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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對象於婚姻暴力發生後期待政府與社會工作者的協助

第四章 研究分析與結果

第八節 研究對象於婚姻暴力發生後期待政府與社會工作者的協助

遭受婚姻暴力的女性新住民由於婆家對她們的不信任,擔心她們與外 界接觸後可能會逃離或學壞,所以刻意斷絕她們對外的接觸,因此女性新 性民對臺灣的社會資源及法律都不熟悉,當求助於正式社會支持系統時所 期待的協助包括:相關的法律諮詢(民事部分-保護令之聲請或執行、離 婚、監護權等、刑事部分-傷害、違反保護令、恐嚇等)、提供暫時居住 場所、經濟補助、媒合工作等相關服務,如表 4-8。

表 4-8 對政府與社會工作者協助的期待

期 待 協 助 項 目 A01 A02 A03 A04 A05 A06 合計

(人)

一、提供法律諮詢,解除心中困惑 v v v v v v 6/6 二、提供翻譯服務,協助瞭解內容 v v v v v 5/6 三、提供安全無虞的暫時居住處所 v v v 3/6 四、提供經濟補助,解決生活困境 v v v 3/6 五、提供就業機會,擺脫經濟控制 v v v v 4/6

合計(項) 5 4 1 2 5 4 一、提供法律諮詢,解除心中困惑

研究者實務經驗發現本地的受暴婦女在求助時對於自身的權益都不 甚瞭解,在法律上的協助有很深切的需求;遭受婚姻暴力的女性新住民來 自異國對臺灣法律不熟悉,雖然想脫離受虐的暴力環境,也想藉由法律途 徑來保護自己及孩子的人身安全與維護自身之權益,所以非常期待政府部 門能即時提供法律的協助,其經常詢問的範圍包括:民事部分-保護令之 聲請或執行、離婚議題、子女監護權、金錢給付(如小孩生活費用、贍養 費)等、刑事部分-傷害告訴、違反保護令、恐嚇等、居留權問題,所以 法律部分的協助,對於受暴婦女是刻不容緩的。

「我就是不清楚保護令要怎麼聲請,有什麼作用,如果之前就知道 了,我可能就不用等這麼久才來聲請;保護令下來後他(施虐者)是真的 都沒有打我了,還好當初社工有跟我講清楚,不然那時候我只想要離婚回 大陸去算了。」(A01

「我就很想知道如果我跟他(施虐者)離婚的話,小孩是不是可以跟 我囉,我可以不可以再留在這邊,如果他不跟我離或是小孩不給我,我要 怎麼做囉,像這次社工就都有跟我講得很清楚,還陪我出庭(指聲請保護

們真的很多、很不錯。」(A02

研究對象 A01、A02、A04、A05 都期待透過社工的協助聲請保護令及 爭取自身的權益,對於離婚的相關法律、小孩的監護權及居留權的問題也 是受訪者最為關心的議題,所以法律的協助確實是女性新住民能否下定決 心遠離施虐者的暴力最佳的定心丸;目前金門縣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聘有五 名義務律師,亦可轉介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法律諮詢及訴訟之協助。

二、提供翻譯服務,協助瞭解內容

女性新住民在語言上都有溝通上的問題,雖然大陸配偶在語言上的溝 通較外籍配偶沒有多大問題,但在文字及用詞上與外籍配偶同樣生澀,尤 其在法律上的用語更是聽不懂,所以當警察製作筆錄或是出庭時對法官的 詢問因聽不懂而不知如何回應,需有社工協助說明及解釋才瞭解內容;對 裁決書的內容看不懂以致若有不合理的判決亦不知怎麼提出抗告,所以遭 受暴力的女性新住民亟需翻譯方面的協助以緩和她們內心的惶恐。

「那一次要不是有社工陪同我製作筆錄,警察問我要告什麼、保護令 要聲請那些項目,我根本也搞不清楚,還好有你們陪我,馬上解釋給我聽,

我才了解要跟警察表示我要的是什麼………」(A01

「這次出庭要不是社工陪我出庭,法官問我我都聽不太懂,不知道要 怎麼回答囉,還好社工跟法官提出代我回答,不然不就像第一次我拜託社 工陪我出庭,社工跟我說法官沒有傳她出庭不能陪我進去囉,害我都不知 怎麼跟法官說我要的是什麼?為什麼這次法官也沒有傳社工出庭,社工在 我的要求後跟法官講了就可以陪我出庭,我們是真的擔心聽不懂不知怎麼 回答,不然我們也不想麻煩你們囉」(A02

「我這次聲請保護令社工陪我製作筆錄,警察問我什麼我都聽不太 懂,警察也聽不懂我講什麼,都是社工跟我再解釋一遍然後又跟警察解釋 我講的是什麼意思,才有辦法順利作完筆錄;法院傳我我不敢出庭,還是 拜託社工替我出庭的………」(A06

A04、A05 亦有此方面的需求,所以遭受暴力的女性新住民,不論在 製作筆錄或是出庭都亟需社工或是翻譯人員(外籍配偶)代為解釋所問的 意思為何,此部分協助處理的社工應主動提供協助,才能讓這些受暴的女 性新住民不至於產生畏懼而退縮,選擇又回到施虐者的身邊。

三、提供安全無虞的暫時居住處所

遭受婚姻暴力的女性新住民,想要離開家庭暴力的環境,首先考量的 即是居住處所,所以她們最期待政府部門能提供中長期的安全居住處所,

才能在保護令聲請階段中安心的接受社工的後續協助與服務,並且定下心 來思考未來的因應與計畫,如此才能真正有效的脫離施虐者暴力的威脅。

受訪者 A01、A02、A05 當時就是在社工的安排進入庇護安置處所,

在安置過程中接受社工的建議提出保護令聲請。

四、提供經濟補助,解決生活困境

女性新住民在經濟上對施虐者的過度依賴,是造成她們不敢離開施虐 者的原因之一,若要遠離施虐者的暴力,經濟的協助是有其必要的。女性 新住民娘家大都經濟狀況不佳,在經濟的支助是微乎極微,且由於來金與 施虐者團聚後可能遭受行動上的控制而與社會隔離,在求助後無法立即的 找到適合的工作維持基本生計,只能期盼政府能提供生活補助或是提供旅 費幫助其返回娘家。

受訪者 A01 在社工的代為申請補助返回娘家尋求精神慰助,A05 則經 由社工協助下申請子女生活補助,解決其保護令核發前在生活上的困境。

五、提供就業機會,擺脫經濟控制

遭受婚姻暴力的女性新住民,期待政府部分或是在社工的協助之下能 有一份工作,足夠支付基本生活費用並將部分薪資寄回娘家,以擺脫施虐 者經濟控制,作為離開施虐者前的準備。

得較高的薪資,三位受訪者目前均在經濟上已能獨立不需再依賴施虐者,

另在工作需求上女性新住民較能吃苦耐勞不會計較工作的卑微,所以在媒 合工作上成功的機率也較本地受暴婦女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