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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對象於婚姻暴力發生後的求助歷程探究

第四章 研究分析與結果

第五節 研究對象於婚姻暴力發生後的求助歷程探究

通常在婚姻暴力中施虐者的暴力行為不可能只有一次,大多數的女性 新住民不會在遭受第一次暴力就向外求助,絕大部份都是以忍耐或合理化 施虐者的施暴行為,除非在忍到無法再忍受的狀況或是孩子也遭受到了暴 力或虐待時,才會想到要向外求助。

一、非正式社會支持系統協助

非正式支持系統在受暴婦女求助歷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包括有朋 友、婆家、娘家、鄰居等的協助。本研究中的六位研究對象,在求助過程 中也是先向親友請求協助,雖然所得到的協助並無法終止施虐者的暴力行 為,但那是女性新住民認為較容易也較快速可以獲得抒解內心壓力的一種 方式,而且又不會與施虐者傷和氣的較好方法。

(一)尋求同鄉友人之慰助

女性新住民當無法終止施虐者的暴力行為,且已經到了無法再 忍受的程度時,首先想到求助的對象為同鄉的友人,尤以外籍配偶 更是如此,因為語言相通便是一大精神慰藉(鄉愁),而且因同在 異鄉更加情濃,因此同國籍的友人對自己的同鄉最有可能及願意提 供慰助,因為彼此間的境遇相似也較能感同身受無助感的痛苦,所 以提供的幫助也較實際,較為求助的女性新住民所接受。

這些女性同鄉提供的慰助有:1.情緒支持;2.提供暫時棲身處 所;3.陪同報警及驗傷;4.提供可協助的單位資訊;5.提供相關法 令及報案資訊。

「我上臺北找同鄉,同鄉安慰我,對我的事情也表示同情,她 來臺灣很多年了,對這邊的法律也懂一些,她跟我講這邊的一些法 律,對我有所幫助,也勸我要隨遇而安,等拿到身分證之後再做打 算,我在她那邊住了幾天之後心情也較平靜了,覺得她講的也有道

理,所以我就又回到他(施虐者)的身邊。」(A01

「我心情不好,會打電話去跟同鄉聊天或是直接去找她,跟她 訴訴苦囉,她跟我說,看在小孩的分上忍耐一下囉,反正他(施虐 者)爸媽那麼老了,總有一天會離開,那時他那些姐妹就不會來了,

也就好囉,但是請她陪我去報案她不敢,說是怕我先生會找她麻煩 囉。」(A02

「當我心情不好的時候我就全心投入我的工作,再不行,我就 打電話約同鄉一起出來聊聊天,那次要報案也是先找她,她陪我到 警察所報案的,當天晚上我先住在她家,第二天你們(指家暴中心)

就帶我去安置處所了。」(A03

「返來到金門弄是嫁來這邊的同鄉互相照顧幫忙,我去做事頭 有時啊褓姆有事情無法度幫忙照顧囝仔也都是她們幫忙吔,這擺報 家暴也是請她們幫忙。(臺語)」(A04

「還好有找到同鄉,我那時候被他(施虐者)打都不曉得要怎 麼辦,是後來碰到同鄉,她們跟我說沒關係有事情可以找她們聊,

所以我一有事情或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會去找她們;那次他打我,我 跑出去,就是她們安慰我,給我住的地方,最後一次報案也是同鄉 陪我去驗傷跟到警所的。」(A05

從六位研究對象中除了 A06 未表示有求助過同鄉,其餘的五位 均有求助過,不管是精神上的支持或暫時的棲身處所,對受暴的女 性新住民都有很大的助益,而由於金門地區都是宗族共同居住於同 一村莊的性質居多,所以僅是議論指責而甚少協助,六位研究對象 都不曾求助於鄰居,鄰居給予的協助有限。

(二)尋求婆家及娘家的支持

所以當女性新住民至金門團聚後,由於金門有多起「落跑新娘」的 真實故事口耳相傳,所以婆家及丈夫都會加強防範,擔心這些女性 新住民與外界接觸後會嫌棄婆家及丈夫而逃跑,或是受到影響(同 鄉傳授不要有小孩,到時想離開才無牽掛)而不願懷孕為他們傳宗 接代,所以當遭受丈夫施暴時,求助於婆家的情形較為少數,而娘 家又遠在異國,無法即時提供協助,且女性新住民為了不讓娘家擔 心,普遍不會直接向娘家尋求協助,各項因素造成這些受暴的女性 新住民更加孤立無援。

「我跟他(施虐者)剛到臺灣是住在婆家,住不到一個月婆婆 就跟我們說地方太少不夠住,叫我們搬出去,所以我從來沒有向婆 家求助過;我這次回到娘家向她們求助,媽媽跟我說這是我的第二 次婚姻,竟然當初選擇了叫我要忍耐,還說臺灣這邊的生活環境 好,在沒多久就可以拿到身分證了,勸我至少要拿到身分證後才考 慮離婚的問題,弟弟及妹妺也是這樣勸我,只有老爸他尊重我的意 見。」(A01

「她們(大娘姑)只要不火上加油就阿彌陀佛囉,娘家剛開始 囉我都不敢讓他們知道,怕他們會擔心囉,後來他們知道了勸我要 忍耐,說是女人嫁雞隨雞,要我認命,至少這邊的生活比那邊好。」

A02

「我係沒差啦,阮尫在阮婆婆過往時攏沒返來,而且阮婆婆卡 疼我吔,他(施虐者)返來金門時我婆婆已經死啊,所以我不擺拜 託擱阮婆婆,我也不擺給阮阿母那邊講過。(臺語)」(A04 「第一次他(施虐者)打我剛好被我公公看到,罵了他之後,

他就沒有再打我了。」(A06

從六位研究對象中,除 A06 外均不曾向婆家求助,A01、A02 為大陸配偶,居於地利之便(小三通)返回娘家求助,但娘家也只

能在情緒上給予支持並無法提供較實質上的協助,A05、A06 為外 籍配偶,由於返鄉旅費較高,較不可能返回娘家求助,且遠水救不 了近火,為避免娘家擔心,就算打電話回娘家也都是報喜不報憂。

二、正式社會支持系統協助

向正式支持系統請求協助的女性新住民,大都是在無法制止施虐者施 暴行為的最後決定,她們多半是在施暴情形較為嚴重的狀況下才會主動求 助於正式資源系統,希望藉由正式支持系統的介入能夠制止施虐者的施暴 行為,她們最常求助的二個單位是警察及社政機關。

(一)求助警察單位,尋求人身安全保護

當遭受暴力時,女性新住民求助於正式社會支持系統最先想到 的就是警察,因為她們認為警察的介入能有效制止施虐者的暴力行 為,自己的人身安全得以受到保護,而警察人員的處理態度亦是影 響女性新住民日後再次受暴求助的意願因素之一。

「那日我回到家看到他(施虐者)跟他大哥在喝酒,我不敢進

去,就坐於門外,直到看到他大哥走了後我才進去,看見自己心靈 的慰藉聖經被他撕破丟在地上,便和他理論,他就做勢要打我,我 趕緊逃離現場,他將房門反鎖不讓我進去,因為上個月才跟他發生 口角,我往外跑被他抓住,掐住我的脖子,我愈想愈害怕所以就不 敢去敲門,想到我們那邊公安會保護我們人民,所以就直接前往警 所報警了,當晚,警察也都沒有幫我處理………隔天我在社工的協 助下前往派出所聲請保護令,警察的態度,給我的感覺就是我們大 陸的來到這邊要知福,不要動不動就要找先生的麻煩,有一種被歧 視及不友善的感受。」(A01

「………他(施虐者)打我,我就報警囉,警察是來囉,但是

我說沒事不要在那邊鬧,能嫁到這邊要懂得惜福,這是什麼道理,

難道要被他打死了才叫有事,說實在的,我對你們這邊的警察處理 事情的感受不是很不好。」(A02

「警察不錯啦,我報警他們馬上來,阮尫就攏不敢擱亂,隔天

還擱有社工來關心,說是警察通報他們,他是來給我幫助吔。(臺語)」

A04

「我衝出去就一直跑,怕他(施虐者)追過來,我就跑到警察 所去報案,警察問我有什麼事,我跟他們講我先生打我,他們問我 要不要聲請保護令,我說好,他們有幫我做筆錄這樣,還問我要不 要找社工來幫忙,還陪同我回家。」(A05

從六位研究對象中,除 A01、A02 對警察的處理態度印象較不 好外,其他受訪者對警察的感覺都能接受;A02 也因此在第二次求 助於警察時,已是一年之後了,所以警察的處理態度確時是會影響 受暴婦女再次求助的意願,而警察的出現對施虐者的暴力情形有立 即性的制止效果,但並無法根絕施虐者的暴力行為。

(二)求助社政單位,提供溫馨關懷

女性新住民不論是向任何的正式社會支持系統求助,均會經由 通報體系進入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中心依法指派專責社工與受暴婦 女聯繫並提供服務,社工人員亦是政府部門與受暴者之間的最佳媒 介,可以化解受暴婦女對政府的排斥與誤解而願意釋出善意;社政 人員善意的關懷、傾聽與同理心的態度,並評估受暴婦女的緊急需 求,提供各項福利的聯結,所以社政單位亦是受暴婦女最願意求助 的單位。

1.溫馨關懷

「第一次向警察報案,警察叫我在那邊等一下,過了將近 1小 時來了一個自稱是社工的,只跟我說明天會有另外的人跟我聯絡,

就請警察帶我去另外一個地方住,她也沒有陪我去,當晚,我內心 非常的不安,難道我求助錯了,社工都是這樣敷衍了事還是瞧不起 我們這些外來客,我非常傷心,並沒有像我同鄉所講的社工都很 好,我整夜未睡向上帝祈求,隔日,另外一位男性社工與我聯繫,

原本我還很懷疑,昨夜女性社工都這麼冷淡了男性社工真的會幫助 我嗎?還好,可能上帝真的有聽到我的祈禱,這位社工不但能認同 我的受暴傷害,還很有耐心不厭其煩對我的疑慮再三解釋,還陪同 我到警察所聲請保護令,警察一直勸我要忍耐,他們真的不知我們 被先生打的痛(指內心的傷痛),還好有社工陪同我,不然我真的

原本我還很懷疑,昨夜女性社工都這麼冷淡了男性社工真的會幫助 我嗎?還好,可能上帝真的有聽到我的祈禱,這位社工不但能認同 我的受暴傷害,還很有耐心不厭其煩對我的疑慮再三解釋,還陪同 我到警察所聲請保護令,警察一直勸我要忍耐,他們真的不知我們 被先生打的痛(指內心的傷痛),還好有社工陪同我,不然我真的