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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青少年暴力行為現況

吾人探討近幾年來國內外青少年暴力行為的調查研究中發現青 少年的暴力行為比率是介於40%左右至 60%左右。例如一項針對美國 加州(California)與奧瑞岡州(Oregon)4500 名高中生的調查中發現:有 50%以上的學生過去一年中曾有暴力行為,25%的學生承認過去一年 曾多次毆打家人或熟識的朋友,23%曾犯下最少一項嚴重的暴力行為 如攜帶武器、幫派打架、暴力攻擊 (Ellickson et al., 1997)。Lowry 等 人(1998)對 10269 名 12-21 歲青少年的調查中,過去一年中曾打架的 佔39%,因打架需要醫療的有 3.3%,過去一個月有攜帶武器的佔 15%。美國的青少年健康研究資料顯示:在 12955 名 9-12 年級的學生 中,有20.5%的女生與 40.7%男生的在過去一年曾經參與打架,且有 3.5%的女生與 7.5%的男生自述在打架中受傷(Zweig et al., 2001)。美

發現男生回答過去一年曾經打架佔 44.6%,女生回答曾打架者佔 23.9%,而男生族群中因打架受傷者佔 5.8%,女生族群中因打架受傷 者佔2.7%。一項針對土耳其 4153 名 9 至 11 年級學生之調查發現 42%

的受訪者在過去12 個月曾經歷肢體鬥毆,有 7%經歷過需要接受治療 的鬥毆事件,在上學期的期間有19%的學生曾經欺負其他同學,有 30%同學曾遭遇其他同學欺負,有 8%自陳攜帶武器到校(Alikasifoglu et al., 2004) 。另一個跨國研究包括愛爾蘭、以色列、瑞典、葡萄牙 和美國等五個國家青少年的調查中顯示,平均39.8%的青少年曾參與 打架,有15.4%的青少年曾打架受傷,有攜帶武器的佔 10.4%,這五 個國家之間青少年暴力行為變異很小,不過青少年欺凌行為在各國之 間差異較大,最少的為瑞典的14.7%,最多為以色列的 43.0%

(Smith-Khuri et al, 2004)。

國內林孝慈(1986)對台北市 1507 名國中二、三年級學生的調查,

有63.8%學生曾和同學鬥毆,6.8%曾對師長有暴力行為或有侮辱行 為。鄒立宇(1995)對桃園縣 42 所 1120 名國中生的調查指出國中生中 有32.8%曾毆打或踢傷同學,有 11.8%青少年曾恐嚇取財,有 29.6%

強取財物,有3.6%曾以刀棍打傷同學。賴朝暉(1998)對台中市 11 所 國中生的調查中發現:有 12.6%的學生過去曾經受到侵犯也去侵犯別 人,有9.36%的學生只受到侵犯,只侵犯別人者有 3.2%。 林坤松(2000)

調查台南市1487 名國中生發現:13.2%的國中生在過去一年至少曾經 發生一項嚴重型暴力事件(包含持工具威脅恐嚇他人、持工具打傷他 人、怒罵或毆打老師、強迫取財、要求他人暴露身體或與自己身體接 觸以及縱火或焚燒公物),有 47.9%學生至少曾經發生一項中型暴力事 件(徒手打人、踢人、惡意破壞公物或他人物品、強迫他人替自己分 攤工作以及攜帶刀械物品到校等),有 61%學生曾發生一項輕微型暴 力事件(口頭咒罵三字經、對同學惡作劇、怒罵對方、口頭或眼神威 脅警告他人、以及摔、打東西出氣等) 。

吳文琪(1999)針對台北市立 1477 名國中生的調查發現在各類暴 力中以曾經頂撞師長或父母佔73.1%為最多、罵髒話的學生佔

58.1%、曾經有打架行為的學生佔 33.7%。楊瑞珠和連廷嘉(2003)對台 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共 1526 名青少年學生調查研究中發現 11.3%

的青少年自陳過去一年有打架行為,有攜帶刀械者的佔2.1%。吳京 等人(2000)對全國 13926 名青少年的調查顯示國小的學生在過去一年 曾毆打、踢傷他人者佔19.5%、國中學生有該項行為者佔 18.8%、高 中生有該項行為者佔9.2%;國小、國中與高中的學生過去一年有一 對一的打架行為者所佔的比率分別為20.8%、20.1%、13.3%;國小、

國中與高中的學生過去一年曾拿物品傷人的比率分別為11.4%、

13.5%、7.2%。國小、國中與高中的學生過去一年曾怒罵同學比率分

別為44.1%、53.6%、35.7%。綜合看來,越嚴重的暴力項目青少年的 比率越低,語言暴力的比率高於肢體暴力的比率。

整體看來,青少年過去一年曾經打架鬥毆的比率在國外約在20%

至50% 之間,鬥毆需要送醫處理的比率約在 2% 至 8% 之間,國內 青少年有打架的比率介於10% 至 40% 之間,有語言暴力的比率介於 40%至 60%之間。

第三節 與青少年暴力行為有關的人口學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