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設計
本研究擬採用質性研究方法中的敘事研究法,並以深度訪談法及觀察法執行 資料搜集,以下針對質性研究方法和敘事研究法進行說明本研究應用之理據。
本研究為東南亞裔社區口譯員的自述,強調的是由個體「敘述」其生命經驗 的過程,研究本身並沒有預設任何的立場,或期待驗證任何的假設、將研究結果 囊括其他個案。依據現象學和詮釋學的傳統,本篇研究不但希望了解受訪者的生 活經驗和意圖,也希望進一步了解受訪者所處的政治、歷史和社會文化等的情境 脈絡,進而加以闡述受訪者的經驗體現於行動與實踐的樣態(胡幼慧,1996)。
此外,本研究也採用Reinhard 和 Davidman(1992)所著《社會研究的女性 主義研究法》的幾個女性主義研究法的論點:將女性主義視為研究的「視角」而 非方法、努力找出差異性、嘗試創造改變、注重研究者個人經驗、強調被研究者 的參與等(引自胡幼慧,1996),希望突破以往預設被研究者同質性存在的口譯 研究方法,採用有異於主流研究強調「客觀性」、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之間應保持
「距離」的方法,讓研究者的個人經驗能與受訪者的經驗互相呼應,並凸顯受訪 者在研究中為主體並非純粹的研究素材提供者的重要性。
何謂好的質性研究?好的質性研究會使讀者和研究參與者的生命經驗產生 共鳴,而研究內容有趣、清楚、合乎邏輯且讓讀者意猶未竟仍想一讀再讀。此類 研究也是有實質內容的研究、提供洞見也展現敏感性,而不只是重複已知的舊東 西或是報紙上就看得到的東西(Corbin & Strauss, 2008)。
至於從女性主義的視角出發,可根據Olesen(1994)的分類方式分為:1. 女
性主義視角研究;2. 質性研究實證主義模式;3. 後現代主義模式。女性主義視 角研究強調凸顯「女性經驗」,使得以往被隱形或邊緣化的女性日常生活,以及 形塑女性生活的組織、外在環境、關係等都能一併被檢視。質性研究實證主義模 式仍是以男性所建構的知識體系為主,「性別」或「父權」體系並非其著眼點。
後現代主義模式認同沒有「事實真理」,透過「故事」敘說不只用以凸顯女性被 壓迫的「事實」而是重新建構被壓迫的力量。
若從主題範疇觀之,又可分為主觀經驗類、關係與互動、社會運動、組織與 結構以及政策等。主觀經驗類探索女性的主觀經驗和她們對於經驗的解釋,常用 於女性健康議題研究。關係與互動類則著重人際交往與互動。社會運動類則著眼 社會變遷和制度轉型。最後,政策分析類則將分析高度拉高至國家、公共政策,
並提出其中的性別盲點(胡幼慧,1996)。
綜合上述的考量本研究以「質性研究方法」作為研究的骨幹,並使用深度訪 談法、觀察法搜集研究資料。本研究採用的是「主觀經驗」的視角,希望能透過 研究參與者對於經驗揀選與解釋,重構研究參與者的形貌。根據Richards(2003)
對於質性研究的本質研究,提出了下列質性研究的特性:
• 在自然的環境下、日常生活中研究人類行為者的活動
• 嘗試由行為者的觀點,了解行為背後的意義和重要性
• 通常將研究的焦點鎖定在少數的個人、團體或環境中
• 為了在相關的議題上建立不同的觀點,會採用多種方法進行研究
• 研究分析是建立在大範圍的特性上
• 只有在為了特定目的和作為大範圍方法中的一種方法時,才會使用量化
本研究採用的是敘事探究法與訪談法,並輔以觀察法和其他與研究參與者相 關的文件進行比對。Simmons(2006)主張:「敘事探究假設作為一個人,就是 在敘述故事。故事可以讓一個人展現他是誰,而不是告訴(我們)他是誰」(引 自鈕文英,2012)(p. 343)。透過對於人的敘說,原本發生在過去的事件,透過 篩選與重述,獲得了意義,而並非只是過去某個時點所發生的單一事件。敘述故 事也強調例子更勝於事實的重構。
至於,Verhesschen(1999)主張敘事與故事的差異在於:
故事是一系列靜態的事件;而敘事則是指以建構之形式呈現,並加以敘述的 故事,此建構的形式包含了敘事者(即研究參與者)(narrator)揀選生命中 重要事件,以及詮釋事件關聯性和其對於個人的意義等,它是人類經驗世界 的方式,可以用任何口語、書寫表達(引自鈕文英,2012)(p.344)
敘事的構成應包含:(一)場景:敘事或行動發生之處,包括客觀的物理、
文化與時間位置;(二)人物:敘事裡出現的人物,以敘事者為主要角色,敘事 中出現的其他人則為支持角色,彼此間的關係也是探討重點;(三)事件:過去 發生的事件,通常具有時間序列的特性,有其因果關係與帶來的影響;(四)情 節:情節可視為所有生命經驗、事件、行動的統整結構,可藉由此結構來理解其 中生活經驗與事件彼此之間的關係(Oliver, 1998; Pluciennik, 1999)。
敘事的建構形式,有賴敘事者以自身回顧、重組、互動、自我協商的方式,
重構以前的事件或行為,敘事的特性也不同於故事線性發展的特性,其清楚程度 或共同性似乎都不如故事強烈,但如何保存敘事內容豐富性,而不因為過度詮釋 而減損其內涵,才是敘事研究要強調的重點(Mello, 2002)。在敘事研究中,可 由敘事者篩選過去的生命經驗、事件、人物與場景,觀察敘事者如何重構這些情
節,進而看出情節對於敘事者的意義為何。
本研究所使用的訪談法為三階段訪談法(three-interview series),根據Patton
(1990)的說法,當人的行為被置於其生命與他人生命的情境下,他們的行為就 會具有意義並可為人理解。如果缺乏情境,幾乎不可能探究生命經驗的意義(引 自Seidman, 2006)。有些研究者想要與素未謀面的研究參與者,以一次性訪談就 獲得洞見,無疑是忽略情境在訪談中的重要性。若是人的行為脫離情境之外,就 算再怎麼仔細剖析個人行為,都不免會有隔靴搔癢之感。而三階段訪談的目的,
就是要使研究參與者經驗置於情境中,並在情境中重構意義(Seidman, 2006)。
Seidman(2006)所提出的三階段訪談法的階段特色整理如下表:
表 三:三階段訪談法特色(Seidman, 2006)
階段 重點 關鍵字
第一次訪談 盡量讓研究參與者講述與 主題相關的經驗
如何(how):將經驗置於情境 之下,關注生命歷程
第二次訪談 著重在研究參與者目前與 主題相關生命經驗中的細
節
重構(reconstruct):重構經驗 的細節
第三次訪談 請研究參與者反思生命經 驗的意義
意義建構(making meaning):
反思經驗的意義
如上所述,第一次訪談主要是要將研究參與者的生命經驗置於情境之下,訪 談者也應當讓研究參與者得以暢談與主題相關的經驗。在此次訪談中,應盡量避
引領研究參與者重構他們的生命經驗,例如家庭經驗、求學階段、以前的工作等。
第二次訪談則是著重在第一次研究參與者敘述的生命經驗中與主題相關的 細節,使研究參與者得以填充記憶的細節,重點在於詢問經驗而非意見,例如從 學生時代的故事中截取生命經驗的細節,了解是否在學生時代的某些事件或經 驗,促成之後成為老師的動機。
第三次訪談則是讓研究參與者反思生命經驗的意義,「意義」強調研究參與 者的工作與生活之間智性和情感的聯結。反思或建立意義需要研究參與者看到生 命中的因子如何形塑他們的生命,也必須要觀察這些因子發生的情境。探索過去 以釐清研究參與者的處境、重述記憶的細節,有利研究參與者反思現在的狀況
(Seidman, 2006)。
為了符應本研究之主題,本研究採用立意取樣,並為了確保文本的豐富度,
考量溝通與理解目的,所挑選的研究參與者符合以下條件:一、東南亞裔新移民;
二、從事社區口譯工作近八年;三、以中文溝通無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