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社區口譯研究在台灣的發展仍屬於初期階段,一方面是因為在台灣的翻譯學 校多以培養中英、中日或部分歐語主流語種的會議口譯員為導向,例如目前有開 設翻譯系所的台師大翻譯研究所、台大翻譯碩士學位學程、輔大跨文化研究所翻 譯學碩士班、彰師大翻譯研究所等都是授與中英或中日語言(輔大)組合的翻譯 碩士學位。另外,包含歐語(德語、法語、西語)的翻譯碩士課程則有文藻外語 大學多國語複譯研究所。上述翻譯系所的課程內容也多針對會議口譯內容而定
(逐步口譯、同步口譯輔以財經、科技、法政等筆譯選修課程),除了台師大翻 譯所有開設「社區口譯」一門課外,其他系所並未針對社區口譯特別設立課程(台 灣翻譯學學會, 2014)。另一方面,台灣社區口譯需求的興起,主要肇因於台灣 政府開放東南亞籍移工的勞動政策和日漸頻繁的跨國婚姻所帶來的人口結構轉 變。除了經中華民國勞動部(簡稱勞動部)核准引進的外籍產業勞工、幫傭及看 護工所帶來的移工人口外,跨國婚姻也是改變台灣人口結構的一大原因。其中跨 國婚姻的婚配對象組合,也多以台灣籍男性婚配東南亞籍(印尼、泰國、越南、
菲律賓為主)女性為主。根據移民署截至民國103 年(2014 年)四月的外籍配 偶人數按國籍統計,在台灣的東南亞籍配偶人數為138,244 人,以越南籍佔約六 成為最多(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2014)。至於產業及社福外籍勞工人數則在 今年(2014 年)五月突破 51 萬大關,在此類型產業工作多數也是東南亞籍人士
(勞動部,2014)。然而,大部份的東南亞籍移工、移民人口都僅具有限的中文 溝通能力,也使得在非正式會議場域外諸如醫療、法庭、警政等情境中的社區口
譯需求量大增。東南亞移工主要分佈在製造業、營造業和監護工以及家庭幫傭等 職業類別。移工因職災就醫的比例以在製造業的男性、營造業的男性以及製造業 的女性比例最高,而泰籍移工的高職災率也因多分佈於製造業和營造業使然(王 嬿晴,2008)。至於因為婚姻定居台灣的新移民,特別是平均年紀較大陸籍配偶 年輕的東南亞籍新移民,有極高比例在來台半年內就懷孕,因此孕期保健、優生 保健諮詢等婦幼衛生保健項目是其最迫切的需求(王秀紅、楊詠梅,2002;王素 美、林育秀、李卓倫、陳文意、梁亞文,2011)。移工與移民人口的增加,也增 加了警政系統對於處理外國人犯罪事件、家暴事件的壓力。東南亞籍的新移民為 家暴受害人的最大宗,至於遭逮捕的外國人嫌疑犯,按國籍別前四名也是東南亞 國家(沈美真、李炳南、楊美鈴,2010)。社區口譯在較早有移民移入的美國、
英國、澳洲等地發展得比較成熟,當地也建立了機關聘用口譯員的守則以及規範 社區口譯員的專業倫理,使得聘用口譯員的機關可加以檢核口譯員的資格及工作 表現,口譯員也可以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及工作條件(Townsley, 2007)。至於在 加拿大,官方提供口譯服務的兩個主要機關為翻譯署(Translation Bureau)以及 移民暨難民局(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IRB)之下的口譯單位。前者提 供多種外語、手語與原住民語的口譯,也是唯一替國會提供口譯服務的單位;後 者則是有共約1,200 名口譯員提供 260 種語言及方言的口譯服務(Industry Canada, 2007)。
現行台灣對於社區口譯的研究,多著重在現況的探討以及初探研究,其中的 原因誠如陳子瑋(2011)所主張,因台灣社區口譯缺乏基本研究,所以研究者宜 從初探性研究下手,先彙整社區口譯領域的國內外文獻、進行分類,以了解台灣 的現況作為短期目標,才能為長遠的研究鋪路。再者,因為社區口譯語種最大的
需求族群為東南亞籍人士,所以目前擔任社區口譯員工作的多為在台居住的東南 亞裔外籍配偶(多為女性)。移民署於民國99 年(2010 年)針對通譯人才資料 庫使用的研究報告結果,在該年二月底人才庫內登錄的515 名通譯中,女性佔 94.57%,男性則為 5.52%。通譯的語言專長依序是越南語(49.92%)、印尼語
(18.03%)、英語(14.7%)、泰語(5.51%)、柬埔寨語(3.01%)、廣東語(2.84%)、
菲律賓語(2.01%)、日語(1.01%)、緬甸語(1.01%)、馬來西亞語(0.84%)、
法語(0.34%)、阿拉伯語(0.17%)、寮國語(0.17%)及德語(0.17)等。至於 使用次數最多的語種分別是越南(44.06%),依序是印尼(23.22%)、英語
(10.12%)、柬埔寨(9.53%)、泰語(5.36%)、日語及緬甸語(分別為 2.38%)
(楊金滿、葉念雲、沙信輝,2010)。上述結果也呼應了目前社區口譯(通譯)
從業人員依舊以女性為多,至於通譯需求較高的語言,除了英語外,皆為東南亞 地區語言(王玉媚、韓錦樺、黃美智,2007)。然而,台灣社區口譯發展程度並 不如歐美國家成熟,對於移民相關的醫療、社福、法律、教育等並沒有專責的政 府或民間機構,主導社區口譯人力資源的培訓、認證;即便有培訓也都是一次性、
短期的培訓。現行擔任社區口譯員的新移民,多是經由政府或民間非營利組織以 補充性及臨時性質的人力招募,在需要長期追蹤、與案主建立信任關係的醫療和 社福領域,多因經費問題與組織編制考量,不易將通譯納入長期契約關係聘雇的 人力。對於通譯來說,收入來源不穩定勢必要再兼任其他工作,導致排擠了再進 修的時間。社區口譯員目前在實務的職稱多以「通譯」與「通譯志工」等為主,
聘用單位將社區口譯員視為常設人力外的補充人力,或是社區口譯員的工作內容 及職責未被清楚劃分,導致需要承擔口譯之外的工作(范明瑛,2011)。
怡,2008;曾仁德,2005;蔡依舫,2010),本研究的目的希望聚焦於社區口譯 員本身,以一位東南亞裔社區口譯員的自述,進而了解社區口譯員的生命歷程及 職涯發展中的角色轉換及調適過程,以微觀角度觀看同時肩負移民、女性、母親、
教師、配偶、媳婦、學生等角色的社區口譯員,透過其自述,展現她在日常生活 中最為真實也最不矯飾的樣態。Riessman(1993)指出真實是假定有「客觀的實 體」存在,但是敘事研究認為研究參與者所提供的敘事是他們所認為「主觀的真 實」,不代表過去已發生事件的正確回顧,而是經過揀選、再建構和詮釋之後的 結果,也會受「視框」的移轉與研究者的關係影響(引自鈕文英,2012)。就詮 釋學的傳統而論,現實的敘說建構重點是意義,而非再現「事實」。所謂的「事 實」必須從解釋的「情境」與「脈絡」中得到意義,也是訪談者與受訪者經過「協 商」與「折衝」的結果(畢恆達,1996)。本篇研究意圖要藉研究者的手,寫研 究參與者的口,目的不在於「驗證」研究參與者回溯生命故事的真實性,而是希 望藉由研究參與者主動篩選生命片段,重構她認為這些生命片段最適當的排放位 子和觀看的視角。Oliver(1998)也指出在建構敘事的過程中,如同 Alvermann, O'Brien 和 Dillon(1996)所言,研究者本身的故事會決定如何詮釋研究參與者 的故事。無論喜歡與否,身為作者所做的詮釋、所講述的故事,其實也在講自己 的故事;作者也從不會把自己的故事與自己的創作分離(Alvermann et al., 1996)。因此,本研究也在文末以研究者省思的章節,讓研究者現身,重新回顧 寫作的過程並呼應研究參與者的故事。
先前的社區口譯研究聚焦於口譯服務的使用者對於服務的認知(裴恩,
2011)、現況研究(范明瑛,2011;蔡依舫,2010)、口譯活動研究(曾話晴, 2008)
等,所採用的研究方法多以問卷加訪談為主。本研究聚焦於社區口譯員本身,除
了希望能了解社區口譯員的生命經驗外,也希望能夠透過生命經驗的堆疊、揀 選、重構,了解社區口譯工作對於新移民的意義為何,也可藉由新移民口譯員的 工作經驗了解其服務對象(同為新移民)的需求與處境。
因著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的敘事研究路徑,在不預設任何立 場下讓研究參與者自行重述、重構其生命經驗,研究者的角色從以往的主導退居 為輔助或是協同合作的角色。由此研究方法所取得的研究素材,相較於以往研 究,看似較無軌跡可循或偏向故事性的敘述,實質上卻也包含了研究參與者本身 的詮釋在其中,使得研究參與者的角色從單純的研究素材提供者成為協同研究 者,此種「充能賦權」的意義在以往的研究皆不可見。此外,不同於社區口譯發 展較為成熟的歐美國家,台灣的社區口譯從業人員群體,其實充滿了異質性,無 論是來台年數、中文熟稔程度、教育程度、母國文化等都會影響從業人員對於口 譯工作與其服務對象的看法,其樣貌之豐富並非以大規模的現況研究可以概括,
也才有質性研究補其不足的必要性。
透過敘事研究得到研究參與者對於社區口譯相關生命經驗的詮釋,無論是在 個人成長、維繫與同鄉姊妹情誼或是在接待社會中取得認同,或許都可以視為社 區口譯所帶來的附加價值。若是能從社區口譯之於新移民的正向意義出發,並協 助改善讓新移民無法從事社區口譯的客觀環境條件,也會有利未來招募更多新移 民加入社區口譯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