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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四節  至今復原程度之結果分析

貳、性別與至今復原程度

貳、悲傷迷思與至今復原程度

為回答研究假設 3-3:「高低悲傷迷思組在至今復原程度各量表分數上有顯 著差異」,進行單因子多變量變異數考驗。首先,就全部的樣本各取悲傷迷思總 分最高與最低的 27%為高、低悲傷迷思組,共計高悲傷迷思組有 244 人,低悲傷 迷思組有 251 人(由於有同分者的情形,因此造成高低悲傷迷思組人數不同), 接著考驗高、低悲傷迷思組在至今復原程度量表六個向度及全量表上之整體差 異,以「高低悲傷迷思組」為自變項,至今復原程度各量表為依變項。由表 4-4-3 可以得知多變量變異數分析的整體效果達顯著水準(

Wilks'Λ

=.59,

p

<.001),即代表高低悲傷迷思組在至今復原程度上存在顯著差異。進一步檢驗 高、低悲傷迷思組在至今復原程正、負向各量表的單變量統計,發現在正向復原 程度之「重獲意義與掌控力」(

F

=4.23,

p

<.05)、「接受事實」(

F

=12.87,

p

<.001)與「情緒趨於緩和」(

F

=4.75,

p

<.05)三個向度上,低悲傷迷思組皆 顯著高於高悲傷迷思組;而在復原困難程度之「仍有生理情緒反應」(

F

=274.01,

p

<.001)、「失去正常生活機能」(

F

=90.11,

p

<.001)、「強烈思念逝者」(

F

= 189.68,

p

<.001)等三個向度上,高悲傷迷思組在的分數皆顯著高於低悲傷迷 思組(見表 4-4-3),此結果顯示個體擁有的悲傷迷思程度越低,在復原的過程 中越不會干擾個體,因此在各向度的正向復原程度越佳;相對的,悲傷迷思越高 者,個體的復原也越困難。此外,從單變量統計結果可以進一步發現,高低悲傷 迷思組在復原困難向度(包括「仍有生理情緒反應」、「失去正常生活機能」與「強 烈思念逝者」)上皆有非常顯著之差異情形,可知悲傷迷思的高低對個體之復原 困難程度深具影響力。

表 4-4-3 高低悲傷迷思組在至今復原程度各分量表之多變項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並分別以正、負向至今復原程度總分為依變項,分別檢視兩個階層對「正向復原 程度」與「復原困難程度」預測力之比較,結果如下表 4-4-4 所示,並分述如下:

一、各變項對正向復原程度之預測分析

首先,以「死亡的預期性」、「此事件距今時間」、「性別」、「與逝者親密程度」、

「支持系統數量」、「支持系統強度」、「家中談論死亡程度」與「悲傷被接受程度」

等影響因素預測正向復原程度。從表 4-4-4 可以得知影響因素中以「悲傷被接受 程度」(β=.23,

p

<.001)具有最佳的解釋力,其次則為「支持系統的強度」

(β=.15,

p

<.05),再其次則為「支持系統的數量」(β=.13,

p

<.05)、「此 事件距今時間」(β=.13,

p

<.05)以及「關係親密程度」(β=-.08,

p

<.05),

對於正向復原程度的效果共可解釋 8.7%的變異量(

F

(8,842)=10.05,

p

<.001)。顯示 個體悲傷被接受程度越高、支持系統越強、可以給予支持的人越多、此事件距今 時間越久、與逝者關係親密程度越低,則其正向復原程度越佳。

在控制影響因素之效果後,將「悲傷迷思」與「因應行為」各因素投入,以 瞭解其對正向復原程度總分的預測效果,結果顯示將悲傷迷思與因應行為各因素 納入之後,所有變項可解釋正向復原程度的變異量達到 21.7%(

F

(22,828)=9.80,

p

<.001)。悲傷迷思各因素中以「應該壓抑情感」(β=.19,

p

<.001)的預測力 最強,其次為「遷怒他人與自責」(β=-.16,

p

<.001),再其次則為「不應歡 樂」(β=-.11,

p

<.01);因應行為各因素中則以「積極重釋」(β=.16,

p

<.001)

的預測力最強,其次是「物質的使用」(β=-.07,

p

<.05),「直接宣洩情緒」

(β=-.06,

p

<.05)則再其次。

正向復原程度部分的結果顯示,個體「遷怒他人與自責」與「不應歡樂」的 悲傷迷思程度越低,「應該壓抑情感」的悲傷迷思程度越高,越常使用「積極重 釋」的因應行為,越少以「物質的使用」及「直接宣洩情緒」的方式因應悲傷,

其正向復原程度越高。

二、各變項對複雜性悲傷程度之預測分析

從表 4-4-4 可以得知影響因素中具顯著預測力的變項為「關係親密程度」、

「此事件距今時間」、「悲傷被接受程度」與「支持系統的數量」,總計可解釋複 雜性悲傷程度 17.8%的變異量(

F

(8,840)=22.73,

p

<.001)。影響因素中以「關係親 密程度」(β=.27,

p

<.001)具有最佳的解釋力,其次則依序為「此事件距今 時間」(β=-.20,

p

<.001)、「悲傷被接受程度」(β=-.17,

p

<.001)與「支 持系統的數量」(β=-.14,

p

<.05),顯示個體關係親密程度越高、此事件距今 時間越短、悲傷被接受程度越低、支持系統數量越少,其復原困難程度則越高。

在控制影響因素之效果後,將「悲傷迷思」與「因應行為」各因素投入,以 瞭解其對復原困難程度的預測效果,結果顯示將悲傷迷思與因應行為各因素納入 之後,所有變項可解釋復原困難程度的變異量達到 53.6%(

F

(22,826)=45.52,

p

<.001)。悲傷迷思各因素中以「遷怒他人與自責」(β=.36,

p

<.001)的預測 力最強,其次則依序為「應獨自面對」(β=.16,

p

<.001)、「不應歡樂」(β=.09,

p

<.01)與「讓時間治療一切」(β=-.08,

p

<.05);因應行為各因素中則以「對 逝者正向的因應」(β=-.15,

p

<.001)的預測力最強,其次依序是「積極重釋」

(β=-.14,

p

<.001)、「物質的使用」(β=.10,

p

<.001)、「轉移注意力」(β

=.09,

p

<.01)與「尋求心靈支持」(β=-.08,

p

<.01)。

結果顯示個體「遷怒他人與自責」、「應獨自面對」與「不應歡樂」的悲傷迷 思程度越高,「讓時間治療一切」的悲傷迷思程度越低,越常使用「轉移注意力」

與「物質的使用」之因應行為,越少以「對逝者正向的因應」、「積極重釋」及「尋 求心靈支持」的方式因應悲傷,其復原困難程度越高。

表 4-4-4 所有變項對至今復原程度正負向度之階層迴歸分析摘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