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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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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2012 年,國家地理頻道與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合作,耗時一年製作首部以台 灣醫療服務為主題的紀錄片「愛上真台灣:台灣醫療奇蹟」。在快速成長的全球 國際醫療產業中,我國醫療服務水準執全球牛耳,多項醫療技術的先進,聞名 國際,在舉世前200 大醫院中,我國就佔了 14 家,僅次於美國及德國,排名全 球第三,不但是亞洲第一,更遙遙領先其他亞洲國家1,凸顯我國醫療實力。然 而醫療技術與世界醫療菁英國齊頭並進的同時,我國醫療醫病環境卻逐漸在衰 敗。台語俗諺談論致富職業云第一賣冰,第二做醫生,曾幾何時,這句話演變 為第一賣冰,第二告醫生。學者過去對全台醫師做的實證研究,遇到醫療糾紛 以司法程序解決的比例在民國84 年時為 15.7%,至 94 年時則升高至 23.1%2 , 而衛生福利部醫事鑑定小組接受醫療鑑定委託的件數由民國76 年的 145 件逐年 增長,至民國100 年最高已達 577 件3,反映採司法途徑解決醫療糾紛的比例日 漸增加的狀況(圖 1-1)。礙於我國法律制度的制度規定下,病家對於醫療行為與 損害間的因果關係及醫師的過失負有舉證責任,由於病人並非醫療專業,即便 現今病歷之取得相當方便,仍會面臨無法舉證而敗訴。醫療處置過程之還原及 釐清疏失與否亟需專業之鑑定意見,依據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醫事鑑定 作業要點,該鑑定小組僅接受司法與檢察單位之委託,一般病家無法自行委 託,又現行刑事訴訟程序,可由檢察官蒐集證據以免除自己蒐集證據之負擔,

並以刑事訴訟程序追加民事損害賠償的機制藉此節省訴訟費用,上述等等理 由,造成我國現在以刑逼民之現象氾濫。而部分法院判決動輒千百萬的賠償

1 國家地理頻道,台灣醫療精湛實力 造福國際 醫療奇蹟國際發光,

https://www.fng.tw/ngc/news_content.php?id=206 (最後檢索日期:2017/2/17)。

2 吳俊穎、賴惠蓁、陳榮基,台灣的醫療糾紛狀況,台灣醫學,13 卷,1 期,頁 6,2009 年。

3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醫事爭議處理、鑑定等相關業務--鑑定結果統計,

https://dep.mohw.gov.tw/DOMA/cp-2712-7681-106.html (最後檢索日期:201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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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精神撫慰金更讓醫界齊聲反彈4,無法理解原先濟世救人的形象為何動輒淪 為重傷害的犯行者。醫者、仁者,日內瓦誓詞宣誓謂「我將要憑我的良心和尊 嚴從事醫業,病人的健康應為我的首要的顧念」,行醫之人固然極其小心翼翼執 行醫療,終難避免身為人可能犯錯之原罪,且醫學治療有其極限,而人體之奧 祕至今亦非吾人所能通盤了解,如此動輒以訴訟方式請求賠償的手段,終致高 風險科別眾人避之唯恐不及紛紛投入風險低的科別,出現了醫療五大皆空的崩 壞潮。

圖 1-1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受委託醫療糾紛鑑定案件數統計(民國 76 年-民國 104 年)

事實上,在學者的研究裡也能看出在多數醫療糾紛案例中,病家雖已採法 律機制,但仍持續與醫院協商,可知病家並未將法律訴訟是為捍衛自身權益的 最後一道防線,而是用於促使醫師協調、發洩不滿的手段5。另有學者研究指 出,部分病人在身體無傷害的狀況下,竟有近一半的患者可以獲得和解或是調 解,而醫師也願意以平均9.8 萬元的金額進行和解或調解,此一狀況反應了許 多醫師在面臨此類純粹因病人對醫療結果不滿意所導致的糾紛時寧可選擇以金 錢解決的無力感6。早於民國87 年,具醫師背景的立委有鑑於醫療糾紛的日益 增加與訴訟往來曠日廢時,參考國外無過失補償之概念,提出「醫療糾紛處理

4 「人球案」名醫判賠 3 千萬 醫界:誰敢救人?,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331/35786.htm (最後檢索日期:2017/2/20)。

5 林東龍、彭武德、陳武宗,告與不告之間—台灣醫療糾紛病患及其家屬之行動分析,長庚人 文社會學報,2 卷,1 期,頁 191,2009 年。

6 參閱吳俊穎等,同註2,頁 6。

145 163 150 127 128 165 140 191 194 234 260 287 332 383 366 456 457 443 373 416 367 450 546 502 577 524 552 484 477

7 6 7 7 7 8 7 9 8 0 8 1 8 2 8 3 8 4 8 5 8 6 8 7 8 8 8 9 9 0 9 1 9 2 9 3 9 4 9 5 9 6 9 7 9 8 9 9 1 0 01 0 11 0 21 0 31 0 4

醫事司受委託醫療糾紛鑑定案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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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補償條例草案」,而當時正值政黨輪替、立委改選階段,該草案未能通過。其 後醫界與法界開始多年來的角力,從最早爭取醫療行為去刑責化至醫療行為刑 責合理化,卻遲遲無醫療糾紛處理機制之法案。至民國101 年行政院版本強調 關懷、調解、補償制度法制化的「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歷經 多次立院委員會審查終於在民國103 年送入立法院進入二讀階段。然而這個版 本的草案卻讓臨床一線醫療人員群起反彈,並有多個醫學會發表聲明反對該草 案,最後這看似處理醫療糾紛機制一大進展的法案至此擱置。

佛教謂人生八苦,即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 不得苦、五陰熾盛苦,生老病死是人生循環,疾病的治療終避無可避,然而現 今社會因網路與通訊的發達,知識訊息往來頻繁,各種似是而非的訊息流通7, 而電視電影裡錯誤或誇大的戲劇效果8更加深了一般民眾對醫療處置的誤解甚至 對醫療懷有過高的期待,這樣的結果加深病家對醫療不信任,造成醫病關係緊 張對立。醫療本就具有高度專業性與不確定性,醫療行為所帶來的效果亦不是 一加一等於二的代數關係,結果自非絕對的單一選項,加以醫療傷害的舉證困 難,醫療糾紛的事件仍會持續上演。衛福部於106 年底再擬定《醫療事故處理 法》草案,採調處、關懷方向,不再討論補償機制。並與法務部合作「多元雙 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要求醫爭案進司法程序前,須經所轄衛生局的 醫學及法律專家調處9,可樂見醫病雙方情緒得經此管道獲得轉圜,然而當醫療 風險發生後,病方所受損害依舊未解,許多大型醫療機構藉發予慰撫金補償病 家,亦即由醫療人員共同分攤負擔該風險實現所致之損害,實質上為無理由之

7 蘋果日報, 害 4 癌患枉死「排毒教父」判 2 年,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09/35820373/ (最後檢索日期:

2017/2/28); 自由時報,溫翠蘋 39 歲胞妹癌末惡化 淚控廠商詐騙百萬,

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012158 (最後檢索日期:2017/4/11)。

8 三立八點檔<世間情>將心電圖貼片貼在頭上當作腦波監視器或以氧氣鼻套管(nasal cannula)及 一般氧氣面罩之蛇形管權充氣管內管傳達極端嚴重謬誤的醫療處置;日劇<派遣女醫 X>僅靠電 腦斷層影像即能研判病人大腸癌分期及病理分類也超乎現今醫學想像。

9 蘋果日報,衛福部修《醫爭法》草案 找第三方查爭議免收費,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26/1266578/ (最後檢索日期:2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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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我國已有生產、疫苗接種等醫療風險救濟補償之相關法制,醫療事故補 償之機制是否真如鴆毒一般毫無益處,事實上有待商榷。筆者乃臨床一線工作 人員,深感目前我國醫療糾紛處理機制未盡理想,考量醫療行為的特殊性,一 部專屬於處理醫療糾紛機制的法案絕對有其必要性。103 年送入立法院會討論 之行政院版草案立法精神可嘉,但其處理機制與補償制度之設計仍有研議之空 間,本論文以臨床人員角度分析該草案,由臨床人員角度出發提出建議及相關 配套措施,在符合法理精神下亦達醫界之期待,以期透過該處理機制弭平醫病 對立達到一次性解決紛爭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