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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資本主義的襲捲下伴隨著 80 年代民主化的過程,使得 90 年代以後的青少年享受前所未有的物質文明與消費快感。或許就是如 此的快速變遷,在普羅大眾的精神文明追趕不及質文明的腳步下,台 灣社會產生的失序(disorder)與解組(disorganization)現象亦反應 在日趨複雜和嚴重的青少年問題上,其中不容忽視的便是青少年的暴 力行為的問題恐隨著社會急速經濟變遷、家庭結構改變與同儕的影響 日趨複雜化與嚴重化。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的資料顯示:在 1978 年平均 每十萬位 12 歲至未滿 18 歲的青少年中約 25 人犯下暴力罪,1989 年 則增至約 50 人,至 1995 年的 69 人後便有逐年下降的趨勢,然而至 2002 年仍舊較 20 年前高,約為每十萬青少年人中有 37 人。而資料 亦顯示自 1994 年以後青少年暴力由過去的強盜及恐嚇變成以傷害為 主,另外妨害風化的比重在青少年犯罪的比重也有增加的趨勢,少年 的「妨害風化」的犯罪件數自 1993 年的 254 件增為 2002 年的 676 件,

而女性少年嫌疑犯的比率由 1993 年 13.11%增至 2002 年的 20.34%(內 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978-2002),另黃富源與鄧煌發(1999)亦指 出近二十年來青少年的犯罪變化發現有多量化、一般化及暴力化的情

形,此種現象令人憂心青少年暴力行為的惡化以及質的變化,社會極 應關注青少年暴力行為的轉變。因此為防微杜漸減少青少年的暴力行 為,瞭解與青少年暴力行為有關的因素實為台灣社會刻不容緩的要 務。

青少年暴力的發生有其脈絡可循,暴力行為是多種因素交互影響 的結果,包括家庭、學校、社會環境與心理特質之間交互作用,多個 研究顯示暴力行為者具有以下的社會人口學的特徵:男性(Orpinas et al., 1995; Ellickson et al., 1997)、低社經地位(Malek, et al 1998; Saner & Ellickson,1996),解組家庭(Canter,1982; Blum et al., 2000; Borowsky, 2004)。個人的心理的特徵如自主神經系統的 不平衡、衝動(White et al., 1994; Caspi et al., 1995a ) 使個 體在生命的早期就出現攻擊行為或有暴力傾向,也可預測未來的衝動 行為(Caspi et al.,1995a)。另外自我概念薄弱、低自尊會促使青少 年使用暴力提升自尊(Rosenberg & Schooler,1989),低自尊與暴力 行為有明顯相關(Ellickson & McGuigan,2000; 賴朝暉,1998)。在 家庭的因素中:除了不完整的家庭結構下兒童可能缺乏適當的教養的 因素外(Fergusson et al., 2004),暴力家庭的父母本身不良示範,

孩子無法習得正確的問題解決方法,也與青少年暴力有顯著相關(林 坤隆,1991;王淑女,1995a)。或父母本身的心理問題,無法扮演稱

職的親職角色,對兒童的生理虐待、性虐待或忽視等創傷的經驗都可 增加青少年暴力行為的風險(Brezina & Timothy,1998;林坤隆,

1991),在學校方面的因素,如管理不當,過度重視智能教育,造成 低學業成就的學生不喜歡學校,有研究顯示老師無法給學生足夠的關 懷,青少年與學校低連結的關係,都會增加青少年的暴力行為 (McNeedly & Falci, 2004; 鄭鈞元,1996)。而原本有攻擊傾向的孩 子在沒有當的引導,又不受同學歡迎,只好結交類似的朋友甚至加入 幫派,這些都與青少年的暴力有顯著相關(Feigelman et al., 2000;

Ruangkanchanasetr et al., 2005)。

許多研究指出有暴力行為的青少年除了有暴力行為問題外,喜歡 冒險的傾向使他們容易嘗試吸菸、喝酒、藥物濫用、選擇不利健康的 生活方式如酒後駕車、較易發生事故傷害等(Grufman & Kelley, 1997;

Orpinas et al., 1995; Sosin et al., 1995; Ellickson et al., 1997;

Brook et al., 2003; Feigelman et al., 2000; 林孝慈,1986; 林 坤隆,1991),有暴力的青少年有較高的自殺行為(Sosin et al., 1995;

Orpinas et al., 1995; Kaltiala-Heino et al.,1999 )和偏差行為 (Saner & Ellickson, 1996; Ellickson et al., 1997),而暴力的 行為使施暴者暴露在受創的危險中,也經常成為暴力的受害者等 (Ellickson et al., 1997; Cleary,2000; Feigelman et al., 2000;

Alikasifoglu et al., 2004; Borowsky, 2004)。

青春期階段暴力行為的增加,一方面是因為認知能力的改變、體 能的增強,父母的監控程度減少、獲得更多各方面的資源的能力提升 了增加暴力行為的能力,另一方面則是升學的壓力、角色統整的困 擾、對成人權力的追求、同學之間的相處摩擦等因素所產生的挫折與 憤怒,使得社會技巧未臻成熟的青少年在自我情緒控制不足的情況 下,提高使用暴力行為的機會。根據 Moffitt 等人(2002)長期的研究 顯示青春期有相當多的青少年會發生一些偏差行為,約 6%的青少年 會持續的發生重暴力行為,不過多數青少年的暴力行為會隨著成熟度 的增加而逐漸下降暴力行為。

青少年嚴重的暴力行為可能擾亂社會秩序、影響個人的權益、

嚴重者觸犯法律,如果沒有適時的輔導,暴力行為日漸惡化,成年時 即易成為社會的危險份子。另外暴力行為也可能帶給受害者不可磨滅 的心理與生理的創傷、增加整個社會的醫療費用負擔、帶來社會的不 安等問題。由於青少年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青少年的行為問題,不 但嚴重影響了青少年自己的身心健康和未來發展,同時也威脅著國家 和社會的安定與永續發展,有鑑於台灣近年來青少年暴力行為有增加 的趨勢,為了防杜青少年的暴力行為,除了瞭解目前青少年的暴力行 為現況與暴力的類型及其合併的行為問題外,並探討與暴力行為有關

的因素,相信將可協助有關的教育、社政或警政單位在辨識潛在暴力 行為者有所幫助,並能及早防範暴行的發生。

第二節 研究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