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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為構築百年新教育發展藍圖教育部召開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會後形成結論與建議,其 中心議題柒-師資培育與專業發展中;子議題五:強化教師進修機制,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結 論暨建議在第六點於教師法中列入訂定中小學教師評鑑辦法之法源,並即推動訂定「教師專 業標準」及「教師專業表現標準」,以為教師評鑑之依據;另就現行推動之「教師專業發展評 鑑要點」中相關機制(含評鑑工具與評鑑人員等事項)與教師評鑑相輔相成之措施妥為研議。

教師自稱專業人員,更應追求專業發展來促使教學專業知能不斷成長,透過評鑑,可以看出 教師在教學上的不足與盲點,精進後能夠提升教學品質與效能。所以,本研究所關切的主題 為苗栗縣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現況、苗栗縣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原因及目的、推展教 師專業發展評鑑之可行策略及推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接受度。本章即闡明研究動機與目 的、研究問題與研究假設、重要名詞釋義,以及研究範圍與限制。本章共分三節,分別說明 本研究之研究動機與目的、待答問題與名詞釋義、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台灣的師資培育體系,從早期的師範、師院、師大,到目前各校的教育學程,一直能吸 引最優秀的一群人,投入教育(教專網, 2010)。但是這些優秀的人才進入教育體系後,卻受 到現實環境的限制,如統一的課程、教材、進度、考試、評量,逐漸失去創新、發展的能力;

更糟的是,沒有一套好的評鑑與進修制度,讓老師成長進步。學校老師,長期以來一直缺乏 一面可以用來照應自己教學表現的鏡子,以至於教得好的老師,得不到肯定與鼓勵;教得不 好的老師,也無從得知缺點何在,無法改進。

反觀歐美各國訂有一套完善的教師成長與評鑑程序,充分照顧學童的學習權。以台北美 國學校為例,教師成長與評鑑分為專業成長與專業觀察兩個層次,在專業成長層次中,每位

教師每年都要與校長一起擬定一個書面的教師成長計畫,校長要瞭解每位教師在教室內外的 各項表現,評估教師之專業進展,每三年則要進行一次總結性的評估,包括專門知識、專業 能力、人際互動、以及校務參與四大項。教師若不能達到所訂目標,學校就會以書面告知這 位老師,進入專業觀察( Professional Probation )層次。校長也必須明確的告知教師,需要改進 之項目,由教師自行擬定改進計畫,學校則提供一切可能的協助,包括在職進修、同儕觀摩 等,使教師在此觀察期能有所成長與改進。這套作法的主要精神,在維持一定的教學水準,

提升教師之專業素質,協助教師隨時成長。而對於不適任教師,也盡量協助其改進,但為了 維護學生的學習權,在必要時仍會採取不續聘的手段(曾憲政,2009)。

教育部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目的,就是希望能針對教師專業進行「形成性評鑑」, 企圖從評鑑的過程中,協助教師瞭解自己教學的優點或待改進的地方,對教師專業表現給予 肯定和回饋,對於教師成長的需求,提供適當協助,以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提升教學品質。

親子天下雜誌在 2009 年 4 月 7 日公布民調顯示,近 6 成教師贊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希望 藉此找回尊嚴、肯定教師專業。但教師們也對評鑑制度的執行方法充滿疑慮,擔心評鑑方式、

誰來評鑑、評鑑後果如何處理,顯見教師對實際執行後端配套措施不清楚,也對可能的人謀 不臧充滿不信任。在此氛圍下形成參與學校及人數起伏不定,為解除教師疑慮,讓教師能敞 開接受教師評鑑的大門,學校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執行人員是重要關鍵人物,其觀念清 楚正確、熟悉政策內涵並能適切地傳達給校內教師,則有助於宣導與建立教師正確認知。而 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瞭解程度更是影響學校參與的關鍵。

苗栗縣自教育部試辦推動全國性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開始,便積極鼓勵縣內各 學校參與申請辦理,95 年有 8 所學校試辦,96 年辦理學校 7 所,97 年剩下 1 所,98 年改為 辦理後有 16 所國中小參加,99 年透過教育處長強勢宣導參加人數上升至 32 所,100 年則參 加校數稍降為 22 校,爰此許多政策的推行大抵因「不瞭解」而容易產生「誤解」,造成政策 窒礙難行。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內容越能瞭解和掌握,並能解除相關疑慮,實攸關學校 是否能順利推動此項政策的關鍵因素。政策的宣導是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是否能順利推展的一 項重要環節,學校行政應透過各種管道幫助教師瞭解政策的內容與意義,甚至也可以讓家長 瞭解並爭取支持。

根據教育部(2008)所修正的「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教師專業 發展評鑑係為一形成性評量,著重於教師的自願參與與對話歷程,因此可以得知辦理「教師 專業發展評鑑」,即為一種透過診斷、對話、輔導方式,建立教師自我反省教學的平台,並以 教學輔導教師制度為輔助,藉由教師同儕合作研究,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增進教師專業素養,

提升教學品質。然而,基於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尚無明確法源依據,現階段仍然採取鼓 勵學校自願申請辦理,尊重教師本身參加意願,以冀望能發揮引導作用,讓教師透過自我檢 視和同儕研討的過程中,提升教師自身專業形象。雖然,目前並無一套標準化一致的評鑑模 式運作且辦理過程中亦強調權力下放到學校及地方政府,讓這個計畫配合學校發展、教師特 質及地區特性做整體規劃調整。本研究者目前承辦苗栗縣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辦理實施,苗 栗縣共有 152 所國民中小學,其中 99、100 年連續二年申請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之國 民小學共有 16 所。因此,本研究欲透過對二年來參與辦理學校之教育人員作一深入探討,以 瞭解 16 所國民小學續辦的現況、原因、目的及推動策略,此為本研究之研究動機一。

其次,苗栗縣為瞭解國民小學學生的學習成效,自九十七學年度起,開始實施「二到八 年級學習成就診斷及補救教學」,實施至今,頗獲教師及家長的好評。但學生的學習成效只針 對檢測進行是不足的,更重要的是應針對教學的掌舵者-「教師」進行發展性的評核,並針 對評核提出成長計畫,期能藉由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推展與評核,以此瞭解教師專業發 展需求,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並協助其在專業發展上精益求精。因此,本研究欲透過二年來 參與辦理學校之教育人員分享評鑑成長歷程,以瞭解教育人員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接受 度,此為本研究之研究動機之二。

學校行政人員為校內推展及整合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工作是重要關鍵人物,其觀念必須清 楚正確,並將政策內涵並能適切地傳達給校內教師,如此才能協助教師建立正確知能。然而,

教師終日忙於課程教學和處理班級經營事務,因此,教學省思是多數教師較為欠缺的部分,

而此正是倡導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重要功能之一,期許教師能在接受評鑑過程,將教學省思 的工作回饋於教學歷程,然而苗栗縣推動本計畫仍是認同理念衆,但實際參與者少,教師能 夠走出教室王國加入團隊學習仍是少數,因此,本研究欲透過二年來參與辦理學校之教育人 員之深入探討整個推動過程執行所遭遇的困難,俾能提供給往後欲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

教師個人、學校行政以及教育主管機關一些參考與修正意見,此為本研究之研究動機之三。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為國內教育改革的方向,因此,透過瞭解學校行政與 教師對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所獲致的結果應可提供其他欲參與實施評鑑的學校參考,及增 進全縣教師之專業地位,提升學校教育之品質。

貳、研究目的

基於以上的研究動機,本研究旨在探究苗栗縣國民小學九十九學年度至一百學年度間連 續二年來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教育人員對持續參與辦理的原因,並在不同背景變項下教 育人員的接受程度,以及實施時所遭遇到的困難與解決策略,本研究的目的分述如下:

一、探討苗栗縣國民小學連續兩年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現況、原因、目的及推動策略。

二、探討苗栗縣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對於參與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接受度。

三、探討苗栗縣教育人員參與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所遭遇的困難與解決策略。

四、根據研究結論提出建議,以作為未來苗栗縣實施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