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影響悲傷復原程度的因素與相關研究
經歷失落是每個人都有機會遭遇到的經驗,然而,即使是經歷完全相同的失 落事件,每個人所經歷的悲傷復原歷程都是全然不同的。所以,了解哪些可能的 因素最會影響個體之悲傷復原程度是相當重要的。綜觀過去的研究,大致上可以 將影響悲傷的因素分為三大類:即死亡事件因素、個人因素與環境因素,以下將 分述之:
壹、死亡事件因素
失落發生的原因與情境對悲傷反應的強度與結果有重要的決定性,因此許多 學者認為不同的死亡原因或型態會影響喪親者悲傷的程度與復原歷程。死亡事件
因素包含「死亡的預期性」、「死亡事件距今時間」以及「死亡發生的情境」,以 下將針對這三個因素做進一步的探討:
一、死亡的預期性與相關研究
死亡的原因很多,通常分成兩種:第一種是有心理準備的預期悲傷
(anticipatory grief),它被界定為一種悲傷過程,亦即預知失落的事實不久 即將發生,如親人罹患癌症末期、長期臥病、或不能痊癒等狀況。這種預期悲傷 會讓親人感受到即將面臨真正的失落,感受到無助和失控,也給了生者向瀕死者 告別,及瀕死者向生者交代或討論的機會。
未預期的悲傷(unanticipated grief)則是指突然發生的死亡事件,對喪 親者而言這是沒有任何預警、徵兆可提供預先做好心理準備的,這種死亡的衝 擊,常帶給喪親者不在預期內的悲傷反應,造成令生者措手不及或心理上難以平 撫的創傷,也留給生者很多遺憾和未竟事務(Bright, 1996;引自李佳容,2002)。 這對喪親者而言這是一種更大、更強烈的環境變動,因此也會帶來更大的壓力
(Reed, 1998)。這樣形式的死亡原因包括「意外」、「自殺」、「他殺」等,對喪 親者具有強大的傷害力(黃慧涵,1992)。Sanders(1988)的研究指出沒有預期的 喪親狀況往往會使喪親者有長時間的哀慟,且恢復期也相對延長,有些甚至在喪 親後四年都未能恢復(引自林娟芬,1999)。Thompson 和 Range(1992)比較「自 殺」、「意外」及「他殺」之喪親者,發現因「意外」喪親的人會出現最多的自責,
因「他殺」而喪親的喪親者,則感受到最多隸屬感的失落,同時也最不容易相信 死亡的真實性,「自殺」的喪親者經歷較多的社會孤立與憤怒,也接受到較少的 社會支持(Murphy et al., 1999)。
許多過去的研究也都曾針對死亡的預期性是否會影響悲傷程度做一番探 討。Romanoff 和 Terenzio(1998)認為預期性死亡提供了事前經驗悲傷和完成 未竟事務的機會,因此可以幫助失落者較平靜的接受死亡事件。Klapper 和 Rubinsten(1994)也證實了當死亡事件不是在預期之中發生時,對受試者而言是 最具傷害性的,他們普遍會感覺震驚與不願置信,其所引發的悲傷反應也最為強
烈。Jonathan(2003)在一項針對校園謀殺事件遇害者家屬所進行之個案研究中特 別指出,由於死亡事出突然,就 Worden(1991)所提出的四個悲傷任務而言,經 歷非預期性死亡事件的悲傷者,在「重新適應沒有逝者的環境」此任務上,會比 其他悲傷者遭遇到更大的困難。
在國內研究方面,林家瑩(1999)探究喪失子女的父母其悲傷反應,發現子 女是預期性死亡者,父母會比較有時間調整心情,做溝通或努力,因此自責的情 緒會比較少。李佳容(2002)在一項針對個人面對親人死亡事件之復原歷程的研 究中也指出:能夠事先預知的死亡,例如因老化、病症所引起的死亡,個人較易 做好心理準備、完成未竟事務,其引發的悲傷反應較單純,反之,無法事前預知 的死亡形式,如自殺,則會引起較強烈而複雜的悲傷反應,自悲傷中復原所需的 時間也較久。
由上述研究結果可以得知:非預期內的死亡事件常會帶給悲傷者較多的自 責、憤怒、遺憾、社會孤立與未竟事務,而這些因子是否會加深個體的悲傷迷思 程度,進而造成復原困難,是本研究想深入探究的問題之一。此外,許多文獻也 都曾提及若逝者的死亡是在預期之內發生,悲傷者通常較早有心理準備,也會有 較多的時間因應此事件帶來的衝擊,因此本研究亦想了解死亡的預期性是否也會 造成個體在因應行為上有所差異。
二、死亡事件距今時間
到底在失落事件經過多久之後,個體的悲傷才會逐漸消退呢?Prigerson 和 Jacobs(2001)認為一般而言悲傷大約會在六個月之後慢慢消退(引自Neimeyer 等人, 2002)。然而有許多的研究結果卻不支持這樣的看法;Kaiser就指出悲傷 到復原的時間最少需要六個月到一年,某些悲傷亦會持續到第二年(陳文棋譯,
1991);Rando(1984)也認為大部分的悲傷會在六到十二個月左右漸漸減弱,而 有些較嚴重的悲傷症狀則需要三年才得以消失;Raquel 與 Jean(2002)的研究 也指出某些經歷悲傷的受試者會在失落事件超過一年後,仍持續經歷到包括焦 慮、罪惡感、注意力不集中、體重減輕或增加等情緒問題。在Kaffman 與 Elizur
(1979)和 Van Eerdewegh (1982)的研究結果則發現大約有50%的青少年(年齡 約在17歲以下)在父親或母親過世一年後,仍然有焦慮、沮喪、學習障礙以及行 為問題的狀況出現。在三年之後,Kaffman 和 Elizur (1982)對這群青少年進行 連續追蹤報告中,發現許多喪失父母親的青少年並沒有減少上述的行為困擾(引 自饒夢霞、陳志豪,2000)。
簡言之,究竟個體在經歷失落後需要多少時間才能趨近於「復原」?這個 部分目前並沒有一個定論,Kaiser曾指出:「失落所帶來的影響之大小,決定了 悲傷時間的長短。」(陳文棋譯,1991:19)因此,時間不會是決定復原程度的 唯一因子,也就是說,復原是沒有時刻表的,沒有人可以真正歸納出事件經過多 久之後,個體就應該復原到什麼程度。因為在復原的歷程當中,除了時間,仍然 有許多與失落事件相關的其他因素可能牽涉其中,包括失落的對象是誰?失落事 件是否在預期內發生?……等。但是無論如何,「時間」這個因子在悲傷復原歷 程中仍是不容忽視的,不論個體經歷怎樣程度的失落衝擊,他在事件剛發生時的 悲傷程度與事過多年後的悲傷程度勢必有所不同,因此,本研究亦希望能了解「時 間」這個因子(即死亡事件發生距今時間)在悲傷復原歷程中是否具有影響力。
三、死亡發生的情境
死亡發生的情境對悲傷反應的強度及結果有重要的決定性。某些情況阻礙了 悲傷的宣洩,使喪親者的悲傷很難有一個滿意的結果,最常見的是不確定的失 落。例如軍人在戰場上失蹤,生死未卜,使妻子不能完成適度的悲傷歷程,也因 此使得他的悲傷遲遲不能結束(Lazare, 1979;引自李開敏等譯,1996)。 綜合以上三點可以得知「死亡的預期性」、「死亡事件距今時間」與「死亡發 生的情境」,這三個死亡事件因素都會對悲傷反應與悲傷的復原歷程具有影響 力。然而,由於「死亡發生的情境」因素過於混雜,因此較難從量化研究中得到 資料。故本研究在死亡事件因素部分,選擇了死亡的預期性與距今時間兩個因 素,希望了解這兩個因素對大學生的悲傷復原的程度是否有實質上的影響。
貳、個人因素
許多研究結果都顯示:喪親者的個人特質與背景因素也會影響其悲傷反應強 度與悲傷復原歷程。個人因素包含「性別」、「與逝者的關係親密程度」、「過去悲 傷經驗」、「人格及健康情形」、「個人意義建構」等五項,以下將分別敘述之:
一、性別與相關研究
Kenneth(2002)在他的著作中曾指出「表現情緒」並「尋求和接受幫助」
是女性化悲傷的典型反應,但有些人—尤其是男人,對於因死亡而失落所表現的 反應卻截然不同。他們稱這樣的悲傷反應為「男性化悲傷」(masculine grief),
其特質如下:(1)表達憤怒比表達悲傷來的輕而易舉(2)因為常會自詡為保護 者的角色,所以許多男性化悲傷者會經驗到強烈的罪惡感(3)許多男性選擇壓 抑全部情緒,否認逝者的重要性和任何傷心的感受(4)男性強調自立自強的重 要性,所以「一個人承擔」的男性化慾望常會剝奪他們獲得及時的助益(5)當 男性以行為來對失落做反應時,他們經常用活動來呈現。有時他們埋首投身於工 作,或參與和失落密切相關的活動。總而言之,男性化悲傷者經常藉由將能量轉 向,來包容極端的情緒;相對的,女性化悲傷者傾向開放情緒,因此藉著與他人 分享感受和想法來解決失落(引自許玉來等譯,2002)。Stroebe 在 1992 年則提 出性別之所以會影響悲傷的復原歷程,可能是因為社會文化對兩性角色的期待不 同所造成的。Cook 於 1998 年之研究結果證實了文化規範會影響不同性別的個體 對失落事件的因應,在他的研究中發現,喪子的父母親在包括情感上與行為上的 反應均受性別角色的影響而有所不同(引自 Murphy et al.,1999)。Murphy 等人 (1999)的研究也指出因為社會對男性其性別角色的期望,會希望他可以支持家庭 中的其他成員,並期望他能控制自己的情緒,所以喪子的父親會表現出較高程度 的壓抑行為,因此可以得知性別本身並非差異的來源,而是社會對兩性角色上有 了不同的期待與規範,使兩性會選取不同的因應策略,導致不同的復原狀態。
在相關研究方面,Stinson 與 Lasker(1992)的研究結果也指出經歷失落後
男性會比女性較傾向於表現出較複雜的犯罪行為,包括抽菸喝酒、藥物濫用與加 入幫派等(引自Raquel & Jean, 2002)。Raquel 和 Jean(2002) 針對二十個在青 少年時期即失去父母的非裔美國成年人之研究中,也發現男生比女生會表現出較 多且較複雜的犯罪行為。Lenhardt(2000)的研究結果則指出父母親過世的事件
男性會比女性較傾向於表現出較複雜的犯罪行為,包括抽菸喝酒、藥物濫用與加 入幫派等(引自Raquel & Jean, 2002)。Raquel 和 Jean(2002) 針對二十個在青 少年時期即失去父母的非裔美國成年人之研究中,也發現男生比女生會表現出較 多且較複雜的犯罪行為。Lenhardt(2000)的研究結果則指出父母親過世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