4,525 1994 1,479 668 506 653 403 187 3,896 1995 973 901 374 666 501 189 3,604 1996 1,107 799 224 686 585 129 3,530 1997 1,239 849 363 739 1,632 342 5,164 1998 1,016 1,151 491 998 1,478 891 6,025 1999 1,769 1,610 419 363 845 308 5,315 2000 692 1,455 112 212 703 128 3,303 2001 795 1,232 226 291 233 115 2,891 2002 486 1,206 410 366 485 59 3,013 合計 10,921 10,579 3,399 5,777 7,884 2,706 41,267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委會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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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的土地資源成為政府在產業規劃中,收攏廠商回流的最佳利器。於 1996 年 9 月,前台糖董事長張有惠更宣佈將釋出一萬多公頃土地供民間開發利用,其具體 策略包括:合資經營、合作經營、BOT、標租地上權出租或設定地上權、報編工 業區開發,其餘土地將配合政策進行多目標使用。其事業角色因為國家經濟政策 的轉型而有新的定位,在各項重大公共建設、住宅計畫與民間投資所需土地,多 以此為其供給來源(黃舒衛,1999)。
台糖公司配合政府產業規劃下釋出土地,幾乎全權是由國家政府主導,因應 時代發展的不同,政府對於公有土地有不同的開發方式,在經濟面上實行不同的 經濟計畫,但多是以工業發展為主軸,對於工業用地的取得法源多是以獎勵投資 為主,取得用地的方式和租稅條件措施也各不相同。在「大溫暖大投資政策」與
「產業創新條例」等政策之下,自 2009 年起台糖擬釋出約 777.5 公頃土地提供 工業開發,其中高雄市路竹區的新園農場,已分割出租約 60 公頃給 6 家民營金 屬與化學工廠3 ;本研究將就行政院於 2006 年 10 月 25 日宣布啟動的「大投資、
大溫暖」計畫和因應廠商企業投資所規劃的「產業創新條例」中,分析政府近年 來的政策是否根據當地實際狀況為出發點,並考慮國際、國內及區域的政治、經 濟、社會等因素,對於規劃目的地產業發展的定位,其空間布局與其經濟社會的 影響作出妥善的計畫。
因此,本研究動機期可透過個案來分析了解,長年來台糖公司有大量的土地 資源被釋出的政策特性,誰會是土地開發的利得者?在這些土地資源的相關規劃 中,誰的利益是被優先考慮的?土地資源使用的價值是否有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本研究以高雄市路竹區新園農場此個案現況進行分析,了解政府釋出台糖農地的 產業規劃是否符合資源使用的空間佈局?或是一場公權力與財團間「共謀」農地 掠奪的野蠻遊戲?
3 地球公民基金會(2012 年 5 月 15 日)。北高雄農業斷脈危機!高污染工業進駐新園農場。地 球公民基金會新聞稿。取自 http://www.cet-taiwan.org/node/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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