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題一與假說一
在試做前或後,行動有探索環境的功用,進而擷取環境中的關鍵訊息,使其後續的 行為表現適配於當下的情境中 (Cook & Insko, 1968; Mark et al., 1990; Stoffregen et al., 2009; Tang & Yang, 2014);另一方面,行動未涉入意即透過觀察的方式獲取訊息,且如 任務已是個體熟悉,觀察的方式即可讓個體的知覺結果準確 (Higuchi et al., 2004;
Savelsbergh et al., 1998)。過去探討行動有無僅從單一面向探究試做前與試做後,個體知 覺結果與行為表現之差異,研究對於試做前與後在有無行動的比較尚缺乏,參與者是否 因試做中已有行動的涉入,在試做後就僅需透過觀察的方式,就足以獲取自身所需的訊 息,抑或試做前與後行動的探索,對於後續表現影響有著相同之結果還尚未明確。因此 本研究問題一要探討訊息提供時機,和探索方式對節奏性動作表現是否產生影響?假說 一:節奏性跳舞動作非參與者日常熟悉之任務,所以參與者在試做前暴露訊息與試做後 暴露訊息中有行動的探索,其動作表現、時宜準確性、與穩定性會提升。然而探索方式 在試做前與試做後暴露的比較尚缺乏,歸結過去研究推論,因試做前還未執行過相關的 任務,所以試做前行動的探索,將使個體熟悉環境中的配置,並有精煉知覺之功用,因 此對於正式試做的表現就顯得相對重要。反之因參與者於試做中已有行動的參與,並相 對熟悉任務中的訊息,試做後的行動探索或許為非必要促進後續表現之因素,因而些微 身體擺動之觀察探索,在後續促進動作表現的效果應與行動探索相似。
二、問題二與假說二
工作難度與表現的關係似乎有著線性函數的關係,也就是說低工作難度,個體的表 現較佳,反之高工作難度個體的表現就越差或動作變異性越大 (Haken et al., 1996; Lee et al., 2016)。此外試做後暴露的功能,在於讓個體透過再次進行探索其所需的訊息,進而 使此其表現效果延長 (Cook & Insko, 1968; Tang & Yang, 2014),且 Watanabe 等 (2001) 操弄試做後暴露對於執行不同工作難度的圖像辨識工作,亦得到試做後暴露訊息,有利 於後續執行簡單工作的效果,但在相同工作難度的助益就較少。相反地,試做前暴露的 功能讓個體可以先熟悉並區辨訊息間的差異,進而使後續的表現提升 (Gibson, 1969),
然而此試做前與試做後暴露在工作難度的效應還未釐清。因此問題二為探討暴露時機對 於節奏性動作表現,是否受工作難度所影響?假說二:根據過去工作難度的發現,即使 暴露時機不同,當工作難度提高時,個體的動作表現結果應會較差,反之亦然。另一方 面,當工作難度較高時,試做前暴露提供參與者熟悉並區辨環境訊息的功能,因而有助 於執行後續較為困難的任務,此外試做後暴露的方式在低難度的工作,個體較能複演工 作中的情境,並依據其所需來擷取自身所需的訊息,進而使其判斷與表現的效果提升。
三、問題三與假說三
工作難度不管是探索方式,個體的行為表現因隨著任務難度增加而表現下降,反之 則是表現提升 (Haken et al., 1996; Lee et al., 2016)。另外當個體的知覺訊息不清楚,以及 任務不熟悉與困難時,行動的探索才有其必要性,反過來說當低工作難度,個體僅透過 知覺與身體擺動的方式,或許就足夠獲取充足的訊息以調整自身的行為表現,但上述的 僅為非實證性的推論。因此問題三欲探究,工作難度在節奏性動作表現的效果,是否因 有無行動的探索而有所不同?個體行動的探索,是為了因應訊息較為不確定的情況,例
如:外野手接飛球的跑動。然而如果當任務簡單,個體就不需太仰賴行動使知覺更加清 晰,由此假說三:除了工作難度順序由低到高的安排,個體的動作表現水準會下降外,
當工作難度較高時,行動的探索就越顯重要,反之當工作難度較低時,觀察的方式即可 獲取充足的訊息以利後續的表現。
四、問題四與假說四
工作難度的安排對動作行為表現,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舉例來說,從 Guadagnoli 與 Lee (2004) 對於工作難度做定義後,之後研究也陸陸續續探究工作難度安排順序對 於動作表現的影響,結果發現先執行困難的工作後,其執行簡單工作的表現將能被增進 (廖庭儀,2002;嚴雅婷、劉有德,2008)。然而此效果在 Lee 等 (2016) 空間位置判斷 的研究,卻無發現工作難度順序造成後續判斷準確性改變的效果。問題四:有鑑於過去 研究結果的不確定性,本研究以受試者內設計 (within-subject design),經由平衡次序 (counter balance) 的方式來比較兩次試做間,工作難度順序是否存有差異,並檢證工作 難度由高至低之安排,是否如同過去研究亦有促進的效果?節奏性的跳舞工作與觸動覺 和動態平衡的工作相似,個體皆須在任務中,透過身體肢段的活動來達成工作的要求,
因而在工作難度順序的結果應相似,所以假說四為工作難度順序由高至低的進步幅度,
會優於工作難度由低至高。
第參章 方法
本研究計畫經由研究倫理中心 (Center for Research Ethics) 的核准後進行,請參考 附錄三,收案條件為非精熟跳舞機遊戲之成人,無特殊病史且技能相關的體適能表現相 似。在實驗前告知參與者測驗當日請勿從事過於激烈的活動,以確保技能相關的體適能 表現與節奏性的跳舞機試做中,有較佳的發揮。研究方法從參與者的收案條件開始,進 一步說明技能相關的體適能表現測驗之方式,接著則是實驗中所需設備與工具的介紹,
最後說明實驗設計與流程,並透過資料處理與分析的說明來回應研究問題與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