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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坊間有一句俗諺「甘願一世人不嫁,也不嫁給做工的(閩南語)」, 致使一些適婚或已超過適婚年齡之男性(如工人、農民、榮民、中低收入 戶或身心障礙者)在金門地區找不到婚嫁對象,基於「男大當婚」的傳統 觀念,適逢跨國婚姻的浪潮,許多未婚男性經由婚姻仲介或親友介紹進行 異國婚姻,早期金門多以東南亞國籍女性為主要結婚對象(越南籍及印尼 籍較為多數),2001 年金門開放小三通後,因交通便利、語言相通及風俗 民情較為類似,近年來,金門地區未婚男性均前往大陸地區擇偶(見表 1-1),截至 2011 年 12 月底金門外籍配偶總人數 2,019 人,其中大陸配偶 1,720 人佔 85.19%;港澳地區配偶 14 人佔 0.69%;東南亞配偶 285 人佔 14.12%(含其他國家,見表 1-2)。

這些因為婚姻關係而移民的女性,國內大部分的論述將「嫁到臺灣的 東南亞或大陸女性」統稱為「外籍配偶」。雖然目前國內有少數論述採用

「新移民」或「新住民」一詞來稱呼這些從東南亞及大陸嫁至臺灣的女性 配偶,然而其通用性仍沒有「外籍配偶」和「大陸配偶」來得普遍(何青 蓉,2005)。

本研究將這些因為婚姻來臺居住的女性以「女性新住民」稱之,文中 的「外籍配偶」是指自東南亞國家來的女性新住民,「大陸配偶」則是指 自中國大陸來的女性新住民。

表 1-1 金門縣近年來與女性新住民結婚人數按原屬國籍(地區)分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2012.01)

表 1-2 金門縣女性新住民人數按國籍分

資料來源: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2012.02)

第一節 研究背景動機

「家庭暴力防治法」於 1998 年 6 月 24 日完成立法程序,自 1999 年 6 月 24 日正式全面施行,金門縣亦於 1999 年 9 月依法設置家庭暴力及性侵 害防治中心,成立之初僅配置社工人力 1 名,負責全般業務(含遭受家庭 暴力之婦女案件之處理及中心行政工作),2007 年開始增加配置社工師 1 名,社工人力 2 名;這些年來,政府大力宣導,民眾對於家庭暴力及性侵 害防治議題日益重視,傳統男尊女卑的性別角色觀念及「家醜不外揚」、「清 官難斷家務事」等迷思逐漸破除,求助案件也因民眾意識的覺醒而有攀升 的趨勢;金門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目前採任務編組方式,由 縣長擔任總召集人,結合警政、衛生、教育、社政等專業體系,組成防治 網絡,設置綜合規劃組(社會局)、保護扶助組(社會局)、教育輔導組(教 育局)、防治服務組(金門縣警察局)、醫療服務組(衛生局)等五組,提 供遭受家庭暴力與性侵害的個案立即性與整合性的服務,協助被害人走出 傷痛、確保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提昇各項保護及防治工作的服務品質,以 促進家庭和諧、社會詳和為目標,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更致力於健全家庭暴 力及性侵害防治法令執行、建構被害人保護扶助網絡、辦理防治教育宣導 及訓練、落實加害人處遇制度、加強暴力防治,以保障婦幼人身安全,進 而消弭犯罪於無形。

王麗蓉(2003)的研究顯示,臺灣婚姻暴力盛行率為 17.38%,婚姻關 係尚存在中的平均每 6 人就有一人曾遭受暴力;金門地區自 1999 年 9 月 成立迄今(2011 年 12 月)通報案件數 1,315 件,而從歷年案件數可看出 在新住民(大陸及外籍配偶)有逐年升高之趨勢(表 1-3)。

表 1-3 金門縣遭受家庭暴力女性新住民人數

資料來源:金門縣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2012.01)

從統計數字顯示,外籍與大陸配偶遭受家庭暴力案件數之比例並無顯

第二節 研究目的

近年來,女性新住民遭受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Family violence)的事件經由媒體的報導,引起社會大眾及婦女團體的重視與關

切,雖普遍獲得大眾的認同,但仍有大多數民眾及執法者深受負面報導--「大陸偷渡客」及「大陸妹--假結婚真賣淫」的新聞影響,這些印象不僅 深植一般人的心中,也在執法人員(司法、警政與社工)的腦袋裡烙下深 刻的印記,由於這些刻板印象所形成的迷思,讓大陸配偶在保護令的聲請 過程中,飽受執法人員的歧視,並質疑其結婚和留在臺灣的動機(沈慶鴻,

2004);造成各不同領域在服務女性新住民時產生內心之衝突與質疑,以 至忽略自身之專業,造成受暴者之第二次傷害。

鑑於上述之動機與背景,本文將以金門地區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新住 民(大陸配偶及外籍配偶)作為本次研究對象,探討其在遭受家庭暴力中,

對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認知及求助過程中對防治網絡的服務態度與方式,是 否會影響其求助之意願。

基於以上之論述,本研究期望能達到以下之研究目的:

一、探討女性新住民遭受家庭暴力時之因應模式,藉以作為家庭暴力 防治中心日後服務措施之參考。

二、瞭解女性新住民遭受家庭暴力情形及求助過程有那些衝突與影響

(為何離不開施虐者)。

三、從女性新住民訪談分析受暴者求助過程中對警政、衛政、社政的 感受與期待,是否會影響受暴者聲請保護令及再次求助的意願。

四、瞭解女性新住民遭受家庭暴力後求助過程,最期待政府與社會工 作者提供的協助項目。

第三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從金門地區曾遭受家庭暴力之女性新住民方向確立後,閱讀相 關文獻並整理文件資料,型塑概念性的研究流程,做為初步之架構,如圖 1-1。

圖 1-1 本研究之流程圖

本研究受限於金門地區遭受家庭暴力之女性新住民樣本數不足,且願 意接受訪問之意願亦不高,若以問卷方式進行將無法真實反應原貌,故本 研究將以半結構式之質性深度訪談方式,依研究目的設計出訪談大綱,確 認可行後進行受訪對象的深度訪談,之後再將訪談結果加以整理與分析,

逐次建構出本研究主軸概念架構,以解析女性新住民對家庭暴力防治之認 知與求助歷程之瞭解,並提出具體結論與建議,本研究之章次如下:

研究背景與動機、目的

相關文獻探討

訪談大綱設計

深度訪談

資料彙整與分析

資料補遺與修正

結論與建議

第一章:說明本研究之背景、動機及研究目的與架構。

第二章:相關文獻探討,包含名詞界定、婚姻暴力定義、家庭暴力之本質 及遭受家庭暴力相關研究文獻回顧。

第三章:說明研究方法,本研究採半結構式之質性深度訪談。

第四章:研究分析,從訪談資料分析家庭暴力成因及求助歷程等問題。

第五章:結論並提出相關建議參考及研究限制與日後相關議題研究之建 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