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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問題與目的

本研究的研究目的如下:

一、 瞭解學校本位課程發展推動下的教師經驗。

二、 發覺不一樣的研究方法,期待看見複雜、細節與完整的教師經 驗。

三、 藉本研究的發現,反思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的推動,回饋給當前 課程改革的推動。

根據上述的問題目的,本研究提出下述的研究問題:

一、 學校本位課程發展推動下,教師經驗是置放在怎樣的社會權力 關係中?教師經驗又如何被構成?

二、 有沒有其他研究方法可以展現複雜、細節與完整的教師經驗?

三、 本研究發現的教師經驗,可以給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的推動,甚 至更大的課程改革行動什麼樣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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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名詞釋義

壹、 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的推動

本研究使用此名詞強調「推動」兩字,意指其所形成的論述脈絡,

從教師經驗與教育現場為思考核心,以學術理論與政策實踐兩方面來 表現。

貳、 教師經驗

本研究所指的教師經驗,是置放在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的推動脈絡 下,以構成性的觀點思考教師經驗如何受社會權力關係的形塑,但為 了能聚焦經驗,所以本研究進一步將其限定在學校本位課程的發展歷 程。雖然聚焦於單一主題經驗,但並不將此脈絡與課程改革、教育改 革所代表的更大脈絡做切割,其對教師經驗的影響亦被涵蓋與關注。

經驗是刻畫自每天的日常生活,但本研究也關注歷史性的教師經驗,

從歷史性、現場互動觀察教師經驗。

參、 Foucault 的主體與權力論述

本研究從 Foucault 顛覆傳統主體觀出發,接受主體形塑於權力關 係。而 Foucault 的權力觀來自於他對主體的研究,兩者緊密相連,從 三個主體客體化模式,到,本研究都深受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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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節根據研究主題,第一節瞭解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的推動,從 政策實務與學術論述兩個層面來探討;第二節進一步探討深刻影響本 研究的 Foucault 主體與權力的論述;第三節回顧相關研究主題的研 究,清楚過去以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為題的研究裡如何看待教師經驗。

第一節 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的推動

筆者為了更貼近教師經驗,一來受 Foucault 主體與權力論述的啟 發,二來也在教師經驗的資料蒐集與分析中發現,從政策實務與學術 論述兩個層面探討學校本位課程發展,可以勾勒出其推動對學校現場 所造成的實際影響,幫助筆者瞭解形塑教師經驗的現場脈絡。

壹、 政策實務層面

一、 學校本位課程發展推動的政策脈絡

(一)教育改革浪潮的一環波瀾、課程改革列車的核心車廂

過去數十年來,世界主要國家在面臨國際競爭的挑戰,無不戮力 於教育改革,教育取代軍事競賽、政治角力與經濟大戰之後,成為一 切競爭的起點;而基於過去由上而下改革模式的失敗,去中心化

(decentralization)成為改革的基調,意欲彰顯學校與教師較大的自主 性(方德隆,2001:295;潘慧玲,2002:主編序)。

國際大環境如此,台灣也受到這波教育改革的影響。除此之外,

國內社會亦趨多元、民主與開放,1994 年「四一0教改行動聯盟」率 先提出教育改革訴求,政府以一連串具體的行動回應,喊出「教育鬆 綁」等口號,訴求教育自由化、多元化與民主化。自此 1990 年代以 來的教育改革浪潮開始一波波地展開,其中「課程」的變革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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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環。

我國過去實施的舊課程多採中央集權由上而下的發展模式,由國 家層級進行課程決定,首先由教育部邀集學者專家就國家需求擬定課 程標準,舉凡課程目標、教學科目、教學時數、教材大綱、教學評量 等皆一致規定,再由國立編譯館編輯教科書,交由全國各校實施,學 校與教師在課程的選擇與實施上有限,也忽略了學校個別差異與實際 需求,以及教師專業自主。過去「集權-管制」的教育被視為是行不 通的,要改用「自主-監督」來經營未來的教育,賦予人自主權,以 發展人的自主性(黃武雄,1997:123-126)。因此換個角度來看,教 育改革表面上是一種制度、技術的改革,實際上是對教師價值信念的 改變,對教師的假定從過去聽命行事的教書匠,轉變為視教師為一個 具備主動思考能力的專業人員,並提供學校及教師更多彈性的自主空 間。在訴求分權化與人員自主的教育改革脈絡下,核心理念落實到國 民教育的課程與教學領域,課程政策逐漸降低科層控制力,除了以課 綱替代標準,學校本位課程發展概念亦應運而生,逐漸嶄露頭角,成 為當前九年一貫課程改革的重要內涵之一。

(二)學校本位課程發展成為具體政策之一

台灣的學校本位課程運動在與其他國家,如英國、美國、澳大利 亞、加拿大和以色列等發展情況對照下,是一種教育政策分權化的現 象(林佩璇,2004:20)。如果我們將課程決策權視為一種可以持有 的權力實體,那麼,在台灣的學校本位課程運動就是訴求將課程決策 權由中央釋放到地方教育機構及學校單位,鼓勵教師自主地參與課程 選擇、修正及研發(黃光雄,2004:黃序)。易言之,課程發展從傳 統中央-邊陲模式,轉變成學校本位課程發展模式,以學校、教師與 學生為課程發展的主體,與社區資源集合,發揮學校特色,此即台灣 學校本位課程運動的核心內涵。

然而權力的下放在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的政策實踐上是與時俱 進、逐漸形成的。底下將回顧台灣課程改革政策,輔以檢視重要官方 課程改革文件,鋪敘學校本位課程運動的形成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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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杜正勝(2008)在「中南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教育改革 研討會」中發表了一篇〈台灣教育改革與前瞻〉的演講稿,演講裡針 對台灣教育改革經驗做了簡單的政策脈絡爬梳,其中具體的課程改革 政策依序為「開放民編教科書」、「九年一貫課程改革」以及「教材本 土化」。進一步檢視上列政策的內涵,可以發現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理 念的實踐是不斷的政策累積,先是中小學教科書的逐步開放編輯與選 用,再者國民中小學的新課程標準釋放有限的彈性空間,又有九年一 貫課程綱要顛覆傳統由上而下的課程發展模式,賦予學校、教師更大 的自主空間,近來更是綿延到高中課程改革的潮流裡,擴大它的影響 範圍。

1. 開放民編教科書

政府遷臺以來,政治實行戒嚴統治,教育採取國家主義的中央集 權體制,為求政治與社會安定、確保國民基本知識與愛國情操的培 育,國民教育各項教育制度、課程內容以統一管制為原則,課程發展 實施中央-邊陲模式,其中深具引導教學與學習功能的教科書一律由 教育部(國立編譯館)統一編輯,為全國中小學全面採用(藍順德,

2003;林佩璇,2004:20-21)。在上述課程發展實踐下,課程和教科 書幾乎同義,學校與教師被視為課程(教科書)的實施者,只是教學 者。

後隨著政治解嚴、社會變遷,長期以來中央統一的課程(教科書)

逐漸受到質疑,學者與關心教育人士紛紛指出課程內容僵化不合時 宜,甚至出現錯誤,且隱含特定政治、階級意識型態,開放民編教科 書的呼聲漸起(林佩璇,2004:21),因此,教科書制度逐漸由統編 制走向審定制。

國民教育階段教科書開放的開端始於 78 學年度,開放國中非聯 考科目(藝能學科與活動科目)為審定制,80 學年度國小亦同。後來 教育部更宣布 85 學年起,國小教科書配合新課程標準之實施,全面 逐年開放為審定本,由學校與教師自行選用審定的課程和教材,(教 育部,2003;藍順德,2003)。至此,雖然中小學教科書開放未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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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但透過教科書走向審定制意味著中央的課程發展任務已有部分釋 放,學校與教師可以藉由握有教科書的選用權而涉入課程內容的發 展。

2. 頒佈國民中小學的新課程標準

1993 年教育部公布「國民小學課程標準」,隔年亦公布「國民中 學課程標準」,以順應社會的變遷以及教育的自由化、民主化和多元 化。課程標準主要規範教育目標、教學科目與時數、各科教學大綱及 教學實施要點,對於課程發展的空間、內容與安排皆有縝密的規定,

其公布代表我國國民教育階段課程決策仍歸於教育部主管,課程發展 未脫中央集權的模式,但較過往已增添學校的自主空間,讓學校能衡 量學生狀況、學校條件和社區狀況,設計適切的課程並加以實施(黃 政傑,1997:145-146;曾祥榕、游家政,2001:133)。底下檢視課程 標準的內涵,可以發現中央的課程政策較過往已進一步將課程發展權 力下放於地方與學校:

(1) 教學節數增列一節以上的彈性應用時間

國小的新課程標準規定「學校應增列一節以上的彈性應用時間供 教師自行發展課程」(〈國民中小學暫行課程綱要與現行國民中小學課 程標準之比較〉,1999),此規定無疑是在教學時間與節數的嚴密規定 下提供學校與教師發展課程的空間。

但實際在運作上卻不盡理想。首先,教師發展課程仍受到課程標 準的層層規範,從大綱到細目,包含目標、內容、方法、評量等均列 在規定中,內容詳細繁瑣,鉅細靡遺;況且在實際中小學現場中,在 分科課程的安排下,彈性應用時間被壓縮到幾乎為零,並未落實增設 此時間,有的話也是設為班會或週會,並非鼓勵教師設計發展教材以 配合學校及班級的教學需要(林佩璇,2004:22-23;游家政,1999:

37)。

(2) 新增鄉土教學活動的學科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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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立足台灣、胸懷大陸、放眼天下」的理念,於國小三到六 年級與國中一年級新增「鄉土教學活動」與「鄉土藝術活動」學科,

基於「立足台灣、胸懷大陸、放眼天下」的理念,於國小三到六 年級與國中一年級新增「鄉土教學活動」與「鄉土藝術活動」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