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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對象基本資料及教育期望現況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研究對象基本資料及教育期望現況分析

本研究之調查問卷共發出1,300 份,共計回收 1,251 份,問卷回收率 96.23%,

剔除無效問卷,有效問卷共計1,216 份,針對 1,216 份之有效問卷進行初步之統計 分析,有關研究樣本基本資料分佈情形及教育期望現況,茲分別說明如下:

壹、基本資料的次數分配情形

一、性別的次數分配情形

根據表4-1 可知研究樣本中,男生樣本共有 590 人,佔全部樣本的 48.5%;女 生樣本共有626 人,佔全部樣本 51.5%。

表4-1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性別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男 590 48.5 48.5 48.5

有效的

女 626 51.5 51.5 100.0

總和 1,216 100.0 100.0

二、年級的次數分配情形

根據表4-2 可知研究樣本中,一年級樣本共有 454 人,佔全部樣本的 37.3%;

二年級樣本共有406 人,佔全部樣本的 33.4%;三年級樣本共有 356 人,佔全部樣 本的29.3%。

表4-2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年級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一年級 454 37.3 37.3 37.3 二年級 406 33.4 33.4 70.7 三年級 356 29.3 29.3 100.0

總和 1,216 100.0 100.0 三、學校所在地的次數分配情形

根據表4-3 可知研究樣本中,學校所在地為市的樣本最多共有 740 人,佔全部 樣本的60.9%;其次為學校所在地為鄉的樣本共有 240 人,佔全部樣本的 19.7%;

接下來為學校所在地為鎮的樣本共有224 人,佔全部樣本的 18.4%;最少的是學校 所在地為離島的樣本共有12 人,只佔全部樣本的 1%。

表4-3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學校所在地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市 740 60.9 60.9 60.9

鎮 224 18.4 18.4 79.3

鄉 240 19.7 19.7 99.0

離島 12 1.0 1.0 100.0

總和 1,216 100.0 100.0 四、族別的次數分配情形

根據表4-4 可知研究樣本中,以阿美族的樣本數最多共有 569 人,佔全部樣本 的46.8%;其次為太魯閣族的樣本共有 198 人,佔全部樣本的 16.3%;再來是布農 族的樣本共有 144 人,佔全部樣本的 11.8%;接下來依次為排灣族,其樣本共有

樣本共有9 人,佔全部樣本的 0.7%;賽德克族的樣本共有 4 人,佔全部樣本的 0.3%;

撒奇萊雅族的樣本共有2 人,佔全部樣本的 0.2%;鄒族的樣本共有 1 人,佔全部 樣本的0.1%。而賽夏族及邵族則全無樣本數,故未出現在次數分配表中。

表4-4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族別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阿美族 569 46.8 46.8 46.8 太魯閣族 198 16.3 16.3 63.1 布農族 144 11.8 11.8 74.9

泰雅族 24 2.0 2.0 76.9

排灣族 126 10.4 10.4 87.3

卑南族 82 6.7 6.7 94.0

魯凱族 16 1.3 1.3 95.3

鄒族 1 .1 .1 95.4

噶瑪蘭族 9 .7 .7 96.1

雅美族(達悟族) 41 3.4 3.4 99.5

撒奇萊雅族 2 .2 .2 99.7

賽德克族 4 .3 .3 100.0

總和 1,216 100.0 100.0 五、社經地位的次數分配情形

根據表4-5 可知研究樣本中,以低社經地位者居多,共有 948 人,佔全部樣本 的78.0%;其次為中社經地位者,共有 162 人,佔全部樣本的 13.3%;最少的是高 社經地位的樣本,只有106 人,佔全部樣本的 8.7%。

表4-5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社經地位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低社經地位 948 78.0 78.0 78.0 中社經地位 162 13.3 13.3 91.3 高社經地位 106 8.7 8.7 100.0

總和 1,216 100.0 100.0 六、家庭結構的次數分配情形

根據表4-6 可知研究樣本中,雙親家庭樣本共有 711 人,佔全部樣本的 58.5%;

單親家庭樣本共有102 人,佔全部樣本的 8.4%;他親家庭樣本共有 399 人,佔全

部樣本的32.8%;遺漏值有 4 位樣本,佔全部樣本的 0.3%。

表4-6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家庭結構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雙親家庭 711 58.5 58.7 58.7 單親家庭 102 8.4 8.4 67.1 他親家庭 399 32.8 32.9 100.0 總和 1,212 99.7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4 .3

總和 1,216 100.0 七、手足數的次數分配情形

根據表4-7 可知研究樣本中,手足數為 0~2 個的樣本共有 319 人,佔全部樣本 的26.2%;手足數為 3~5 個的樣本共有 686 人,佔全部樣本的 56.4%;手足數為 6 個以上的樣本共有207 人,佔全部樣本的 17.0%;遺漏值有 4 位樣本,佔全部樣本 的0.3%。

表4-7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手足數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0~2 個 319 26.2 26.3 26.3 3~5 個 686 56.4 56.6 82.9 6 個以上 207 17.0 17.1 100.0 總和 1,212 99.7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4 .3

總和 1,216 100.0 八、課後學習時間的次數分配情形

根據表4-8 可知研究樣本中,課後學習時間為 0~4 小時的樣本共有 834 人,佔 全部樣本的 68.6%;課後學習時間為 5~8 小時的樣本共有 150 人,佔全部樣本的 12.3%;課後學習時間為 9~12 小時的樣本共有 72 人,佔全部樣本的 5.9%;課後 學習時間為12 小時以上的樣本共有 119 人,佔全部樣本的 9.8%;遺漏值有 41 位

表4-8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課後學習時間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0~4 小時 834 68.6 71.0 71.0 5~8 小時 150 12.3 12.8 83.7 9~12 小時 72 5.9 6.1 89.9 12 小時以上 119 9.8 10.1 100.0 總和 1,175 96.6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41 3.4

總和 1,216 100.0 九、課後上網時間的次數分配情形

根據表4-9 可知研究樣本中,課後上網時間為 0~4 小時的樣本共有 804 人,佔 全部樣本的 66.1%;課後上網時間為 5~8 小時的樣本共有 191 人,佔全部樣本的 15.7%;課後上網時間為 9~12 小時的樣本共有 77 人,佔全部樣本的 6.3%;課後 上網時間為12 小時以上的樣本共有 113 人,佔全部樣本的 9.3%;遺漏值有 31 位 樣本,佔全部樣本的2.5%。

表4-9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課後上網時間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0~4 小時 804 66.1 67.8 67.8 5~8 小時 191 15.7 16.1 84.0 9~12 小時 77 6.3 6.5 90.5 12 小時以上 113 9.3 9.5 100.0 總和 1,185 97.5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31 2.5

總和 1,216 100.0 十、家中是否有電腦的次數分配情形

根據表 4-10 可知研究樣本中,家中有電腦者共有 862 人,佔全部樣本的 70.9%;家中沒有電腦者共有 340 人,佔全部樣本的 28.0%;遺漏值有 14 位樣本,

佔全部樣本的1.2%。

表4-10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家中是否有電腦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沒有 340 28.0 28.3 28.3 有 862 70.9 71.7 100.0 總和 1,202 98.8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14 1.2 總和 1,216 100.0 十一、家中是否有網路的次數分配情形

根據表 4-11 可知研究樣本中,家中有網路者共有 774 人,佔全部樣本的 63.7%;家中沒有網路者共有 425 人,佔全部樣本的 35.0%;遺漏值有 17 位樣本,

佔全部樣本的1.4%。

表4-11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家中是否有網路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沒有 425 35.0 35.4 35.4 有 774 63.7 64.6 100.0 總和 1,199 98.6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17 1.4 總和 1,216 100.0 十二、補習及家教的次數分配情形

根據表4-12 可知研究樣本中,都沒參加補習及家教者共有 727 人,佔全部樣 本的59.8%;參加補習及家教在 0 以上至 4(含)小時者共有 295 人,佔全部樣本的 24.3%;參加補習及家教在 4 以上到 8(含)小時者共有 108 人,佔全部樣本的 8.9%;

參加補習及家教在8 以上到 12(含)小時者共有 44 人,佔全部樣本的 3.6%;參加補 習及家教在12 小時以上者共有 22 人,佔全部樣本的 1.8%;遺漏值有 20 位樣本,

佔全部樣本的1.6%。

十三、幫家裡工作賺錢的次數分配情形

表4-12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補習及家教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都沒有參加 727 59.8 60.8 60.8 0 以上至 4(含)小時 295 24.3 24.7 85.5 4 以上到 8(含)小時 108 8.9 9.0 94.5 8 以上到 12(含)小時 44 3.6 3.7 98.2 12 小時以上 22 1.8 1.8 100.0

總和 1,196 98.4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20 1.6

總和 1,216 100.0

表4-13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幫家裡工作賺錢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沒有 797 65.5 69.1 69.1 有 356 29.3 30.9 100.0 總和 1,153 94.8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63 5.2 總和 1,216 100.0 十四、學業成就國文成績的次數分配情形

根據表4-14 可知研究樣本中,第二次月考未參加國文考試者共有 13 人,佔全 部樣本的1.1%;國文成績在 59 分(含)以下者共有 461 人,佔全部樣本的 37.9%;

國文成績在60-69 分者共有 268 人,佔全部樣本的 22.0%;國文成績在 70-79 分者 共有222 人,佔全部樣本的 18.3%;國文成績在 80-89 分者共有 157 人,佔全部樣 本的12.9%;國文成績在 90 分(含)以上者共有 82 人,佔全部樣本的 6.7%;遺漏值 有13 位樣本,佔全部樣本的 1.1%。

十五、學業成就英文成績的次數分配情形

根據表4-15 可知研究樣本中,第二次月考未參加英文考試者共有 14 人,佔全 部樣本的1.2%;英文成績在 59 分(含)以下者共有 742 人,佔全部樣本的 61.0%;

英文成績在60-69 分者共有 179 人,佔全部樣本的 14.7%;英文成績在 70-79 分者 共有83 人,佔全部樣本的 6.8%;英文成績在 80-89 分者共有 88 人,佔全部樣本

的7.2%;英文成績在 90 分(含)以上者共有 98 人,佔全部樣本的 8.1%;遺漏值有 12 位樣本,佔全部樣本的 1.0%。

表4-14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學業成就國文成績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未參加考試 13 1.1 1.1 1.1

59 分(含)以下 461 37.9 38.3 39.4 60-69 分 268 22.0 22.3 61.7 70-79 分 222 18.3 18.5 80.1 80-89 分 157 12.9 13.1 93.2 90 分(含)以上 82 6.7 6.8 100.0

總和 1,203 98.9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13 1.1

總和 1,216 100.0

表4-15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學業成就英文成績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未參加考試 14 1.2 1.2 1.2

59 分(含)以下 742 61.0 61.6 62.8 60-69 分 179 14.7 14.9 77.7 70-79 分 83 6.8 6.9 84.6 80-89 分 88 7.2 7.3 91.9 90 分(含)以上 98 8.1 8.1 100.0

總和 1,204 99.0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12 1.0

總和 1,216 100.0 十六、學業成就數學成績的次數分配情形

根據表4-16 可知研究樣本中,第二次月考未參加數學考試者共有 26 人,佔全 部樣本的2.1%;數學成績在 59 分(含)以下者共有 727 人,佔全部樣本的 59.8%;

數學成績在60-69 分者共有 201 人,佔全部樣本的 16.5%;數學成績在 70-79 分者

表4-16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學業成就數學成績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未參加考試 26 2.1 2.2 2.2

59 分(含)以下 727 59.8 60.4 62.5 60-69 分 201 16.5 16.7 79.2 70-79 分 104 8.6 8.6 87.9 80-89 分 81 6.7 6.7 94.6 90 分(含)以上 65 5.3 5.4 100.0

總和 1,204 99.0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12 1.0

總和 1,216 100.0

十七、原住民族學生知覺父母期望其之最高學歷的次數分配情形

根據表4-17 可知研究樣本中,原住民族學生知覺父母期望其取得之最高學歷 為高中者共有178 人,佔全部樣本的 14.6%;原住民族學生知覺父母期望其取得之 最高學歷為二專者共有37 人,佔全部樣本的 3.0%;原住民族學生知覺父母期望其 取得之最高學歷為大學(含四技、二技)者共有 870 人,佔全部樣本的 71.5%;原住 民族學生知覺父母期望其取得之最高學歷為碩士者共有 42 人,佔全部樣本的 3.5%;原住民族學生知覺父母期望其取得之最高學歷為博士者共有 78 人,佔全部 樣本的6.4%;遺漏值有 11 位樣本,佔全部樣本的 0.9%。

表4-17 花東地區綜合高中原住民族學生知覺父母期望其之最高學歷之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高中 178 14.6 14.8 14.8

二專 37 3.0 3.1 17.8

大學(含四技、二技) 870 71.5 72.2 90.0

碩士 42 3.5 3.5 93.5

博士 78 6.4 6.5 100.0

總和 1,205 99.1 100.0 遺漏值 系統界定的遺漏 11 .9

總和 1,216 100.0

十八、原住民族學生知覺教師期望其之最高學歷的次數分配情形

十八、原住民族學生知覺教師期望其之最高學歷的次數分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