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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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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現有法律的框架與管制?考驗著政府的政策管理思維,亦是刻不容緩的政策議題。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 研究動機

共享經濟並非當今產物,過去圖書資源的館際合作、租屋網等經營模式,皆 與共享經濟的核心概念—分享與合作—相同。惟隨著資訊科技的進步,以及網路、

GPS 定位等技術,讓全球數十億人能夠以個人對個人方式連結,去掉多餘的中間 商,降低不必要的成本,使每人都成了兼具生產與消費力量的「消費+生產者

(prosumer)」(Jeremy Rifkin, 2015),進而產生了新經濟模式。

然而,共享經濟所帶來的爭議也從未消解,以本研究個案 Uber 為例,其關 鍵議題即係共享平台的保險、賦稅與契約等問題(Alex Stephany, 2015)。政府與 共享平台業者雖多次針對相關議題進行討論,卻難獲致具體共識。再者,共享經 濟所帶來的不僅是新產業模式的蓬勃發展,傳統產業亦受到衝擊,以 Uber 運輸 服務為例,在各國均受到傳統計程車業者與司機的撻伐與批評,傳統計程車業與 Uber 業者在規制與車費收取等管理問題上意見更是難以合致。

目前大部分的共享經濟,多是運用都市高密度的人口及資產價值所創造的潛 能(Alex Stephany, 2015),活化閒置資源,帶來全新的消費模式與消費商品,填 補了 2008 年以降金融海嘯大品牌式微所造成的經濟停滯與空缺(Kriston, Szabo,

& Inzelt, 2010)。據此,就時間向度而言,對共享產業經濟的研究仍在初期發展 與探索階段,是否如提倡者所言,是帶來活力與發展的契機;抑或是如保守者所 言,是現行傳統產業與法令之破壞者仍未可知。而觀察目前的實務與學術研究,

關注焦點多半集中在共享經濟模式對傳統產業結構的影響及對現行法令的衝突 為主,然而相關利害關係人亦受到波及,對 Uber 各自擁護不同的價值與立場,

並試圖影響政府政策。

爰此,吾人以為,對共享經濟的研究不應以經濟面及法令面之影響為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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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作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面對相關利害關係人意見分歧的狀態,如何在政策規 劃時期了解並整合多元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制定多數人所接受的政策,係政策成 敗與否的關鍵因素。

貳、 研究目的

共享經濟的潮流帶動了新產業的崛起,其所產生的爭議與挑戰也逐一浮現。

相較於傳統產業規制於既有法律規章,共享經濟時代下的新創產業強調「去中介 化」的核心價值,讓服務提供者與消費者直接藉由虛擬平台進行溝通,其所產生 的利益或費用再由二者拆帳。深究其經營模式,其關鍵在於缺少了政府力量的介 入,在雙方進行議價協商時,政府並未能扮演規則建立者與管理者的角色,既有 的法律規章又難以涵蓋,使政府在這博弈的場域中失去主導權,進而產生相關稅 務及管理上的漏洞。

參諸目前學界與實務研究,多以共享經濟所影響之經濟面與法制面進行探討,

而在實際使用者(消費者與服務提供者)所扮演的角色與影響力卻著墨甚少。一 方面,平台經營者關注如何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另一方面,政府關注如何將新 的產業納入管制範圍,減少新創產業對傳統產業結構下既得利益者的衝擊與影 響。

Uber 爭議相較於過去政策問題的獨特性,在於其發展源自於社會一般大眾 對 APP 叫車的需求,藉由資訊平台連結服務提供者及乘客,減免了過去的中介 角色以及政府規範,少了其中的交易成本,反映在便宜的車資上,是以 Uber 在 發展過程中,深受消費者喜愛。政府如規劃訂定新政策加以管理,勢必更需獲得 一般民眾以及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支持,喚起輿論的關注與同情,勸服反對方案的 利害關係人採行贊同立場,以增加本身的正當性與辯護力。

據此,本研究試從利害關係人觀點探討政府如何管理 Uber 運輸服務爭議、

分析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屬性,以及是如何影響政府的政策決定。並藉由探討各 國政府對該項政策的立場及管理之道,與我國現行狀況相互比較、對話,豐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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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上對共享經濟商業模式的想像與觀察,此為本研究的學術目的。

Uber 所提供的運輸服務,絕非單純的經濟或科技問題。人們透過資訊科技 的串聯,建構了人人都可能是消費者或生產者的新經濟模式,除了透過網路作為 串聯交易雙方的動力外,網路虛擬世界互動所帶來的風險與不確定性,反而促成 共享經濟產業用戶「社群」及「社會資本」的形塑,用戶之間彼此互信、互賴並 承擔風險(Alex Stephany, 2015),其背後所隱含的政策系絡,具有極為複雜的屬 性,承載著不同利害關係人的價值觀與詮釋方式。而隨著 Uber、Airbnb 等創新 服務的蓬勃發展,共享經濟的崛起已是不爭的事實,隨之而來的爭議問題亦待嚴 謹思量與解決。

因此,本研究以 Uber 運輸服務為例,除試圖疏理共享經濟崛起後,通訊叫 車服務業者所引發爭議的政策系絡特質及其背後複雜的關係屬性外,亦希冀藉由 利害關係人分析之理論基礎與相關文獻之探討,分析相關之利害關係人的利益、

特徵與情況。最後,透過利害關係人活動矩陣之分析,建議決策者如何對不同類 型的利害關係人採取適當的管理策略,以符合多數人的期待並有效解決問題,此 為本研究的實務目的。

參、 研究問題

從 2016 年 7 月 11 日計程車司機在立法院前廣場發動的「全台計程車團結大 遊行」作為起點,至同年 8 月 26 日交通部主導的跨部會議,就 Uber 爭議與財政 部、經濟部等其他政府部門達成五大共識。短短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裡,交通部為 首的政府部門對 Uber 爭議的態度由消極轉為積極處理,其中轉變之關鍵與計程 車司機及業者的抗爭抵制愈趨頻繁與激進密切相關,應證了利害關係人對政府政 策決定的影響力。

對此,本研究試從利害關係人視角,探究政府如何面對共享經濟所驅動的新 經濟模式—Uber 運輸服務,政府策略決定的背後成因,其具體關注之問題如下:

(一) 造成 Uber 運輸服務執業爭議的原因及內容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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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對於此爭議,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及立場?

(三) 利害關係人如何影響政府決策?

(四) 政府如何針對不同屬性之利害關係人研擬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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