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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參與者

以下介紹本研究之研究者、受訓輔導教師、輔導教師之焦點解決督導員訓 練方案之課程講師、以及協同研究者。

一、 研究者

研究者畢業於師範體系大學之教育學系與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現為同校 之諮商輔導碩士班研究生,具有一定程度之教育與輔導知能。於研究方法方面,

曾修習大學或研究所層級之「教育研究法」、「教育統計學」、「心理與教育統計 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社會科學統計套裝軟體應用」、「教室現場觀察」、「實 驗心理學」、「行為科學研究法」、「電腦在行為科學上之應用」等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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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焦點解決取向方面,曾修習許維素教授開設之大學層級「焦點解決短期 諮商」與碩士層級「短期心理治療專題研討」課程,並以助理的身分參與國內外 焦點解決專家的多場工作坊,包含許維素教授將焦點解決諮商應用於「親子會 談」、「危機與創傷」、「輔導教師團體督導」、「家長與教師諮詢」之工作坊;Lance Taylor 博士 2013 年「焦點解決短期治療:極簡哲學的極致」;Thorana Nelson 博 士 2014 年「焦點解決在家族會談的應用」;Victor Nelson 治療師 2014 年「在變 化的組織中擁抱變化:以焦點解決取向促進變化」;Heather Fiske 博士 2014 年「焦 點解決治療面對校園危機事件」;Cynthia Franklin 博士 2015 年「青少年中輟與高 危機議題之處遇——焦點解決取向」;Lasdair Macdonald 博士 2016 年「學生精神 疾病預防與輔導——焦點解決短期治療之應用」等工作坊,修習時數累積共已超 過 300 小時。

於焦點解決主題之研究經驗方面,研究者為「高中職輔導教師督導員訓練 方案暨成效之相關研究—以焦點解決取向為基」計畫之助理,全程參與研究歷 程;此外,並為〈The Effects of a Supervisors' Training Program for Senior High School Counselors: Based on Solution-focused Approach〉、〈焦點解決短期治療於臺 灣 學 校 輔 導 的 應 用 成 效 〉、〈 The Training Effects of Solution-Focused Brief Counseling on Telephone Counseling Volunteers in Taiwan〉等三篇文章或研究論文 的共同作者,具有一定程度的焦點解決取向知能及研究能力。

二、 受訓輔導教師

本研究以長期參與焦點解決短期治療學習活動的輔導教師們為主要群體,

邀請具有多年學校輔導工作實務經驗、以及焦點解決取向之學習與應用經驗的輔 導教師,參與本研究之督導員訓練。可知,本研究之受訓者乃採立意取樣與方便 取樣的方式,即依照研究旨趣與研究的判斷,尋求能提供深度與豐富資訊內涵者

(林鴻泰、何偲安、施玉芬、許維芳,2003;胡幼慧、姚美華,2008),以及符 合受訪條件且最接近、方便性最高者(林鴻泰等人,2003),亦符合 Kuzel 於 1992 年提出的質化研究抽樣策略(引自胡幼慧、姚美華,2008)中,下述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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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

1. 同質性(homogenous):聚焦而單純化。

2. 深入性(intensity):資料豐富的受訪者,助於深入探索現象。

3. 方便性(convenience):省時、省錢、省力。

本研究的受訓者原為 17 位臺灣北部地區的高中職輔導教師,但其中一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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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與實習、青少年諮商和督導等,乃長期投入於學校輔導工作中,曾擔任國中、

高中輔導教師,並持續擔任輔導教師之督導;投入焦點解決領域已 20 年,協助 成立「臺灣焦點解決中心」,曾獲美加焦點解決短期治療協會年度「卓越貢獻訓 練師」大獎,具有上百筆關於此主題之著作與譯作,對於學校輔導、焦點解決短 期諮商與治療/焦點解決督導皆具豐厚的學術素養與實務經驗。

四、 協同研究者

本研究之協同研究者具師範體系大學之諮商輔導碩士學位、諮商心理師證 照,曾修習大學部與研究所之焦點解決諮商與治療課程,碩士論文主題與本研究 密切相關,具有此主題的充分的知能與研究能力。於實務工作上,其亦具有擔任 國高中輔導教師或輔導組長六年經驗,並曾接受過輔導諮商工作各層面的多年督 導。此外,研究者與協同研究者,共同擔任「輔導教師之焦點解決督導員訓練方 案」之課程的工作人員,工作內容包含:協助訓練課程的資料準備、受訓者招募 與過程中的行政事宜、錄音錄影、記錄團體訪談、進行個別訪談、研究資料蒐集 與管理員等角色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