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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六節 研究品質的檢核

壹、研究倫理 一、知後同意

基於研究倫理考量,在邀請研究參與者進行訪談之前,研究者必須先向研究 參與者說明本研究目的、訪談進行方式、錄音需求、研究者身分及聯絡方式、保 密原則、資料運用方式及相關權益等,並載明於研究參與同意書中,確認研究參 與者受訪意願及簽署同意書後,始得進行訪談。

二、保密原則

研究者必須妥善保存研究參與者之個人資料,在研究結果的呈現上,刪除可 辦識個人身份之內容,所採用的錄音內容需經研究參與者同意,始可放入,且研 究參與者提供之資料,僅供學術研究之用,不可挪作他用。

三、尊重研究參與者之權益

以研究參與者的福祉為優先考量,研究參與者有權保留自己不願意透露的隱 私,若研究參與者在訪談過程中有任何不舒服的感受時,可以隨時提出或終止訪 談。在訪談之後,研究參與者有權閱讀資料分析內容,並可提出需要修改之處。

貳、研究信賴度之檢核 一、研究參與者檢核

研究參與者檢核有兩個好處,一是讓研究參與者有機會修改錯誤,二是能激 發研究參與者回想之前受訪時沒有分享之處,並且再多提供資訊(鈕文英,2014)。 因此,研究者在完成初步結果撰寫後,邀請研究參與者針對逐字稿內容和分析結 果進行檢核,並在閱讀完之後填寫文本描述與真實經驗之符合程度以及回饋意見,

研究者會依據研究參與者的意見進行文本修正或針對文本的疑問之處,再與研究 參與者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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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研究參與者認為符合的程度在 90%以上,顯示文本的描述貼近研究參 與者的真實經驗。在意見回饋的部分,研究參與者 A 針對文本中所呈現的某一 個類別提出疑問,經由研究者的回覆說明後,研究參與者 A 同意研究者的觀點,

而保留原本的分析結果;研究參與者 C 表示在檢閱文本的過程中彷彿看見當時 的自己,亦指出文本有呈現出系統合作現況的困境與未來改善之處。研究參與者 的檢核回饋內容如表 3-8 所示。

表 3-8

研究參與者檢核回饋表

研究參與者 符合程度 回饋意見

A 99%

我比較想問,為什麼需要特別把「徵詢個案知後同意」

拉出來談,我想到的是,這其實泛指所有學校輔導系 統工作之狀況,但對於自閉兒童的特殊性,其實我覺 得不需要特別聚焦討論這個。

*研究者的回覆說明:關於徵詢個案知後同意這個部 分,雖然不是自閉兒個案的特殊性,但我覺得在與系 統工作之前,再次跟孩子告知並確認孩子接受心理師 與爸媽/老師聯繫這件事,不但表達出對孩子的尊重,

也可以得知孩子的顧慮,這會影響心理師評估後續如 何跟老師或家長做諮詢。而且自閉兒又特別敏感,如 果孩子在事後得知心理師與爸媽/老師偷偷聯繫,則可 能會破壞孩子對心理師的信任感,進而影響後續的諮 商歷程,因此我覺得徵詢個案知後同意是重要的,所 以把這部分提出來討論。

B 100% 無

C 91%

在檢閱過程好像回顧當時接案的自己,那段不容易的 歷程,謝謝當時很努力的自己與投入會談的案主。另 外,有呈現出系統合作現況的困境與未來可以再改善 之處,感覺很有挑戰與希望。

D 95% ....50 個工作的時數(D01-111)更改為 50 個工作時數 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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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角查證

Lincoln 與 Guba(1985)、Marshall 與 Rossman(2006)均指出三角查證可用 來交叉檢核資料的可信性(引自鈕文英,2014,p.282),而本研究採用不同研究 者分析相同資料的三角查證方式,以提升研究之信賴度。研究者邀請一位協同分 析者分析相同的文本資料,以檢核彼此的一致性,針對分析內容歧異之處進行討 論,直到達成共識。三角查證的範例如表 3-9 所示。

表 3-9

三角查證範例

逐字稿編碼 D01-116

逐字稿

學校系統各個處室的關係,大家可以互相有一些界線出來,那個 界線是他們自己去協定的,這個時候什麼狀況是教務處做?學務 處做?每個學校都不一樣,但是只要那個學校各個處室的系統都 有各自在發揮自己的功能,沒有特別偏頗哪一個處室…學校老師 的勞務沒有特別落在哪個系統,而校長或行政主管知道哪個狀況 可能需要尋求協助,這樣系統內的合作是好的,你孩子做起來,

復原地很快。

研究者意義 單元描述

學校各系統若有明確且均衡的權責分工,讓各處室都能發揮功 能,行政主管也能分辨在何種情況下需要尋求協助,此般系統合 作有助於自閉兒的改變。

協同者意義 單元描述

心理師認為只要學校系統協定好各處室權責界線,並發揮功能,

主管能掌握狀況,提供協助,便能讓孩子快速復原,屬於好的系 統合作。

討論結果

當學校各處室有均衡、明確的分工,並發揮功能,行政主管也能 判斷尋求校外協助的時機,促使系統內形成良好的互動與合作,

將會加速自閉兒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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