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以上研究者關注的焦點與發現,本研究欲探討的問題是:
一、個人處於「分不了手」關係中的受阻原因為何?
二、「想分,但分不了手」者的自我特徵為何?
三、「想分,但分不了手」者的關係樣貌為何?
四、處於「想分,但分不了手」狀態中的內在運作歷程為何?
第二章 文獻整理
本章將根據第一章所述的研究動機與目的,進行相關文獻之探討。第一節乃 將愛情相關議題的研究做一整理,第二節為影響愛情關係去留決定之理論及其研 究,第三節則探討與「離不開關係」相近的概念。
第一節 與愛情議題相關的研究
若將愛情關係視為一段人際互動的歷程,則對此歷程的研究可分為愛情的成 份與類型、影響愛情關係品質或滿意度之相關因素探討、影響愛情關係維持或穩 定之因素、以及分手的原因與歷程。本節將分別呈現上述相關研究:
壹、愛情的成份與類型
何謂愛情呢?Rubin(1970)認為愛情包含關心、依附與親密,王慶福(2000) 認為愛情關係意指異性之間相互戀慕、關懷、親密分享以及相互承諾等情感與行 為。Sternberg(1986)提出愛情三角理論(Triangular Theory of Love)探討愛情 的本質,他認為愛情中包含三種元素:親密、激情、承諾。親密(intimacy)乃是 愛情中的情感成分,意指兩人之間是否感覺親近,能否分享彼此的感受;激情 (passion)是愛情中的動機成分,乃是混合關係中各種渴望與需求的表現,以及 與性相關的其他動機性驅力;承諾(commitment/decision)則是愛情中的認知成 分,包含短期和長期兩個部份,短期是指做出決定去愛一個人,而長期則是指做 出承諾願意跟一個人維持長期的愛情關係。
Sternberg(1986)除了指出愛情的結構面外,另外也描述隨著時間與關係的 進程,愛情關係會有不同的路徑變化。以良好的愛情關係來說:「親密」會隨著 時間而增加,「激情」則是在認識初期快速達到高點,「承諾」是中期之後,隨著 時間俱增,達到高峰以後,持平走入高原期。親密和激情應該是增進愛情關係滿 意度的重要元素,但承諾卻是穩定愛情關係的因素,當一對情侶決定分手時,也 就等於將承諾收回(林秋燕,2004),因此承諾可說是一種願意開始關係或是持續 關係的決定,也是預測關係是否穩定持續下去的指標(李怡真、林以正,2006)。
在愛情的分類上,Sternberg(1986)依愛情三元素含量的高低組合成八種不 同的愛情類型:無愛、喜歡、迷戀、空愛、浪漫之愛、友誼之愛、愚昧之愛、完 整之愛。Lee(1977)將愛情分成六種類型,(1)情慾之愛(eros):愛情乃建立在美 麗的外表及佔有;(2)遊戲之愛(ludus):視獲得異性的青睞為一種有趣的遊戲,
會避免投入感情,且不停地更換對象;(3)友誼之愛(Storge):細水長流,慢慢 發展及依附,最後有一持久的承諾;(4)依附之愛(Mania):對於所愛的人,總無 法控制的佔有及需求;(5)現實之愛(Pragama):選擇交往對象時,會以理性考慮 環境,選擇付出低成本但能獲得高報酬的對象;(6)利他之愛(Agape):視愛為一 種犧牲奉獻,不求回報。
愛情的成份與類型說明了愛情關係的本質,但對大眾而言,更重要的應是如 何獲得一段滿意的愛情關係,或改善令人痛苦的愛情關係(張芳熒,2004)。所以 當愛情來了,要延續熱情與甜蜜,便需探討愛情關係品質與滿意度。
貳、影響愛情關係品質與滿意度的因素
關係品質的指標很多,包括滿意度、快樂、適應、依賴、承諾等等(張芳熒,
2004)。張時雯(2002)將「戀愛關係的品質」定義為情侶對於所處戀愛關係的滿 意程度。李怡真、林以正(2006)認為關係滿意度是關係品質中具代表性的構念,
代表對關係的整體評估。由上可知,滿意度可說是反映愛情關係品質的良好指標。
國內外影響愛情關係滿意度的研究相當廣泛,包含從依附類型(王慶福,
2000;Feency & Noller, 1990;Simpson, 1990)、性格特質(Fitapatrick & Sollie, 1999;Hendrick et al., 1988)、知覺伴侶擁有之特質(Fletcher et al., 1999)、
情緒與情緒表達(李怡真、林以正,2006;何冠瑩,2002;林宜旻、陳皎眉,1995;
鄭羽芯,2005)、衝突及反應管理(李怡真、林以正,2006;張芳熒,2004;張時 雯,2002; Cramer, 2002)等變項因素探討對親密關係的影響。
研究結果顯示在依附類型上,不同依附類型者在愛情關係的展現也不同,通
常安全依附者較不安全依附者有較佳的關係適應與滿意度。在雙方性格特質上,
個人具同理心、自我揭露等正向情感特質對關係滿意度有幫助,若知覺另一半與 自己相似性愈高,也會提昇滿意度;Fletcher 等人(1999)研究指出理想親密伴 侶的特質應為「溫暖-可靠」、「活力-吸引力」、「地位-資源」,因此當交往對象及 關係愈接近親密、穩定與安全時,則滿意度愈高。在情緒表達上,研究發現正向 情緒表達與愛情關係呈正相關(鄭羽芯,2005),另有探討妒忌程度與因應和生氣 表達對關係的影響。愛情關係中不免有衝突,雙方對衝突的因應都會影響關係品 質,張時雯(2002)認為當衝突解決自我效能愈高,關係滿意度和確定性也愈高,
張芳熒(2004)則從知覺對方正向特質與對方衝突管理方式來探討。處理衝突方式 及衝突是否獲圓滿解決也是影響關係滿意度的關鍵(Cramer, 2002)。
以上之研究使我們得以知道哪些因素能促使關係滿意度的增加與品質的提 昇,然而親密關係中的雙方在相處上總會出現相歧與爭執上的不滿意,因此縱使 對關係有不滿意之處也未必在想法或行動上直接造成關係的結束。
參、影響關係維持或穩定的因素
究竟是哪些原因致使人們願意維持一段愛情關係呢?相較於關係結束或分 手,關於關係維持的研究並不多。
Rusbult(1983)認為愛情關係得以維繫是屬於酬賞增加、付出微增、滿意度 增加、其他選擇品質降低、投資量增加、承諾增加的人。Drigotas 與 Rusbult(1992) 則提出依賴理論,認為當關係可以滿足個體的重要需求(包含:親密、性、情緒 投入、同伴關係、安全感、自我價值),將對現有關係產生依賴,而願意留在關 係中。
Simpson(1987)則試圖找出可以預測大學生關係穩定的變項,其整理過去文 獻統整出十個變項:1.在關係中的滿意度、2.關係中的親密度、3.關係交往的時 間、4.性關係、5.有無更好的其他人選、6.想像中的最佳人選、7.能找到其他對
象的難易度、8.關係的獨占性、9.自我監控度、10.對性抱持的態度。其經由迴 歸分析結果發現「性關係」、「對關係的獨占性」、「對性抱持的態度」、「關係交往 的時間」、「關係中的滿意度」在預測關係的穩定上達到顯著水準。
過去調查發現不少婦女離開施暴者後又再回到受虐關係中,因此國外關於受 虐婦女持續留在受虐關係之研究也提供我們對關係維持的認識。Strube(1988) 回顧過去實徵性研究探討影響離開受虐關係的決定因素,包含工作情形、關係長 度、小孩被虐、先前分開次數。但這些因素無法瞭解個人如何做出複雜決定的情 形,通常低就業或低教育程度者較會留在受虐關係中,但這並非意謂就業、高教 育者就能結束關係(Sarah,1997)。
Rhatigan、Street 和 Axsom(2005)整理更多探討婦女處於受虐關係的論點,
包含習得性無助(Learned helpleness)、創傷連結(Traumatic bonding)、行為 動機性(Reasoned action/planned behavior)、投資理論(The investment model) 和心理套牢(Psychological entrapment),受虐婦女的習得性無助常將受虐作內 在性的歸因且無法改變;創傷連結則是源於受虐關係中權力的失衡,引發婦女相 信自己無能照顧好自己的信念;行為動機性、投資理論和心理套牢三種均呈現出 受虐婦女對離開關係好壞的評估與決定歷程,也影響其離開受虐關係的信心程 度。
Herbert、Silver 和 Ellard(1991)以處於暴力或衝突的親密關係中的女性為 研究對象,指出處於受虐關係的女性不論在原生或婚嫁家庭中,因長期受虐而形 成習得性無助,且威脅到個人的自尊與自我控制感,她們為了保護自己而採取一 些認知策略來提昇自我,例如將焦點放在比自己更不幸的人身上,此為一種向下 比較(downward comparison),甚至將伴侶的施暴行為合理化,這種認知失調的 結果使受虐婦女為了避免投入的成本無法回收報酬,因此更離不開關係。朱春林 (2002)探討女性受困不幸情愛關係時,則認為女性只要牽扯性愛,在愛情裏便瀟 灑不起來。
以上的研究雖指出關係得以持續的因素為何,卻無法回答在沒有婚姻契約
下,何以離不開關係,其在關係歷程中的經驗與掙扎為何,此乃本研究所欲探討 的。
肆、影響關係結束的因素
什 麼 原 因 讓 親 密 關 係 走 上 分 手 一 途 呢 ? 研 究 者 以 「 break up 」 或
「dissolutions」搜尋國外文獻,嘗試以探討分手原因來貼近理解分不了手的因 素,發現內容多為探討結婚之後的解離(Herbert et al., 1991;Strube, 1988;
Sarah, 1997)、其次是關於預測愛情關係穩定、不易分手的重要變項(Drigotas &
Rusbult, 1992;Felmlee, Sprecher, & Bassin, 1990;Hill et al., 1976;
Rusbult, 1983;Simptson, 1987),關於婚前親密關係的解離,即愛情分手的研 究是非常少的。
國內張老師月刊編輯部分別於 1985、1998 年進行分手主題之問卷調查。1985 年分析分手原因為,雙方無法溝通、條件不合、第三者介入、時空距離、家人親 友反對、不明原因、自覺付出太多,對方付出太少、失去「愛」的感覺、對方過 度關懷以致個人產生壓迫感等;1998 年的分手原因則為:生活方式與價值觀不 同、時空距離、失去「愛」的感覺、缺乏安全感、過度被愛的壓迫感、家人親友 反對、對方愛上別人等。以上可歸納為個人因素與環境因素所造成的分手。
卓紋君(2000)收集本土一百個愛情故事中,分析三十五個分手故事,其結果 顯示分手原因大多涉及兩個以上的因素,且主要來自於不良的相待品質,包含價 值觀或想法不合、生活交集愈來愈少、彼此背景不配、溝通不良、爭吵不斷、彼 此誤會、自我無法獲得滿足、在關係中不被信任、對親密行為沒有共識以及對方 變心等因素。
國外研究中,Hill 等人(1976)研究指出關係具有以下特點時較易分手:1.
親密性低及雙方涉入程度不同、2.雙方年齡、受教育的企圖心、外表吸引力、智 商等有較大差異時。Burgess 與 Wallin(引自 Simpson, 1987)說明五個和親密
關係結束有關的因素:1.對對方較少的依戀、2.與對方長期分開、3.父母的反對、
關係結束有關的因素:1.對對方較少的依戀、2.與對方長期分開、3.父母的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